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还没有亮,凡卡揉揉朦胧的睡眼,迈着轻快的步子向城门跑去。他在那儿焦急地等着爷爷,但爷爷始终没有来。凡卡友好地问了问一位过路人:“请问几点钟了?”“我看看,六点三十二分了。”凡卡一听,急得连谢谢都没说便拔腿就跑。因为他必须在大家醒来之前回到店铺里。
凡卡来到铺子门前时,老板、老板娘已经早早地站在门口了,那表情十分吓人,凡卡的眼神里极度充满了恐慌。于是,他便想从老板与老板娘身边钻过,可凡卡还没钻过去,就被老板用力揪住那头金色的短发向院子里拖去,老板娘却在后面狠狠地踢了凡卡一脚,凡卡不禁大声叫嚷起来。老板把凡卡拖进院子里的一块空地后,抽出了那胳膊宽的皮带又狠狠的抽打了凡卡一顿。凡卡哭了,他哭得好伤心、好痛苦,好悲哀......他跪在地上祈求万能的上帝,让他亲爱的爷爷快点来接他回家,他再也受不了这种*待。凡卡小心翼翼地掀起衣服,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被打的身体上的一道道红色的痕迹,哭得更厉害了,一滴滴辛酸的泪水从他两侧的脸颊流了下来,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泪痕。
逃去如飞的日子一天天过去了,爷爷还没有来。凡卡仍旧天天挨打、挨骂、挨冻、挨饿、挨......凡卡不再呼唤爷爷,凡卡认为爷爷不会来了,他对那封信充满了失望!
又过了一个星期,临近中午的时候,那些伙计们又捉弄凡卡,让凡卡去给他们打酒。凡卡低着头,不情愿的走着,一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老人。凡卡连忙扶起老人,为老人拍去身上的尘土,并诚恳地向老人道歉,凡卡抬起头来一看,啊,原来是爷爷。几个月以来爷爷还是老样子,仔细一看只不过多了几道浅浅的皱纹。而凡卡却变得很厉害:脸色蜡黄蜡黄的,瘦的就像一张皮包住了一堆骨头......爷爷一把搂过凡卡,擦擦早已泪流满面的脸后悔地说:“好孙子,都是爷爷不好,不该送你来当学徒。别干了,我们回家,我们回家吧!我再也不让你去当学徒了......”爷爷一边说一边抚摸凡卡的头。
凡卡终于结束了他悲惨的学徒生活。可下面等着他的又是什么呢?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在这国庆七天大假中,我读了斯威夫特的长篇小说——《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格列佛,因为对旅行有浓厚的兴趣,他到一艘商船做外科医生。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作者误打误撞地来到了利立浦特王国。这个国家的居民都只有作者中指那么高,作者在这个国家显得高大无比。后来在这儿发生了一系列的事,直到最后作者被奸人陷害而不得不逃到不来夫斯古去。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作者又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几经周折后,作者又来到了布罗卜丁奈格。他在这儿被他的主人,一个农民拿来展览并出售,受尽折磨。后来主人把他卖进皇宫,作者又开始了他的奇妙之旅……
小说中的情节和人物虽然纯属虚构,然而却以作家生活的现实世界为基础。如发生小人国里的种种荒唐的所作所为。无一不是以当时英国统治者的和罪恶行径为原型的,因而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再如飞岛国中的可恶行为讽喻的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这种手法运用得巧妙,并且不失严肃,给人以强烈的真实感。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作者斯威夫特对当时的英国社会和文坛现状十分不满,他的作品通常与当时的政治问题有关,写得很有深度,表现了他揭露时代恶德与缺陷的才能。他认为:“有许多事不能用法律去惩罚,宗教与道德的约束也不足以使这些干坏事的人改正;只有把他们的罪孽以最强烈的字眼公之于世,才能使他们受人憎恨。”《格列佛游记》是斯威夫特的这一主张的成功实践,它的问世开创英国小说讽刺艺术的先例,树立了英国文学中的讽刺传统,应该说在欧洲文学史上有着特殊的意义。
从书上知道了《长江七号》这部电影,一下子就被介绍吸引住了。今天放假,就赶紧在网上搜来看。这部电影讲述了小狄和爸爸以及一只外星狗之间的故事,这个故事充满了浓浓的爱意,让人欢笑不断,也让人泪水不断。
小狄家境贫寒,他爸爸在一个建筑工地上打零工赚钱,却省吃俭用让小狄上贵族学校。小狄每天身处富家子弟之中,看别人玩最新的玩具、吃最奢侈的佳肴,心中难免不是滋味。他痴痴地期盼父亲可以送他梦寐以求的智慧玩具“长江一号”。狄爸买不起新玩具送小狄,却在垃圾堆里意外捡到神秘外星生物七仔。
这个七仔具有神奇的力量,它闻了闻小狄家的坏苹果,顿时,坏苹果就变成了香香甜甜,完好无损的好苹果。这让小狄兴奋极了!这个发现让小狄做起了美梦,梦见七仔打败了最凶恶的狗,梦见七仔给他制作了一副眼镜,戴上眼镜好就可以看到其他同学的答案,考了一百分。还梦见七仔给他一双超级无敌运动鞋,跳高,游泳,踢足球他都成了高手。
醒来后,小狄把这一切都当了真,他让七仔帮他考一百分,七仔却给他拉了一坨便便,小狄却以为是七仔给他的道具,考试的时候用手捧着便便,等着传递考试信息,结果时间到了,他连一道题也没有做。结果考试了0分,小狄怕爸爸知道,就把成绩改成了100分,爸爸知道后特别生气,小狄却和爸爸大吵,要爸爸以后不要再管他,爸爸说只要他能考及格,爸爸就不管他。
小狄真的努力考了65分,可是爸爸却在工地上出了意外,老板赶紧把小狄爸爸送到医院急救,最终,小狄的爸爸没有能抢救过来,非常不幸离开了人世。老师把这不幸的消息告诉了小狄,小狄伤心至极,放声痛哭,把老师赶出家门,幻想着自己睡一觉醒后,爸爸就能回来了。这时,七仔就把自己身上所有的能量传送给了小狄的爸爸,救了小狄的.爸爸。小狄醒后,发现爸爸就躺在身边,高兴极了!对爸爸说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长大做一个对社会用的人。可是,七仔却耗费尽了自己的能量,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看到这里,我的泪水大颗大颗的涌了出来。
小狄的家虽然贫穷,却有着太多的爱,太多的自强。爸爸常常对小狄说:“咱们虽然贫穷,但是我们不去偷,不去抢,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们不会拿,只要咱们遵守这些,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别人尊敬的。”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过了一个钟头,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了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凡卡睡得正香,忽然感到一阵揪心的疼痛,他睁开眼睛一看,一下子吓得不知所措,老板娘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面前,手里握着一根木棍,正气势汹汹地瞪着凡卡
凡卡一时没反应过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又犯什么错了,干活的时间不是还没到吗?自己才刚休息不久。难道写信的事被老板娘发现了?凡卡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如果信真的落到了老板娘手里,那后果将不堪设想。自己不仅会遭到一顿毒打,以后想再跟爷爷联系上就更困难了。不过,这事老板娘怎么可能知道呢?凡卡正感到疑惑不解,老板娘突然操起木棍往凡卡身上狠狠打了一棒,恶狠狠地吼道:“你这个懒鬼,叫你做一点小事你都做不清楚,叫你给小宝宝摇摇篮,你居然敢在这儿偷懒!”听完老板娘的一番话,凡卡这才醒悟过来,刚才确实是自己太大意了,只顾着写信,竟忘了自己的任务。凡卡拖着疲惫的身躯朝老板娘的小宝宝的房间走去,身后又传来了老板娘不满的吼声:“你这个坏东西,下次再敢偷懒,我非打死你不可!”这一回,凡卡并没有对老板娘的话产生恐惧,相反,他在心里暗暗得意:“已经不会有下次了,再过几天爷爷就会把我接走了。”想到这,凡卡不禁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自己终于可以告别这地狱般的生活了。
可是一连几个星期过去了,凡卡根本就没见着信的影子,更别提爷爷的回信了。或许凡卡心中已经明白了,可是他不愿意揭开事情的真相,他只是把这份甜蜜的希望埋藏在心底,等待着梦想成真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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