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又来了,到了除夕夜晚上,我们会听到震耳欲聋的鞭炮声,但燃放烟花爆竹会对我们造成各种危害,关系到我们生活的各种方面。
虽然燃放烟花爆竹是间高兴的事,但同样也会造成巨大的危害。首先,烟花爆竹产生的二氧化碳,金属微粒物,等物质会造成空气污染指数严重超标。这样污染的空气,人们长时间的呼吸,回到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疾病发生。另外一些大型鞭炮和大型礼花会发出巨大的噪音,会损害人的身心健康。特别是对于一些患有老血栓,冠心病,等患有心脏病的老人造成巨大的危害。甚至威胁这些病人的生命。
烟花炮竹的燃放会使空气污染指数上升,达到PM2.5。据说,在2012年的时候,到了冬季,随着气温的下降,使用蜂窝煤炉子来取暖的人也多了,当时空气污染指数超标,国家气象局发布霾狸天气黄色预警。在中国的北京,上海,等人口密集,经济发展地。是污染指数最高的地方。中国气象局在某地烟花爆竹燃放密集的地方进行了空气指标测试,结果爆表,测得空气污染指数为2500。可见烟花爆竹对空气影响有多么大。
燃放烟花爆竹也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是巨大社会资源浪费。放炮可以造成人员伤亡,也会引起火灾。据统计,北京20__年因放炮受伤人数达551人,死亡5人,引起火灾378起。北京因燃放烟花炮竹引起的安全事故虽下降中,但我们也要防范。坚决抵制燃放烟花炮竹。
因此,我们就不要燃放烟花炮竹,因为它给我们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视,如果继续坚持燃放烟花爆竹,将会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所以,从现在起我们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了。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才能有一个清澈明朗的蓝天。
路上一步走错,往往遗憾终生。所以珍重脚下的路,走好人生每一步。
在当今社会中,我们常常看到本应该是老、弱、病、残的一席之地,却被一些英俊、魁梧的先生占领了。
还记得五一节到了,出游的高峰时期来临了。想起了长城砖上的“刻字”,想起了龙门石窟触手可及的地方那些珍贵的小佛像雕刻已经被抚摩得光滑发亮,想起即使在故宫,穿着“文物保护鞋”的游客依然十分自然地把那口脓痰留在紫禁城的院子里……
在广州市一条不足400米长的步行街上,清洁工人清理出人们遗弃的约15公斤的口香糖;在哈尔滨漂亮的中央大街,随处可见斑斑痰迹;在郑州,庆祝节日时摆放的鲜花被哄抢、折毁;北京的一次游泳馆水质抽检结果显示,水中尿素含量全部超标,而街头的自动售货机屡屡被毁……
北京某公司业务部经理宁健乘坐公共汽车时,因制止歹徒行窃,被扎成重伤,住院治疗费共1.7万元。他所在单位以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为由,不给报销医药费,他治病期间的工资、奖金也被扣除。面对手持匕首挟持两名柔弱女青年的歹徒,不满18岁的黄健英勇上前与歹徒博斗,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令人遗憾的是,他用生命救下的两名女青年及其父母对此却表现出惊人的漠然,声称:“我们又没有叫他救人,他自己要逞能,死了活该。”当地一位老人说:“他们伤害的不仅是黄健一家人,而且是全社会有良知的人。”黄健的父母忍无可忍,于今年6月25日愤而将获救的两名女青年推上了被告席,终于在法院讨回了公道。
更有甚者,一些见义勇为者救人反被怀疑成肇事者,受尽被救人家属的刁难和自家人的责备。见义勇为是社会公德最突出的体现,本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所谓“助人为乐”,用不着倡导,更用不着立法保护。而如今,见义勇为越来越难,也就越来越少。仅靠宣传教育已经不能唤醒人们的正义感和责任感。
只有我们培养起好的社会公德,遵守身边的\'公共秩序,才能使我们这个民族不负“礼仪之邦”的美誉。
尊敬的广大市民:
《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业经2015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市区自2016年1月1日起烟花爆竹全面进入禁放期。春节将临,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现将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邮寄烟花爆竹, 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四、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承办喜庆等活动的,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区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举报电话:110 , 69623700。
真诚地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安宁的工作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快乐、 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2017年1月4日
读“残忍母亲虐待女儿”观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其中的内容很令人心痛,它讲述了一位母亲,不对,她不配叫做母亲。一个残忍的女人,凌虐自己的亲生女儿。
事情是这样的:这个女人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在当时,计划生育管得很严,他的女儿,实在儿子之后私生的一个孩子,她很怕被人发现,她有两个孩子,但是纸包不住火,最后还是被查了出来,在工厂里也被革职,于是。她将所有的错,都归咎于她女儿身上,残忍的虐待她,还经常不给她饭吃,小姑娘也是经常忍受饥饿的痛苦。
记得有一次,她女儿饿的偷吃鸡食,被她发现后,竟然把她的嘴巴缝了起来,还罚跪一个小时之久,当一个人到她家时,她女儿嘴上流的血,已将缝嘴的线给染红,惨不忍睹。
不止这样,还有一次,她的儿子想吃红烧肉,她立马为他做,而丝毫不顾她的女儿,她的女儿闻到肉的香味后,十分想吃,于是咬了一点肉渣,但又被那残忍的女人看到,先是一顿毒打,然后抓起她女儿的头发,将滚烫的`油倒进他女儿嘴里,幼嫩的小嘴哪能经受住这般折磨,立马冒出白色的烟,而她却丝毫不理会。
她从不为他的女儿做任何事,只是一味的打他的女儿,旁人看了都很不忍心,却又无可奈何。
最终,这个年轻的小生命走了,她到了天国,远离了她的母亲,这个女人。根本不配做母亲。可恨的是,当别人要制裁她时,她还毫无悔意。
这种人,可恨!她的女儿,值得同情。愿她又幼小的灵魂,在天国里等到宁,让我们永远记住她的名字,----苏丽。
……
风暴·洪水·地震,是我们虐待自然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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