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4-01-13 13:48:21
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文学为话题的作文)

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一】

孩子有自己的声音,需要表达自己的声音,哈克就是这样一个典型。

哈克内心的声音就是儿童本身面对社会的`一个理解态度和对于社会的渴望。哈克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

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哈克向往自然的生活方式,喜欢探险。在哈克设置了自己被***的假象之后,他开始寻找自己的空间,在路途间遇见黑人杰姆,在当时的法律和正统教育下发现逃跑的黑人不举报主人家是一种罪过,哈克在不断的受着内心的煎熬的过程中,几次几乎举报杰姆逃跑的事,但是在历险的过程中他发现杰姆的善良和友好,同时发现所谓文明世界和上流世界的肮脏、虚伪、罪恶。在这个过程中,哈克逐渐走向成熟。

当然,哈克在最后用行动成功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在成人世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二】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有一种魅力,文学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文学一直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学玩一篇好文章或是看到一个优美的文学语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时,那感觉真可配的上“惬意”这个词!特别地,是在自己写完一篇优秀的作文后,即使没有那些大手笔作文作的好,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心中仍是一种美滋滋的味道,似乎是一种蜜一般的甜……我想,这对我来说,便是文学独特的魅力,也就是她吸引我的道理……我酷爱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就要落后。

读书,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使人有素质,有修养,有文化;我一直把书当作我的挚友,只要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都会反复品赏,斟酌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论是朱自清优美的散文也好,徐志摩精悍的诗歌也罢,还是鲁迅精彩的小说,都能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在书中,我就好似吸水的海绵一样,留其精华,舍其无用;渐渐地,经过阅历的加深书本给我介绍了更多的作家,他们又把我领如了一个新的文学境界――幽默中带有讽刺的马克?吐温;诗情画意的泰戈尔;诗如其人一样奔放的普希金;构思巧妙,引人入胜的凡尔纳……

不论读谁的书,无论赏谁的文,我都有一种身历其境的感觉;文学给我的,是一种身心的放松,是一种精神的放松,是一种思想的'放松……文学给了我无穷的智慧,无穷的知识,开发了我无穷的潜能;文学使我聪明,使我快乐。虽然我现在还到不了“下笔如神”的文学境界,但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至少能够做到每篇文章都比较深刻。这正是文学的艺术。

文学是美妙的,文学是传神的,文学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正因为有了文学对我们的语言的衡量,才让我门感到了什么叫高雅,什么叫动听,什么叫粗俗,什么叫无聊;文学之所以叫“文学”,是因为她包含有一种学问――因此,白话,无聊的话,便不是文学;只有那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话语,才足以称的上文学。

想把一种意思平淡的说出来容易,难得使用高尚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文学在我心目中也是如同走路吃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我爱文学――爱其美妙,爱其博奥,爱其与众不同的魅力!

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三】

主要内容:马修与马莉拉兄妹俩在绿山墙过着平淡从容的生活。为了给患有心脏病的马修找个帮手,他们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11岁女孩安妮。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人领养。小孤女个性鲜明,擅于幻想。她自尊自强,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赢得老师和同学的敬重和友谊。

小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浪漫的想象。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会说话,一定会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像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

然而,由于酷爱想象以及“爱美之心”,安妮给自己惹来了一连串的麻烦,她不断地闯祸,也不断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中,小孤女安妮渐渐变成了绿山墙里快乐成长的小主人。

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四】

巴金曾经说过:我们有一个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学者留下的杰作。它教育我们、激励我们,要我们变得更好,更纯洁,更善良,对社会更有用。的确,文学教给我很多的道理。

老师说过;坚持自己拥有的`,不放弃。而我从文学中知道了,有时候,放弃--才能拥有的更多,只有学会放弃,才能获得成功。

其实放弃也是一种拥有,松柏放弃了肥沃的土壤,才得到了扎根悬崖、迎风斗雨的雄姿。梅菊放弃了安逸的环境,才得到了傲立风雪的傲骨。

放弃了绚丽多彩的夕阳,才有了日出东方、照亮万物的辉煌;放弃了生机盎然的春季,才能走进硕果累累的金秋。有舍才有的得,不放弃就没有收获。

爷爷给我讲过一个故事。从前一个旅行者,背着大型旅包有气无力的走在沙漠之中,头顶烈日,脚踩黄沙,没有水源。他走出沙漠的机会十分渺茫。旅行者狠心的扔下自己笨重的旅行包。最终,他走出了沙漠。

也许那包里是贵重无比的金银珠宝,也许是名扬海内外的象牙文物,也许对于他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但是,他放弃了,他得到的是他最珍贵的东西--生命。

小时候,妈妈送我一颗漂亮的雨花石,我每天拿着它形影不离。但是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把它扔到前院的草丛中,想知道我是否还有机会再见它,但是它并没有再出现我的面前。我从此与它说“再见”了,那次我痛哭了一场,至今记忆犹新。那一次,我虽然失去了,但是,我却留下了一生的记忆。

文学告诉我,要学会放弃才能够拥有;文学告诉我,要先有所失,才会有所得。

这就是文学给我的启迪。

我喜欢的文学 作文【五】

小时候,妈妈说我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当我还不会把笔写字的时候,我便会用小手一页一页抚摸着书页里的文字,心中犹生敬畏之情。每晚当妈妈捧着米黄色封面的故事书,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依偎她的怀里听着,我抬着头望着妈妈天真的说:‘妈妈,书里肯定住了个天使。”妈妈笑了:“傻瓜,哪里来的天使?”我偏不信,于是我学会了握笔写字。

文学对我的诱惑是那么的大呀!我很认真,很努力地握着铅笔,一个个歪歪斜斜的方块字,再到造句,写文章……我慢慢觉得我离那个“天使”有进好多。

小学的我是如此真切的热爱着!每到作文课,我不再和同桌开小差,拿着笔,在绿色的格子纸上尽情地抒发着我那充满童真的光怪离奇的梦想。我深信天使一定在那小小的字里行间里,我那时笔下的文字,虽幼稚显,然而常常得到老师的夸奖。

你看你看,天使的脸庞再浮现,在小学的作文里,在我儿时的欢乐中……

上中学了,随着对文学的喜爱,我更加坚定了对文学写作的热爱,也看见了天使在字里行间的若影若现……

我开始投稿,然而每次寄出去的稿件都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我的写作梦想开始动摇,再加上随着岁月而来的成长烦恼,就想潮水般袭来,我埋怨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一蹶不振,一度的想放弃写作。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雕刻家把一块石头雕成了美丽的天使。些许就是因为那个梦,让我对文学又有了行的认识。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大师,像我这样寄出去的稿件覆水东流,我因该用笔这把“刻刀”雕出我的那个天使,我的.梦想,我对文学的追求。

我重新握起笔,挥洒我的激情,描绘我的梦想。我对文学再次上了瘾。这天,我拿着印有我作文的那份报纸,笑着抱着妈妈说:“妈妈,妈妈,快看那,我把天使给刻出来啦!”

妈妈笑了笑:“长这么大了,还撒娇,真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文学对我的诱惑这么大呀!我的梦不灭,我的心不止,让我的梦载着我一起步入文学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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