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说的是,其实喝了咖啡,无疑今夜又要失眠了。可即使这样,也阻挡不了我内心对它的喜欢,之所以喜欢,是因为它散发的味道和微微的苦,以及苦后带来的香甜。与人生颇有几分相似,为自己喜欢的味道失眠,我想,是值得的。
在安静的夜晚,可以写写作、想想事、发发呆:寂静的夜晚,聆听自己的心,我想,在适合不过了。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些事情一些看法,都有些许的片面,正如喜欢,有时候因为一句话、有时候因为一个笑、有时候因为外在条件或某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总之这种喜欢,并不完全。正如有时你看到或感觉到的一些事情,其实大都隐藏着真实的另一面,并不被人们所知。很多的.时候,不敢细想,因为那样会让我觉得除了家人和我的先生,不知道在去相信谁。也许不该细想,因为生活就应如此,喜忧参半,患得患失,这才是生活,不是吗?
看来对于生活,我们能做的,就是细细品,好与坏,并非我们能选择的,比如生活环境,比如生离死别,比如事过境迁,比如岁月流逝,带走容颜…..我们能做的,唯有默默接受,适应并学会承受。聪明的人会接受后为自己创造快乐。我希望我是个聪明人。
有时也会有想放弃快乐和希望的念头,没尝试过快乐,也就无所谓痛苦。没有希望,亦不存在失望。可是,不由己心,不由己愿。唯有懂得放下,方可释然,在社会生存,要学会冷暖自知,随遇而安。
人的世界大都不如花草的世界简单,纯粹,我相信万物都有灵性。忘了告诉你们,最近我养的一盆花死了,我是如此小心翼翼的灌溉着它,它感受到了,所以,它努力的为我绽放了它的美丽,对我做出了回报。它开出的花朵,是那样醉人的美,它的美,让人看上一眼变倾心:这种美,如此绚丽绝美,这种美,与环境无关。花亦有它的感情,它的绽放,最终敌不过时间,终被时间带走,我与它的缘分也只有这短暂的十五天。我默默的看着它过了短暂的花期,任由它默默枯萎,无能为力。缘起缘灭,花开花败,原本就不是我所能左右的。
从哪里看过这么几句话,说每个人都在坐自己的一列火车,始终前行,目的地都是到达坟场,这个过程你会遇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上车,陪你一段在下车,只不过是你人生的插曲,接着你还会陆续遇到新的人,只是没人陪你走到终点。只是有人陪你时间多一些,有人陪你短暂些,转眼才发现,不由叹一声:繁华都市,而我们都在孤单的行走着,谁与谁,能真正走向永恒?
我多么希望,一切可以随心,那该多好。这样我希望只有聚,没有散,只有笑,没有哭,愿我在意的人不要那么辛苦,愿现在的人不要那么惟利是图,可是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随心。随心,是我追求和向往的生活,随心,是只有欢笑,没有悲伤的代名词。可是只能是一个梦想,那样的谣不可及,那样的力不从心。
但是有些希望,还是我所能够掌控的:比如善待自己和家人,善待周围的朋友,这些都是我可以随心去做的,也可以做好的。人生短短几十年,对的起自己,开开心心,随心而活,尤为重要。
我只想写出简洁而生动的文字,让读的人可以悦心。正如我只愿明月长存,心静即安。如果可以,愿我在意的人,你们一切都好。
我嘛,总是留着平头,我的眉毛挺浓,眼睛很黑、亮亮的,虽然不大。镶在我这张脸上倒也挺合适。嘴闭起来挺好看的。哦,忘了告诉你们我的名字了,我叫王蒙。
小学时,我和同学相处得都很好。我不爱生气,整天乐呵呵的。生气会气死脑细胞,所以我和同学发生矛盾时,我基本上能够忍让。同学请我办事,我总是尽力而为,可有时我也很腼腆,那是在别人夸奖我的时候。有时还挺莽撞,妈妈说我是“小冒失鬼”。
粗心就是我一个很大的毛病,因此作业时常出错。可我就不信改不了。你们看吧,新学期里我一定改掉它,由“大粗心”变成个“小细心”。
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那些小说、杂志、科技作品,我拿起来就放不下——迷住啦!我常被书中的情节和人物所感动,一会儿抽泣、一会儿咯咯大笑,完全是身临其境。
别看我挺瘦,我还喜欢体育呢!我特喜欢打乒乓球,在班里还算是个高手。我还喜欢音乐、美术,妈妈说我兴趣挺广泛的。
怎样,这就是我,你想与我成为朋友吗?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我最喜欢的事,莫非看爷爷电脑里的幻灯片。爷爷有许多老同事、老同学都经常发来幻灯片,爷爷都保存在电脑的“文档”里,并把它分类:人生、政治、科技、风景名胜、教育与艺术、朋友与健康等等,风景名胜中又分国内名胜、异国风情和千奇百怪等,分门别类,井井有条。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千奇百怪。
我有空,就打开“千奇百怪”,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了,真是百看不厌。“千奇百怪”中又分“奇石篇”“怪树篇”“异房篇”等。
“奇石”就奇在形态上:有的像乌龟,有的像大象,有的像猴子,有的像女人,有的像老人,惟妙惟肖,活龙活显;
“怪树”就怪在大树的躯干上:虽然大树都非常茂盛,但它们的躯干形态各异,千奇百怪。有的像仙女跳舞,有的像双鸟自由飞翔,有的像婴儿哭啼……
“异房”就异在房子的结构和正统的不一样上:如英国的人体大厦,建筑的外形就是人的脸,有眼睛、鼻子、牙齿;又如美国西雅图的牛仔靴浴室,外形就是一双靴子;还如波南的弯曲房,房子中所有的房门和窗户都是弯曲的,我想里面应该是方正的;还有如荷兰的立方屋,正个建筑都是由很多立方体堆积而成的;更稀奇的如温哥华的除邪恶的装置,正个房子就建在方形桩上而桩是尖端着地的,如果我住在里面,会怕死的。还有如新西兰的羊建筑,外形就是一头羊,等等。
“千奇百怪”是把全世界最奇特的东西汇集在幻灯片里,经常看,使我长知识、开眼界、饱眼福。周游世界也不一定能看到这些奇形怪状的物体呢!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丁浩的文字时而温暖,时而朴实,时而犀利,时而伤感,在这个浮躁的社会里是一把手术刀,也是一杯么么茶。
本书36
那些相遇的人,像深夜的烟火,刺眼、明亮、发光,可最终要散场,然后各自归家,寻求别的温存。
老树会弯腰,古城会坍倒,连记忆也会生锈,所以,那么多相信最终还是被谎言扑灭。
往自己山水清秀的小镇走,即使长途跋涉,也不要半路停留。
往记忆里最初的海底游,一直游啊游,即便海水冰凉,也不要随便回头。
因为这就是坚持,因为能够坚持下去的快乐,从来都没迟到。
有一天,阳光照耀万里,你会看到万物复苏;有一天,坚强破土重生,你和春天共同盛开。所有的柔弱长出翅膀,翩翩起飞,那时候,你终会坚强!
本书里的每一个细节都非常令人动容,而且非常接地气,让人觉得就发生在自己身旁的事儿,不管是关于爱情,友情还是亲情,作者都有着非常正的'三观,非常钦佩他和书中每一个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不苟且,不将就!
爱有时很简单,对方说一句夸奖的话,你就能屁颠屁颠很多年;爱有时很复杂,对方给一个否定,你就能肝肠寸断一辈子。所以,遇见有温度的人,好好珍惜,这些人组成你生命中一点一滴的温暖,带你穿越黑暗的森林,使你成为一个善良不自卑的人。
所谓的深爱,不过是偏爱;所谓的绝情,不过是心情。想念的人在冬天里最炙热,悲伤的事在快乐中时常被提及。照顾好自己,葬得起过去,你才有继续下去的勇气。而勇气这东西,只能自己给。
人人都有躲不过的爱情题,猜不透的时间谜。时间长途跋涉,我们也一日千里,很多时候,不是不信爱,而是当你真正把过去放下了,新的感情会和新的价值观合二为一,而它属于新的你。
从前的从前,你们十分相爱,离不开对方,房子是你们的一座城堡。后来的后来,你们过不下去,离开了对方,房子成了一座坟墓。你的肉体葬在她的全世界,灵魂却漂泊在这座空洞的城市里,等待着她的收留,结束流浪。
也许人生之所以精彩,是因为我们会走很多很多的错路,然后等到发现方向错了,才知道一路上的风景都是出乎预料的美好。这才是人生旅行的意义。
也许,这一生,想念的会变成憎恶的,深爱的会变成尴尬的,期待的会变成笑谈的,听说的会变成真相的。没关系,没有治不了的绝望症,没有解不了的感情题。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所有的泪水决堤,都会变成笑着忘记。
最好的归宿,就是一起行走,在路上看遍花开花落,想念了就扭扭头;最好的行走,就是一起停留,路灯一盏一盏地熄灭,难过了就勾勾手。同类不一定幸福,冰遇见冰,会更冷,火遇见火,会焚烬。可火遇见冰,冰会融化,会有温暖。
安静于自己的世界,相信,那些刻在记忆里的温良,都会在寂静中开出属于自己的花儿。当万千尘嚣落定,当落日长烟摇落,还有诗和远方,如此,已然很好,人人都该为自己喜欢的一切而活!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人家说,喜欢蓝色的人性格活泼直率,有极加的变通能力。说到这里,我不由地想到我的性格,我的确是个有个性、敢作敢为、敢说话的人。一次,妈妈带我去她的同学家玩。刚到那位阿姨家,我便见到一位小妹妹躲阿姨家,好像很怕生。我见到此景,便知道可以表现以下我的交友能力啦。我坐到了那位小妹妹身边,伸出手,说道: 来,我们交个朋友吧! 她也伸出手,和我握了握。聊了一会儿,我和那位小妹妹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因为我的口才,我的人缘特别的好,上课发言也总有我的份。我长大想当一名律师,难道从小开始练习口才不是我长大当律师打下的基础吗?
我有许多爱好。但最让我喜爱的还是看书。我喜爱阅读,不单是它能教我许多知识,它还能我心情愉快,变的开朗活泼。一天,我在学校处的很不愉快,百般无厌地回到家。见到父母亲,因为心情不好,而跟他们大吵一架。这时,心情落到了最地层,我躲在房间,无意中翻开一本逗你笑一笑的笑话书,书里又浮县出我百看不厌的的笑话。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逗笑了。我的心情仿佛又好了许多,回忆起刚才对父母亲的不不对,真实惭愧不已呀!
这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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