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了重感冒。今天妈妈给我买来一包中药治疗。我早就听说过中药特别苦,真不想喝呀。妈妈把药熬好了,把药控在杯里递给我喝。我心里打着退堂鼓,很不情愿地挪到桌前,闻到那浓浓的'中药味真想吐。我慢慢拿起杯子,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小口——哇!真苦!我赶紧放下药杯,抓起凉开水,喝了一大口。就这样,药还没有喝一半,一大杯水就被我喝得精光。妈妈看了说:“喝药不能怕苦,连这点小困难都克服不了?来,你先憋住气,往下喝。喝完药,赶紧喝凉开水,这样就喝快了。”听了这些话,我不由得脸上发热,决心照妈妈说的去做。可是刚端起杯子一喝,那苦味就散发出来,我怎么也喝不下去。我忍着,坚持着,喝了足足5分钟,才把一小杯药喝完。这时,妈妈笑了,还夸我真棒!
我想,人的一生中许多事也不像喝中药吗?在遇到困难、尝到苦头时,只要有决心、想办法战胜它,就能体验到苦尽甘来的胜利滋味。
鲁迅的《药》无论在人物塑造上,还是在主题突出上都很成功,让人不得不佩服鲁迅良好的文学功底。
小说向我们呈现了社会底层人民的悲苦生活和他们麻木的心理。从低声下气的华老栓,痨病缠身的小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康大叔,花白胡子和驼背五少爷,我们都可以洞悉到那个时代人们的凄苦生活。驼背五少爷,我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存在了少许的谑成分,还是他曾经真的是个少爷,但又怎会落魄现在这个地步呢,我们不得而知。也许,这也留给我们读者想象的空间。
对于人血馒头,我始终不敢漫谈。在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是那么地触目惊心,让人竖起汗毛。他写道:“那人的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直搜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简练的语言一笔勾勒,却直击人心,让人不敢忘却。
药是苦的,鲁迅的《药》更是苦上加苦。鲁迅固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怀,而这里恰好体现得淋漓尽致。
底层百姓的愚昧无知是其一苦。人血馒头在华老栓手中,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这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华老栓,他战战兢兢的经营着小茶馆,努力攒钱。忙碌了大半辈子,自己省吃俭用,却为了救儿子一命,甘愿掏出自己积攒多年的几个洋钱,就只换了几个人血馒头。在我们看来,这是多么的不值。也许很多人都赞同一种看法——华老栓的确很爱他儿子。这一点我不否认,但也不尽同意。华老栓这般奔波劳碌,未免不是受了古训的影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在那个年代早已深入人心,连鲁迅笔下的另一个人物阿Q也知其意,更不用说华老栓了。假若华老栓家有很多个儿子,试问华老栓还会这般尽心尽力吗?我看未必吧。无论如何,封建礼教制度对人的戕害已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了。还有那个红眼睛的阿义,毫无人性的对夏喻打,反而感到自豪。而人们却也觉得理所应当,毫无醒悟。我想此刻,每个读者心中都是苦涩的。
希望破灭是其一苦。夏喻,是一个革命者,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象征着革命的希望。然而,他却得不到人们的支持与拥戴。他讲革命,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红眼睛阿义的拳打,人们还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就说他疯了。华老栓,夏喻,代表着华夏。华夏本是一家,原本相互依存的他们,却没有做到。华老栓没有支持夏喻,而且还愚昧到用夏喻的鲜血去治愈自己儿子的病!
夏喻是可怜的革命者。人死后还受到人们的歧视。“路的左边,都埋着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家的丛冢。两面都已埋到层层叠叠,宛然阔人家里祝寿的馒头。”宛然阔人家里祝寿的馒头,这是一种怎样心酸的比喻,却道出了中国底层人民的悲苦。
夏四奶奶,夏喻的母亲,可她却不理解自己的儿子。她在清明节给儿子上坟,却是“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些羞愧的颜色;但终于硬着头皮,走到左边的坟前……”他只是认为自己的儿子被人冤枉了。对于儿子坟头出现的花环,以为是儿子显灵,这是多么可悲啊!夏喻的孤单,只有少数革命者在缅怀他。
作为一个革命者,革命的失败,暗示着前途的无望。正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也许鲁迅写这篇文章时也是这样想的吧。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那么把***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国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这个暑假,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一些短篇作品,其中一篇《药》第一次看的时候很诧异,也不是很懂,一共读了五遍,才基本理解了,也有了一些感想。
《药》主要写了老栓夫妇的儿子得了一种病——“痨病”,在那时是难一治好的。他们就听信别人的谣传,夜里托人高价买来了一种药“人血馒头”(当时都认为吃了沾有别的孩子血的馒头,就可以延长自己孩子的生命),然后满怀希望地让儿子小栓吃了这特殊的药,可结果儿子小栓还是死了。后来,母亲去儿子的坟头,碰见了隔壁坟也有一个母亲给儿子上坟,她并不知道隔壁坟埋着的就是死后血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小孩。
说实话,刚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有点害怕,也有很多疑问。有病为什么不去医院看呢?还有就是那个被用来做人血馒头的孩子只不过偷了一点东西,怎么大人就把他打死了?后来我又认真看了几遍,还和妈妈进行了讨论,明白了那个时候封建迷信和科学落后使人很愚昧,鲁迅先生用讥讽的语言、用简单的一个“药”字引出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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