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的是,一个农民,在家里种地,老是发现菜越重越少,他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于是,他就开始找真凶,过了不久,它发现了原来是蜗牛搞的鬼,他想,自己天天在菜地抓蜗牛不累死,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萤火虫就解决了他的苦恼,他进一步观察萤火虫是怎么吃蜗牛,只见萤火虫悄悄地爬到蜗牛的`壳上,突然把最边的小刺扎进蜗牛的肉里,把蜗牛麻痹,等蜗牛一动不动的时候,在钻进蜗牛的壳里享受大餐,那个农民想,如果把萤火虫人工养殖不久行了吗!于是他就在菜叶上那了几颗萤火虫子,不过他发现养殖萤火虫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萤火虫必须养殖在潮湿并且植物多的地方。
看完了这个短片,我想,不可能,蜗牛那么大,萤火虫那么小,萤火虫怎么会吃蜗牛呢?我在电脑上查了一下资料,都说萤火虫吃蜗牛,我说:“两项都通过了,就差试验了。”我想,哪有萤火虫呢,突然,一个地方从我脑海里闪过,我说:“婆婆家的菜地有。”于是,我抓了一只蜗牛和一支萤火虫,我把他俩放到了盒子里,第二天,盒子里只剩下了蜗牛壳,萤火虫飞走了。
嘻嘻,我终于研究出来了小小萤火虫能吃蜗牛,我是天才。哈哈哈哈!
今天是一个快乐的星期日。
因为妈妈带我去东营吃肯德基。
“快起床!快起床!太阳晒到屁股了!”妈妈一遍遍的催促着,我赶紧起了床。
妈妈说:“咱到东营去怎么样?”我兴奋地说:“好的`!”正在这时爸爸也从房间里出来说:“今天我请客,咱们一家去吃肯德基吧!”我和妈妈说:“行,咱们说走就走!”我们开上汽车就去了东营肯德基店。
爸爸说:“孩子,你吃什么呢?”我说:“我吃汉堡包、可乐、冰淇淋、圣代。
爸爸大吃一惊说:“啊!怎……么……这么多呢?”“对呀,就这么多呀!”我满不在乎地说。
我一边吃一半听到嘴里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饮料喝在嘴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
我吃完了之后和妈妈说:“妈妈我还想吃烤地瓜。
妈妈给我买来了烤地瓜。
我和爸爸妈妈说:“我已经吃饱喝足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想,今天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啊!
芒果、西瓜、苹果、香蕉、梨子是我们常吃的水果,而我喜欢吃的就是在那秋天成熟的一种水果——草莓。
草莓的外表光鲜红润,吃起来更是美味,甜丝丝的。如果把草莓切开,会听到一种比喻不出来的声音,听上去有可能和“嘶嘶、吱吱”是邻居。
草莓摸上去软绵绵的,非常舒服。它那红艳艳的身上长满了一粒粒像芝麻一样的黑籽,不仔细看地话,还瞧不出来呢!草莓的头上还有几片小叶子,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娃娃戴着一顶荷叶帽。成熟的草莓是深红色的,好像一颗透亮的红玛瑙,漂亮极了。
草莓甘甜无比、味道鲜美、又软又滑、芳香诱人,形状更是千姿百态,与众不同,咬一口,就会露出洁白如雪、如玉的果肉,鲜嫩的肉里就会渗出红色汁水,沾上舌头上,甜丝丝、酸溜溜的味道,真是好极了,会让你吃的津津有味的。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可爱鲜嫩营养丰富)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熟透的身体红通通的,没熟透的红白相间,全身布满了芝麻似的种籽)。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回味无穷)。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因为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因为它好吃,还因为(我出生在草莓成熟的季节),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民以食为天,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说法。粗俗点,吃喝拉撒睡,吃喝也是排在前位的,可见,饮食在我们生活中所占的重要位置。梁实秋先生的这部《雅舍谈吃》中介绍的各种食物或说菜式是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的,毕竟都是基于他的亲身经历,与他的生活,他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他用一种轻松、有趣,具有故事性的手法带我们走进他的那个时代,尝到那个社会的味道。
翻开书,看到目录上那一排排的菜名,什么水晶虾饼、锅烧鸡、瓦块鱼、烧饼油条,真真把人的馋虫都勾出来了。特别是在深夜,看着书,更觉胃里的空虚,真是体会到书里不断强调的“馋”。人有口腹之欲, 其实是一种生活幸福的表现,所以做一名吃货,有着对美食的追求,就像作者一样,于平淡生活中收获点滴温暖和美好,亦不乐哉?
每一小篇对美食的介绍描述,都让读者跟随作者追忆到他的以前,那是一个个他与亲人、好友及他生活中存在的人关于美食的回忆和故事。有母亲在儿时给做的核桃酪,有和先君在东兴楼吃饭时的醉酒,有和多位好友聚会时一桌三十元的酒席,食物因为有了人的`联系,而充满了人情味。想想以后,因为一道菜而忆起一个人,食物已不仅仅是食物,是感情的纽带,另一端系着的是回忆中的人,也许是不在人世的人,再无机会共食一道菜,共饮一盅酒。
这样的食物是温暖的,是别有滋味的,纵使再无机会一膏馋吻,我相信,那味道始终留香齿颊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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