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黑色的小狗,今年十三岁,一只很不起眼的小狗,我被一个人购买回去,我以为以后会过上辛福的生活,谁知道我是这么惨。
以前小时候主人每一次都和我一起玩耍,我那时就像一只小蜜蜂一样快乐。但是那快乐的时光总是过的那么快,就那样我慢慢的长大了。主人也渐渐的无视我了。有一天,主任和他的家人说要把我卖了,我非常害怕。看到主人我想我会不会被卖到市场上***了。
有一天,我的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就跑了出去,冬天的时候也没有地方去。我那时非常饥饿,在路旁我被一个老人收留了,那位老人对我非常好,我和老人的感情已非常好。看着老人我想他一定非常孤单。
老人对我非常好,帮我洗澡,我决定要永远陪伴着这位老人。看着老人的笑容,我想我以后的生活会更加幸福。
不知不觉,已年过去了,我和老人的感情已越来越好了。每天夜晚,老人都会带着我去散步。有一天,我想和其他小狗一起玩,我叫了起来:王——王——王,老人似乎看懂了我的心思,对我说:“狗儿,你是不是觉得没有同伴和你玩,感到很孤单,是不是啊?”我点了点头。老人又说:“隔壁邻居家有四只小狗,你每天都可以和它们玩。”顿时,我感到老人是我的知己一样。
这位老人是我的恩人,我爱他,他也非常爱我,有什么好吃的,宁愿自己不吃,也要留给我吃。他是我的知己,也是我唯一的亲人。
我被关在一个四面都出不去的地方,这里虽然不大,可却有我的许多同伴,我们蜷在一起,依偎着。我心里很害怕,因为早上我和哥哥姐姐们离开了妈妈,到了这里。我不知我们会被带到什么地方。一支大手伸了进来,他拉住了我,把我放在了一个不知叫什么的地方,我被吓到了,想爬动,可这地方坑坑洼洼的一点都不好走。哥哥也出来了,我见了哥哥忙爬过去紧紧地挨着它。几声厶喝后,来了许多人,他们都围着我们,我被一个小女孩给抱了起来。我心里砰砰的直跳,傻傻的望着她。她穿着粉红色的裙子,头上有根小红带,看起来有些可爱。不知他们谈了些什么,我被小女孩和大个子给带走了,我望着哥哥姐姐什么都没说。
“到了,爸爸开门!”我被小女孩带到了一个地方,她把我放在地上,我闻了闻地上,这里好滑哟!觉得四处都是黄色的。“啊!这是什么味?好香哟!”,这小盘子里有什么,我舔了一下,好吃,我大口大口的吃起来,哟,饱了,我懒懒地打个哈欠,想睡了,我慢慢的走着,只听见小女孩大声的笑,也不知她笑什么。我又被抱到一个地方,这里好暖和,我趴着睡觉了。
渐渐地我知道那个小女孩叫“莎莎”,是我的小主人。我也有了个名字叫“欢欢”,每次她一叫我,我就飞快地跑过去。我和她是最好的朋友,每次她还没到家门,我就闻到她身上的`香味了,就在大门外等她。见到她就高兴地跑过去,有时候咬到她的袜子,她都不会骂我。
有天,莎莎带我出去玩,啊!我可高兴了,在路上,我东闻闻西嗅嗅,好像有什么味,哟!好像是哥哥的味儿,我飞快的朝那边跑去。“欢欢,欢欢!”莎莎使劲的喊我,我回头望了一眼,又继续的跑。心想:我可以找到哥哥他们了,我自由了。上次我在床上拉屎被打了一顿这下你们就管不了我了?路上,我没有发现哥哥,可我饿了,我四处找东西,只有两根没肉的小骨头。“轰”的一声,我咬着骨头,夹着尾巴跑,天下起雨了,我全身打湿了,我找到一处可避雨的地方趴着,咬着那没肉的骨头,咬着咬着想起莎莎,想起我们在一起嘻戏,她给我小零食吃,想着想着我哭了,我好想莎莎,她想回家啊!“欢欢—欢欢
这声音怎么这么熟,好像有莎莎的味道,对,这味越来越近了。那个打伞的不正是莎莎吗?我丢掉嘴里的骨头,飞快的跑过去,莎莎抱起了我,直呼我的名字,我高兴得在她的脸上直舔,虽然我很脏,可我们却紧紧的抱在一起。
在动物庇护所里,我们一眼就看出那只小狗将会是我们的。其他伙伴只顾在阳光下打瞌睡,它却热情地向我们走过来,这只小东西身上有棕色毛,像个小神仙坐的.小明星走向我们微笑。
“就叫它莎莎吧。“我建议说。妻子乔伊斯抱起了这只混种的小狗,把它搂在怀里。就在这时,我发现在一个小棚下面有一对黄色的眼睛盯着我。我伸出小手把它一窝小狗中的惟一的雄狗拉了出来。它除了焦黄色的眼睛、粉红色的舌尖和胸前的一片白毛以外,全身乌黑。它的身体纤小,耳朵却大得出奇,看起来很滑稽。“山姆。”我建议用我第一个想到的名字给命名。“但我们只打算要一只小狗。”乔伊斯提醒我说。“它样子这怪,我们不要它,谁会要呢?”我辩说。于是,我们把莎莎和山姆带回了家。
我们在维蒙特州的青山地区,四周是树林和草地。对于小小狗来说,似乎是个理想的环境。莎莎一开始便显得活泼可爱,任何它可以触到的脸,包括山姆,它都会热切地扑上去。想后,它弟弟的性和它迥然不同。如果,有只蝴蝶拍着翅膀飞向它,它会汪汪大叫,缩作一团;如果天上打雷,它会立即躲到底下去。不过,对于真正的危险它反而懵然不觉。
我们屋前的马路是一条弯曲的郊区大道,路上的汽车风驰电掣,就算发现有小狗挡路也来不及刹车。莎莎很快便明白那条路是不可进入的禁区,但山姆对它如蚁附膻,就像软弱的灵魂无法抗拒魔鬼的诱惑一样。于是我们决定不再让山姆自由走动。
学校组织我们看了电影《一只狗的大学时光》,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们都很好奇,于是我们都怀着好奇的心情期待着电影的内容:
有次,他们大一军训打靶,6个年轻人因为一颗走火的子弹命悬一线,一条会狼叫的拉布拉多狗救了他们,并使他们成为了密友。军训结束的那天晚上,他们激情四射,踌躇满志,对大学生活充满憧憬,
誓要在这四年内完成各自的梦想!并给那只狗取名为“SUNNY”,养在学校里。
大四比想像的来得快。如今的他们已经激情不在,自以为成熟的
屈服于现实,所谓的“梦想”早已成为笑谈,各自为烦恼而奔波。
因为“SUNNY”丢了,他们决定踏上寻狗之旅,大雄拿上了他爸爸的车,载着朋友们和寻找狗的决心出发了。在路上,他们遇到了一辆挑衅的车。他们为了追上那辆车就加快了速度,但最后不仅跟丢了,还迷路了。他们听了车神’盲目的指示以为可以回到主路上,但只是一直都在兜圈。在盲目的兜圈时他们又遇见了那辆挑衅的车子,原来那辆车子是带他们回主路上。他们跟着那辆车子,果然回到了主路上。但那辆车子里的人真的是好人吗?经过了这次的迷路事件,他们又踏上了漫长的路途。
开了许久,车子已经没油啦。他们只有推车,但推了一会了,大家都没有力气了。就在他们休息的时候,车自动’开走了。他们一直追一直追。车终于到站’啦。也许是天意,他们到了一个加油站。加油站的老板给他们加的.油似乎是水,但他们别无选择。他们给了钱,但老板没有找钱给他们。他们就去找老板要回剩余的钱,但他们看见这个老板的抽屉里全是刀,他们很怕,只好听老板的话买一些东西。老板把剩余的钱找给了他们。随后他们听见狗叫声,只见老板似乎怒气冲冲的出去了。他们带着家伙’冲了出去,他们看见的却是老板慈祥的在喂一些流浪狗。被老板骗去厕所的功夫女侠,终于找不到厕所回来啦。她埋怨老板骗她。接着他们出去时,看见的却是车子消失’了。他们一下子愣了,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先安慰自己,接着他们离开加油站去寻找车子的下落。找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找到。他们只好报警让大雄的爸爸去找了。自己又抱着寻找狗的决心,又继续潇洒的踏上路程。
但是表面上这么简单——只是去找只狗,如果仔细想想,他们不仅是去找狗,而且找回的是大学的回忆和朋友之间快乐的时间。所以当看完这部电影后。
我想了想:这部电影不就是告诉我们时间过得很快,我们应该珍惜同学之间的友情和这些快乐的时间吗?
假如……我说的是假如,假如我是一条狗,那么我将过着怎样的生活呢?
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我是人,没有做狗的经历,所以我只能靠我的想象来幻想我将过着怎样的生活。
假如我是一条狗,我肯定不会选择在乡下生活。在乡下我只能睡在稻草上,吃的是剩菜剩饭,落在条件不好的人家中,就只能自己去觅食。为了一根破骨头,我要和我乡下的同伴用尖利的牙齿互相撕咬,直到双方粗糙的皮毛上渗出血红的颜色。即便这样我也要去争抢,因为落在乡下条件不好的人家中,饥饿会是我常年累月的伴侣。
假如我是一条狗,我一定要生活在城市里,而且我不要做普通的狗。我羡慕那些生有短腿、尖嘴和长毛的狗,听说这种狗出生高贵,被人当成宝贝一样地宠着。对,做狗就要做这样狗,衣食无忧,乐得自在。但是问题又来了,如果我长着短腿,那我跑得就慢了,和乡下的同伴打架,岂不是被咬得厉害?长着尖嘴,我的牙齿还能那么锋利么?长着长毛倒是好看,但在乡下,在泥水里一滚,长毛就会打结,生活起来十分不便。长毛的狗被我们叫做假“洋鬼子”,是我们耻笑的对象。还有一点,上街的时候被人溜着,被唤着“心肝”、“宝贝”,我很恶心这样的称呼,我的祖先是狼,是带着原始野性的气息的。现在我却成了玩物,被人随意叫唤。
不管了,就算变成那种狗也无所谓了。因为城市里的生活的确叫狗羡慕。生病了有专门的医院,饿了有专门的狗食,外出还坐汽车,连谈恋爱也有专门的人牵线搭桥。做狗就做高贵的狗,不住贫民区,不在乡野中。
梦想做一条高贵的狗,谁愿意收留我!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会让我的小主人一睡醒就看见我,使她从嘴角上露出笑容。让她抱着我有一种亲人的味道。我又再次向小主人露出我可爱的一面。小主人又再次忍不住笑起来了。
我是一只狗,所以喜欢咬东西。每当小主人要把我的骨头抢走,我都会跟着小主人,想叫她快把骨头还给我。
每当小主人放学回家,我都会很兴奋的迎接小主人,让我的两只小手跟小主人拍拍手。
每天小主人都会和我一起到楼下的邮箱里拿报纸,出门口前,小主人都会说:去逛街吧!这句话是令我多么高兴啊!
当一只狗是多么快乐,多么美好,每天只要等着小主人来跟我玩,天天无忧无虑,一天一天的过去。一只狗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啊!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还是希望我是一条能有充分自由时间的狗,我会付出我应该付出的一部分,但,我不希望自己是一只只能闷在家里的狗。我一定会付出,但我也渴望能有自己的一份自由。这个要求也不算太过分,至少我也付出了,应该可以得到回报。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也同意自己做一只讨主人欢喜、身材矮小、讨主人欢喜、左蹦右跳的哈巴狗,我会尽自己的一份力来让大家开心,逗大家大笑。我也应该尽一只哈巴狗的责任。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可能成为一只下流的乡下狗,万一在贫穷人家里,那是没有好饭吃的。有时我可能为了一根骨头而和其他狗打上半天,最后可能打得遍体鳞伤也没抢到一点食物。但没有办法,狗的命运,就是这样的。我也不会抱怨,谁让我是一只狗呢?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也许会是一家城市家人的小狗,和小主人一起玩儿,躺在他身上接受他的爱抚,在那个家庭中快乐的生活着。
假如我是一只狗,我也有可能成为一只流浪狗,在大街上一步一步的走着,有时甚至会饿好几天的肚子,也得坚持着,也可能会每天吃的饱饱的,快乐的在街上走着,无论走到哪里,都以四海为家,最后浪迹天涯。不过,我会有别人,不,应该是“别狗”没有的自由,无拘无束,自由快活,到那儿也可以……
假如我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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