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讨厌练书法了,我以前练过的,可是老师一定要练,唉,算了,认命吧!
第一节课来了,一上课,我就浑身觉得痒,东抓抓,西挠挠心思哪在练字上啊!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我坐的腰酸背痛我的手都快写不出字来了,眼睛十分疲倦,不停的犯困。
终于,一节课结束了。一回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趴在沙发上舒舒服服的休息一会儿。
第二节课,第三节课总算,两个学期过去了,我们升入了四年级。
幸好这位新语文老师没让我们练书法,可不幸的.是,妈妈竟然要求我去练书法,我几乎要晕了。我强烈反抗,结果是个大悲剧——我被打了一顿。
几节课下来,我们学校又有了一个新的兴趣小组——管乐团!我一直很想学一样乐器,而且,时间还和学硬笔书法的时间一样,真是一举两得啊!再说了,妈妈也同意了,真好!
从这以后,我再也不用练书法了!
欣赏完了这一幅幅“画”,我的手便已捏紧了“画”笔。我感觉到这昔日厌恶的毛笔变得可爱,生硬的'写法渐渐顺手。我一挥毛笔,一个“大”字展现在我面前。我洋洋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字,可一比,那洋洋得意就被抛于九霄云外,我的字都像喝醉了一般,没有丁点儿精神。
看来,毛笔并不是个让人生厌的差事,而是一支神奇画笔;但毛笔非简单之事,我一定潜心学习。
故事里的主人公——边边,是一个幸运的女孩儿。她拥有美丽的外表,就像文中所说:她那高高红发扎起,美的.像一团火烧云。她拥有疼爱她的老爸:逛街时只要她的目光在什么东西上停留几秒,第二天,那个东西一定摆在她的床头,可惜,她的妈妈在生边边时查出癌细胞。边边妈妈为了保住边边就没有化疗。
边边才17岁,在无意中喜欢上了一个名叫春奇的登山男孩,还有他头顶上那个破旧的,里面带着“Day、Day、up”的帽子。
一个从小受娇惯,一见漂亮东西就尖叫的女孩,她变得漠然,追随着Day、Day、up的脚步。她想登山,但是疼爱她的爸爸一百万个不愿意。边边最终到日本留学,可她还是没有放弃登山的希望,她用爸爸给她买衣服的钱背着爸爸去登山。 Day、Day、up似乎有神奇的力量,让她无时无刻想着春奇,也让她无法抗拒的去攀登每一座山。
他们在阿尼吗二峰大本营相遇了,春奇发誓这一次攀登完珠峰就再不离开她。但是边边不幸遇上雪崩被救,她没有放弃接着向上爬,在6000米时因氧气不足,永远的睡着了……这本书看完后我流了泪,一个女孩竟为爱天天向上,为生活天天向上,为梦想天天向上!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梦,都要为此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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