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一起读。”
讲台上,英语老师正慷慨激昂地讲着课,我侧耳倾听,唯恐漏过一个知识点。同桌小黄则判若两人,一副昏昏欲睡样,我们眼里如此生动的课堂居然是一盘散沙,哎,孺子不可教也!难怪每次英语考试“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倒数中”。虽然老师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他悬崖勒马,当时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离开后就本性毕露。摊上此等同桌,真不知我前世作了何等之孽。算了,即使为他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也换不回他的顽劣之心,认真听讲方是正道。我把目光从他身上收回,可身边的小黄或许无聊,他光明正大地从我的文具盒里拿出一支笔,在自己的`手中把玩着。
见我毫无反应,他肆无忌惮,居然拿起我的文具盒继续玩,我忍无可忍,压着声音闷哼一声:“放下”。可黄柘栋仍不领情,使出九阴白骨爪,我可没时间和他玩,任由他在那虚张声势。可这家伙倒好,竟真的打了我一下,手臂很疼,我捏紧拳头,正欲还击,这一幕恰好印入老师的眼帘。我的手定格在半空中。
“袁浩然,你来说说!”老师瞪了我一眼。可讲到哪里了,我奉行“沉默是金”的原则,或许老师能本着寸金难买寸光阴的原则会放我一马。谁知老师双手抱在胸前,看着我。我愣在那里,羞愧得无地自容。只能用无助的眼神偷瞄黄柘栋,只见他用手指了书上的某一个地方,感激之情油然而生,心想,小黄关键时刻还挺仗义的!也非一无是处啊!得换个眼光看待他。
我大声读起了那段话,哪知随之而来的却是满教室的哄堂大笑。老师满脸铁青:“你回去抄课文10+10吧!”再瞧向小黄,他的嘴角划过一丝诡异的笑意,原来是小黄故意在捉弄我!看着他朝我挤眉弄眼的样子,我真恨不得食尔之肉,喝尔之血,啃尔之骨,方消我之恨。
唉!小黄,何日才能与君别啊!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苏尔的流浪汉。他无家可归,为了在即将到来的严冬求得食宿,他故意为非作歹,想让警察把他送进监狱。但屡次以身试法,却都没有被捕。这时他听到教堂的赞美诗,决定振作精神,重新做人,警察却把他抓走了。
小说的情节看似荒诞,但不失其严肃的现实意义。在那样一个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社会里,谁又敢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呢?
小说的结构一如欧。亨利的其它作品,结尾以一个陡然的转折,让人们在惊诧和开怀之余深思一番。正当读者鄙夷警察的糊涂和对苏尔思想上的转变感到高兴时,苏尔却无缘无故地进了监狱——既在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
春意阑姗·罗衾低泣
星辰依旧,残月挂空。
屋中,偶有抽泣声。泪眼朦胧,喉结滚动,双手轻颤。回想:方才与母争执,情急,出口伤人。心中有悔,暗自责己,谁料火急攻心,闻听耳光响起,未感丝毫疼痛炽热,启帘,对面脸颊发烫,双眼猩红。顿时,一片忏悔,恰似波涛汹涌,顷刻泛滥而起,雨珠肆意。
闻曰:“养儿方知父母恩."为何予不感母爱真切,心中轻叹。窗棂外,横柯上蔽,疏条掩映。月下,梦中人呓语。
落花春去·旧日无限
梦中惊醒,却是愁闷于心,欲怨今日之事扰清梦,忽悠清风徐来,循风望去,一人香径独徘徊,风飘飘,雨潇潇,花落花散春又去。半晌,掩面低沉,旧日于心难忘怀。落花春去可谓散尽母意?几人愿?
顿悟春意·怨言皆非
忽闻有人踱步,忙假寐,耳旁,脚步声轻启,渐循渐深。一手扶罗衾,将其盖上,余光中,一母望女轻锁眉心,拧起小山,堆成愁。转身,轻叹:”何时省人心?“渐去,启帘斜瞥,望见背影深沉,唇角微扬,同种噙泪。盖是落花春去皆非母意拂去,母意似母爱,似春非春皆有意,悠然一举皆母爱。如若怨母忧母,岂非误母春意?莫要对母不孝,母爱甚是伟大,无私于天。古人言:”若使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其身,犹有不孝者?“”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容颜憔悴春窗底,才知有母便心安。故知,未等春去花凋残,将母系心于怀间。母爱若非伟迹招,暖暖春光煞人心。何谓春意?
春花月夜·圆月系天
次日清晨,母睡意正浓。早醒下榻,手脚轻落,执笔于书,上附言道:”女儿有错在先,实是情急,望母见谅!“致歉毕,穿上鞋袜,带门而去。
屋外,春光肆意,丝丝缕缕入人心,暖于人……
大约要从小学一年级开始说起。那时候我们家住在现在的浣纱路,5层楼房的顶楼。上世纪80年代初期,这个城市没有现在的高楼林立,5层楼,就已经能够看得到这个城市的全部样貌啦!记得我们家朝西的那面窗户是看得到西湖的,在我与西湖之间,是一排排江南特有的民宅。那是夏天的傍晚,下雨天。我趴在窗前看着雨水一阵阵冲刷着那些房子,忽然扭过头对妈妈说,“妈妈,我发现给小房子洗澡的不是大房子,是雨!”
那时候我多么小,还是要妈妈帮着洗澡的年纪呢。
我至今记得妈妈那时候的表情,有点惊讶,更多的是赞许。她说我这样的想象力很好啊,而且要记录下来,很珍贵。于是她就翻出了一个硬皮、黑色封面的方方的大本子对我说:“从今天开始,妈妈会把你说的每一句有意义的话记下来。虽然你现在还不怎么会写字,妈妈会帮你写第一篇,以后你可以用拼音慢慢写,好吗?”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从那天起,我的写作小本本就这样建立起来了,我也开始热爱上用文字记录和表达。
我几乎是第一代的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忙,打小就是个“挂钥匙的孩子”。但是小朋友的天性都是一样的,遇到好玩的事情,都希望讲给别人听,与其他人一起分享。于是在那些一个人的日子里,用文字记录,就成了我的一种表达的方式。忽然想到的好玩的事情,比如趴在窗边看到夕阳映红了晚霞,正好缠绕在高高的塔吊上,便会搬出我的硬皮本,写上一句“夕阳红彤彤的,就像给大吊车系上了一条围巾一样”。
记忆犹新的是那次,我的妈妈生病了,我就在硬皮本上记录着:“今天妈妈生病了,我来学做妈妈。我给妈妈倒开水、削(那会儿写的还是拼音)苹果、讲故事。妈妈笑了,我也很高兴。”然后有一天,我的班主任老师来家访,翻看我的硬皮本,无意中看到这篇,就鼓励我参加全国的小学生比赛,当时投稿投的就是这篇《学做妈妈》。记得这篇小小的豆腐干文章获得了当年的全国小学生作文比赛的鼓励奖,还被发表在当时我们小孩子眼里最最高级的《小朋友》杂志上,还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那一年是1983年,我小学一年级。
这样的硬皮本用完了一本又一本,一直到上初中。一来初中有了写的要求;二来那会儿开始有了自己的`小心事、小秘密,不太愿意写在半公开的本子上了。有时候到外面去玩,没有带这个大本子但是又想写东西,就会用身边的纸和笔把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记录下来,回家再仔细地粘在那个本子上。甚至做了错事的书,都会因为用了几个自己比较得意的形容词、比喻句或者排比句,而被“收录”到这个大本子里。久而久之,大本子越变越厚,像八爪鱼一般伸出了越来越多的触角,就像自己的心灵,由于记录和感知便更容易被生活所触动。
至今我一直不敢用“写作”这个词来形容我对书写文字的热爱,因为在我看来“写作”是一件多么崇高和情深意重的事情。而我,仅仅是一个喜欢用文字来表达的爱好者。在用文字书写和表达这件事情上,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杨明明真是特别要感谢的。是她无比包容地看着我肆无忌惮地写着我认为合适的文字,总是赞许地面对着一个小朋友的各种“胡言乱语”和异想天开,甚至“纵容”我的一些用词不当。记得有一次我大约是想表达“徘徊”的意思,却用了另一个词“盘旋”。杨老师并没有武断地指出这个词的不恰当,而是仔细问了我为什么要用这个词,看着我语无伦次指手画脚的笨拙样子,杨老师也终于理解了我的意思,而后耐心地告诉我更合适的表达是“徘徊”。
我想,写作最重要的一点,是要热爱生活。常常遇到有人问我,要写什么啊,觉得没有什么可以写的呀。是哦,我们都是普通人,也没有太多的机会经历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但是生活每天都有不同,生活里各种各样的细节都是鲜活、生动而且美好的。只要热爱生活,与生活做好朋友,做生活的有心人,真的会发现有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素材。另外一点,是要勤于动笔。从看到,到想到,再到写出来,是不同的。写出来,文字表达的魅力和乐趣。然后逐渐找到适合自己思维和性格的语言表达模式。试试看,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情呢!
有时候翻开以前的记录大本子,就像撩开过去的日子。那些幼稚的笔迹和话语还有语气啊,是曾经幼小心灵里的荡漾。在那些文字里可以看得到自己的成长,语言的成长、思想的成长。有了文字的记录,就有机会回味过去的边边角角,甚至连一些檐角篱边都不会遗漏。虽说那都是过去的了,没有什么价值了,却在一次又一次的回味中,有了与故旧相逢的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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