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人又来了,该死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第一次听说你,是love story这首歌,第一次以小美女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样的你,金黄色的长发,湛蓝的瞳孔,小巧的吧鼻梁,张扬却不过分的红唇。第一次看见你,是被称为乡村小天后的你,九国混血。
对于这个年仅二十四岁的你,我是多加赞赏的——或者说是喜欢。美国的乡村音乐在强势的流行乐坛的压迫下,曾一度屈居二线——直到这个女孩的出现。taylor swift,你的出现,犹如一颗从天而降的小陨石,唤醒了迷蒙中的乡村音乐,给它注入了一股新的强大力量,不得不说你的出现使得乡村乐坛达到了新的巅峰。你的热度一度赶超了加拿大摇滚小天后avril lavigne,红遍大江南北的lady gaga,以及以实力着称的adele,成为北美最炙手可热的女歌手之一。你感染了我,也感染了全世界,让人们重新认识了美国乡村音乐。
你的歌声使我如沐春风,沉浸在你的歌声里,那是怎样的的一个世界,美好,宁静……第一次听到你的歌是在深深的夏季,那样单纯美好的依恋就是在此时,就是在你的歌声中。听到你歌——fifteen,十五岁,吉他淡淡的弹唱,中性的嗓音,好像让我真正的回到了15岁,是那样的纯洁,干净。
我耳边响起了back to december微颤的和弦。吉他的迂回,拨弦的震荡,层层叠叠地把我包围。最喜欢,你把你的如瀑金发挽在一边,穿上一件水洗牛仔蓝的外套,一袭飘逸的长裙,把你的木吉他抱在身前,放松地唱歌——这是最简单,也最真实的状态。你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松弛,有舒服的空荡,有直沁肌肤的颤抖。身后那种有质感的声音,涩涩的,静静和唱着——你坐在台上,面对着你的听众,抱以恬静迷人的笑容。我喜欢的就是这种如水的纯粹。有些许时间,你抱着自己的.吉他,坐在窗前,望着窗外遍野的麦穗、野花。你一定在回忆,在脑海中描摹着一个自己的故事,一个美得如诗,抑或是痛彻心扉的故事。你的歌里有你自己的故事。其实我并不完全认为你是在唱歌,你是在用一种没有国界限制的方式给听歌的人讲故事。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吉他弦在指尖颤动,陈旧的声音轻灵地落进周围的空间。余音与阳光交融,停留在我的眼帘,我感到眼前的光芒,如此眩目。
时间依旧,你的美丽也依旧,taylor swift,在那静谧而安详的夜晚,我会深深将你想起。
一日,木兰对着门口织布,他的布老是织错,织错了拆开再织。如此反反复复,被他的爸爸看见了,便问木兰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木兰答:“哦,没什么,我没什么心事,只是昨天见到可汗征兵的名册上,每卷都有父亲的名字,如果您去参战的话,家里的重担不都要落在母亲身上了吗?所以我想代替您去战场上打仗。”父亲惊异,忙说:“怎么可以,你一个小女子怎能去打仗呢?更何况那些官员们又怎会同意呢?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唉——”木兰激动地说:“我何不女扮男装代父从军呢?”“可是这样迟早会被人发现的呀!”父亲焦虑的说,“父亲这个就不用你担心了,女儿自有办法。”“可……可……可是……”“父亲你就别可是不可是啦,这事就这么定了,我去准备了。”“那……好吧。”
于是木兰女扮男装买了马匹、马具,不远万里来到了战场。
数年后,木兰立下了战功多次,可汗赏赐了许多金银财宝,问木兰还有什么请求,木兰只希望能骑上千里马,回到故乡,可汗答应了她的请求,并给了他最好的千里马。
当木兰家人知道木兰回来了个个激动不已。爹娘互相搀扶着出城迎接她;木兰的姐姐也画上最好的妆,戴上最好的首饰准备迎接木兰;木兰的弟弟已经开始飞快地磨起刀来,准备***猪宰羊,做一餐丰盛的饭菜为姐姐接风洗尘。木兰进了自己的房间,穿上以前的衣裙,贴上装饰,出门迎接战友们,战友们一见木兰是女的,都慌了神说道:“与你一起作战了这么多年,到今天才知道你是女的!
紧急的军令声撕开了黎明的沉寂,只是,眼前依稀记得小弟送自己出城时的一再挽留……这一切似乎那么遥远,又似乎发生在昨天,那样触手可及。
呼呼的风声在木兰耳边缠绕,把她拉回现在。耳边萦绕着***声震天的呼喊声,眼前浮现着血流成河的画面,木兰不禁打了个寒颤。毕竟是个女儿家,在家里,连父亲***鸡都不敢看的她,更何况***人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木兰就跟随着浩浩荡荡的队伍披星戴月的处发了,箭一般渡过一道道困难重重的关口和一座座直穿云霄的大山。铠甲硬邦邦的“捆”在冷若冰霜的身体上,跋涉千山万水的双腿已是重如宝鼎。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来到分外艰苦的驻扎地,木兰没有多做歇息,而是挥舞起光亮如明月的长矛,在冰天雪地里,和着缓缓而落的雪花飞舞起来。
“凡事都有个头儿。” 这话不假,到现在连那闯红灯也有了个带头的。
据调查,在十字路口黄灯将转红灯之时,若有第一个人闯,后面的人就会跟着闯;反之,第一个人停,后面的人就都停了。这种现象司空见惯,那就再另举两个例子吧。学生在自习课上,只要有第一个破坏了那宁静的'氛围, 接下来教室里可就热火朝天了;在校园里,地上散着的垃圾若被第一个人捡起,那么将会有更多的垃圾被其他人捡起。通过上面的例子,相信你应该发现,这“第一人效应”既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只是那第一人所带头的好坏罢了。
那就先说消极的一面吧。“第一人效应”若出现在违背公共秩序、违背道德、违背法律的行为上,产生的一系列负面影响所造成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还就说闯红灯吧! 第一个人带动后来的人一起闯红灯,不难想象,交通秩序一下就被打乱,造成交通事故是很有可能的,其后果可想而知。
回过头来再看积极的一面。第一个人若及时将车停下,便可有效地警示后者。这样做不仅维护了交通法规及公共秩序,更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措施,是一种良好素质的体现。
“第一人效应”的优劣反映了部分国民素质的优劣,不过那更集中体现了“第一人”的素质。“第一人”只是一个人,其力量微小,不足以影响社会,但在积极事物方面带头的人多了,其作用却不可忽视。陈胜、吴广挑起了反秦大旗,天下人共起,灭了秦,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 因此,“第一人效应”的利弊重在“第一人”,我们不能否认“第一人”的作用,当然也不能盲目跟随,充当一个个随波逐流的“第二人”、“第三人”……但是,我们依然需要那些能起积极作用的“第一人”,他们所做的“第一”必然会使道德高尚的人共起,形成一股正义之风,有助于社会发展,有助于正义之威伸张而扫灭丑恶之风。
因为这些原因,我们要好好利用“第一人效应”的优势,带动更多的人一起向高素质、高文明的更新的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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