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粱丰收的作文(三年级描写秋天高粱的作文)

高粱丰收的作文(三年级描写秋天高粱的作文)

首页日记更新时间:2023-03-24 20:52:51
高粱丰收的作文(三年级描写秋天高粱的作文)

高粱丰收的作文【一】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也是成熟的季节。

秋天就像一把金贵的钥匙,打开了丰收的大门。你看,满山遍野都是金色的,像是铺了一层金色的地毯。田野里,高粱涨红了脸,稻子笑弯了腰,好像在说“农民伯伯,我们长大了!”农民伯伯笑哈哈,忙着去收割了。果园里,苹果红通通的像小朋友的脸蛋,惹人喜爱!葡萄一串串的挂在枝头上像五颜六色的珍珠,晶莹剔透;橘子、柿子你挤我碰,争着要人们去摘呢!

秋天多美啊!如果每一个季节都是秋天,那我们就像过着神仙般的生活,可以吃到各种各样的水果,可以欣赏到美丽的景色,这多好啊!我爱秋天。隔着屏幕都似乎能闻得到的香甜,这就是秋天,丰收之秋!

高粱丰收的作文【二】

秋天到了。稻谷成熟了,麦子变得金黄了,玉米黄了,豆子也黄了……农民伯伯带着丰收的笑脸出来收割了。一阵风吹来,树叶落了,一片片的叶子像飞舞的黄蝴蝶在空中盘旋。

秋天到了。水果熟了,苹果像我们一样脸红。香蕉的形状有的像镰刀,有的像月牙弯弯……西瓜像个又大又圆的皮球。石榴咧着嘴对我们笑。柠檬吃起来很酸。葡萄像一个个小星星串起来似的。

秋天到了。菊花开了,有红的、黄的、紫的、绿的……五颜六色,真让人目不暇接。玫瑰的颜色也很美丽。

秋天到了。大雁往南飞。青蛙藏到了洞里。松鼠也出来采松果,准备过冬。

秋天真是一个美丽、丰收的季节!我爱这绚丽多姿的秋天。

高粱丰收的作文【三】

这几天我在姑姑家住,她们家正好掰玉米,我也帮她们掰。

一车车玉米从地里运来了,堆了一大堆,我和姐姐连忙上去凑热闹。我们先把玉米厚厚的皮掰掉,露出了黄澄澄的玉米,然后把毛拔掉,把玉米堆好。我刚掰了几个,就感到手疼,抬头看见别人正在买力地干,我低头看见自己才干了这么点。突然,我发现玉米上有一条大虫子,吓得我连忙扔掉玉米,“啊”地惊叫一声,吓死我了。

我又捡了个玉米,又开始忙碌起来。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一大堆玉米就被我们全部掰完了。当然,我和姐姐也因此得到了一顿夸奖和一些好吃的。

我想到,家里有地的和孩子,星期天还得帮父母干活。自己的父母不种地,当然也没有玉米让我掰。不过,我可以帮爸爸妈妈干家务活,也可以帮父母减轻负担。

这次掰玉米,虽然有些累,但我体会到了农民的辛苦。掰玉米也是件有意义的事哦!

高粱丰收的作文【四】

秋天是一扇大门,用五彩的颜色把它打开了。

秋天的田野,满是树叶。远远看去像是一片金黄的海洋。近处看去像似铺上了一层金子。

田野上充满了农民伯伯们的欢声笑语,农民伯伯们怀着兴奋无比的心去丰收他们的果实。果实们好像在抢着说:“先摘我,先摘我。”树上的苹果红得像被秋天五彩的颜色染红了似的。一个个金黄的梨子在树上摇摇欲坠。地上的西瓜个个又大又圆,宛如一片足球场地。香蕉像弯弯的月亮高高挂在树上,有似神仙般的梦境。

马路两旁的枫树红地像那太阳光洒遍了整个枫地。让我不禁想起了一首诗:“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小河清清澈的像一面镜子,一阵风拂过,河面漾起了波纹斑斑点点,好看极了。正如书上所说: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啊!真美!

啊!五彩缤纷的秋天真美!

高粱丰收的作文【五】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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