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师姓徐,我们都亲切地称她为徐老师。她长着一头长长的头发,走起路来长长的头发像瀑布一样一甩一甩的,非常好看。
我的老师很温柔,记得有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感觉浑身特别冷,额头直冒汗,只好趴在桌子上听课。这时徐老师走到我跟前轻轻地说“孙一晨,你怎么了”,并用手摸了一下我的额头,说“你发烧了,我给***妈打电话,你到传达室等着,妈妈没来不要自己走,回家多喝点水”。听到徐老师和风细雨般的话语,我感觉我的病已好了一大半,不那么难受了。
我的老师很严厉,有一次写家庭作业的时候,写到拔草的“拔”,我弄不清楚是该写成“拔”还是“拨”。因为时间有点晚了,懒得查字典,心想徐老师改那么多作业,错一点没事,肯定发现不了。结果第二天作业发下来,我写错了,老师让我订正十遍,由于我的粗心在我订正的时候我又给写错了。这次徐老师严厉地对我说,这次中午回家订正五十遍,看你还长记性不长。虽然当时我很生气,但是现在想想徐老师真的是为我好。现在不管是写作业还是考试,再碰上这个字,我都把这两个字记得牢牢的,再也不会弄错了。
我有幸能成为徐老师的学生感到高兴,原来各科老师看见我班都头疼的班级,现在在徐老师带领下,学习气氛很浓,大家都变成了爱学习的学生。
升入高中的时日不多,可对班主任的印象已十分深刻,原因无他,只因为其鲜明的形象与浓厚的存在感实在令人难以忘记。
班主任姓李名学忠,听起来就让人有一种“李家自古出忠良”的豪迈之感,而他的相貌也一如他的名字般豪迈:圆脸大耳,双目炯炯有神,浓眉犹如狼毫所画,嘴唇厚重饱满,鼻梁踏实,再加上他那潇洒的长发,整体就与某位曾坐在《中国好声音》导师席位的内地著名歌手颇为神似。班主任最异于常人之处的还在于下巴上排列得紧紧密密的胡碴儿,那叫一个漆黑硬直,好像一根根短小的黑色钢针,看看就让人感觉被扎得刺痛。
除去因个人爱好而蓄的胡渣外,班主任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干净——他的胡碴也是整齐的,仿佛是每日修剪之后,才显得如此硬朗。我们每次见到他,他都身着一件干干净净的素色衬衫,一条淡蓝色的牛仔裤,一根墨黑色的皮带,衬衫底的衣料服服帖帖地塞进牛仔裤。他的衣服干净里透着一股崭新劲儿——就连跑操之后,还是整齐依旧,干净依旧,那双灰白色的运动鞋也不会沾染半点尘土。
与班主任鲜明的个人形象相比,就是他独特的授课风格了。他的声调时高时低,音量时大时小。他的声音时而如野蜂采蜜,语速极快,音量不大,却足以让每个人都听见;时而如刺破黑夜的一道惊雷,一下子便震慑住整个班级。他的声音有一种魔力,仿佛一双大手拉扯住你的神经,将你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容不得半点分散。
这几天来,我对班主任已是既敬佩又感激:敬佩他在教育事业上的成就,感激他这几天来悄悄流露的关怀。他好像一场大雨,看似气势宏大,却只是为了滋润我们。
有如此一位与众不同的班主任,我真挚地希望能在往后的时光里与他能有更深入的沟通。
星期天的早晨,我和妹妹,妈妈,奶奶一起去人民公园玩。
在大门外,有许多洁白如雪的鸽子。旁边有许多大人和小孩边观看鸽子边喂食。我也不例外,向妈妈要了块面包扔给了这些鸽子,鸽子吃完后,扇着翅膀仿佛在向我们致谢。
看完鸽子后。我们又来到公园里面。先看到了有一位老人在唱歌,也有许多人也跟着一起唱,我们没有看太久就走了,虽然是早晨但太阳很猛烈。站在人群里非常热。走着走又看到了有老人在唱歌跳舞,老人脸上露出了童年时的笑容。看起来很快乐。我们也是一样,没看多久就走了。早晨的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叫着,人们很热闹。
不远处有一个碧绿如翡翠的池塘。池塘中有许多荷叶,还长着很多有大又美丽的荷花,有粉红色的,有紫色的,还有黄色的。可都是文静的“小女孩”亭亭玉立在池塘上。微风吹拂,荷花姑娘轻轻地摆动着身体,附和着首风的乐曲。我使劲闻,闻到了淡淡的清香,那味道犹如在芳香的花丛中,水底下的鱼儿欢快地游来游去,在太阳下闪烁着耀眼的鳞片,美丽极了。妈妈说:“一起去爬山吧!”我和妹妹兴奋地说:“好呀!”我们正要爬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大花园。里面有古代的建筑,美丽的湖水。我们来到一座古代房子,妹妹左看看右看看,椄着妹妹把拉到妈妈到茶楼。二楼就像古代的客栈。我看见了一群叔叔边在品茶边聊天,聊的津津有味。妹妹看着茶杯,这时,一位服务员姐姐对我妹妹说:“小朋友,不要随便摸哦!”妹妹小声嘀咕地抱怨道:"没摸嘛!”出了花园。已经11点了。我们就回家了。
今天,我很快乐!
一个好的班主任,胜过万卷书。
我的班主任就是一个很优秀的班主任。她姓刘,叫刘老师。刘老师还得过“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刘老师非常的敬业。一天刘老师不舒服,却带病上课,为我们讲完了内容。布置了作业,下午就休息请假了。
刘老师也很爱我们的班级。为我们的班级争夺荣誉,每天值日生来计分,刘老师会问分是否加分减分?减分分失在哪里?说不出来原因的话,老师要问他们的。因此,我们班的评级有许多个五星。
刘老师很为学校的环境着想。学校的大队部发现,有许多的班级,有很多次都在五、六年级的楼那边,在茶水机旁边的小池子里,总有个别班级,为了偷懒直接在那里涮拖把。大队在大会上强调好几次。却还是有个别班级在涮。我们班的同学遇到了好几回,告诉了刘老师,刘老师找到了他们,说大队部说过这里禁止涮拖把,如果再涮的话就上交大队部。后来班级里的同学还专门贴了一个条,警示说明。涮拖把的也就渐渐地没有了。
刘老师也是个考虑我们的人。我们班级布置作业的时候,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时候一天有一些必要的作业,但由于已经布置过很多作业了,刘老师考虑到我们很累,便会去掉一、两项作业,再布置。留下来的作业明天再写。我们班有许多人都已经猜到老师会布置什么了,便在学校提前写,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回家只剩下一、两项了。
一个好的老师,胜过万卷书,胜过万里路。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下面是关于粤教版《红与黑》的内容,欢迎阅读!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有一次屠夫丁四把一块两斤重的肉用刀戳了一个洞,穿了一条草绳,然后,高高的举着那块两斤重的肉让秃鹤给他摸一下头,再把这块肉给他。但是,他们俩就打了起来。最后,本来很开心的秃鹤变的不快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么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还有,不要随意给对方起别名,这样会伤对方的自尊心的。
这个暑假我很开心,因为,老师在这个暑假让我们看草房子,它是曹爷爷写的一部纯美长篇小说,第一章秃鹤里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秃鹤。
在有一个早晨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他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跟谁玩命。要是有人再叫他秃鹤,他就不会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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