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我的公寓生活1000字作文)

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我的公寓生活1000字作文)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4-08-27 09:16:13
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我的公寓生活1000字作文)

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一】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观看了名叫《狮子王》的动画电影。

狮子王和王后生了一个小狮子,他是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在阳光的照耀下,各种动物都欢呼着,这只小狮子取名:辛巴。而这时辛巴的叔叔在考虑如何***死辛巴的爸爸,自己成为国王。

第一次,辛巴要出去玩,他爸爸让他别出国界,他答应了。辛巴的叔叔把辛巴骗到土狼的洞穴里,土狼正准备吃他,辛巴的爸爸来了,救了辛巴,并再三强调不要再乱跑了,而他就是不听。终于,辛巴被吓慌乱跑的牛群困在路中间的一个树枝上,他父亲来救他,他是得救了,而他爸爸却死了。是被他叔叔害死的,而他又听从叔叔的话离开了他的王国。

他在沙漠中被一个虫子和一头野猪救了。并且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不知道远方的王国里已经没有动物了。曼曼在狩猎时遇到了辛巴,告诉他那里的遭遇。开始他不想回去,在曼曼的一再劝告和巫师的引导下,他终于回去了,并和别的狮子一起把他叔叔、土狼赶走,从此他的国界又美好起来。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小孩子一定要听父母的`话,不然父母会有麻烦,自己也会有麻烦。

这部电影真好看!

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二】

我以前真是非常喜欢看魔幻色彩的小说,可是除了一些经典的之外,有一些看着实在是鲁班门前弄大斧,太小儿科了,反而让人对这个题材渐渐失去了兴趣。

《神秘的公寓》乍看之下有点像《汤姆的午夜花园》,有时空的错乱感,不过故事更复杂,甚至我觉得有些超越了童书的`范畴,比较偏向于成人化。也许是书中的人物年龄比较偏大的缘故。故事情节有一点复杂,看着却不够引人入胜,因为我有必须看完一本书的强迫症,所以大部分的书都是可以坚持到终卷的。

史诗类的故事常让人感觉大气,有一种追根溯源的探秘感。神秘的公寓之所以神秘不在于它是否真有魔力,而是它梳理人物时所起到的承前启后的关系,在彼此的依附关系之中,我们不再孤独,原来人类是非常害怕孤独的。

我觉得大多数的儿童小说都类似于成长小说,孩子随着故事的进程,必然是要长大的。我们会在别人的故事里反观自己的历史,在自己的历史里见证别人概括的定义。一切都那么不确定,又约定俗成。

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三】

这几天又读了一遍傲慢与偏见,记得几年前第一次读时,可能没有过多的思考,只记得达西的傲慢以及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这次读完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全书看似是写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以及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但仔细思考后发现这种傲慢和偏见应该是人们在当时那个国家、那个时代所根深蒂固的一种思想,男士自认为是绅士,女士自认为是淑女,他们对于阶级观念尤为重视。我想这本书是带有抨击色彩的,抨击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性的缺点;同时这本书也是带有赞美色彩的,赞美伊丽莎白的独立,有自己的个性,敢于和封建思想斗争,赞美达西先生虽然傲慢冷漠,但可以因为爱改变自己,冲破封建的牢笼。

先说达西,第一次达西与伊丽莎白见面时,达西所表现出的冷漠、傲慢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让伊丽莎白和舞会上所有人对他产生了偏见;到达西发现自己喜欢上伊丽莎白,但想到伊丽莎白的身份地位,家庭关系的复杂和他是多么不匹配,认为会给自己带来羞耻感内心所做的斗争,以及因为身份地位阻碍自己的朋友与伊丽莎白姐姐的感情进展;再到他第一次求婚时所说的话,自认为他的求婚可以带给伊丽莎白多么大的荣誉,伊丽莎白会多么的对他感激涕零等,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傲慢。但所幸的是经过伊丽莎白拒婚的打击,这位绅士懂得了自我反省,认识到父母从小教育他的身份观念很可能导致自己失去心爱的女子,我想他应该也经过了一番苦苦挣扎,最后不顾自己姨母反对,抛弃了身份的光环,做了很多从前不敢想的事情,比如帮伊丽莎白的妹妹和韦翰征婚(他们是私奔走的,在人们眼中是很丢人的事情,而且韦翰的为人很是虚伪,是曾经的达西所讨厌的人。)

达西说,我也说不准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看见了你什么样的风姿,听到了你什么样的谈吐,便是使得我开始爱上了你。那是在好久以前的事。等我发觉我自己开始爱上你的时候,我已是走了一半路了。

再看伊丽莎白,她可能是在当时那个时代比较独特的女性,机敏聪慧,谈吐不凡,敢于冲破封建枷锁的束缚,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不愿服从家里的安排拒绝柯林斯的求婚(柯林斯也算是有点身份的人,以后还会继承伊丽莎白父亲的遗产,最后自己的好闺蜜嫁给了柯林斯),第一次拒绝达西的求婚(在本书中,达西是身份地位最高的一个,伊丽莎白的母亲开始对他很有偏见,当然不排除自己高攀不起的嫉妒心态,到后来伊丽莎白宣布要和达西结婚,母亲态度180度转变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伊丽莎白当初拒绝的是多么厉害的一个人物)。到后来了解到达西的真实为人,发现他竟然如此善良可爱,爱上他,也说明她是一个敢于直面内心,勇敢的女孩儿。

最后,我想,虽然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但人性的缺点其实一直都在,不仅仅是傲慢、偏见,还有贪婪、***、 谎言等等,如何去克服这些缺点,就需要每个人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个性,有不断学习的心态,像伊丽莎白一样。相信当我们所有人的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有自己正确的三观,这些缺点就会越来越少了

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四】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我糟糕的公寓中文作文【五】

天黑了。赶路的我来到石壕村投宿。突然响起了[呼。呼——的敲门声。原来是官府的差役前来抓兵丁了。这家人的老大爷惊慌慌地越过墙逃走了。老大娘急忙忙地打开门去控看。

差役们吆吆喝喝多么恼怒!老大娘哭哭啼啼多么悲苦!

我只听得老大娘走上前说:[官人呀。我的三个儿子都被你们抓到邺城防守去了。一个儿子捎信回来。另两个儿子最近已作战死了。可怜呀。我们这些幸存的有人还苟且活着。可是我那死去的儿子已长久地完结了。我家里再没有别的男人了。只有一个在吃奶的孙子。因为有孙子在。孩子的母亲还没有离这个家而去。可是她进门出门连一件衣服也没有呀。官人。我家确实没有当兵的人了。实在不行就让我去吧。我这个老太婆虽然体力衰弱。还可以在后方做点打杂的事。请让我今晚就同你回营吧。赶快应征到河阳去服役。还能够给你们准备一顿早饭呢。

夜深了。人们说话的声音已经消失。然而在一片沉寂中。我似乎听到有人在隐隐约约地哭。天亮了。我要登程赶前面的路。就在准备同屋子的主人辞行时。却发现老大娘果然被抓走了。于是我只好与孤孤单单的老大爷挥手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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