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是我最完美的邂逅
他,打架斗殴、饮酒抽烟、不穿校服、染头烫发,无论在老师眼里,还是学生看来,他内外都是一个坏学生。逃课从来都是他的拿手好戏,换学校更是家常便饭。但无论是在哪个学校,家里的电话最常报到的就是他的班主任。而关于大学,他没有想过这个严肃的问题,他之所以还在读高中压根就是“听”家里人的安排。直到高二那年因打架又被转校,来到了新的班级遇到了她。
她,学校的校花。她是一个勤奋向上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不仅品学兼优,而且温柔善良、更是学校培养的重点对象。在学生眼里,她让女生嫉妒得红了眼,因为追她的人都可以排几条街了,更赢得不少外校男生的青睐。
就高中的老师资深的教学经验,老师管教坏学生的方法就是让好学生坐在坏学生的旁边。毫无疑问,他被安排到她的后面。从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了自己要堕入爱河了,特别是她那樱桃小嘴发出那让人如痴如醉的甜蜜声音,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学霸了,从此她的背影是他坚持上课不睡觉的唯一理由。
喜欢是喜欢,却不一定要说出来。年轻时,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最突出的表现方法就是不断作弄她,这个男孩子喜欢女孩子的表现,似乎连男生自己也没有发觉。
随着他的捣蛋行为的进行,他发现原来她除了是一个好学生外,也有捣蛋的一面。她也有坏学生的一面,只是当好学生久了,大家都习惯了她这个好学生的形象,而他和她的关系也逐日好起来。
突然有一天,她对他说:“其实你那么多鬼点子,相信智商不会低,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如果你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差。”他沉默,没有说话。
他喜欢她,却不敢对她说。他知道在品学兼优的她的面前,自己是那么的卑微。他知道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有资格配得上她,于是,他决定努力学习,只为跟上她的脚步。
他开始拒绝那些所谓的酒肉朋友,穿起那件久违的校服,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架,头发也变成了以前自己总是嘲笑的学生平头。
他以前的“朋友”说他变了,他笑一笑:“人总要成长。”
老师、同学也说他变了,他摸摸头,红了脸:“以前不懂事。”
她也说他变了,他扬起嘴角:“你以为啊!小心点,哥很快就超越你。”
从此,他真的做个好学生,以前上课都是迟到,早退,逃课的,如今,不仅没有迟到,没有早退,没有逃课,相反,每天来得比谁都早,走得比谁的晚。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努力一点,就跟不上她的脚步,更没有资格在毕业后跟她表白。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如此疯狂的,为了一个人忘了时间,忘了一切,只为做更好的\'自己,一个配得上那个人的自己。
青春时的喜欢是最单纯的,也是最暧昧的,更是最动心思的。他,每天起得老早的,只为背几十个单词,看多几道计算题,那么回学校,他就有跟她讨论的话题了,这样他才可以有更多和她接触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源源不断的动力才支撑自己走下去。
果然,在他的努力和她的辅导下,他的成绩有了质的飞跃,他在高考前的最后一次大考中,一度跃进了年级前十。
高考前一个星期,大家都在为高考作最后的冲刺,而他却约她到学校门口的奶茶店喝奶茶,说是答谢她对他的辅导。
她捧着奶茶,笑嘻嘻,漂亮的小脸蛋显得更加迷人。
他问她,高考后,想去哪个城市读大学。
她说北京,然后反问他的去向。
他说,上海。
然后俩人对笑一下,似乎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终于,高考在炎热的夏天结束了,青春似乎也在毕业那天老去。
后来,他去了北京上大学,而她去了上海。再后来,他们都出来工作了。再次见面已经是五年后了,他们都说彼此都好逗,他去了她想去的北京,而她却去了他想去的上海。
俩人互问对方原因,答案是一样的:因为那里有你!
姐姐,我来替你爱
一见倾心
午后,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阳光明媚的洒在车窗上,鸿钧的心情也如这晴朗的天气般,明媚,潇洒。
鸿钧在一个房地产集团做销售,因为他工作努力,又具才华,年纪轻轻就被提拔成了销售部门的总经理。而今天是他上任的第一天,真可谓精神饱满心情爽,如鱼得水在职场。
一路上,他手握方向盘,哼着小调,开心的向单位奔去。一举一动间便流露出那种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气质。睫毛轻轻颤动着嘴角微微轻抿抿出一道优美的弧度闪着粉嫩的光彩。到了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他稳稳地停下了车,安静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涌动。
突然,一个年轻女子,手捧着一大堆的文件,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高跟鞋。一不小心摔倒在他的车前。鸿钧一个箭步冲出车外,将她扶起。她的眼中充满了焦急的神色。原来,这名女子叫欣然,她正巧也是去鸿钧所在的房地产报到的。她还有一个乖巧伶俐的妹妹,要不是妹妹非要和她一起练瑜伽,也不至于上班迟到。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却意外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得知了事情的原委,鸿钧将她扶到了自己的车上,一路向单位绝尘而去……
他看着她的侧脸,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不由得心中荡起一片涟漪。而她看他俊朗的面孔如雕刻一般,五官分明。心中也不由得有一种小小的悸动。两人就这样在车上谁也没有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芳心暗许
“你是怎么回事?连着两个月一套房子都没有卖出去,如果你在这个月中还是没有业绩,那趁早卷铺盖走人!”上司的话像是一盆冷水,浇到了欣然的头上。是啊,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份工作吧。哎。
正想着,“怎么了?欣然。我今天又加薪了。晚上请你吃饭吧”原来是鸿钧笑着向自己走来了。看着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欣然的心里五味杂陈。只好将自己的委屈告诉了鸿钧。
鸿钧得知后,不以为然的笑笑说“傻丫头,没事的。不是还有我吗”。说完,牵着她的手走进了酒吧。
他向自己所有的客户和朋友介绍了欣然,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欣然不由得愣住了,他这是在向我示爱吗?可是他从来都没有上说过喜欢我。她转身想要离开,不想接受这一份施舍的爱情。突然,鸿钧从后面揽住了她的纤腰。从口袋中,取出一个细致精巧的小盒子。掀开盒子,一所前所未有的光芒绽放开来。他走到了她的身前,单膝着地,深情地说“嫁给我,好吗?欣然,我要让所有的朋友为我作证。我爱你”。
欣然的杏眼中含满晶莹的泪水,她觉得此时此刻是她最幸福的时候了。其实她早已经对眼前的男子芳心暗许了。可是,她不知道自己和他能不能配得上。而现在,终于心想事成了,她觉得自己就像做梦一样。但是,这样的梦好像来的太早了些。她还是转身离开,留下了他在身后悲哀的呼唤,呼唤。
步入婚姻
虽然欣然没有答应鸿钧的求婚,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在工作中,他总是发动自己的能力默默地帮助她。他知道,如果告诉她真相,她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在鸿钧的默默帮助下,欣然的业绩步步高升。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不由得很开心,可是,为什么鸿钧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难道他真的伤心了,不再理自己了吗?想到此,又不由一阵悲哀。
有一天,欣然在与一个客户谈判的时候。那个客户不小心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欣然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鸿钧不来找自己,他是不想让自己认为他给她的是一份施舍的爱。突然心中莫名的感动。她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走进鸿钧的办公室。开门的一瞬间,她看到他正在失神的看着她的求职资料上的照片。
鸿钧抬头,眼前竟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不由得愣住了。欣然笑颜如花走到了他的身边。问“上次的求婚还算数吗?”鸿钧听后,眼中泪花闪动。不住的点头“算。”说完拥她入怀。
喜鹊枝头春意闹,玉栏桥上伊人来。两个相爱的人儿,手挽手,肩并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飞来横祸
从此,两人幸福的走到一起。携手共看夕阳西下。并肩向往美好未来。
好景不长,许是苍天嫉妒有情人。有一天,鸿钧需要加班,欣然下班独自回家。想象着回家后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想着他每次吃红烧肉时的馋样,不禁莞尔一笑。
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可是鸿钧的心里一直惦念着欣然。不知道她到家没有,正想着突然头有些眩晕,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他急忙给欣然打电话,可是不知为什么手机却关机了。
欣然正边想边走着,突然一辆大车飞驶而来。她吓坏了,一时间竟然忘了躲避。转眼,车过,人倒。血落。
鸿钧给欣然打不通电话,心想不妙。急忙往回赶。果然,在回家的路上围着许多人。他疾步向前,眼前正是自己心系之人。他狂怒的喊着“快叫救护车,快救救我老婆。”欣然看到鸿钧,强忍着剧痛扯出笑靥。她说“老公,别急。不要为我担心,你一定要幸福啊。我爱你。”
当鸿钧将欣然送到医院的时候,欣然已经无力回天,香消玉殒了。鸿钧仰天长啸:苍天为何如此待我!让我与心上人阴阳两隔。
借酒消愁
鸿钧失去欣然,如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从此一路消沉,不再上班,不再关心尘世的一切。他多想随她去。日夜思念着娇妻的笑颜如花。你怎么忍心?如何舍得留我一人在世上。那里黑不黑,你说过最怕黑。
这都怪我,如果我和你一起走,你就不会。想着自责塞满了头脑。他整日沉沦在酒吧里,一杯一杯的灌自己。醉了吧,醉了就不那么伤悲。
这时候,一个女子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从眉宇间到明眸皓齿,俨然就是欣然。鸿钧一把抱住了她。哀伤地说:“欣然,欣然。不要丢下我。”
这女子走到鸿钧跟前,忧伤的说“我不是欣然,我是她的妹妹,欣若。”说完叹了一口气。“那日你们结婚,我在外地教瑜伽,没有来参加你们的婚礼。谁知姐姐她却……”
鸿钧听完,整个人如同虚脱了一般。欣然,你的出现,终究是我的一场梦。
泪,顺着脸颊滑下。打在心上。失去你,怎一个哀字了得。那是剜心的痛。
默默照顾
自从欣若回来后,经常来找鸿钧。她时不时的炖鸡汤给他。安慰他,鼓励他。逝者如斯。可是活着的人还要坚强地活下去。
欣若像他的红颜知己,不断地关心他,照顾他。给他讲她们姐妹小时候的故事。鸿钧听得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泪如雨下。正如欣若所说,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在她的无微不至关心下,他逐渐将欣然锁在了心底。但是,从来不曾忘记。
又一天,欣若和往常一样盛着鸡汤送来。同事们都夸她长得漂亮,善解人意,劝鸿钧好好珍惜她。鸿钧恍如梦中人惊醒一般,自己接受欣若的照顾如同理所当然般,可是,自己的心中只有欣然,怎能再装下一个欣若呢?
欣若将鸡汤放下后,转身离去。看他的表情,是那么的不自然。她的关心,他只当做视而不见。原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住在了自己的心里。只是,他是“姐夫”啊?她怎能将姐姐的老公据为己有。况且,他是如此的深爱姐姐的。
恍然大悟
走不进的世界就不要硬挤了,作践了自己,难为了别人,何必呢?欣若不再来找鸿钧,她将自己的心事上了一把锁。没有钥匙,绝不开启。
鸿钧仿佛又少了什么,他的脑海中时常浮现欣然和欣若的身影。
中午,他伏桌而憩。突然觉得有一个女子的身影向他走了过来。似欣然,亦像欣若。她如仙子一般,脸上依旧笑靥如花。她轻轻地呼唤他的名字。他起身想要抱住她。却不知该叫谁的名字。女子幽幽的说“还记得欣然归天时说的话吗?她要你幸福,她才会安心。而今,你的世界里有了欣若,你是因为放不下欣然而不接受她。其实,你已经爱上了欣若,但是你又不愿意对不起欣然。可是你知道吗?这样你只会伤了两个女子。满目河山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鸿钧惊醒,想起欣若对他的点点滴滴。不由得心生感慨。他起身,寻她而去。
再次牵手
他走到欣若面前,缓缓的说:“我喜欢你,可是你介意我曾经深爱你姐姐吗?你愿意接受我吗”欣若听了以后,含着泪点了点头。说“我愿意接受,我不介意姐姐住在你的心里,我和你一起缅怀她。”
清明时节,他和她站在芳草萋萋的墓碑前,静静地望着墓碑上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依旧笑颜如花。
“欣然,你安息吧。我想我会幸福的。”
“姐,你放心。我会替你好好的爱着他的。”
墓碑上,她的眼中仿佛溢着泪花。写满深深的祝福。最爱的两个人,祝你们幸福。
他和她牵手离去,身后,是他们无尽的思念。
小编导语:这是一篇关于美丽的游学邂逅的游记,可以说整个城市都会披上一层和谐的亮金色外衣,整个城市仿佛都是在记忆深处等待灯火的斑斓,你一个人走在路上会有不想停下来的冲动,生怕自己那一瞬间的犹豫就错过了一段迷人的邂逅。
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往往会有自己最爱的景色,最深处的感悟。但不管是眼里看到的美景,嘴里吃到的美食,还是最重要的心里到的美德,只有自己亲身感受才会有特别不一样的滋味。
以我多次的旅游来说, 不管是单纯的旅游还是学习和旅游结合的游学,欧洲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去处。就拿这次我的欧洲游学来说吧,跟着一个游学团队去了法国和意大利。整个来说风景没得说,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很多平常生活中得不到的体验和感悟。
在这次的欧洲游学当中,我第一个深刻的就是什么叫纯粹美。真的,海水蓝的异常纯粹。或许你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这里的海水会蓝的那么晶莹透亮,很有一种蓝宝石的美,尤其是在阳光的照耀下,像似了哪位仙子不小心把收集的蓝宝石全部遗失到了这里。这里的房子绝大多数是乳白乳白的,但这种白,白的纯粹,白的让人流连。即使是偶尔的几个蓝色的圆顶屋也和不远处的大海相回应着。这种纯粹的美是深入人的心灵的。你整个人站在其中都会不由自主的被大自然造物主所震撼。的确。。圣托里尼的美是永远的美。
见过很多关于这个地方的照片,当自己拿着这些照片去一一对照的时候会发现,有很多的不一样,个人感觉,照相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审美观,或多或少会进行一些技术的处理。而当自己亲身体验的时候,你就会不知不觉中被这里的风景所震撼。是的\'只有身处其中才会明白这种仅仅用蓝白两色就承接成的纯粹的画面是有多么美丽。不管哪个角度,也不论什么时候都有她独特的独特的韵味。尤其是在傍晚时分。
可以说整个城市都会披上一层和谐的亮金色外衣,整个城市仿佛都是在记忆深处等待灯火的斑斓,你一个人走在路上会有不想停下来的冲动,生怕自己那一瞬间的犹豫就错过了一段迷人的邂逅。或许任何活动都有结束的时候,但我舍不得!游学就是一场精神的朝圣。
直至灯火朦胧阑珊的时候,我匆匆的身影或许只是一个美好的约定。约定来年的某个时候能有另一场偶遇和邂逅。
人有很多的追求,也有很大的体会。但当你身临其境的时候就会发现,美是美得那么真切,美是美得那么震撼,一次游学一次收获!
做不了大树,就做小草,你一样可以装点大自然的美丽;做不了月亮,就做星星,你一样可以在自己的星球发光发亮。
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结果差强人意。
天渐渐暗了下来,随着铃声的响起,放学了。独自走在清冷的路上,眼前一片黑暗。抬头,不想让自己的泪水滑落。
无边无际的天空中点缀着些许星星,那么孤独,那么遥远。几亿光年的路途,到达地球时已是微光而已。唉,可怜的星星们,你们为何如此执著?微弱的星光怎能和皎洁的月光相比呢?似乎听到了我的话,星星一闪一闪地表示着反抗,半明半昧,看不真切……
夜色渐浓,几阵清冷的风刮过,薄云散尽,繁星渐渐清晰。整个天幕上闪闪烁烁,好美!这满天繁星就像一个个精灵,在夜空中写下了专属于自己的美丽。
再次凝望这满天繁星,心中的乌云好像也被风吹去了,透出一丝丝光亮。
明知月亮的皎洁,却仍不放弃,努力散发着属于自己的光芒。这不是不自量力,想与月争辉,而是坚持着自己的梦想,积蓄并散发着自己的美丽,只要尽力,便足够了。
是啊,做不了月亮,就做星星,你一样可以在自己的星球发光发亮……
我明白了,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只要心怀梦想,并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去,终究会有理想实现的那一天!
此时,我的内心如获新生,只因这一次美丽的邂逅。
随着一道令人愉悦的下课铃声响起,我便迫不及待地随着人流一起拥出了校门,准备享受那校外的“美味大餐”。说是“美味大餐”,可仔细一想,无非是价格翻了倍,其他的又有什么值得向往呢?来来回回地逛着这一圈绕着学校的街,三心二意了好久,终于还是在一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面馆定坐。摸摸自己口袋里还算充裕的零钱,再想想自己那张贪得无厌的嘴,仔细盘算了一番:“八元钱吃饭,六元钱买奶茶,一天吃两顿……”再看看手中的零钱,顿时有些后悔,“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在学校吃饭呢?人总是这般奇怪。”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进我的耳朵,抬起头一望,是两个老乞丐在吹笙。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这种场面,内心就很烦躁,而且是由衷地嫌弃,……
当我走回学校时,看见一群学生在校门对面围了个圈,我踮脚一看,是一个年轻小伙子,抱着一把古典木吉他弹唱着当下流行的歌曲,虽然谈不上风度,更谈不上技艺高超,可周围的男女同学都投去崇拜的眼光,不一会,放在他旁边的口袋里就堆满了钱,散在口袋边缘的也到处都是,男子的\'脸上出现了得意的神情。忽然,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多么熟悉的场景,如梦初醒,这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骗子,在他瞥嘴一笑的时候,他的歌声流畅地贯穿在我耳畔,可在心中却只有两个字“假唱”,我就这样不屑地调头挤出人群。在这时,那不一样的乐声又传进我的耳畔,是刚才那对老乞丐夫妻,站在人群之外吹着那支斑驳的笙,这声响和刚才的独唱声混淆在一起,显得突兀,却又引人入胜。老人双目紧闭,却凭自己的记忆在笙上面的小孔处按出一段段篇章,虽然松弛的皮肤和稀疏的头发使老人看起来瘦弱不堪,可他吹笙时那自信的神情和他挺直的腰板,使人兴奋。站在他旁边的或许是他的老伴吧,眼里模糊的泪光透着无助与心酸,手里端着一个最古老的瓷水杯,里面零星地放着些硬币和块票,和刚才那满满一口袋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看看一旁的人山人海,再看看这对孤独的老夫妻。“到底什么样的人才应该得到帮助?”几分钟前自己还对这夫妻的脏手、脏衣服感到嫌恶,可现在我错了。我将本来打算给“假唱男”的零钱塞到了那残损的瓷杯中,一声微弱的“谢谢你”,让我彻底变成了吸满水的海绵,轻轻一捏便可以溢出泪花。也许这种感觉就叫做“恻隐之心”的跳动吧。
我捏紧了手中的纸杯,结束了这一杯夏日畅饮,也暗中笑话那个浪费挥霍的自己。悄悄转过头去,人群似乎注意到了这对夫妻,开始陆续有人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看到这儿,我由衷地替他们感到高兴,也为自己高兴……
天空露出哲人眸子般的湛蓝,注视着这林荫下的一次邂逅。
深夜。晚上将近九点。
一个老汉从刚靠站的火车上下来,手里提着一只大口袋。他头发发白,脸上千刀万壑,犹如黄土高原。身穿粗布衣服,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饱经风霜、操劳至今的农民。他小心翼翼地走在路上,心里却一直不平静。他在想:“我得走得快点儿,赶在儿子睡觉前到他的学校。这时,他应该在教室上晚自习吧!也不知他穿得暖不暖,有没有冻着。”于是,老汉加快了脚步。两只黑色的布鞋来回交替地踏在水泥地上。他显得有些焦急。
老汉的儿子在这座城市的一所中学读高中,平时不回家。老汉在离这座城市挺远的一个小村子里种田、干活,自己省吃俭用,勒紧了裤腰带,每月都给儿子寄去了不少钱。他希望儿子过得好。老汉很久没有和儿子见面了,有些想他。今天上午,老汉忙完了农活,下午便踏上了火车去学校看望儿子。由于走得匆忙,儿子并不知道。
一阵秋风吹过,落叶唰唰地往下掉。老汉心想:“儿子见到了我,一定很惊喜。我给他带去一些吃的、喝的,还有两件新衣裳,他肯定很高兴!”老汉望了望手中的大口袋,咧开嘴笑了。“也不知道这东西他还爱不爱吃,这衣服合不合适。”老汉这样想着,脚步不曾放慢。
路上没什么人,也没什么灯光——这是这座城市较偏僻的地方。夜空里没有月亮,却有几点星光,老汉抬起头望了望灰暗的天,禁不住打了个哈欠。“抽根烟吧!”老汉自言自语道。一边把手伸进衣袋,摸到了随身带的烟袋,麻利地卷了一支烟。老汉从不抽店里卖的纸烟,他舍不得。老汉把烟夹在手上,又伸手摸摸衣袋找火柴却没摸到,“呀!忘了带!老糊涂了!”老汉懊恼地想。“找人借个火吧!”他边想边四下张望。突然他隐约听见身后传来一阵笑声,于是回头望去,看见几个年轻小伙子围在一起,手上有什么东西闪着红光。“他们在抽烟!”老汉一喜,转身折了回来,边走边想:“他们和我的儿子差不多大呀,看来不是好东西!”来到了年轻人中间,老汉说:“借个火吧!”年轻人哼了一声,说了句:“土包子!”用手递给他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周围的人笑得更放肆了!老汉接过打火机,心想:“不跟你计较,我还要赶路呢!真想快些见到我儿子!”同时,他觉得那声音有些熟悉。
老汉按下打火机,点着了烟。他漫不经心地抬起眼。蓦地,老汉脸上的肌肉开始不自然地抖动——火光中,眼前这个递给他打火机的年轻人正是自己的儿子,他嘴里叼着一根名牌过滤嘴……
刚一走进图书馆的大门,我就在前排书架上整整齐齐排列的书中,认出了你——《简·爱》。你犹如一个救世主来到我的身旁,出现在我的世界。
我轻轻的翻开扉页,你如一位美女缓缓款步走来,如此优雅而又独特,我一下被你迷住了。你的出身,你的命运,你的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
当我看见你被舅妈送往教会学校的时候,周边的`天气映入眼帘,杨柳无情地挥舞长鞭,沙尘也席卷而来;当我读到你去做家庭教师,并与罗切斯特发生感人的爱情时,我的心每时每刻都紧紧地牵挂着你的命运,窗外,雨淅淅沥沥下了起来,犹如你这纯洁的女儿泪,淋湿了我的心;当我读到你最终历经磨难和罗切斯特在一起时,我的心犹如吃了蜜一般甜,这时窗外风驻雨停,阳光透过柳树枝,斑驳的影子刚好投射我正在读的书上来,我的心充满了幸福与温暖。
当你终于鼓起勇气对罗切斯特表白的时候,简,你的那句: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离开了人世,两人平等地站在上帝跟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你的这一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简,你知道吗?在你勇敢的敞开心扉的霎那,你真的让我既震惊又佩服!是啊,人与人生来就是平等的!我们都有选择自己幸福的权利。
在读到简·爱最终经历艰难困苦和罗切斯特在一起的时候,我明白了凡事只要努力并持之以恒最终都会成功。
读完这本书,我心中充满喜悦,走出图书馆,微风拂面,杨柳依依,耳畔响起了阵阵掌声,在祝贺我找到了生命的真谛!
能与你邂逅真美好,真快乐,真难忘!
这个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邂逅,有因兴趣相投的相识,有“不打不相识”的邂逅,也有不约而至的重逢。
记得五年级那会儿,我在书法教室集训,正当我提笔练字时,“叮咚”,门铃响了。我出于好奇,抬头一看,瞪圆了眼睛,小声嘀咕道:“xxx!”她看见我也是万分惊喜,欣喜地说道:“好久不见。”“的确很久了”我感慨道。
她笑嘻嘻地坐在我对面,拿起笔,说道:“姐咱们几年没见了,老规矩,比一比吧!”我微微一笑,边换纸,边赞同道:“没问题。”我们拿着同一张碑帖,竖直拿起毛笔,将笔毛蘸墨,笔尖轻触纸,先顿笔,在平直的运笔,最后收笔。横平竖直,撇在最后提笔,捺要顿出撩脚,勾勾出力度。正当我写的得意时,无意间抬起头,看见她写的字迹笔酣墨饱,书写时,中锋、侧峰、露峰折转自如。我的字跟她的相比,简直就是小屋见大屋。这时我才想起来,在书法上,她可是我的入门“老师”。“好啦,不比了。几年不见,智商还是那么高!”我插着手,赌气似的说:“其实你的进步很大”,她见我不高兴了,立即补上一句。“其实你看,你这些字的形态结构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你能把笔画的粗细控制的恰到好处,那会是一个质的飞跃。”王老师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我笑了笑,答道:“嗯。”想到:“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竟成长了不少,思想竟也成熟的令人吃惊。”
休息了一会儿,我们继续练字,我一边练着字,一边诉说着我的苦水:“我们中学简直是”魔鬼式“教学,每天还有1200米的跑操……”“好啦,学校这么做不也是为了你们更好的成绩嘛,我也希望……”她说着说着,我停下了笔,缓缓地抬起头,目光呆滞地看着她,忽然觉得回到了过去,只不过角色调换了……。那个时候,她因为打了我而被老师严厉批评。第二天,当我们俩一块搬椅子进教室,她突然间哭了,哽咽着说:“对不起。”我立即放下椅子,帮她擦着眼泪,安慰她:“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你不需要跟我说对不起。”而如今,竟也变成你来安慰我了。我一时语塞了,心里感慨万分。
友谊就是这样,它是相互的,即便是时间,也不会磨灭了它的光芒。虽然我们都不知道在这场邂逅过后,我们是否会再相遇,但我相信离别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重逢,我们的友谊会永远存在,永远存在!
站在雨中,麻密的雨帘障住了我的视线,透过眼前朦胧,我不置可否地看着慌忙急走的人们。失掉了那份矜持,多上一丝狼狈。不由得,我扯起嘴角,真是滑稽呢,自己不也是如此?终究是只看到别人罢。
自嘲地摇头,不觉间,身围无雨。抬头,徒然入目的是一把纯青色雨伞。“将就着躲躲吧,雨很大。”一段男声自身后响起,我闻言回头,是一个陌生男子。“普通”是我第一个想到的词语,他穿着一身白间绿的运动套装,外观还算清俊,麦黄的瓜子脸,浓眉狭眼,微挺的鼻梁,单薄的唇。面前的情景令我想起了很多电视剧里发生的片段,不是“雨中佳遇”,而是“窘境歹人”。我本能地后退一步,站入雨中,夏夜的雨浸入衣襟,一股莫名的寒意油然而生。这夜黑云低的,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况且自己又是个女生,到时候绝对占不到优势……思及此,胆不小的我不禁有些后怕。
似乎是为了让我安心,他开口,语气诚恳:“我只是看你没处躲雨,与你撑下伞。”见我不说话,他又补充道,“仅此而已。”我并不是故意把所有的人都丑化归到恶人一行里,只是“防人之心不可无”罢了。小心地抬眼将对面男人打量一番,我心有余悸地重入伞下,只希望这场雨快些停下。
站在路边避雨,为了缓和气氛,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对话着。我们互予了姓名,他告诉我他叫陈沂。当我知道原来他只是一个高中生的时候,我心中的大石突然落地,恍然间又不禁觉得好笑,自己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啊?
大概过了两个来小时,雨渐渐停了。他收起伞,提醒我:“时间不早了,要尽快回家啊。”顿时,我心情大好。原来陌生人之间也可以这么友好,人与人之间也尽是如此吧。这样想着,不知道会不会有一个像小说里那样的美好邂逅呢?
大约两个星期后,我又看到了那个叫陈沂的大男孩。还是那条街,还是我们两人,不同的只是艳阳高照的天气。
我们几乎在同一时间发现了对方,然而并没有我所想象的小说式情景发生,我们都只是相视点头一笑,然后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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