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最好的一个朋友,她也是我的姐妹,我的闺蜜。我们之间有过欢笑,有过泪水。
她高高的个子,有着黑中带黄的头发,她有一张白皙的脸,她有一双浓浓的眉毛,在她那浓浓的眉毛下,有着一双双明亮的眼睛,仿佛可以看清整个世界。她笑起来并不是有两个小酒窝,而是一个小酒窝。呵呵,奇怪吧。不过她一紧张呀,她的脸就会,一下子红得像红苹果一样,回答问题也一样哦。
今天是星期六,我们约定了一起去爬山,我早早的吃完了午饭,就飞奔到她家,好巧,她也正出家门呢。我们俩看见了就互相一笑,我们一路上边说边走,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
经过半个小时的涉水,我们终于到了山顶,我们对着山那边喊: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一辈子的好朋友。
朋友这两个字,带给了我无限的趣味,是她,使我懂得了世界上还有友情的存在,还有一个人在关心我,爱护我。
我感谢友谊,我感谢你。
朋友,你知道友谊是什么吗?
朋友,你感受过友谊吗?
朋友,你知道在友谊中的酸甜苦辣咸吗?
朋友,无论你是否感受过,但是,今天,我要告诉你,拥有朋友的人是幸福的,因为,在你最困难的时候,最伤心的时候,有人陪在你身边,告诉你,再大的困难我们一起扛。刚你高兴时,她也会为你高兴。
这就是朋友,简简单单的友情,简简单单的朋友。
前一段,妈妈给我买了几本笑猫日记,我把每本书都看完了,并且每本书都悟出了一个道理:保姆狗的意谋告诉我们:做人不要有很强的嫉妒心。塔顶上的猫告诉我们:做人要有爱心,去帮助别人。
想要变成人的猴子告诉我们:我们不要欺负小动物。能闻出孩子味的乌龟告诉我们:做一件事要用心。幸福的鸭子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热心肠。
蓝色的兔耳朵草告诉我们:心中只要充满爱,就能克服一切困难。怎么样?希望我们要学习每本书中的道理。想看的话就快来向我借吧!
《活着》是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终。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终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终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终,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又是一个阴天,我做好了作业,躺在床上,不知要干什么。忽然,我向边上一看,立刻发现我的房间早已乱七八糟:书本堆积在桌子上,照片“飞”到了地上,垃圾到处都是,,看来我今天一定要好好打扫一下我的房间了。
我先把扫把拿了过来,用力一扫。顿时,尘埃四起,扑鼻而来,呛得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看来我今天一定要大干一场了。
好不容易扫好了地,我还要拖地,我叹了一口气,抓起拖把,向前面用力一推,但扫把像生了根似的,无论我怎样用力都拖不动,我不得不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但还是不行,最后,我只好请老将——奶奶出马,才拖好了地。
拖好了地,我就开始整理书,我找来了一个大盒子,把书本一一放了进去,书本一进去,那些笔、直尺、橡皮、照片、水晶球.......都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连忙把它们也收好了。
打扫好了房间,就只剩下那看似有几斤重的袋子了,我就把它丢到了楼下的垃圾桶里。
终于打扫好了房间,望着焕然一新的房间,我开心地笑了。
鲁迅的《狂人日记》具有鲜明的现代特征,具体表现为省察历史与现实的理性精神,解剖自我灵魂的自审精神,以及关注生存和发展的忧患意识,远远超出了一般知识分子顾影自怜式的自我安慰,显示了“五四”时期思想启蒙的高度。
在《狂人日记》表现“礼教吃人”的同时,还表现出了强烈的反叛和变革的精神。就像狂人面对因循数千年之久的传统思想,大胆地提出了“从来如此,便对么?”的质疑,这集中体现了大胆怀疑和否定一切的五四时代精神;狂人还面对面地向吃人者发出了警告:“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狂人还渴望将来有不再吃人的更高级的“真人”出现,这表现了一种改变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朦胧理想。最后,狂人期望未来、瞩目下一代,希望“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喊,这更是一种向封建主义抗争的号召,同时也向世人昭示了一条变革社会的途径。
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我们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所以,它一经发表,就在思想界和文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新潮》杂志着文称誉“疯子是我们的老师”,“我们带着孩子,跟着疯子走——走向光明去”。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是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幸福的鸭子。讲的是在一个暑假,笑猫和马小跳他们一道,来到了乡下张达外婆的家。他们见到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一只名叫麻花儿的女鸭子。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的除了那只会笑的猫之外,就是这只名叫麻花儿的幸福鸭子和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
麻花儿之所以令我印象深刻,是因为她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和一颗容易被感动的心,她心中的幸福好像没有边际。她所有的幸福都来自她对生活智慧的态度。在我心中,认为门门功课都能考到100分时,才是最大的幸福。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幸福“时时刻刻都伴随着我们。
还有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他经常一路闻着马小跳他们的孩子味儿找到小猫的。它和麻花一样,经常乐于助人,我真想学一学他的本领!在这本书里,我发现了幸福,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给自己看,与他人无关。
曾经有人问我,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既然来到人世间,尝遍了该有的苦楚,流过数不清次数的眼泪,生活依旧过得不好,那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了?我仔细回忆过往,似乎还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
少年福贵败光家产后,他的父亲也离他而去,少年福贵还没从“少爷”这个身份里转换出来,就迫不得已要接过父亲的担子,扛起这一大家庭的责任。正是这一人生的第一个大变故,使得他认识了作为一个丈夫,学会支持起整个家庭。
在毛草屋里生活,妻子家珍的不离不弃,为他生下有庆,尽管丈夫曾经的糊涂,但毅然然用生命奏响了爱与责任,理解与宽容。福贵远去里寻医,却被拉为壮丁。两年的颠沛流离,在战火的洗礼中,渐渐明白了生存的含义:家乡有自己的亲人,只要活着,就能见到他们。
几年后回来,母亲已经去世,女儿也因一场高烧不会讲话,但好歹四人团聚了。又因饥荒,被迫无奈把女儿送给别人。女儿逃回了家,他们再也狠不下心了。先是妻子病倒了,后来儿子又因献血过多死了。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勤恳的女婿,女儿又因难产去世。不久妻子也去世了,只留下一个外孙。
本还可勉强过上好日子,女婿却因工地失误丢了性命。福贵拉扯着外孙长大,却因为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失误——豆子煮多了——外孙被吃撑死了。
就这样,亲人接二连三地去世,这样的遭遇,苦不堪言。他沉浸在痛苦中迟迟不肯走出,泪水浸湿了衣襟。
福贵经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里就像被刀割般的痛,割的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还比往日活得更加洒脱与坚强。
人活着,其实只是活給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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