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文学作文(我最喜欢的文学作文5年级)

喜欢的文学作文(我最喜欢的文学作文5年级)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4-10-10 15:04:28
喜欢的文学作文(我最喜欢的文学作文5年级)

喜欢的文学作文【一】

孩子有自己的声音,需要表达自己的声音,哈克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哈克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哈克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

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当然,哈克在最后用行动成功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在成人世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喜欢的文学作文【二】

《长袜子皮皮》是我今年6月初才买回来的童书,也是我阅读的第一本林格伦的作品。翻开《长袜子皮皮》,我从第一章第一眼读起,就爱不释手。 《长袜子皮皮》为什么让那么多读者喜欢?因为皮皮是每个孩子心中的梦想,皮皮每天都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可以在地板上和面,像个大力士一样可以举起大鲨鱼,可以教训小偷,可以在山洞里过夜,可以爬树、上房,可以做一切他们喜欢的事,皮皮玩得开心的时候没人会叫她上床睡觉;想上学就上学;想冒险就冒险;想野餐就野餐;想吃糖就吃糖??而不必害怕大人的批评。她具有了与众不同的性格:胆大的能做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动手能力强什么都会做;独立能力强,很会安排自己的生活。当然与好朋友托米、阿尼卡相比,长袜子皮皮是太淘气、太没有教养了,不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玩拍人游戏,打人??,有着满脑子的异想天开、稀奇古怪的想法。

读了《长袜子皮皮》后,我也进行了一些思考,在对孩子的教育中,作为教师,不能

将太多成人世界教条的礼仪过早地去安放在孩子身上,这样,孩子会少很多自由生活的快乐。孩子的童年应该有更多的快乐,这样才是真正的童年,这是作为教师应该努力去坚持的一种理念。

喜欢的文学作文【三】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有一种魅力,文学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文学一直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学玩一篇好文章或是看到一个优美的文学语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时,那感觉真可配的上“惬意”这个词!特别地,是在自己写完一篇优秀的作文后,即使没有那些大手笔作文作的好,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心中仍是一种美滋滋的味道,似乎是一种蜜一般的甜……我想,这对我来说,便是文学独特的魅力,也就是她吸引我的道理……我酷爱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就要落后。

读书,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使人有素质,有修养,有文化;我一直把书当作我的挚友,只要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都会反复品赏,斟酌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论是朱自清优美的散文也好,徐志摩精悍的诗歌也罢,还是鲁迅精彩的小说,都能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在书中,我就好似吸水的海绵一样,留其精华,舍其无用;渐渐地,经过阅历的加深书本给我介绍了更多的作家,他们又把我领如了一个新的文学境界――幽默中带有讽刺的马克?吐温;诗情画意的泰戈尔;诗如其人一样奔放的普希金;构思巧妙,引人入胜的凡尔纳……

不论读谁的书,无论赏谁的文,我都有一种身历其境的感觉;文学给我的,是一种身心的放松,是一种精神的放松,是一种思想的'放松……文学给了我无穷的智慧,无穷的知识,开发了我无穷的潜能;文学使我聪明,使我快乐。虽然我现在还到不了“下笔如神”的文学境界,但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至少能够做到每篇文章都比较深刻。这正是文学的艺术。

文学是美妙的,文学是传神的,文学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正因为有了文学对我们的语言的衡量,才让我门感到了什么叫高雅,什么叫动听,什么叫粗俗,什么叫无聊;文学之所以叫“文学”,是因为她包含有一种学问――因此,白话,无聊的话,便不是文学;只有那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话语,才足以称的上文学。

想把一种意思平淡的说出来容易,难得使用高尚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文学在我心目中也是如同走路吃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我爱文学――爱其美妙,爱其博奥,爱其与众不同的魅力!

喜欢的文学作文【四】

凌晨两三点,电话响了。我躺在床上,像棉絮一样摊着,四肢疲软,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铃声“嘟嘟”地响了一阵,停了。是谁这么晚打电话呢?尽管我还没入睡,但也没人值得我在凌晨两三点听他的电话。很快,电话又响了,铃声在秋夜显得急促而尖锐。我拿起话筒,不耐烦地说:喂——我的声音疲乏而沙哑,但听上去很清醒。

电话那边停顿一下,声音惊惶而无力,仿佛要死抓住什么:“求求你,只要你不离开我,你要我怎么样都行——”这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我一下子想不起她是谁。事实上,所有女孩子的声音在我听来都陌生而悦耳,我不熟悉任何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没有女朋友,连异性朋友也没有。我在打工杂志社上班,我的同事有两位女人,都是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她们不可能发出如此清脆的声音。我笑了,如果是她们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那才匪夷所思呢。

电话那头仿佛在哀求:你可以过来吗?可以吗……凄惶而无助的声音,让我心生怜惜。我的声音变得柔和:你不要急,你慢慢说,说不定我能帮得上忙——我在斟酌着该怎么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子。我说,只是,你要找谁呢?你是在找我吗?电话那边戛然而止,黑暗中传来一阵啜泣,后来,电话机轻轻地挂上了。

我在黑暗睁大眼睛,愈发没有睡意了。我失眠由来已久。失眠的原因多种多样,譬如因孤寂而失眠,但孤寂是我的生活,我已经习惯。譬如因兴奋而睡不着,但生活就是如此平淡乏味,我除了读小学被校长在大会上表扬略感兴奋之外,已经有二十多年不知兴奋为何物了。一个人倘若置身于恶劣的环境之中,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会遭到扭曲,譬如被盟军关入大铁笼并让一盏发出强光的电灯没日没夜地照耀的老庞德,他的精神终于伴随着饱受折磨的身体垮了。白毛女在潮湿而漆黑的山洞生活了十几年,这就是旧社会使人变成鬼而新社会使鬼变成人的动人故事。只可怜那个如花似玉的喜儿无论是鬼是人都已饱受摧残,老了。

我失眠,是因为窗外的建筑工地在没日没夜地施工,那些巨大的噪声成了我生活中最突出的声音。每一个夜晚都被同一种噪声所笼罩,每一个夜晚都仿佛是前一个夜晚的复制,不会有什么不同。正如今夜,搅拌机发出的轰鸣声,电锯在切割钢筋发出的呼啸,像钉子不停地敲入着我的耳朵。我感到身体被尖厉的疼痛贯穿。

跟噪声作斗争,每一次都以我的失败而告终。我曾试过开音乐来抵挡噪声,音乐动听归动听,但无法抵挡噪声,无论是老帕还是恩雅的歌声,都无法跟搅拌机和电锯声相抗衡。我在同事的建议下买了一副橡皮耳塞,但效果不明显,噪声像穿过鱼网的水一样,毫无阻滞地流入我的耳朵。有时我睡不着就看书,又发觉没有什么书好看,更没有什么书值得在凌晨两三点爬起来看。我曾将门窗关得严严实实,但比戴耳塞还不如,除了几乎让我窒息,无济于事。我曾向那位年近四十的女同事学会了数绵羊催眠的方法。一个绵羊四条腿,四个绵羊八条腿——女同事说,这方法灵着呢,老公出差我就是靠这个入睡的。我试了几次,但当我数到一万六千条腿时(这是多少只绵羊?我依然神清气爽。如果再数几个晚上,我肯定会成了速算的天才。后来我练起气功,以达到静心而入睡的目的。但我除了外面的噪声,还听到了体内风暴般的聒噪,我吓得不敢练了。

我放弃了一切努力。每天晚上,我洗澡后,就呆到床上去,等待那根本不属于我的睡眠。我一直要到凌晨四五点才因极度疲倦而迷迷糊糊地合上双眼。但我必须在七时让闹钟叫醒,并在八时之前回到办公室。老总是中国人,却长着一副外国资本家的嘴脸,恨不得榨干我们的每一滴血汗。

喜欢的文学作文【五】

小时候,妈妈说我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当我还不会把笔写字的时候,我便会用小手一页一页抚摸着书页里的文字,心中犹生敬畏之情。每晚当妈妈捧着米黄色封面的故事书,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依偎她的怀里听着,我抬着头望着妈妈天真的说:‘妈妈,书里肯定住了个天使。”妈妈笑了:“傻瓜,哪里来的天使?”我偏不信,于是我学会了握笔写字。

文学对我的诱惑是那么的大呀!我很认真,很努力地握着铅笔,一个个歪歪斜斜的方块字,再到造句,写文章……我慢慢觉得我离那个“天使”有进好多。

小学的我是如此真切的热爱着!每到作文课,我不再和同桌开小差,拿着笔,在绿色的格子纸上尽情地抒发着我那充满童真的光怪离奇的梦想。我深信天使一定在那小小的字里行间里,我那时笔下的文字,虽幼稚显,然而常常得到老师的夸奖。

你看你看,天使的脸庞再浮现,在小学的作文里,在我儿时的欢乐中……

上中学了,随着对文学的喜爱,我更加坚定了对文学写作的热爱,也看见了天使在字里行间的若影若现……

我开始投稿,然而每次寄出去的稿件都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我的写作梦想开始动摇,再加上随着岁月而来的成长烦恼,就想潮水般袭来,我埋怨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一蹶不振,一度的想放弃写作。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雕刻家把一块石头雕成了美丽的天使。些许就是因为那个梦,让我对文学又有了行的认识。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大师,像我这样寄出去的稿件覆水东流,我因该用笔这把“刻刀”雕出我的那个天使,我的.梦想,我对文学的追求。

我重新握起笔,挥洒我的激情,描绘我的梦想。我对文学再次上了瘾。这天,我拿着印有我作文的那份报纸,笑着抱着妈妈说:“妈妈,妈妈,快看那,我把天使给刻出来啦!”

妈妈笑了笑:“长这么大了,还撒娇,真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文学对我的诱惑这么大呀!我的梦不灭,我的心不止,让我的梦载着我一起步入文学的殿堂。

喜欢的文学作文【六】

文学最大的魅力,在于可以给人一种在脑海中,自主想象的朦胧感,这种奇特的感受是电影所给不了的,它给人的启迪也不相同但只要带着真心,便会有所启迪。

《百年孤独》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之作,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丰富的想象,创造了一个世界这种喧闹而又可悲的现实,在时间的作用下轮回,一个家族七代成员,都是用着五个相同的名字,不断的做着同样的事来和孤独坐着无声的抗争。每天做两条金鱼,坐满二十五条就熔化重做的上校,感到着实可悲。每个人都在清醒或混沌中对抗着孤独,或许是我的资历尚浅,仍不能领会其中那些微妙的感受,但就在自己的思考里,我突然间顿悟出一种力量,对抗孤独的力量,便给了我在迷茫中抬起头的力量,不再为了合群去做和别人相同的事,只是做好自己,不在迎合他人的目光。

《八十天环游地球记》也是我几年前所钟爱的一本书,瓦尔纳再次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和渊博的知识刷新了我的认知。主人公菲利亚。福格严谨,智慧,也富有爱心,战胜了许多困难,并最终完成环球航行,还收获到了一份珍贵的爱情。他身上的冒险精神让我折服,在面对危险时处事不惊的冷静态度,让我万分佩服。从他的身上学到了很多让我十分受益。

泰戈尔的诗集是极富哲理的,最喜欢的有一句“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这句话仿佛道尽所有选择的真正内涵,每个人都想选择更好的,而为什么只有少数人才可以选到呢,这便是自己的原因,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有了资格,够努力,不服输,才会有机会这世界的成功都不是必然事件,是一个人独立的排除一个个不确定因素后的结果,只有努力才有希望成功。

文学是让我们看到世界的窗口,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让我们为他探索,寻觅真知,挑战危险,做最美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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