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快乐,有过伤心,有过痛苦,有过忧郁,也有过成功和失败。但,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因坚强而与众不同。于是,我翻开心中的那本日记。
还记得,那是我六岁的时候,得了支气管炎,每天晚上咳嗽不止。妈妈非常担心,爸爸也神情严重的坐在沙发上,坐在一旁的奶奶突然发话:“只能去医院了。”
来到了医院。别看是晚上,儿科急诊也还是很拥挤,妈妈匆匆跑到前台,对第一个挂号的人说了什么,拿了一张单子就匆匆把我抱到儿科排队。过了一会儿,轮到我们,妈妈在与医生谈话的时候,我隐约听到一声说要打针。什么!打针!那是什么?之后,我被带进病房,等待。看着一个个小孩被拉进去,听到他们撕心裂肺的哭,坐在外面的我不禁毛骨悚然,吓得一身的冷汗。不安的我问妈妈:“妈妈,打针疼不疼啊?”妈妈用安慰的语气说:“不停,就像一只蚂蚁爬到你身上咬你一口一样。”我半信半疑。
终于,可怕的时间来了你,我被抱进里面。只见医生用一根皮筋绑住了我的胳膊,在我的手腕上来回涂抹着什么。突然,医生用那细长的针扎进我的血管,在那一瞬间,我咬紧牙关,疼感一阵阵传来。只听见医生说好了,我过了一会才缓过来。我竟然没有哭!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就有一种巨大的自豪感,因为我的坚强,所以我与众不同。
从什么时候起,网络小说成为了“地摊文学”、“低俗文学”的代名词?
他们为真正文学的悲呼,让所有自诩“文艺青年”的人奔走相告。他们为文学痛心疾首,于是将唾沫喷溅在所谓“网络小说”上,仿佛这样就能让文学有一丝安慰。
但文学不就应该是海纳百川、包容一切的吗?
我就是个异类,无论是在同龄人中,还是在一群同样有着文学梦的少年中,对写作网络小说的狂热让他们以为我自甘堕落。
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从六岁开始接触网络小说,这几乎与我的写作生涯同时开始。它是我前进的动力,写作的目标,同样是我被鄙夷的原因。
有多少人把它当作金钱的代名词,有多少人把它和低俗划等号!
可又有多少人,能从中看见一位网络写手炽热的心?
看不见的,看不见了。在匆忙的时代,在连莎士比亚也被遗忘的时代,在慢文学被抛弃的时代,网络小说也不过是一扫而过的消遣,没有了灵魂的文学,连文学也称不上。
但这又是怎么造成的?在他们的唾沫中,在他们的痛心疾首中,有多少和我一样抱着对网络小说一腔热血的人,因此自甘堕落?灵魂都没了的作者,不过是赚钱的工具。
当我怀着满腔郁愤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在想什么?
我想起了当初一分钟都打不了几个字的我,却坐在电脑桌前一天就打出了四万多字的文章。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篇文章都要改七到八遍的我,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敢有纰漏。
我想起了当初每一条评论都要慢慢回复的我,因为对于我来说,读者就是上天给予我的恩赐。
我想起了因为发稿后文章中还有一个错字,而难过自责得三天吃不下饭的我,最后只能在评论区公开道歉。
我想起了当初被同样热爱文学的朋友调侃,他们问我为什么对网络小说那么执着,执着去当所有人批判的对象。
我多么想对他们说,对所有老师说,对所有不理解我的人说:
“因为我爱它。它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么不堪,它的背后依旧可以有一位拥有灵魂的作家。”
“我的执着,也仅仅是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新世界。”
但是我做不到,怀着无限热情的我做不到,我的认真,我的执着,我对我所热爱的东西的尊重被人当作儿戏,当作玩笑。
而我也只能像旋转木马一样,在起起落落中,执着被当作偏执,认真被当作任性,热爱被当作虚荣,永远追赶不到我的梦想。
但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就算他们中有着低俗,但是更多的是对文学的单纯的热爱,热爱自己所创造出来的那个虚拟的世界,就像我如此热爱着它。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践踏的世界。
那么,我的执着就不会被当作偏执,我也能光明正大地说出我对它的热爱。
我多么想创造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来肆意谩骂的世界。
那就会有更多的少年沉下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文字,聆听一个灵魂的呐喊!只要用心去听,就定能听见——
我是如此热爱着它,以至于让执着变成偏执,却在茫茫人海中,寻觅不到一个知音,一直如此狂妄的我,有那么一瞬间希望我不再是因为我的热爱而与众不同——如果有一个不把网络小说当作地摊文学的世界。
在我的心里,紧张就如同我身体里的“心魔”,同时也是一道很高的坎。
每一次不管粘在讲台上、回答问题……时,我的“心魔”就会释放出来:一。腿不停地发抖。二。嘴里说的话,咬字不清。三。爱低下头,并且左右倾斜。四。身体爱摇摇晃晃。这就是我的四大“心魔”。
但是她——我的老师,兰老师,他帮我改掉了这四大“心魔”。我因她而与众不同。
当时,在学校里上播音主持的时候,兰老师叫我们自己读熟绕口令:其一。八百标兵奔北坡炮兵并排北边跑。炮兵怕把标兵碰,标兵怕碰炮兵炮。其二。粉红墙上画凤凰,凤凰画在粉红墙,红凤凰,黄凤凰,粉红凤凰,花凤凰……而我和我的同学,都认为很简单,简直是小菜一碟。所以,我们就坐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讲话,果不其然,该来的总会来。老师发现了我们,那眼神如猛虎一样死死的盯住我们三个“猎物”,好像在说:“你们如有下次,你们就站上来依次背!”但是,兰老师的话只显灵了一会儿,我们又开起了“小会”。
说了许久,老师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吼”到:“你们不自觉是吧?老爷们你们上来说吧!”而我们极不情愿但看着兰老师生气有严肃的眼神我们只好乖乖投降。“顺序自己定!快点”兰老师一声令下,当然我们也不敢做无畏的“反抗”我眼看他们都成功了,到我了!怎么办呀……最终我果然“顺利”完成,“正常发挥”。兰老师点评了一下说:“前两位都还将就,但还是有些小毛病,但是,你……”当然,兰老师毫不掩饰当场就把我的“恶行”给揭发了出来。我当时也没把当回事,但是从此……
老老师每节课专门拿出时间单独训练我一个人,尽管戒尺在手,但是从没打过我一次。每天我喝着他给我的“鸡汤”听着她给我教的知识与建议。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些毛病,虽然过程很艰难,但是我坚持了!兰老师也陪我坚持了!最终,有个完美的结局——我顺利的改掉了这些毛病,克服了这些困难!迈过了这个道坎。
从此,我在班级里,举行各种的班会或活动,都会有我主持的身影。我因此变得与众不同,成为老师独一无二的好帮手。谢谢你兰老师!是你伴我成长,是你让我变得与众不同!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都有自己无与伦比的灵魂,都有与众不同的爱好。正因为如此,我这个热爱唱歌的男孩才与众不同。
我曾问过自己,为什么喜欢唱歌?也许是为了好玩吧,也许是因为开心吧……但是这通通不是原因。我爱唱歌,是因为我热爱音乐,音乐能够让我静下来,细细地品味其中美妙地音律。我见过很多唱歌非常动听的人,他们无非是把唱歌当成一份工作譬如歌星,音乐老师等等。我把唱歌当做一种娱乐方式,为了舒展自己的心灵,为了使生活更加充实,为了每分每秒都在愉快中度过,所以我爱上了唱歌。
九月是开学季,我凭借着自己不经意的歌声,打动了许多同学。于是每当一下课,一小部分同学们便围过来要听我唱歌,我一开嗓,同学们便欢呼起来,这样一来,更多的同学围了过来,争着抢着要听我唱歌。还有几个掉进钱眼里的同学直接说:“要不你开个演唱会,我们来收门票费,然后三七分怎么样?”一说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而我却拍拍他们的肩膀,故作郑重地说:“你们呀,放下钱财,回头是岸。”“哈哈哈……”这一次,便是哄堂大笑了。
时间倒转回一年前,我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K歌软件(全民K歌),当时翻唱了几首自己拿手的歌,发布过后,听着自己演唱的歌曲,别提心里有多么满足了。就在最近,网上来听我唱歌的越来越多,关注我的人也越来越多,最高的时候已经达到905人。我想:既然大家都这么喜欢我的歌声,那么我就把我最动听的歌声唱出来,让大家沉浸在音乐的海洋里,忘记烦恼,忘记忧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每一天。
因为歌声,我才与众不同。
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墨客赞颂这陶醉人类灵魂的书籍。如果问我,喜欢读书吗?我会自豪地说:“是的,我酷爱读书。”书带领我走进知识的海洋;书为我打开知识的宝藏;书指引我踏入知识的天堂;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
从小时候的童话故事到现在的文学经典,我读过的书是不计其数。书籍是美妙的,它用它独特的魅力,向我展示了一个全新的世界。那一本本神奇的书里:诉说着“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思想之悲情,描绘着“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的美好淡雅。
阅读,开阔了我的视野,我从一只井底之蛙,变成了天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我坚信,随着知识的增多,我一定可以成为在知识的天空中翱翔的雄鹰。
我因读书而与众不同。三年级开始写作的第一篇文章。我便收到了老师的好评。那时的我,并不知道是因为读书改变了我。虽然作文上有很多老师改动的痕迹,但在第一篇文章里我就如此成功,我自然是兴奋不已。到后来,老师找到我,问我的第一句话便是你喜欢读书吗?“是的。我喜欢读书。”老师笑着告诉我:“加油!,多读好书,你的写作会越来越棒。”
慢慢长大,我也终于领略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直到现在,我对阅读不止是喜欢那么简单,我更是深深的爱上了读书,无法自拔。
像林海音的窃读记中写道: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那时的她,读书甚是困难,要小心翼翼,冒着被羞辱的危险偷偷读书。她能忍受这一切,都是因为她热爱阅读。而如今的我们,有这样好的环境,这样好的条件。又为何不多读书?又有什么理由将读书视为意见困难的事?
我爱阅读,我与书是割舍不断的密友。天空因为白云的陪伴而更加绚烂,小草因为有雨水的滋润而更加嫩绿。我的世界因为有书而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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