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给我们带来了《校园安全教育短片》,我们都看得津津有味。通过这个短片,我知道了校园安全的重要性,比如说: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伸出窗外;倒水时要注意冷热,不能弄伤自己,更不能弄伤别人;体育课时要按老师教的去做,不能爬桌子爬椅子;在教室里不要追跑打闹,这样很容易撞伤……
如果你的班里有喜欢做上述危险动作的同学,那么请你务必要告诉他们,这么做很危险,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请他们以后不要再做这样的事了!如果他执意不听劝告,那么倒霉的那个一定是他!我们也要远离这种人,因为我们在远离危险。
敬爱的老师 同学们:
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主要体现形式有:一、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二、以大欺小,以众欺寡。三、为了一点小事就大打脱手,伤害他人身体,侮辱他人性格。四、同学们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短论强。
在世界的各个国家,每天都市发生校园欺凌的事件,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有:山东省兰陵县的8名中学女生对一位月朔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效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打人历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南京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后被拉至茅厕并被强迫吸食大便。还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他的历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这些同学的举动令人触目惊心。他们的心灵已被扭曲,良知已被埋没,完全跨过了道德的底线,人人闻之而唾骂。
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行接受的,因为 “校园欺凌”不光对“受害者”造成伤害,而对“欺凌者”自身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恒久欺负别人,内心获得极大满足,以自我为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如不实时反省及纠正,难免会误入歧途。对“受害者”的伤害更不行小视,受欺凌的同学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而且容易留下阴影,恒久难以平复。所以,受“欺凌”的同学应该坚强勇敢,当受到欺凌时陈诉学校,让学校来处置惩罚。告诉家长,让家长来处置惩罚。使“欺凌者”受到相应的处罚而改掉自己的过错。
我们学校,有体贴和关爱我们的老师,为我们的宁静保驾护航,有乐于奉献爱心的同学,为有困难的同学送来温暖。不外“欺凌事件”也时有发生,多数已被学校的老师实时阻止和教育,事件的性质才没有被恶化。上周举行了“杜绝校园欺凌 从我做起”的师生签名仪式,希望这个仪式能换来我们学校的平安 祥和;同学之间互爱相助,团结一致;每小我私家都享受公正 公正,实现人人平等,让我们在校园里快乐地生长。
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自己这朵开得辉煌光耀,也要让周围的花朵开得鲜艳,相互陪衬,才气组成最美的风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各人!
亲爱的同学们:
“中关村二小事件”终于有了清晰脉络。从《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刷屏,到中关村二小的“冷漠”回应,再到网上纷繁的舆情撕扯,最后以“认定其为‘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告一段落。打扫一地鸡毛之后,我们发现,事件之中没有任何赢家。涉事的三个孩子,默默地看着成人世界的角力,却不知对自己的未来意味着什么。
纵览事件进程,我们需要反思的有很多。虽然校方称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但校园欺凌的确已是不少地方、不少学校的现实。因此,最重要的是,喧哗过后,校园欺凌的有效应对在哪儿?是像此案中受害方家长那样,选择在网上把事情闹大;还是像网文所述的老师那样,用一句“开过分了的玩笑”来掩饰孩子的过错,却没有意识到错过了教育孩子的最好契机;还是像校方那样,以一种令人稍显遗憾的姿态回应质疑;还是像某些网友建议的那样,直接“以暴制暴”?不!若如此,我们将永远无法应对层出不穷的校园欺凌,也无法帮助受创少年走出心理阴霾,更无法建构起让孩子免于恐惧的和谐校园环境。
实际上,相比这起事件,还有更为严峻的现实摆在我们眼前。如今,校园欺凌早已不是单纯的恶作剧纠纷、吵架拌嘴了。校园欺凌乃至暴力事件的`一再发生,也“不再是小事一桩”。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孩子被欺凌,他的家人都会有被欺凌的感受。综合运用积极教育、早期预警、现场干预、依法惩处、心理疏导等方式,变得不可或缺,而这恰恰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多领域齐心破题。
前不久,与国际通行做法一样,我国也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只可惜,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面认真消化落实。在我国各地学校探索防治校园欺凌落实落细之际,窃以为,荷兰值得借鉴。在荷兰,每个学校都有一个针对孩子被欺凌的应对方案,包含对欺凌程度的分级评估、详细预警通报规定和具体的处理流程。一旦遭受欺凌,孩子和家长就应向校方报告,启动欺凌处理方案,对被欺负的孩子进行保护。实践证明,防治校园欺凌,校园是关键一方,尽管我们说“教育问题要回到校园解决”,但切不可把学校变成处理问题的封闭独断的“黑箱”。
当然,一个社会热点事件,若能在公共讨论中积淀共识,推进社会文明进步,我们必然会为之庆幸。当舆情减弱、“吃瓜群众”散场,当事人少年时代留下的阴霾能不能散场,其他少年能不能安全茁壮成长,考验着校方与家长们的努力。要知道,防治校园欺凌不可能一蹴而就,中间定会有反复,还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需要提醒的是,无论是用教育的方法还是法治的方法,都要将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xx学校
xx年xx月xx日
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本。但是,没有谁会想到,外表温柔可爱的水却也有内心凶残的一面,稍不留神就会“命丧黄泉”。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学会防溺水,更要学会保护自己。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就在去年的暑假,就有许许多多溺水身亡的事件。如:8月10日的一天,小刚和小明、小美、小兵从山上砍柴回来,此时,他们觉得十分炎热。便马上带上衣服、裤子到了小溪边。在小溪边他们做了热身运动后,便马上跳到了水里。他们高高兴兴地游了几个小时后,觉得在这么浅的地方游没什么意思。小明便说:“我们来比赛吧!从河的这一边游到河的另一边,这里的距离大约是50米,河中央最深处可达10米,你们敢不敢来。”小美、小刚和小兵一起说了一声敢后,便一起朝河的另一边游去。当游到河中央时,小刚的脚忽然抽筋了,他扑腾着想往岸上游,可是他却渐渐的往下沉。小明看到小刚沉下去之后,便往小刚那边游去,想去救小刚。可是他也被拉了下去。另外两个人也去救小刚,但也被拉了下去。最后,他们四个人都因为溺水而身亡了。和他们一样的溺水事例,在我们身边举不胜举。
我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去年5月的一天,一个从城市里来到了我们乡村的小孩,他很文静,我和他便很快成了好朋友。一次,我和他从地上捡完贝母回来时,便约了几个好朋友去小溪里洗澡,其中也包括那个城市来的朋友。可他以前从来也没有去小溪里洗过澡,以为小溪里的水深度和城市里的游泳馆一样,都是有规律的。一开始他就因为不适应这里的水深而沉了下去。我们看见他不见了,便开始寻找他。最后,我们在水的最深处找到了他,把他救了上来,送到了医院。幸亏送到医院及时,不然可惨了。
同学们,水是十分危险的,让我们一起学会防溺水的技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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