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晨,一睁开眼睛,眼中看到的就是钢蹦。
钢蹦是我过生日那天,舅舅送我的礼物。一身棕色的卷毛,两只耳朵垂在下面;脖子上挂着一个红色的小铃铛,每次它一摇铃铛,我就知道是它想出去玩儿了;它还有着四只小短腿;不过跑起来,我都比不过呢!不光如此,它还有一条特别招人喜爱的小尾巴,不论是谁,见它给你摇尾巴,都会想亲一亲,抱一抱它。而且呀,它还喜欢穿一件迷彩服,那是去宠物店买衣服的时候,它一直站在那个衣服面前不走,一直赖着,只好给它买了下来。(其实,试了一下,还是挺不错。)
钢蹦不仅外形可爱,而且卖起萌来憨厚可爱。
每次我吃饭的时候,它吃狗粮,偶尔,妈妈做的红烧肉太香了,本来就很听话的钢镚更乖了。先把两只小爪子抬到胸前,再慢慢的上下摇摆,活像一只小招财猫。我看见的时候,笑到肚子疼,妈妈为了让我好好吃饭,便把红烧肉吹凉,给钢蹦吃两三块。
钢蹦吃饭的'时候憨厚可爱,但也有可怜的时候——
有一次,我带它去散步,它自己跑去玩了。可我去追它的时候,它就不见了。我便在我们俩经常休息的那个小亭子等它,可它迟迟没有回来,我便一人伤心的走回家。过来两天,我们正准备出去游玩,正准备走的时候,我一开门,钢蹦竟然趴在门口,身上有几到伤痕,我一看,就知道钢蹦是被抓走的,便马上把它抱回家,放在它的小床上,爸爸妈妈看了之后,也非常惊讶,他竟然自己回来了。我们便取消了出去游玩的计划,去宠物医院给钢蹦看医生。之后,我便更加的爱护它,有什么好吃的,都会分给它一点吃。
这就是钢蹦,我们永不缺少的成员!
我家的这只金毛犬,可以称得上是狗中之王了。一双乌黑光亮的大眼晴充满灵性地、溜溜地乱转;一队警觉的耳朵直立在额头上;一身不算长的金黄光滑的毛,如绸缎般地一顺到底;一个巨大的身躯组合成了聪明美丽的猎犬—金毛犬。
它的步态轻快、高傲、挺拔、从容不迫,就像一位高雅的绅士。这只狗很温顺,无论是主人还是陌生人怎么抚摸都行它,既不叫也不咬人,总是低侧着头静静地享受你的爱抚。尽管经过驯化,但有时它猎犬的本性尽显无疑。只要你手上拿有东西,它就会听你的指挥,静静地坐着,等待你的命令,这时你一抬手把东西扔出去,不管是多远,它总能把你丢出的东西完好无缺地捡回来。鞋子、飞碟、球是它的玩具,金毛特别爱玩球,只要你用中握有球它一定跟你抢,抢到球后它是不会轻易给你的,只有爸爸妈妈的命令它才会“松口”。
它还会生气,有一次不知谁惹了它,它一天都不动,只是呆呆地坐着,就连给它吃东西它也把头转到另一边,像是在说:“讨厌你,大坏蛋!”直到第二天气才消。这就是我的爱犬——金毛。
现在,我坐在这里,膝上放的是露西的所有梦境,此刻才知道她有太多我永远也不会明白的事。
相识后的第九个月,保罗在露西的掌心写下:“你愿意嫁给我吗?”
露西说她需要时间让她相信这一切是真实的。保罗耐心地又等了五个月,直到有一天早上,他的手掌上出现了几个字:我愿意。
保罗坚信自己和露西的婚姻完美无瑕 “我对她的爱早已开枝散叶,足以承接遮挡任何风霜雨雪。我们会过的很好的,只要两人一起。我们一定会过的很好的。”
但《巴别塔之犬》恰恰是从露西的死开始。
露西从后院的苹果树上坠落,保罗不肯相信这是一场意外,现场唯一的目击者是露西的宠物犬罗丽。作为一名语言学家,保罗打定主意要让罗丽开口,告诉他所有的秘密。抽丝剥茧,困难重重,保罗最终也没有能让罗丽学会说话,但他已经知道了全部的.真相——他以为的那些无关紧要的争吵和不痛不痒的风波,在敏感的妻子心里引发了怎样的山洪,从而让她选择从苹果树上一跃而下。
《圣经》里说,从前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的,他们想建造一座塔来传扬人类的名,耶和华便让世上有了不同的语言,从而使人类互相不能沟通。那座未完工的塔,因此名为“巴别”(变乱)。
保罗以为这座巴别塔是存在于自己和无法说话的罗丽之间的,却没有想到横亘在他和露西之间的才是真正无法逾越的高塔。当一切真相大白,秘密揭开,他才能逐渐回忆起两人共享的那些阴暗时刻,和那个鬼马精灵,大胆浪漫的露西背后悲观厌世的一面。
即使是抵足而眠的亲密爱人,也永远无法设身处地地理解对方暗涌的情绪。保罗永远也无法感受到露西脆弱柔软的心曾遭受到的绝望和伤痛。也许这在正常人看来无可厚非,但世上总存在着一些人,他们不需要死的理由,而是需要理由活下去。也许恰好,这个人就是你最不愿意失去的人。
耶和华曾用语言分隔开全人类,但事实上,即使讲着同一种语言,我们甚至也很难明白最亲爱的人在说些什么。当我们凝视着他们的嘴唇,接收着他们的声音,我们是否愿意耐心去了解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是否能真正透过对方的双眸,仔细地揣摩他们心中所想?面对咄咄逼人的质问,满不在乎的态度,自以为是的判断,有多少话酝酿在喉间又咽下去,直到失去,还永远沉没在岁月洪流的深处?
故事的最后,保罗从梦中醒来,他记起了露西身穿白纱的样子,记起了她为他在厨房墙上一遍遍写下的我爱你,也记起了他一直不愿面对的那些灰暗时刻。
露西曾经问他,她为他带来了什么。而保罗的回答是:整个世界。这个世界里包括的她的一切,不管是慰藉还是悲伤,他都将永远记得。因为那才是真实的露西,而不是那个按自己的理解建构出来的形象。
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一伙盗贼破窗而入,狼犬大喊大叫,虽然身上被捅了好几刀,但它仍然地死死咬住盗贼。狼犬不仅保卫了主人的百万家财,而且捉住了一名盗贼,官府顺藤摸瓜,擒拿了好多盗贼的同伙。
义犬上了光荣榜,戴上大红花,受到人们的'交口称赞。
盗贼头子决心为同伙报仇,他恨死了看门的义犬,便以惊人的高价托人购买义犬。
开始时,主人说什么也不肯出卖立过功的义犬,但当买价渐渐上升到1万大洋时,主人动心了。他找到了安慰自己的借口:这位先生肯出如此高价购买义犬,足见他的诚意,足见他充分了解义犬的价值,他肯定比我更爱惜义犬。如果我硬要将它留下,不是耽误了它的美好前程么?这样一想,主人就心安理得地收下了白花花的1万大洋。
他急匆匆赶到狗市场上,只花了几块大洋便买回来一只新的狼犬。他想:要是新狼犬也能立功,还可以再赚它1万大洋,这样的买卖何乐而不为呢!
正当他打着时,义犬被盗贼头子剁成了肉酱,包了狗肉包子,分给同伙饱餐了一顿。消息传开,狗们不寒而粟。
当天晚上,又是一个风雨交加的暗夜,盗贼头子带领同伙再次光顾财主家。新狼犬便勇猛地扑上来殊死搏斗。盗贼掏出义犬的大腿骨,甩到狼犬身旁说:“别逞强了,先瞧瞧这是什么?”狼犬闻了闻说:“不过是块骨头罢了!”
“告诉你,这是你的前任的大腿骨!”盗贼头子说,“它曾经冒着生命危险守护主人的百万家财,然而主人却为了得到1万大洋而出卖了它。你觉得还有必要为这种忘恩负义的人送死吗?”
狼犬傻了眼,伤心地连连叹息。面对义犬的大腿骨,它的四肢不由自主地哆嗦起来……
盗贼地盗走了财主的百万家财。甚至连出卖义犬所得的1万大洋也全被洗劫一空。
财主如梦初醒,悔恨交加,可惜为时太晚了。因为,他已经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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