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4-11-17 09:21:14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一】

??二胡的老人为题目的作文

我几乎每天都会经过路边的住宅楼,我总可以听到老人拉二胡的声音。

那悠扬、动听的二胡声在高楼间自由地回荡着。仿佛所有的事物都随之舞动起来,我也常常被这二胡声所吸引,而陶醉在二胡奏起的优美的意境中。

拉二胡的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老人白发中夹着几丝黑发,每当他拉二胡的`时候,几缕银发就会随风飘飘然;老人脸上、手上布满了皱纹,每当他拉二胡的时候,那些皱纹就会慢慢舒展开来。老人拉二胡时,眼睛半眯着,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微笑,是安祥的笑,是满意的笑。

每当听到他那悠扬的二胡声,我心中的不愉快就会抹去很多。我也常常想,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怎么不呆在家里享清福,在外面弄这玩意儿。是没事干吗?还是厌倦了太悠闲的生活?我想老人是不想让时间白白流去,给自己的一生留下更多有意义的回忆。是啊,有又多少老人能平静的度过晚年呢?甚至在他们生命的最后一刻还说说笑笑。

又看到了拉二胡的老人。我看见他拉着拉着,突然筋脉突兀的手松开了紧握的二胡。一阵抽筋后,老人连忙捡起掉在地上的二胡,轻轻抚去灰尘后,悠扬、和谐的二胡声立刻又在我耳边响起。那曲调时而低沉,时而高亢,时而清脆,时而雄浑一个个曲调仿佛变成了轻纱般飘动的云朵,变成了艳丽夺目的彩带,突然又像一股清泉从高而陡的大山上落入水潭老人好像正坐在水潭边如痴如醉地拉着二胡。

我知道老人为什么这么喜欢二胡了,是为了自己能置身于乐曲优美的意境,是为了让自己在有生之年多做些事。老人不仅仅是喜欢二胡,他也是在用心去演奏二胡,每一个旋律都装满了老人热爱生活,珍惜生活的心情。

拉二胡的老人拉出的旋律常常在我心中响起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二】

我看了您专为儿童写的唯一一部长篇童话:《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内容大概讲的是:一名叫做“尼尔斯·豪格尔森”的小男孩,他刚刚14岁,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是农民,善良、勤劳、贫困。这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不爱读书,讨厌学习,而且调皮捣蛋,顽劣不堪,经常捉弄小动物玩乐。初春的一天,尼尔斯正无聊时,遇见了一个小精灵,他用计捉弄小精灵,却被小精灵变成一个拇指般大小的人儿。这时,空中突然飞过一群大雁,尼尔斯家的\'一只大白鹅也想跟着大雁一起去旅行,可是尼尔斯坚决不让,就紧紧抱住大白鹅马丁的脖子。不料,他已被马丁带上高空。从此,他便坐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周游各地,经过8个月才返回家乡。在这期间,尼尔斯学习了许多知识,也从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改掉了缺点,让他渐渐变成一个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男孩子!

亲爱的拉格洛芙,我可以叫您洛芙吗?我读了您这本书,让我从中学会了良好的品德,刻苦学习知识的渴求,以及向别人虚心请教、改正自己缺点的决心。

洛芙,我读了您的这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觉得很有意思,很有道理,让我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我会抽出时间,再读您的书的!

祝:您在天堂里快乐!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三】

那阵子正值小学放暑假,我早上去学游泳,完了便乘车到爷爷奶奶家。我下车的`那一站是附二医,热闹的地段总会有很多乞丐的。可是那个乞丐不同于其他乞丐,寻常的乞丐要么叫苦连天,要么跪在底上一言不发,要么露出自己可怕的残肢断腿吓唬别人。而那个乞丐就自己端坐在那边,双目紧闭,很起劲地拉着二胡,头还一晃一晃的,似乎十分投入。那二胡声我听不出是什么曲子,不过也十分悠扬。

我见到那个乞丐时起初是有点好奇,走过去时还回头看一下他,后来见多了,觉得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乞丐,我应该算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人,用自己的二胡声来换取活命的钱,这让我不禁想起阿炳和他的《二泉映月》来。

终于有那么一次,我在公交车上盘算:今天一定要投给那个乞丐两块钱。下车后,我便把钱掏出准备好,我甚至还这样想:待会儿投钱时不要就这么扔进去,一定要弯下身子轻轻地放进去。

我这样想者,终于走到那位乞丐跟前了,我微微蹲下身子轻轻投进两枚硬币。当硬币在金属罐子里落下并发出清脆的响声时,那乞丐轻轻地说了两个字:“谢谢!”我顿时感觉高兴极了,我认为他已经知道有一个人肯定他了,我一路上蹦蹦跳跳地回了家。

乞丐也可以很有尊严地谋生,就像那个拉二胡的乞丐,用自己的音乐来谋生,你不给他钱,没关系;你给了他钱,那就是对他的尊重和肯定。或许,我们对乞丐的固有印象,真的要改变一下了。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四】

司晶,一位被轮椅囚禁的非凡女性,因为小儿麻痹症,她全身只剩下一只左手是健全的。不要说站立行走,就连坐也得靠体内的三根钢棍来支撑司晶的命运是悲惨的:我的世界是静止的,我的天空是灰色的,我的脚下是无路的,我的生活是苍白的,我眼前的方位是迷茫的。这曾是司晶对生活的真实写照。可这位杰出的女性,没有屈服于命运,她凭着惊人的毅力,与病魔做斗争,和死神较量。终于学会了许多东西,发表了许多作品,并三次震撼北大讲坛。成了一位在逆境中胜出的人。

拉自己一把,即使命运再不幸,现实再残酷,也要感谢你拥有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也许老天夺去了你的胳膊,你的腿甚至让你成为了一个只能看这个世界却不能亲身的残疾人,但它至少留给你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和超强的能力,以及它无法夺去的精神和意志。

它不顾及你的感受让你在这个世界受尽了侮辱与贬低,嘲笑与痛苦,但它也让你用尽全力的\'为自己创造价值,给自己最大的支持与鼓舞,证明自己不是父母的累赘,不是个废人,你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上辈子的罪孽。

你所经历的是我不敢想象的,你所感悟的也是我无法领略的,你眼中的美也是我难以发现的,因为我是个正常人,我没有那种要证明自己的精神,我没有认为自己与众不同的感受,没有受到过那么令人伤心,践踏自尊的事情,没有受到过与手术为伴的人生带给我的痛苦,只因我与你不同。只因我有健全的身体,但我也缺少的太多。

也许只有在生命进入倒计时甚至在进行加时计算的时候才会让自己更加的不可思议,让人震惊,你可以用你那不灵活的手做出过于完美的鞋子,你可以为家人做出漂亮合体的衣服且不需要太久,你可以把好多老年人都没有办法完成的事做的那么优秀,看!这就是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价值与意义。

你用你的善良挽留一个个在生与死间矛盾,挣扎的人,你用你的意志,正能量感染着一个个自认为最不幸的人,你用你的话语,唤醒着一个个失足的人,他们记得你,他们敬佩你,他们以你为榜样,他们让你成为他们最佳的倾诉对象,不论他们经历了什么,受到了多么大的打击,甚至联你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帮他的时候,你不断的告诉自己要挽留他,要让他活下去,要让他明白生命的意义。你24小时接电话,生怕错过一个咨询者这个世界就少了一条鲜活的生命。这就是真善美的司晶,普普通通的名字却有着最不平凡的故事。

在这部纪实性小说中记录了太多的感动,但无论哪一章里都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光芒在我的心灵中闪耀。我知道,那就是爱,一种人世间最温暖的情感。文中曾多次提到这么一句这世界什么都越给越少,唯独爱越给越多。我想懂这句话的人因该很多,因为他们都被人爱过,包括父母的爱,老师的爱,朋友的爱这些爱,使我们变得宽容,变得真诚,变得美丽。

当然,做人还需要一点,就是要坚强。司晶在她毕生的70余次的大小手术中没流过一次泪,这不是坚强又是什么呢?和她比起来,我太渺小了,即便是一次打针,也会放声大哭。这绝不仅仅是一次发泄,而是一次毅力的评判,我没有过关,这也是让我羞愧的地方。

掩卷而思,我想了很多很多。从司晶到张海迪,又从张海迪到海伦。凯勒。美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海伦。凯勒由于1岁时的一场大病,双目失明,耳朵也失聪了。但她却没有因此而倒下,反而愈发努力,终于通晓五国语言,写出14部着作,美丽的人生在向她招手。拉自己一把,一堂触及人灵魂的生命课程,一次人生的洗礼。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五】

我曾经以为《巨人传》是一本讲述名人事迹的文章,但自从前几天在图书馆借了这本书以来,我的观念就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原来《巨人传》是一本有着童话色彩的小说。

这本书是法国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作家拉伯雷的杰作,并取材于法国民间传说故事,主要些巨人国国王格朗古杰,卡冈都亚和庞大固埃父子三代巨人的活动史。

这本书一共分五部,但都不长,我不到一个星期就看完了。

在前三部中分别讲述了卡冈都亚不同凡响的出生,庞大固埃在巴黎求学的奇遇,以及卡冈都亚和庞大固埃父子对婚姻问题的探讨;后两部则集中记录了庞大固埃及其朋友帕努日和修士让远渡重洋,寻访智慧神瓶的种种奇特经历。 这本书里边包含了许多东西,天文,地理,气象,航海等等,简直史气象万千。

外,因为拉伯雷认为“笑是人的本质”,所以,这本书中还有很多笑话,还真让人令人捧腹不止。 在这本书中也能读到作者的思想,拉伯雷把对封建神权的严厉批判和对人文主义理想的追求全部都融入到此书的各个情节之中,可以说是精彩至极了。

我想说,这本书真是值得一读的。里面有很多优秀的品格值得我们学习,格朗古杰,卡冈都亚,庞大固埃这父子三代巨人的品德都十分高尚,为人宽厚,将敌人化为朋友,善于与人交往。而且他们都见识丰厚,并有勇有谋。

我觉得这本书的特色是其荒诞不经得夸张描写中所透显出来的绝妙的讽刺、幽默和极为丰富的想象力。

这一特色来源于拉伯雷对民间文学传统的出色继承和改造。

在当代文学研究中。这部作品正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引起了越来越大的重视。

学校的警报拉响时写一篇作文【六】

一天上午第二节课的语文课上,刘老师正在慷慨激昂地讲课,她经常用睿智的眼睛扫视着班上在全神贯注地听讲的每一个同学。

做广播操的铃声响起来了,但老师已说了半句的话是一定要说完的。我们显然被突如其来的铃声吓了一跳,我条件反射般地意识到该飞到操场了,因为我又一次光荣地成为“株洲第一操”的表演者,今天,我班一定要做到最快最齐地集合,上次,我自认为我班同学是以神速赶到操场,可一看,竟有十多个班比我们班先到操场!我不得不佩服我校政教处的魄力!今天,我班一定要……我惊喜地发现我班许多同学从书中抬起脸来做着自己特有的动作:

丁朝正早已敏捷地做出起跑地动作,看来去操场的第一名非他莫属了;调皮的邓恺宁也急忙转身,袖子不小心把桌面上的笔弄掉了,他马上像耍杂技一样地空抓几下,最后还是抓到了笔,他又做了个“V”的`手势,但怎么也不忘要第一个跑到操场,马上屈腿弯腰;尤其是夏明翔,他为了最快赶到操场,不知啥时摘下了眼镜。他的双目瞪的铜铃一般大,死死盯着后门,上齿紧紧咬住下唇,全身的肌肉都紧绷着,宛如一支上了弦的箭,随时都会发射;左边沈飞鸿的目光仿佛要把他腕上的手表看穿,他在小声的倒计时:“5、4、3……”右边的冯理表面上不动声色,但他的右脚也悄悄探出了座位;成绩次次名列前茅的女生田子忆用她那深邃的目光看了看窗外,然后再把目光转向老师,显然很急切……

“下课,”刘老师终于轻轻吐出了这两个字,仿佛舍不得下课一样。

“刷!刷!刷!”一阵抽椅子的声音,老师望了望四周。我却觉得一阵阵旋风从我身边刮过,待我回神时,教室早已只剩刘老师一人,她正看着一本书在地板上打着转……

操场上传来体育老师清脆的声音,“今天同学们集合速度很快,以下班级表现尤为突出……”

于是,每一位同学腰挺得更直了,头抬得更高了,我突然觉得我就是个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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