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做全职太太,但,有时间一定要出去玩玩,要有角色的改变,要学会轻松的生活。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梁凤仪,在回答城市快报记者时说的。这种生活是每一位女人都想要的,但,能有几个放得下?我就是那其中的一个!瞻前顾后总是怕离开我,人家过不了!
其实,地球没谁都照转不误!
晚上在饭店,我看着书,外甥女无比羡慕的说:“哎呀,真是羡慕你啊!如果我再找男人的话,我也找一个会做饭的,看着你就眼馋!”
女儿接过姑爷递给她的炸烧饼,冲着她姨姐眨么眨么眼,她姨姐马上把脸扭一边说:“哎呦,放电啊,我本来就眼疼,你别灼我眼!”
按刚结婚的小夫妻来说,我女儿目前是够幸福的!昨天姑爷给女儿炸的鱼丸,就已经让我们羡慕不已了!我也拿牙签戳了一个鱼丸,粘了一下孜然,往嘴里一放说:“哎呀,咱也快粘粘小女人的幸福吧!”
今天姑爷又给老婆炸的烧饼,还是偏开炸的,里面夹的麻将,白糖和圆生菜,跟汉堡包赛的,哎呀,馋得我和她姨姐直流口水!
看着女儿美美的吃着,我说:“羡慕啊,幸福的小女人!”
外甥女馋的哈喇子差点流出来说:“唉!你们幸福也不至于非得在我们面前显呗吧?我受刺激啦!不行,我也得赶紧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去!”
我故意吸溜一下口水,接茬儿说:“都找会做饭的男人,那男人也想找会做饭的女人咋办?谁家男人找了咱这样的女人,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其实别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知足。如果不知足,即使找到一个会做饭的人,而且做的还非常非常的可口,他也不会感到幸福。幸福是比出来的,多看看那些不幸福的人,再看看自己,找到一位会做饭的人,即使穷点,吃的是粗茶淡饭,活得也快乐。
幸福的小女人,你要知足哦,别到手的幸福,再自己毁坏掉。
我祝女儿永远幸福……
如果你问我,一生之中见过的最美的女人是谁,我一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我的妈妈,她是天低下最美的女人。”可能你会嘲笑或是怀疑:“你都还没过完半生,怎么就谈上了一生的事了,你又见过多少人。”诚然,我走过的路还不够长,见过的人也并不多,但是我相信我的回答并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的改变。因为这份美是很纯碎的赞美,是出于内心的,是带有情感的。
自我出生以来,这个女人就为我操碎了心。一方面要工作挣钱,另一方面还要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然而,淘气的我却一点都不懂得理解,更谈不上体谅了。每天都捣乱来博取关注度,做一些荒唐事:不做作业以为自己很有个性,不交朋友以为自己很独特,殊不知在老师、同学眼中却是怪胎一枚,屡次被老师要求见家长。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老师已经对我很失望,同学已经习惯了远离我了。而此时,不变的是,她仍旧在我身边。给我鼓励,给我建议,帮助我重新的调整自己的情绪,重新建立良好的形象,收获良师益友。
平平淡淡的几年过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逐渐进入了叛逆期。她又成为了第一个“受害者”。处于叛逆期的我,在独立与依赖间徘徊,迷茫之间,总爱发脾气,总爱抱怨,无疑,她便成为了我的出气筒了。令我感动的是,每次我发脾气,她总能平静的看着我,然后给我默默的讲道理,即使我似乎都没在听,她还是十分富有耐心的教导我。
一个在我心中最伟大的女人——我的母亲,明天就是母亲节了,在外求学的我,难以陪伴在您的身旁,只能在远处默默的为你祝福,透过文字跟您说声我爱你。
母亲,全天下最伟大、最美的一类人,为我们遮风挡雨,是我们永远的支持者,谁能找到其它人比她更美呢?如此美的无私、美的动人、美的温暖,唯一的女人只有母亲!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永远需要报答最美好的人,这就是母亲。”母亲给予了我们生命,他用汗水浇灌着我们的成长。岁月流逝今昔两不同,是我们偷走了母亲的青春与容颜,偷走了母亲的健康与美丽。所以,我们应该感谢这世间最伟大的女人——母亲。
人们常说“百善孝为先”,占有包拯辞官救母,冯玉祥为逝母作诗的佳话;今有陈毅为老母洗屎尿裤的孝道。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母亲将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她为我们倾注了她毕生的心血和精力,母亲无时不刻不在关心我,呵护我。当我深夜难眠时,是母亲将我轻轻揽入怀中,低声哼唱着摇篮曲;当我生病时,是母亲趴在窗前日夜守护;当我在成长道路上摔跤时,是母亲将我扶起为我拭去眼泪。然而我们何曾明白她的苦心,何曾体会她的辛苦,何曾感觉到母亲已渐渐老去。感恩是敬重的,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报答。
马克·吐温说:“就是在我们母亲的膝上,我们获得了我们最高尚,最真诚和最远大的理想,但是里面很少有任何金钱。”是的,母亲用她的善良,纯朴,圣洁影响着我们,使我在如此混乱的社会中得以保存最质朴的本性,感谢他给了我们一生的爱,感谢她无私,伟大,崇高的爱着我们,我们才能得以健康成长。在我十岁那年,我在我家的网吧里捡到一个男士钱包,我交给了妈妈,本是想着里面肯定有钱,拿出来把钱占为己有,却不曾想被妈妈一顿训斥。妈妈把钱包收了起来,从未打开它,直到失主前来寻找,妈妈才拿出归还……妈妈用她的实际行动教育了我,感恩母亲。
母亲无私的奉献了她的一生来把我们养育成人。她像春天的细雨洒落在我们的心田,滋润着一颗颗幼苗茁壮成长。感恩母亲,是她让我看到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是她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正如米尔所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书香女人》里写到了很多女人,每一个符号后面的女人,都是这本书里的插曲,都是那些符号的人生,每一个人生都是一个言情故事,而我们,是故事里的主角。言情是要一辈子的,爱情、亲情、友情,情是毒药,我们却甘之如饴,正如陈慧琳在《记事本》中唱的,“幸福快乐是什么,爱得痛了,痛得哭了”,女人的感性和诗意,一生都在为情缠绵。最喜欢书中爱做梦的小也,和我一样,从小就有当公主的梦想,现实是灰色的,梦想是彩色的,小也做到了在灰色的现实中涂抹上彩色的翅膀,即便被现实榨干,也要将梦想安放在现实的怀抱,让自己活出公主的精彩。另一个叫小冉的姑娘,从零基础打拼出拥有值得骄傲的资本和底气,做一个懂得珍惜的女人,延长了青春的长度,更拓展了生命的深度。书中也枚举了另一种女人的青春,生命的重量在挥霍中一点点瓦解,最终轻如鸿毛。回望一下,小也和小冉都是设计师,一个是服装设计师,一个是网站设计师,我想,她们设计的不仅是自己的专业和梦想,设计的更是自己的人生。
而我将公主梦安放在心里,就像老牛反刍一样,时不时咀嚼一下,回味余温。羊角辫在淘气的年代,向往蝴蝶结,向往花裙子,偷偷穿着花裙在乍暖还寒的日子旋转出仙女的姿态……那个年代连背景都是青春剧的模板,五分钱的冰棒嚼出了哈根达斯也企及不了的幸福。我的落笔处,标点不是符号,那是记忆的片段从远处赶来,在宣纸上留下脚印。
一本好书,必然拥有一个正能量的灵魂,《书香女人》做到了,从凌霄花到红玫瑰,从家庭主妇到熟女,从灰姑娘到优雅女王,郝教练把女人写成一本值得永远阅读的女人书。
而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女人,都是一本书,有人用雨后彩虹做前言,有人用柴米油盐做目录,有人在书里抱怨,有人在书里迷惘……无论作者是谁,无论读者是谁,写完这篇,都该续杯了。
小鸡长着一双像枫叶似的脚,它走起路来慢条斯理,仔细掂量着每一步。上次,一只猫在追赶它,它还是踮起脚尖轻轻地跑,绝不会让一点儿泥点落在自己身上。
每当我走到它身边,它就会乖乖的卧在那里,仰起头,真像一只听话的小狗。有一次,我把小鸡带到姥姥家,姥姥家正好有一堆玉米堆在院子里,就像一座小山。我把小鸡放在院子里让它去玩,想不到它竟然跟我玩起了捉迷藏。它一扑翅膀飞到了玉米山上,用玉米挡住它的脸,当我发现它不在的时候,我就大叫:“小捣蛋,你在哪里?”小鸡一点动静也没有,只是给了我一点提示,我看到了它的小尾巴说:“你快点出来,我找到你们了。”小鸡一扑翅膀飞到了另一座玉米山的山顶上,因为我追的太急,所以没注意到脚下有一个玉米,“噗通”我摔了一个大跟头。
今天,爸爸和妈妈都不在家,还好有小鸡陪着我,我来弹琴,它来唱歌,那歌声真好听呀!在我写作业的时候,它会跳出箱子,在我的稿纸上踩印几片小枫叶,真好看啊!
这就是我最喜欢又可爱的小鸡。
天,依旧蓝蓝的;山,还是那么的葱葱郁郁。泥泞的小路变成了石子路,不光只走人力车了,可以走拖拉机、小车、大点的卡车也可以。
顺着岭上的石子路向前走,就有了一片白杨树,白杨树是前些年栽的,响应号召,退耕还林,大力支持木材事业。近年来,木材厂的生意差了许多,说是速生杨做出来的木板品质差,就滞销了,浑身虫眼的白杨树变成了寂寞的林子。
白杨林的东面有石头彻成的围墙。围墙结实,院墙的钢管大门只剩下一半边,像暖阳下的一个瞌睡老人,懒洋洋地靠在围墙边,或许它知道关与不关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院门正面的一个砖砌的台墩子上长着一棵雪松,是当年学校搬走时留下的,一只癞得没毛的老黄狗伸着舌头躲在树荫下喘着气。这里的主人是后来搬来的,在雪松的后面建起了三间瓦房,瓦房只修了一层却已修了楼梯口,只待日子好些了更上一层楼。
每天太阳从东走到西,经过屋脊,路过窗前,来到门前,门口便有了一小巧的女人,小脸、小手,小脚。“咕咕咕、咕咕咕”正喂着面前的一群鸡,光着屁股的小公鸡刚刚学会吹“魔哨”,却不愿吃食,净追那些老母鸡,瞅准空子便跳到老母鸡的背上,老母鸡红着脸一晃身子,伸头一啄,小公鸡便摔了个跟头,一跳跑了。这个时候,女人便了骂起来,拿起竹竿一晃,小公鸡却飞到了雪松上,仰头便吹了一声“魔哨”,树下的女人恼了,骂着捡起一小石子砸去,一下没中,二下还是没中,三下鸡却飞了。
雪松,那年有人要买,说是到了季节来挖,忽一日没了柴禾,她便拿起柴刀把那枝繁叶茂的分枝全砍了,剩下树稍在风天里摇摇晃晃,好似那小公鸡光屁股上的一根毛。树是没人要了,倒乐坏了那群鸡,夕阳西下,树稍的小公鸡抛着媚眼,仰着血红的鸡冠对着晚霞耀。
天就快黑了,女人早已烧好了晚饭,依在半边门前,等着男人回来,女人最喜欢的是晚上,她知道,男人是带着太阳出去的,晚上带回来的一定是柔情的月亮。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这可让我怎么说。因为我虽然是整个事件的亲身经历者,但既然是梦游,我根本记不起那个晚上我到底做了什么。这真是无可如何的事情了,但幸好还有几个断断续续见证了整个事件的同学,是他们串起了整个故事的情节。
我被人叫醒后却发现躺在另外的宿舍,别人的床铺上,这是多么让人不可思议啊!当我看到一张张惊讶的脸,还有那茫然的表情,我有点慌乱了。他们说我脸色苍白,神情呆滞。这倒是实情,因为我小腿破了,流了半夜的血。我不知道怎样下的床,踩在地上的血迹一直延伸到我的宿舍。
舍友爬下去看见一寸长的伤口红里透白,泛着紫色的瘀血。“赶紧往医院送”,呆呆的他们七手八脚把我放到舍友的背上。在下楼的颠簸中,我感到从未有过的虚弱。“我快要死了吧!”我的脑子里闪过这样的念头,但那时我的心绪还能控制我巨大的恐慌,我来不及多想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已把我放到急诊室的手术桌上。
值班的女护士睡眼朦胧,不紧不慢的向我询问。我的脑子并不是很清晰,我无法向她说明脚踝割伤的原因,但两个年轻的医生说割伤了脚筋,缝针大约两个小时吧,然后我就住进了医院。
此后半个月,时间就在一点一滴的输液中流过,我的心情还能够平静。一天看望我的朋友,热热闹闹。然而每个人却急切的想知道我受伤的经过,这倒使我为难。我想,与情感受挫的失落,遭人暗算的憎恨比起来,我的伤痛并不是不堪回首的苦楚,但我又不知从何说起了…
我听说厕所的一块玻璃碎了,因为是毛玻璃,隐约显出脚的轮廓,我开始有些明白那晚所发生的事了。那就是我在迷糊中去了厕所。至于为什么要踩碎玻璃,我给他们一个可信的理由是:我每天晚上都要去练双节棍,前几天一直在学“旋风腿”和“二踢腿”,刚好那晚我没有去训练。结果,呵呵,那片玻璃以粉身碎骨见证了我将要失传的功夫(医生说我再也不能跳。
说到我为什么睡到了另外的宿舍,就更富有戏剧性了。据我占了床铺的同学说,他们宿舍的\'一个刚好去上厕所,我就跑进来,爬到了上铺他的床铺上。然后就是一顿怒骂,他有些害怕,就和下铺的同学将就了一晚。事后辅导员批评他“安全意识淡薄”。他说早上看到被子上一滩滩的血,他才真真有些后怕。
所有的疑云散了,可真是一场“梦”!我对梦游不知道许多,医生建议我到医院检查,我始终没有鼓起勇气。大概觉得自己精神还可以,因为从一般的心理测评看,我很少有过***人或放火的激越心理。再说,我一天口张的老大,也不属典型的抑郁青年。我的梦游便有了一些神秘色彩,在朋友的一片笑声中很轻松。
至于系里因为我的事专门开了安全教育大会,我倒觉得大可不必。因为随机性和无规律性决定了“梦游者”随时发生行为的可能。学校之所以这样想,可能将我与暴力和恐惧联系在了一起。这与我的境地很不利,但也无可如何了。
这就是我的梦游,当你看到别人用异样的眼光审视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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