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时哭泣,因为她不懂得怎样掩饰悲伤,她说过她不喜欢年龄和她相仿的男生,她认为他们太幼稚,又没有责任心。
于是她恋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人,在我眼里那是个自私的男人,她却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
失落的时候,她会发短信给我,说那个男人多么忽视她,对她爱理不理的。难过的时候,她学会了买醉,我会不停地劝她,虽然效果甚微。生气的时候她会哭着问我,是不是他只有在床上才会记住我,我无言以对……
她为了他学会了做菜,就算切伤了手指也在所不惜。她为了他打扮成熟,在学校与他的公寓不停地穿梭,只为缩小他们的年龄距离。
她以为他们可以一直甜蜜下去。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另一个女人的到来,打破了原有的平静,他慌忙地解释……那个女人居然信了,也许在那个女人的眼里她只不过是女孩,一个大学生而已…她对我说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女人眼中悲微的自己。
他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断了联系。
她说她不后悔,毕竟爱过了,她说偶尔还是会想起他,不过已经不痛了。她会看着太阳重新开始。
这个故事的结局怎样,我已无从寻起,或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喜欢到底是什么?
喜欢就是喜欢。
前几天,我在社团训练的时候,教练走过来对我说:“王智恒,你想不想参加一个篮球比赛?”
真的么?我当时不敢相信我的耳朵,也不敢相信教练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平常他都是特别严厉的对我们训练,很少会对我们说话。
“可是....我是不是有一点胖了?”
“谁告诉你你这样的人就就不可以参加正式比赛了?当年奥尼尔(NBA前湖人队职业篮球运动员)不是也经常遭到队友的斥责么?可是他不是也没有放弃,得到了2004年NBA的总冠军加MVP么。你也是一样....不想和你说太多了,去不去你自己决定,不然让丁一晨代替你得了。”
什么?丁一晨!那个捣蛋鬼代替我?不行!“我参加!”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决定了。
就在昨天(7月18日),我们来到了在京广路上的一个超大的一个体育场,到那里一个小时后,总决赛开始了(7月16,17日选拔赛和总决赛的淘汰赛已经打过了,我们队得到了参加总决赛的机会,选拔赛56:48赢了陇西,淘汰赛70:65赢了迪一俱乐部。),对手也是不可小看,一个个肌肉满身,呵呵,有一点夸张了,毕竟他们才12岁,但一个个各自都特别高。
开始了!我拿到球,看着这个阵容,心中有一些紧张,因为其他几个队员都被防着了。正当我我没办法的'时候,华昌博(详情请看我的我的博文《三分球大神》)在观众席大喊:“王智恒,投三分!”我听到了他的呼唤,我跳到三分后,双脚用力跳起双手用力向前投球,进了!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居然在那么远的三分后投进了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太棒了,王智恒!”华昌博也为我而高兴。
第二场开始了,我再一次拿到球,这一次对方变聪明了居然有两个人防我,我这一次一点都没有紧张,一个背向转身突破,成功从那个圈中冲出来,抱起球,大步向前跨着双脚用力起跳来了一个完美的三步上篮。
不知不觉,比赛就结束了。我们花了1小时50分钟结束了这场比赛。最终比分为56:37,我们队大获全胜,也是因为这一次比赛,同学们也是对我更加赞赏。
这次比赛,我自己单拿15分,6次助攻,2次篮板,8次抢断,成为了整个篮球场上的焦点。
我悟出了一点道理:管他们怎么说!我就是我,自己做自己的主,不能让他们的话进入我的心甚至伤害我的心,只用在最后告诉他们三个字“我能行!”。
我们拿了球,进入了发球区,就开始打门球了。我瞄准好角度,调整了力度,信心十足地发球了,但是不进。我想了想:为什么会打不中呢?我想了一会儿,终于知道了:原来是我的棒打中了球的两侧。到戴煜盛的时候,他一打就进一门,一下就冲到了二门前。我吸取了第一次失误的教训,开始了第二次的发球。果然,进了一门,我还冲进了二门。戴煜盛也不甘示弱,一口气冲进二门,打到了我的球,他本来是想把我的球打到了三门后的,但是他控制不好自己的力度,把我的`球打到了三门前。他气冲冲的,好像很后悔似的,他奋起直追,好像一定要拿到冠军。我看到他的棒偏了一点点,果然,他打不中我的球,还出界了。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直冲三门,努力争取赢得第一名。但是球没有进门,而是撞柱了。他却冲进三门,撞中柱了,赢得比赛冠军。
虽然我没有赢得比赛,但是我学到了打门球的方法,也是很值得的。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平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暖文,而我却在读的过程中,有种心酸的感觉。很朴实的一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日常生活的琐事,而这些事也许正是很多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只是换了剧本换了演员,不变的是青春与生活的本质。
女神因长的太美而被孤立,被带上有色眼镜去指责,而女神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孤傲,一直默默的努力。其实这一切不公平的待遇,只是因为人们的嫉妒罢了,嫉妒一个人的美好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的,只有去摸黑,甚至是贬低才会寻得那么一点点的安慰感。
舍长因为生活而被迫成长。其实,一个人所有的品质都是被生活磨练出来的,生活环境,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是是非非,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即使是乔一和F同学现在的幸福也是经历了4年的异地冷战,背井离乡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勇气与迷茫,包容与习惯F同学的长期出差不在身边,就业初期不那么宽裕的物质生活。感情需要经营,两个人舒适的生活在一起需要彼此磨合。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也许对这个世界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更加努力积极的去生活,这样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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