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就算少数学生因贪玩而没有完成作业,也不能用加倍惩罚的办法。加倍惩罚往往会逼得学生弄虚作假,难道请同学帮着抄、用复写纸垫着抄,能达到加倍惩罚的目的吗?加倍惩罚一不能提高学生成绩,二来还会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非但达不到"长记性"的目的,反而形成恶性循环,对完成作业更加不利。
况且这些年倡导给学生"减负",如果加倍惩罚,不仅"负"没减成,反而真应,了那句话了——减负等于加正。再说,罚写作业纯粹是体力活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对学习并无促进。如果老师将"罚作业"改为"补作业",并且和学生沟通交流,我想学生也许会"知恩图报"吧。否则学生只会对作业产生恐惧,以消极的态度来应付老师的惩罚。
现在学校教育强调不许体罚学生。不许对学生罚站、罚抄,不许用过激的言语批评学生。有一些老师对学生行为粗暴,那肯定是不对的。
可是,难道教育真的'就只能以情动人吗?一味和颜悦色,是呵护了学生的心灵,可是对一部分学生来说这几乎就意味着放纵。对于自控能力不强,没有形成良好习惯的学生来说,很多道理就是耳边风,即使他觉得有道理也不一定会照着去做。那么,怎么办?
一定的惩罚是教育的必要手段。作业老是不写,讲道理又不听就要有一定的惩罚!罚就是逼追他养成好习惯。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应该采用不同的教育手段。这不也是爱学生的一种表现吗?
所以,在教育过程中可以合理地运用惩罚,当然也包括罚写作业。这既是"以情动人",也是"以罚警人"。
在我们的地球上有许多的资源在慢慢的逐渐减少,特别是土和水的资源。
工业的发展,在生产过程当中大量排出的废水、废气、废渣等物质通过大气、水、固体废渣的形式进入土壤;同时,耕地被人为施化肥、农药并进行污水灌溉,是大量的有害物质进入并在其中积累,从而造成土壤的污染,不再适合耕作。每形成1厘米厚表土需要100年到400年的时间;即使在人为参与、管理极好的情况下,也需要20年。全世界每年有500万公顷的土地不再适合耕作。德国、日本、硬度以及我国的人均耕地减少了一半以上。由于滥伐森林,滥垦草地,英气土壤破坏和土地流失,世界耕地表土地流失约为270亿吨一年。
与空气一样,地球上的水似乎是取之不尽的,用之不竭的。而只有淡水中的一小部分被人所实际利用。如果把全球的水看成一缸,淡水只有一汤勺,而能够被人利用的淡水只有一滴。当世界上10亿人空时,拥有水资源900亿立方米;到21世纪中期,世界人口达90多亿时,全人类也能分享在规模相当的水资源,而且水资源正在被人污染,工业服了、农药、生活行水都流向河流和浅层水。1立方米污水将造成8至10立方米的水无法使用。
看吧!现在的土和水资源真是太少了,我们应该极力节约资源。让我们共同向一个目标点——节约资源努力吧!
现如今,人类浪费的水太多了,所导致有些地区严重缺水的状况。可这些有能怎么办,电视上的节约用水的不知道有多少,可有些人还是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
一个滴水的水龙头,每天要浪费八十六万三千滴水。中国十三亿人,每人每天珍惜一滴水,可以让一个人喝九十五年。中国本来淡水湖就不多,我们还要浪费水,实在太不应该了。如果全世界每人每天节约一滴水,那么我们的地球就可以拥有六百吨水,如果人类真能做到的话,那我们的国家、世界和地球将会不在缺水。每个人都有充分的水资源,再也不怕没有水了。
其实我们生活中有很多地方的水可以多次利用。夏天到了,开空调的时间多了,可以把空调的冷凝水管留在阳台上,下面放了一个大桶,可别小看空调滴出的冷凝水,天气是热的,一开空调就是一整夜,水一攒就是一桶。我们可以用这些干净的水洗衣服、擦家具、擦地、冲洗手间等。下雨时,把水桶放到楼房的排水口接水来浇花。冬天下雪时,我们可以用扫来的积雪化成水来浇花,既省水又给花儿增加了营养,一举两得!生活中简单节约用水的方法就是我们每天早上刷牙,用多少水,就倒多少水,那样就可以节约用水。妈妈洗完米的水可以用来洗菜,还可以帮蔬菜***菌。洗完衣服的水可以拖地。
水是生命的源泉。如果没有水,我们将无法生活,所以我们要节约用水,因为水给我们生命!
昨天,我跟妈妈去她单位玩,看见一位叔叔正拿着大毛笔,挥洒自如地在水池旁写了“请节约用水“五个大字,随后,那位叔叔将水龙头开到最大开始洗笔。洗着洗着,水就淹没了池子,像发大水一样,向四面八方流去,,叔叔还是视而不见,仍然我行我素。他为了不让水溅到自己的身上,躲得远远的。
水依然在“哗哗”地流着,仿佛在悲哀地说:“唉,有些人真的不知道我们的可贵之处,也不知道我们的贡献有多大,如果植物没有了水,它们就会渴死,要知道我国的淡水资源日益紧张。“唉”,我听到后叹了一口气,想:那位叔叔自己写下了几个大字“请节约用水”,可他自己却在浪费水资源,他说的和做的一点都不一致啊!于是我走过去,诚恳地对叔叔说:“叔叔,水是生命之源,你不节约用水,等到水枯竭的那天,后悔就来不及了,植物会全渴死,人类就会不复存在,水对人类是何其珍贵啊!”
叔叔听了我的话,先愣了一下,吃惊地看看我,脸红到了耳朵根,说:“了不起,你真是我的‘小老师’。”然后迅速地关上了水龙头。
经历了这样的事,我决定从自身做起,爱惜水资源:
1、可以把洗过菜的水用来浇花、浇菜。
2、及进关紧未关好的水龙头。
3、把家中抽水马桶的水量调小。
我相信全人类如果每人都能节约一点水,地球妈妈会笑得更灿烂,万物会更加生机勃勃。
以前的我,非常浪费。
夏天,空调日夜都开着,还把温度调到最低,点冷;我还将自来水装进袋子塞进冰箱,让它结成冰,那是玩时凉快;当暑假时,家人经常电脑,了二十四小时开机制,可事实是大部分空在那儿,还没待机……
记得以前暑假的,我与表哥打水仗,两人各拿了一支大水枪,没对方也在往四周乱射,一没水就立即回去灌。,,还制作“水炸弹”——直径有二十多厘米装满水的气球,还随意抛掷。那次玩了一下午,玩得的全湿透了,屋前屋后的水泥刚下过大雨直淌水。
,全家都在努力地节约资源,这的话呢!,洗完,刚将一大槽的水放掉,阻止道:“这水是刚漂洗过的,还干净,别放了,我等一下洗时还可以再用。”,我碰巧,随口说了句:“,家还用得起水,没必要节约吧?”严肃地说:“你们是没过干旱,不水是宝贵。电视里经常在放干旱的地方,那里的连喝的水都吗?有自来水用,你们可以随便放,可水并用不完的。大家都浪费,总有水光的,到看你们办!你们是读书人,连我都明白的道理也不懂呢?”听了的一番话,我和不由得脸红。接着,沉默,我在思考,反思的浪费。,我猛然意识到,其实生活中许多的资源需要去珍惜,是短内再生的呀!
这儿还资源紧缺,可地球上的资源并取之不尽的。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以后,等到资源了,用,人类将会遭受灭顶之灾的!的子孙后代能够幸福地生活,的地球健康美丽,请每地球人都来节约资源吧!
节约用水,人人有责。当今社会上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呢?他们都认为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他们想错了。
当人们打开水龙头,清洁甘甜的水便哗哗流淌出来。但是,这些自来水并不是真的是“自来”,而是从几百米深的地下,几十千米外的江河、水库中取出来的,还要把它们***菌,这水正是来之不易的。有的国家就连水都喝不到,都靠雨水来解渴的,但雨也不是经常下。
当下雨的时候,人们都把盆拿出来接水。要知道雨水也是很不卫生的,可为了生存必须喝,如果拿给我喝,还不一定能喝下去。还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些在沙漠里旅行的人看见前面有个村子非常兴奋,他们恨不得跑进去洗把脸。他们来到一户人家前向她们讨水,她们想了会便答应了。当她们看见旅行者用水往脸上浇,立即冲上去把被水浸湿的沙子挖出来盖在植物旁边。水是多么珍贵啊!
据统计,家庭改掉不好的用水习惯就能节约70℅左右的水。而人体内的水分大约占到体重的60℅,但怎么节水呢?一、洗脸后的水,可以用来洗脚,最后再冲厕所。二、淘米水或煮过面条的水可以用来洗碗。三、养鱼的水用来浇花……
所以,水是生命之源,要节约身边每一滴水。如果人类不珍惜水资源,地球上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的眼泪!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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