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3日,是我永远难忘的一天,也是我最光荣的一天。这一天不是那种在日历上被标注出来的节日或是纪念日,也不是我或我周围任何人的生日,它是属于我自己的神圣时刻——当着旗手,走进法院。
是的,你没听错。,对于一名小学生来说。法院是多少神圣与庄严的地方,我怎么会走进法院呢?下面由我为你娓娓道来吧!
因为今天是鄱阳人民法院特地为小记者准备的"法院开放日",我们鄱阳小记者站的40名小记者在吴老师的带领下,走进了法院参加"小记者走进法院开放日"主题活动。
我挺着胸,紧抓着鄱阳小记者的旗杆,大气不敢出,眼睛平视着前方,生怕哪里出错了,前面两位可是法院的工作人员啊!随着两位法院的工作人员带着队伍有序地走进了审判庭,等我们全部坐好后,只听"咣"得一声,坐在主席台中间的叔叔,用既严肃又高高地声音说着:"现在开庭,带被告。"我想他一定是代表着神圣和公正 的"法官大人"吧!坐在旁听席,感受着庭审的庄重,感受着法治的阳光,一切是神圣。随着法锤的一声敲响,全体起立,法官开始宣读审判结果,庭审结束后,吴老师让我们来一次模拟模拟审判。大家的情绪被调动起来,"谁的个子高一些,谁来做审判长",老师话音刚落,一位女生却以掩耳不及迅雷的速度抢到了那个位置。"啊!"我还没反应过来,好吧!我只好来做法警。不过也不错,看着"小法官"拿着锤子敲了一下桌面,用着装腔地语调对"犯人"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在哪里工作?……"."犯人"也一一配合着,看着那浮夸的演技,我们都不由自主地笑出声来。似乎之前审判长神圣而庄重的审判,已全然不在了。
带着放松的心我们跟着工作人员来到一间工作室,听戒毒知识讲座,他对过展示毒品和案例来告诉我们不管在学校还是在社会都要遵守社会公德,要我认法知法,并用电脑向我们展示出因吸毒而出现恶果的一张张骨瘦如柴、触目惊心的照片。看着图片的人,一些同学"呀"得叫出了声音。法官叔叔面带微笑但又深沉地对我们说:"孩子们,你们长大后一定要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好青年。"带着"恐怖"我们又去参观了整个法院,原来紧张的心好似放松了些。
随着时间的'流逝,一上午的法院体验就要结束了,真盼望着下一次的到来。我也想穿着袍,做一回审判长,来一次神圣的一锤定音。
你好,本月14日下午我将上午在证据交换中瑞金医院提供的护卫专计准字(2007)第5号《医疗专项技术准予临床应用通知书》交给静安区检察院控诉科科长陈俊秋和反渎职科科长龚科长,并提出2008年3月瑞金医院骨髓移植病区在对我女唐×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时违背本通知第2点要求。即根据《上海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和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应立即暂停临床应(试)用并上报市卫生局,因此市卫生局监管部门存在监管失责的责任。在沟通中俩检察官说近几天他们会到黄浦区法院来一趟,将检察院前段时间到市卫生局的调查情况向法院介绍一下,同时建议我在开庭(庭审)中关于瑞金医院的资质问题可以提一下但不要纠缠,重点应提请法庭追究医院违反卫生部制定的住院标准流程中病人住院天数最低不少于7天违规责任,我表示接受并将你负责庭审信息告知了他们。
此致
敬礼
唐××
201x年2月18日
2014年4月24日,将吕磊伤情鉴定为轻伤的烟台法医向莱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莱阳市人民法院吕磊伤情有关问题的答复》。从答复时间可以猜到,烟台法医在答复前应该已经听到吕磊在看守所五次癫痫发作的传言了,在这种情况下,烟台法医还能做出此等答复,着实勇气可嘉!现针对答复中存在的问题,做如下驳斥:
一、关于“被鉴定人吕磊伤后一直未有右耳听力下降的主诉及耳疼、耳鸣等耳、听觉系统受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亦未就‘右耳聋’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治疗,受伤一月余后诉称‘有时听力差’离此次外伤时间相距较远”的反驳意见。
烟台法医系根据病历[莱阳中心医院住院病历(住院号:679930)]记载作出如上答复,但本人查遍了该住院病历,也未看到相关内容,相反,我却看到该病历记载:3小时前病人被人打伤头胸部及四肢……右外耳道流血性液不止……2011年9月29日出院诊断:创伤性耳聋(右)……
我也看到,2011年8月25日,莱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病历记载:吕磊于半小时前被人打伤……右外耳道有血性液流出……
案发日,吕磊头部遭受重创、生命垂危,在重症监护室抢救24小时之久,他的右外耳道流血性液不止,你们凭什么说吕磊没有“耳疼、耳鸣等症状和体状”?2011年9月29日,莱阳市中心医院出院诊断:创伤性耳聋(右),你们凭什么说吕磊“未有右耳听力下降的主诉”、“未就‘右耳聋’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治疗”?难道医院伪造病历?
吕磊受伤一个月后,病情趋于稳定,但听力仍未恢复,这时到医院检查耳部是为了进一步确诊右耳耳聋,完全符合人之常情。烟台法医说吕磊受伤一个月后才到医院检查听力,距离外伤时间较长,实在是强词夺理:首先,吕磊出院诊断为创伤性耳聋(右),凭什么说他在住院期间没有检查右耳?第二,一个月都算时间长,不知他们如何来掌握“长”和“短”的标准?
二、关于“约三月后因‘右耳听力差’就诊,检查见右侧鼓膜完整,标志清晰,亦未有右耳外伤性改变,如鼓膜穿孔及愈合瘢痕的记载”,纯属断章取义,故意歪曲事实。
2011年11月23日,吕磊出院后因听力差到莱阳中心医院再次检查,门诊病历显示:鼓膜轻度内陷,音叉试验呈N性聋。
2011年11月24日,吕磊又到烟台毓璜顶医院检查?
5月13日那天,我们小记者"零距离"接触法院,参加"小记者走进法院开放日"的活动,我们的心都已热血沸腾,我们排着整齐的队伍,迈着整齐的步伐,一步一步地走向从未接触的法院,太阳如同我们的心情一样火辣辣的照着我们,每个人都汗流夹背,豆大的汗珠在额头上,总也擦不干。我们走过了检察院,一会儿就到庄严的法院。
刚进大门,就有两位漂亮的女法官来接待我们,她们首先做了自我介绍,接下来就带领我们一一通过安检门,女法官大致说了一下我们今天的活动安排,女法官边走边和我们说:"我们现在要去第一审判庭。"大家一进去,叽叽喳喳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这时有位工作人员过来说:"这是庄严的地方,请大安静".我们立马安静下来了,这时审判开始了,今天审理的是两起有关毒品的案件,审判长根据公诉人的举证,依法对两位犯罪人做出了判定,两位犯人也认可了审判结果,并表示出狱后,要重新做人,不再危害社会及他人。审判结束后,我们小记者也来亲身体验了一下当法官的威严。老师选了一些小记者上去,你演"审判长",她演"书记员",他演"犯人"……而我则是其中一位法警。各就各位,小法官们穿上法袍,便开始"审讯",只听小法官问:"叫什么名字,哪里出生,做什么工作……".犯人一一作答,看着我们演出,其他坐在观审席的小记者们一个个捧腹大笑,演习的时间到了,小法官们依依不舍地脱下了法袍,意犹未尽。
走出审判庭,接着来到四楼会议室听戒毒知识讲座,一位青年法官一一讲解了毒品的危害,还把各种毒品的标本拿给小记者们看,有、、……青年法官还举了一个真实案例,在临潼县有一位百万富翁,而且还是一位"重量"级人物,可当他接触了毒品后,却倾家荡产、骨瘦如柴、妻离子散,可想这毒品的危害之大。这个活生生的例子让我明白了毒品的危害性。太可怕了,我们每个人必须远离它。讲座结束了,又去参观了法院的监控室、图书室、起诉服务中心……,还逐一了解了一下它们各自的作用和特点,最后在我们和法官们的合影中结束了这次活动,也给这次"法院之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通过这次活动,我才真正知道法律是多么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我一定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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