今年暑假,我在补习班看了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笑猫日记绿狗山庄》了。
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笑猫与球球老老鼠,还有地包天一起去寻找朋友小白。但到了那里他们却发现那里的狗都是绿色的。就在他们沮丧不已的时候,一瓶有魔力的红酒让球球老老鼠有了不可思议的能力。于是,在一个深夜,他们俩展开了一次危险的拯救行动。历经艰险,他们终于成功救出被困的小狗。
文中的笑猫非常勇敢,他为了帮助他人,甚至不惜牺牲自己,遇到困难还能想尽办法解决。再回想自己从前,感觉自己太渺小了,太自私了。一次美术课上,同桌没带水彩笔,而我刚好有一盒新的',但我怕被她用完,就低着头一声不吭地画着自己的画,心里还不时的想着如何去拒绝她向我借水彩笔。现在在回想起来,我真是无地自容。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善待他人,就是善待自己”。
再看看电视中一幕幕感人的瞬间,最美妈妈,最美司机,最美教师……,他们都有着一股敢于救助别人的勇气,而我连“借笔”的勇气都没有,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向笑猫学习,向身边的最美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救助他人的勇气。因为只有那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班长,让大家值得信赖的朋友。
教师点评:虽然字数不多,但我能从你的字里行间感受到自己曾经的诸多不是,能充分认识自己的不足,这是非常宝贵的经验。因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只要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能从一本书中,渐渐引入到自己的事情中来,再联系身边的《最美的人》,也是难能可贵的。所以我推荐此文。
今晚去南湖广场时,看见路口一位卖冰棒的老人。似乎有些面熟,却始终不能想起。结果在回来的路上妈妈妈妈刚要买冰棒时认出了他。他竟是爸爸的老乡!
在我的印象中,他不胖不瘦,日子虽不富裕,精神却很好。我一直叫他伯伯。而眼前这瘦骨如柴,黝黑的脸上爬满了皱纹,还续着胡须的老人却叫我怎么也回忆不起那个曾经的姚伯伯。而当他一开口说话时我才发现唯一没有变的是他对我们的热情。小时侯他总是亲热地叫我宁宁然后包我抱在怀里。让我吃他们家卖的烤红薯时,我也总拿到最大的。如今他又见到我和妈妈时又惊又喜,还一直怪妈妈没有常来玩玩。而我知道这是因为爸爸妈妈怕他们因为我们来了多花钱,增加负担。看着我,姚伯伯又不禁感叹光阴如梭,小女孩儿如今长成大姑娘了!突然他拍着脑袋说道:看我这记性,你们渴了吧?来吃两根冰棒!妈妈说完她不吃后,他便把冰棒递向了我。可当他决定给我哪一只是,我分明看到那苍老的眼神里滑过一丝犹豫。可他还是把贵的那一只给了我。可我怎么忍心接受呢?再三推辞后,我不得不说:伯伯,我不渴!我就拿个小的吧!”于是他才放回了另一只贵的。
之后妈妈又询问了他家中的近况。似乎比以前个糟了。家里老爷子去世了,老太太痴呆还要人照顾,儿子整日游手好闲,还有一个正上学的孙子。这一家的'重担全压在了他和大妈身上。而每个月的固定收入去只有几百元的退休金。但对于这样一个不小的家庭来说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而已。
生活的困窘在他的脸上刻下了太深的烙印,条条都写满了无奈与惆怅!
几句家常之后我们离开了,可始终没能见到大妈(她还在宾馆里打工)。走了几步我又回头了,希望还能看到从前大妈脸上那灿烂又朴实的笑容。可我却只看到姚伯伯瘦弱的身影。他似乎想着什么,是他和他家庭那迷茫的未来,还是仅仅只是第二天的午饭?
前一段,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笑猫日记,我把每本书都看完了,并且每本书都悟出了一个道理:保姆狗的意谋告诉我们:做人不要有很强的嫉妒心。塔顶上的猫告诉我们:做人要有爱心,去帮助别人。
想要变成人的猴子告诉我们:我们不要欺负小动物。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告诉我们:做一件事要用心。幸福的鸭子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热心肠。
蓝色的兔耳朵草告诉我们:心中只要充满爱,就能克服一切困难。怎么样?希望我们要学习每本书中的道理。想看的话就快来向我借吧!
作为中国新文学史上的第一篇现代短篇白话小说的《狂人日记》,初中时就曾被老师要求读过,但那时尚小,不曾懂得鲁迅先生的意图。头一回看的时候,都觉得背后阴阴阵阵,有一种看《十宗罪》的感觉,上了高中,再读此文,感觉自己读懂了一部分。
我觉得小说主人公“狂人”,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来,他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害怕,多疑。用现在的医学术语来说,也叫作“迫害妄想症”患者。医生给他看病,让他静养,他认为那是把他养肥好吃肉。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只是个心理变态。然而,鲁迅先生并不是在写一个精神病人的犯病史。“狂人”实际上是一个敢于向传统挑战的知识分子,一个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这些才是“狂人”形象的真正内涵。
据鲁迅先生说,这篇小说“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何为“弊害”?乃在“吃人”。对于这篇文章,我最钦佩的是鲁迅先生的构思,竟能想出用“吃人”来表现封建制度的害人之处。也确实,那时候的社会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黑暗笼罩,人们整天惶恐不安,他们无法起来反抗,因为在日夜不停的恐吓下,双腿早已发软,内心也丧失了站起来反抗的勇气,只能顺从地任人宰割,什么时候,自己的肉被吃完了,血也被喝光了,骨头都没剩下多少,才是一种解脱。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的序言,是用文言文的形式写的,但日记是白话文,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文言文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文化的的代表性产物,所以文言文小序就象征当时旧社会文化秩序,作为狂人思想武器的白话文自然也就带上了反对旧社会的色彩。文言文小序的添加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显示出一种复杂性,两重叙述视角构成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构成了紧张、反讽的关系,形成序言与正文间的距离,从而使作品充满张力,使人形成远距离观照和阅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创造出一种最能显示出其人生体验的独特文章结构。
文言与白话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形成的对比就如同狂人这样的启蒙斗士与这“吃人”本质的旧社会的格格不入,这样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文言文为代表的旧社会与白话文为代表的新社会是对立的。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前几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做《笑猫日记—寻找黑骑士》。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三宝的小猫,去远行寻找好朋友黑骑士的故事。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好朋友:真正的好朋友不是只和你一起打闹的人,而是任何时候能够帮助你和你分享快乐的人。这个故事还让我懂得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勇气,有勇气才能有收获。
这本书是我看过的最有意义的书之一,希望我也能交到一个像黑骑士一样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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