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来了,知了叫了起来,荷叶荷花旺盛了起来。在夏天,不仅有那些,还有许多它独特的味道,吃冰激凌时的冰爽和一些必须在太阳底下劳动的人们的酸苦。
在夏天,和其他三个季节不同的就是热。每当我站在太阳底下时就会感觉大地就像一个蒸笼,我是里面的一个小包子。在太阳下呆了差不多五分钟,我就会满头大汗,有点头晕起来。这时,我就不会管三七二十一,立马打开冰箱,一股冷气扑面而来,我会情不自禁地说出一个字:“爽。”随即,我会马上拿出一个冰激凌,用舌头去舔一下,冰爽的感觉就会传遍全身各个部位,炎热也被消去了些许。冰激凌的.冰爽是我用语言无法形容的。
夏天不仅仅只有享受的味道,还有一种辛苦的味道。
那种味道就是苦。在一些地方,一些农民每天都要冒着酷暑,在太阳底下工作一天。不到一个小时,他们就会被太阳折磨得汗流浃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们不会停下来休息太长时间。从他们头上滴落的滴落的汗水,里面都有许多苦的成分,又有些许的酸楚。骄阳似火,他们的汗水滴落到了田地里……
夏天的味道还有很多,我们要自己去发现、寻找,只有这样,你才会发现夏天的其他一些神奇、有趣、不同的味道。
她,有时活泼,有时文静。每次下课,她都会迫不及待地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每天都会带不同的“花样,”总是专心致志地看到铃声响起。因此,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小书虫。”她也不介意,反而笑嘻嘻地唱着:“我是小呀,小呀,小书虫……”为什么说她是小书虫呢?我们来看一下吧!
有一次下课,我正想着一题目,却怎么也想不出来。我看了看正在看书的'海玥,问:“海玥,这题怎么做?”她没回答,我又问了一遍,她还是没有反应,我更大声的问了第三遍,她终于回过神来,热情地给我讲解了一番,又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
这就是我们班爱阅读的“小书虫,”我应该要好好向她学习,让自己也喜欢上阅读。
我有一个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名叫林孟铠。他的个子不高不矮,身子瘦瘦的,皮肤有点黑。圆圆的脑袋上理着一个头。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我很喜欢和他玩,因为他和善、宽容,从不欺负女孩子,而且他对待学习非常认真。这也是我最欣赏他的地方。
二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写的字在全班算差的。老师对妈妈说:“你的孩子最好练一练书法。”妈妈就让我和林孟铠一起学书法。贪玩的我其实很不情愿,但是却发现林孟铠很热爱书法。于是就决定跟他一起学了。
上书法课的时候,老师先教我们基本笔画:起笔,收笔,横轻竖重。林孟铠聚精会神地看着老师做示范,可我却东张西望,总是让老师提醒。老师教完基本笔画,让我们每个笔画自己写三行。林孟铠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练习,可我才写了一行,屁股就开始扭来扭去了。看着林孟铠那么专注地练习,我却一点都安静不下来,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上完课,老师布置家庭作业,每次都会给林孟铠留更多的作业量,可是他从不抱怨。换了我,早就嚷嚷起来了。于是,我就下定决心:既然林孟铠这么认真刻苦,我也不能太马虎啊!
后来,我便向林孟铠学习。三年级伊始,林孟铠的认真得到了回报,这次他获得了全校书法比赛的一等奖。我的字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这次比赛我还得了二等奖呢!我真应该谢谢他,谢谢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xx,她长着一头乌黑发亮的秀发,大大的眼睛,有时眼睛发亮,好似一双金光闪闪的黑宝石。嘴巴小小的。
好了让我来说说吧。喜欢看书,每次一看到好看的书,一定要看个够,要不然他要不高兴的。有人会说是一个“书迷”,的确,她的绰号就叫“书迷”。如果你知道的话,我们班上大多数都是叫她“书迷”。
我和,有时还因为她看书发生过一点小矛盾。那是一个夏天的下午,天气非常的严热。我和她一起回家,老师说:“要写完作业才能走,那时我先写完作业,我在外面等她,我本来想吓她一下,可是等了一会,她还没出来,于是我一等不出来,二等不出来,三还是等不出来,我急了,我往教室里一看原来他写完了作业,正在看书呢,连我走到她生边还不知道。于是我拍拍她说:“走了”。她才不耐烦的说:“再看完一遍再说”。我特别生气,就先走了。她看到我走了也收拾书包走了。我们一路上谁也不理谁。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xx。
刚过去的期中考试她考了语文100、英语100、数学99(做那道错题的时候她肯定开小差了),你们要知道,我们可是三年级了哦,她还能坚持这么多满分,真的很厉害很厉害的。她能一直保持优秀就是因为她喜欢看书,只要一有空就看书,瞧,课间十分钟她还捧着书呢,我只好去拉她,她却叫着说“等会等会,等我这页看完”,我不依,抢过书合上,课间可是让我们好好休息休息的,而且只有十分钟;一放学回到她妈妈办公室也是先看书,连杂志和每天的报纸都不放过;假期出去旅游她也不忘带书,火车上、酒店休息的时候都是看书。
她就是个“小书虫”,但看的书越多收获的也就越多。因为看的书多,所以她是我们学校的.“写作达人”,多篇文章被《衢州晚报》、校园麦克风选中;因为看的书多,所以她知道了很多很多我所不知道的趣事,但一有时间就会与我们一起分享;因为看的书多,所以她还能与大人一起谈谈新闻,说说自己的想法;因为看的书多……
王一舟,我的骨灰级闺蜜,我们在阳光下义结金兰,虽然没有像电视上一样跪拜喝酒,虽然彼此表情不是很严肃,但这份真诚我想彼此都是感受到的,我为有这个闺蜜而自豪,我会好好珍惜我们之间这份友情,直到永远。
今天我正发愁写什么作文好时,突然看见了去年的一位“好朋友”。它是一只小鸟,去年的现在它曾经飞到我家书房的窗户上。今天我又见到了它,别提有多高兴了。
它那灰色的羽毛比去年丰满了,身体也比去年强壮了。但是它的眼神没变,还是那么孤独。所以我想陪陪它。
它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开始唱歌了:“啾啾啾,啾啾啾。”虽然我听不懂它在唱什么,但我看出它是多么用心地在唱,它是多么地自我陶醉啊!
唱着唱着它又开始跳舞了,它的舞姿还是和去年一样美,一会儿扭动着小屁股,一会儿摇晃着身体,拍拍自己的翅膀。不时让我开怀大笑。
我觉得它还有一点没变,就是很爱“臭美”,一会儿用小嘴“梳理”羽毛,一会儿转过头去看看身上有没有杂毛,如果有就拔掉。我说了它。它还“啾啾”地叫,表示不服气。看见我今天穿着鲜艳的衣服,它就展开翅膀转几圈给我看。
我还发现它变贪吃了,看见我在吃葡萄,它就大声地叫,把我的耳朵都快叫聋了。我只能把葡萄分给它一半,大家不知道它吃得多开心。它熟练地用爪子按住葡萄,用小嘴啄着里面的果肉,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这只小鸟是多么有趣可爱,希望它每年都能来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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