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铃像小精灵一样俏皮地响了起来,放学啦!我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向爸爸接我的地方。出乎我意料,爸爸久久没有出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可爱的手表铃铃地响了,是爸爸,他说今天工作很忙,只能我自己走路回家。
秋天的夜来得特别快,一排排星星点点的路灯照亮着我前行的路。突然,一声轻轻的脚步声从我身后传来,我机灵地竖起耳朵,猛地一惊,不会遇到坏人了吧!我偷偷地回过头瞄了他一眼,高大的身材,戴着一个黑色的口罩,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压得几乎看不见他的眼睛,我敢肯定,是个男人。一阵清爽的秋风吹来,他一边扯高衣领,一边再次把脸埋进他的帽子里。
我赶紧回过头,抿紧嘴,加快步伐,往前冲,哆嗦不停,双腿发软,好像马上就要瘫倒在地上了。脑子里一个劲地闪过《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种种案例。
他的影子被路灯衬得长长的,似乎一伸手就可以抓到我。我越想越怕,越走越急。他依旧一直跟在我身后,我快,他也快。终于,我回到了院子,来到电梯口,他居然抢先一步冲上去,伸手拦住电梯门,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我的心扑通扑通地乱跳,生硬地移动着脚步,进了电梯,快速按下“10”便安静地站在电梯最里面。好奇怪,他居然没有按楼层,右手伸进包里,摸来摸去,我大气都不敢出,紧闭双眼,心里默念着:快点开门!快点开门······
“叮”电梯终于停了,门开了,我冲出电梯,猛力敲打着大门:“妈!快开门!我回来啦!”
他也慢吞吞地走出电梯,用钥匙打开了我隔壁的那一扇房门······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
不要总以为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可能,即使只有白万分之一的可能都会发生,希望你不是这百万分之一。
黎舒,是一名19岁的少女,高中毕业后独自一人来到安市,开了一家卖杯子的精品小店。不爱看书不爱说话,唯一的爱好就是上网。
每天晚上7:30准时回到家打开电脑,输上×岁,在安市网吧工作”。
——“姓名:黎舒,20岁,在凤临街开店”。
两人同时看了对方的卡片,不约而同的轻轻一笑,吐出句“呵,好巧。”黎舒细细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孩,平头,挺拔的鼻梁,炯炯有神的眼睛,带着一丝暖暖的微笑。比视频中看到的更挺拔。黎舒的脸泛出了一丝红晕。杰也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浅笑,夕阳的余晖洒在了茶色玻璃门上,泛出一种特别的光辉,两颗年轻的心跳出了各自的胸膛,跳进了对方的身体。
继后,杰每天早晨5:00下班后。胡乱睡个两三个小时便精神倍加的冲到黎舒的小店,帮黎舒打理店,有时帮她擦杯子。那种小心翼翼仔仔细细的擦,黎舒是看到的,有时帮她搬货,顶着大太阳吉力总是忙前忙后,汗水浸湿了吉力的`衬衫,黎舒捧着奶茶斜靠在门柜上眯着眼微微的笑。晚上黎舒便跟着杰到玩吧陪他上班。听听歌,玩玩游戏,幸福好像也就如此,恋爱也不过这样,两个人互相找到了可以依偎的肩膀,可以拥抱的躯体,可以交叉在一起的手指,可以贴在一起的嘴唇。可是恋爱并没有改变两个人,黎舒从前爱沉默,恋爱后也不爱多说话,杰总是默默的看着黎舒的眼睛微笑。以前是,现在也没有改变。他们的感情开始时是用眼神、用表情传递的。如今只是更深入更尽情而已,这样平静甚至说是平淡的恋爱看似不起眼,但一定比起那些甜言蜜语、海誓山盟来说更能长久。是谁说的呢,只要两个人都愿意,两个人都能相互接受,相互依偎,那么谁还去管它轰轰烈烈还是平平淡淡,幸福就是两个人的事,只要他们幸福,旁人为何要对他们摇头叹气冷眼相看呢。
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疲惫。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流泪。不知不觉地,已不是小孩子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追逐打闹,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即便十分怀念以往的日子,可也再回不去了。
随着时间的变化,心智也跟着变化。儿时天真无邪的烂漫离我慢慢远去,如今绞尽脑汁的烦恼却向我极速奔来。
不希望遭受折磨,但也免不了忧愁的伤害。不愿意经历悲伤,但也逃不过困难的依赖。很想美满地度过平淡的一生,但不知为何,坎坷却时时跟来。
从出生,到小孩,从小孩,到青年。我一直是一步步一步步地努力拼搏着。可是这愚蠢的拼搏,又给我带来了什么?本以为勤劳些,多付出些,就可以得到理想的幸福。但看见的,却是一幕幕令人失望,令人想要流泪的结局。
一个人孤独惯了,领悟的事情也就多了。领悟的事情多了,心也就难受了。很想蒙上双眼,不去看这世上所有令人悲痛的事情。但即便脱离光明,内心的忧伤,也无法得以解脱。
望着湛蓝的天,想着心爱的你。没有什么能比这更加使人沉溺,没有什么能比这更令人陶醉的了。
冷酷的外表,孤独的内心。就算是自己,也未必会觉得舒适。唯一能使心情好转的,无外乎只有和心爱的人一起说话,交谈。
因为只有那个时候,才会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看这本书就像哈罗德的路程一般,走走停停,最后终究到达终点,然后继续。看的很费劲,带着些压抑,然后长呼一口气,终于看完了,哈罗德的“朝圣”之路也结束了。
一封信,一个契机,一个女孩儿的话,让哈罗德莫名开启了一段路程。或许很突然,或许早已注定。长久以来内心的束缚,无法逃离的生活,感受不到真实的自己,就在某个时刻,瞬间的念头爆发出来,转而变成信念。这段路程,他回忆了他的童年,他的母亲,他的戴维,他的莫琳,他的朋友奎妮,当然还有曾经的自己。路上遇到过形形色色的人和故事,和他们不为人知的面孔。以及到后来,一堆想要与他同行却没那么纯粹的“朝圣者”。哈罗德挣扎在现实与回忆,亦或是梦境中。有过迷茫,有过沉浸在大自然的快乐,有过放弃的念头,有过突然找到这段路程意义的豁然开朗,有过在一群同行者中的迷失,也有过临近终点前的崩溃。还好,他还是做到了,带着初心。最后的他,看到了依旧等着的奎妮,与想象中的情境并不太一样,自己的信念还是没能抵过现实。隐约中看到自己的朋友,等到了他,奎妮离开的很安详。莫琳陪着哈罗德,与奎妮告别,陪着他继续,一切似乎还是一样,但又却不一样了。
这段路程里,哈罗德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爱着自己的儿子和妻子,爱着自己的朋友,愧疚于过去的行为,也终于直面那个自己,和莫琳一起,结束了一个人的朝圣。
——这一年,我们都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一个退休的老人,他以为自己的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那封信的到来,那封改变了哈罗德一生的信。
一个人,六十多岁,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他仅靠着一双帆船鞋,和一个必胜的信念,走路横跨整个英格兰——去救一个已经病入膏肓的患癌女人。
在这八十七天里,这六百二十七英里的路上,他坚守过,迷茫过,快乐过,绝望过,质疑过,相信过。人生路上的酸甜苦辣、风风雨雨就在这一路上全部呈现;人性的善良与坚持,也在这一路上绚烂绽放。
儿子的自***让他痛不欲生,妻子的冷漠又让他无力面对生活。与生活的关系开始逐日下降,他开始不信任生活,直到收到一封信,他工作时的女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信,他才开始对生活有了充足的信心。
哈罗德,一个男人,六十多岁。他安静,却不沉默;他寡言,却不怯懦;想过放弃,却并不放弃。这一年,在这个充满喧嚣的世界里,我们需要信念,也更需要他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每个人,在生活中,或坎坷,或挫折,都要像哈罗德一样,有一个信念,以它为目标,去前进,去进步,就算没有完成,它也会带给我们许多心灵上的收获。
就像哈罗德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作品。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处,随着阅读的深入,越发觉得精彩,发人深省;很久没有这样的书吸引我一口气读完,感慨万千,希望与大家分享。
全书从60多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收到一份昔日好友奎妮的来信开始讲述。奎妮与哈伦德已经有20年没有联系,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自己患上了癌症,将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看到信的那一刻,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也随之涌上心头,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恢复健康或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哈罗德没有告知妻子莫琳,没有携带生活必需品和徒步所需装备,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裸走”,因为哈罗德坚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奎妮的'健康有所帮助。在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情况下,哈罗德耗时87天,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见到了奎妮最后一面。
刚开始上路,哈罗德非常介意自己的外表和别人的眼光,中间也经历了几次动摇,但因为沿途陌生人、家人的鼓励、肯定而得以坚持,突然有一天,他似乎想明白了,开始享受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并乐意接受别人有限的食物和帮助,同时吸引了大批的追随者。徒步的过程,是哈罗德包括他的妻子莫琳的自我反思的过程,也是他们关系的修复过程,更是他们彼此心灵重建的过程。
哈罗德带着伤痛出发,却选择了走向爱。与其说他徒步走了600多公里,不如说他经历一个87天的心历路程。在一个人行走的路上,他更真切地看见了自己,承认自己的恐惧与软弱。他接纳了自己,原谅了所有人,这是他真正成长的开始。而妻子莫琳在这个过程中也同样看见了自己,看见了丈夫。他们彼此重新敞开心扉,敞开怀抱。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要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懂得舍弃一些其他身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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