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深处》这是斯塔茜贝斯的励志传奇,然而,在这种人性阳光的照耀之下,是许多冷漠、肮脏的城市暗角。当贝斯因为甲状腺癌住院治疗时,她9岁的学生达纳送了一只泰迪熊,希望伤痛能远离敬爱的老师,而当手术成功、出院不久,贝斯听说,达纳送她的这只泰迪熊,也是曾经支持达纳活下来的亲密伴侣,彼时,那可怜的小女孩被关在黑暗的地下室里许多天,没有水也没有食物,直到警察把她解救出来。
贝斯的故事在很多年前已然感动了美利坚,今天,CBS把她的故事影像化,变成一部90分钟的电视电影,仍然足够打动人心。教育,是一个国家能够持久前进、保持活力的发动机,一个国家如何对待教育,足以预示它的未来。斯塔茜贝斯这样的教育工作者,是一个民族最值得骄傲的形象之一,而片中所勾勒的教育体制,能够充分保障教师待遇、激励教师创造,以及为平民提供一视同仁的成长机会,这更是值得深思的制度背景。
我不由得想起了1994年中国故事片《凤凰琴》——艰苦的偏远山区,可怕的教学条件,民办教师恶劣的生存环境,基层政府可怜巴巴的教育经费——这一切都和眼前这部《讲台深处》形成了鲜明的对证。十七年过去了,无数民办教师在谋求转正的路上丢盔弃甲,有的被迫离开讲台,有的迟迟得不到应有的补偿,而他们离不开舍不下的,还是那些上不起学又极度盼着能读点儿书的学生。
都说知识改变命运,他们坐拥书山,却依然一贫如洗。小时候,一辈子当小学教师的父母叮嘱我,长大以后千万别当老师,这话如今已成一家之言,但“灵魂的工程师”这个词,在今天的中国,仍旧浸透了浪漫的心酸。
记忆中,初次见面时,他还是个剃着平头的小伙子,泛黄的脸上长着许多豆子,鼻梁上架着一副四眶镜,纯属一派书呆子样。没错,那时他刚从大学毕业,应该是缘吧,他成了统治我们这个赖班的“总统”。
从接任我们班后,他每天早上都很早来到班级,晚上也都等到学生晚自习放学才回去,天天如此,从没有间断过。
上他的课时,他总是在讲台上来回踱着方步,并时不时地微微笑,而且他的笑容似乎有一种魔力,可以带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至少连我这种上课都在睡觉的学生也觉得他的课有趣。他讲课的声音高亢激昂,好像生怕有同学听不到似的。他总不停地讲着,好像总有说不完的知识,急于传授给他的学生。有时喊破声音,引来同学们的哄笑,他也只是跟着一个劲儿的傻笑。不久后,他的喉咙便有了毛病,但他依旧像以往一样,早进晚归。
那时我真有点不懂,为什么他一定要那么尽责,他大可以除了他的课,其它时间在家里好好休息。
在吴老师还在当我们班的班主任时,班上每位学生都知道我一直是他的“重点保护对象”。当然,那间教师休息室,也成为我经常“光顾”的地方。但由于从小学开始,每届的班主任对我都这样,所以这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以前的老师总是对我吹胡子,瞪眼睛,或想以严厉的声音毒骂我,给我个下马威。但他们不知道这对我根本起不了作用。而吴老师不像其他老师那样,他懂得体谅学生,给我分析原因,并鼓励我要好好读书,虽然我是一个拖班级后腿的学生,他却不曾放弃过我。那时我常常闯祸,而到最后,为我收拾残局的'总是吴老师,我真的好感动,只是出于面子,我始终没有表现出来。
那以后,不管在哪个老师的课堂上我都没有打磕睡,我只要想起吴老师对我充满期望,总是不忍辜负他。在吴老师的课堂上,我总是特别认真,他的课也是有最多欢笑的,因为我们班的同学都喜欢和他开玩笑,他常常笑得比我们还开心。
但我始终是没有办法彻底做个好学生,我是有想过要改,可是不知怎么的,我就是控制不了自己。渐渐地,吴老师好像也习惯了我的过错,教导我的声音也大了起来,而后又小了下去。
终于有一天,我鬼使神差的,又和别人打架了。但这次的事并不像以往的好处理了,段长不知道说真的,还是吓唬我说要被记过处分,但后来却没有,又听说是吴老师替我求情,我才没交给学校处理的。这事结束后,我明显感觉得出吴老师对我十分的失望,他没有再刻意批评我,或是开导我了,也许他放弃我了吧。
这件事并没有结束,它始终在吴老师跟我的心中搁浅着。
后来,我们换了班主任,我又回到了以前上课打磕睡的日子了。渐渐地,我发现至从少了吴老师后,我的生活好像也少了几分色彩。我开始怀念你高亢的声音,带着魔力的笑容,以及那令我感动的点点滴滴。
我仍然坐在讲台桌下,只不过是望着窗外;他仍然在讲台上迈着步伐,来回走,只不过是在隔壁班。
放学回家,我路过河边,无言地摘下树上的一片心叶,抛入水中,涨起的水立刻收下了它,带着他,退去了,只是河面永远不会平息
我静静地沉思着,水也静静地流淌着。
他是我爷爷。
爷爷是农民,年轻时家里穷,没有钱买鞋,总是光着脚出行下田,所以他的脚总沾满泥。但幼时的我从没觉得有哪里不好,反而认为有大脚在身边,就有安全感。可随着年纪渐渐增长,虚荣心也开始萌芽,好几次放学,看见别人的家长穿着漂亮、昂贵的鞋子,转过头再看到那双大脚,就会面红耳赤,不愿再去这双脚的主人怀里,等爷爷走到我的面前,微笑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并不理他,爷爷似乎也没有察觉,一如既往地将我抱起。爷爷很瘦,但他的大脚像有魔力一般,总是能撑起我俩,心中的不悦便消失了。
再大些,看见他人华丽时尚的鞋子时,更觉得爷爷的脚是那么的丑那么的黑,就急忙自己跑回家,不想遇见爷爷。爷爷渐渐发现了我的变化,一次放学出来晚了,我竟没看到那双大脚,心里正舒口气,爷爷却冒了出来,自豪地指着鞋子说:“悦悦你看,我买了鞋!”他极开心,像个讨要表扬的孩子,我却因为那双丑陋无比的鞋狠狠地说:“以后你不要来接我了!”说完不等爷爷开口便跑回家。
从此,再也没有那双大脚出现在我放学的路上。
转眼就初中了。
周末放假回去,爸爸总是眉开眼笑地迎接我,可上周回去,爸爸却阴沉着脸,只说:“去爷爷那儿。”我看到爷爷安详地躺在床上,穿着一双价格不菲的皮鞋,奶奶抽噎着说:“你爷爷啊,一生只穿过三双鞋,一次是刚挣钱去买的,没穿到一天,脚就疼得受不了,去医院检查,医生叫他不要再穿鞋了。可你爷爷为你又去买了一双,白天在外充门面,晚上在家痛得嗷嗷叫,还落下了病根。前些日子知道自己可能不行了,专门去买了脚上这双鞋。”听到这儿,我的眼泪早已抑制不住地从眼眶流出,滴到我美丽的鞋上,不见了。
“每逢佳节倍思亲”“遍插茱萸少一人”。爷爷,此时我也光脚陪您,可是,光着脚的您在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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