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我给爸爸妈妈打工掰玉米,彻底到了“劳动最有滋味”这几个字的含义。
我的家住在农村,农村大多数人家都会种玉米,每到金秋时节,爸爸妈妈总是忙得不可开交,累得筋疲力尽,我决定要给爸爸妈妈“打工”,以减轻一下他们的劳动负担。
我一进玉米地,里面好闷好热呀!半绿半黄的玉米叶子的锯齿边缘剌地人胳膊、手、脸生疼,蜘蛛和蜘蛛网不小心就粘在身上。还不时有很多小飞虫撞到我头上、脸上、身上来“作客”。真讨厌呀!这时,爸爸走了过来,一见我,便拿我逗乐了:“呦!小乔来了呀!这可真是‘稀客’呀!”。我朝爸爸做了个鬼脸,说出了我在心里“酿”了一星期的“蜜”:“爸爸,你们不是忙不过来吗?我要来给你们‘打工’,工钱一天两元,不满一天也两元,怎么样?”爸爸听了,乐呵呵的对我说:“好啊!也让你锻炼锻炼,吃吃苦,体会体会这两元钱好挣不好挣。”我一听爸爸答应了,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接着,我便开始了我的打工生活。一些看似简单的活,真正干起来并不容易。就拿掰玉米来说吧!那些小个的玉米,喀嚓一下就掰下来了,可是那些大个的玉米就像粘在玉米秸上一样,怎么掰也掰不下来,手拧着玉米不停地转圈,简直是气急败坏。我想:“这可真是一穗‘倔脾气’的玉米呀!唉……还是不理你了。”接着我又去寻找下一个玉米了。所以每看到大个的玉米,我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落下了许多玉米,害得妈妈说了我好几次。
初秋的骄阳炙烤着大地,晒得我的脸上、胳膊上火辣辣的疼,加上妈妈的唠叨,我心里越来越烦,真想不干了。但我转念一想:不可以的呀,这可是我主动要求***,干这么一点就不干了,多丢脸呀!我只好耐着性子干下去。
一天下来,我的手指打颤,手指肚上也磨了好几个水泡,连拿筷子都有点力不从心了,碗也端不住了,但我毕竟坚持了下来。爸爸为了鼓励我,破例给了我十元钱,我只觉得沉甸甸的,真舍不得花。
第二天,我掌握了一点窍门,碰到大个的玉米,不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见到它们,一要狠,二要急,要使出全身力气一下去就掰下来了,同时学会了防止被划破手,因为玉米席篾有时非常的锋利。妈妈见我长进不少,一直夸我,我心里美滋滋的。
这几天,我挣了好多钱,假期结束后,我将钱全部退给了爸爸妈妈。这次“打工”得到的收获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金秋十月,是丰收的季节,安静的村庄一下子热闹起来了。而我,在老家帮爷爷奶奶剥玉米呢!
这一天,我们来到玉米地里摘玉米,姐姐为我们分工作。姐姐说:“陈天(我弟弟)和子琦(我)留在外面剥玉米,小兴(我二哥)和我(我姐姐)去里面摘玉米,陈浩(我大哥)运送玉米。”
接下来,我们开始工作了,二哥先进玉米地里摘了一些玉米,让我和弟弟来剥。接着,二哥便和姐姐一个人拿着一个篮子进去摘玉米了。而大哥没事干就来帮我和弟弟来剥玉米。
我剥玉米的时候,不是太用力把手弄疼了,就是太轻了剥不下来。后来,大哥帮我找了一个铁条,我一开始还不知道怎么用。可后来,我慢慢地掌握了方法:先用铁条划一条缝,再用手把它剥下来。而弟弟呢?他早已经跑去和小朋友们玩耍了。
过了一会儿,二哥和姐姐从玉米地里出来了。他们说太累了,出来休息会儿,于是便坐下了,我们边聊天边剥玉米。
到了傍晚,我们五个人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到家后,爷爷把玉米粒做了一些处理,奶奶把玉米粒做成了香喷喷的玉米粥。
品尝着由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果实,我感到心里甜丝丝的。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作文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玉米成熟了,我第一次跟着外婆掰玉米。
一株株玉米整齐的排列着,好像卫兵守卫着田野。看样子,玉米棒子肯定遇到了大喜事。不信?你瞧,它们都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玉米沾呢! 外婆已经60多岁了,但掰起玉米来,还是那样灵活。她左手抓起玉米棒子和茎秆的连接处,右手攥住玉米棒使劲往下压。【啪】的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子就掰了下来,外婆随手将它扔进了背篓里。接着,她左手又抓住边上的一株玉米,右手攥住玉米棒,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子就跳舞一样【蹦】到背篓里。而那些卸了【包袱】的玉米秆则在外婆身后轻松地摇晃着。
我看得手心发痒,就学着外婆的样子,掰起来,谁知随着一声轻轻的闷响,玉米棒是耷拉下来了,可却赖在秆子上不肯下来。我使劲拧,还是没有用。最后,我只好学着老鼠的样,用牙齿才将玉米棒啃下来。没想到这一啃有了新发现:原来秆子的汁水还是甜的呢!
外婆一见,笑得泪水都流了出来。她招呼我走进身边,告诉我掰玉米的窍门,一要紧:左手要紧紧抓住秆子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要快:右手用力要突然,动作要迅速,这样才能将玉米掰下来。如果动作慢,玉米棒和秆子连接处的汁水慢慢流出来,便很难掰下来。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样的学问。
我学着外婆的样子,左手紧抓秆子,右手突然向下用力,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哈,我掰下了玉米棒子!【啪—】【啪—】【啪—】那是我和外婆在玉米地里进行的合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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