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从此剧开播以来就一直关注,当然老007布鲁斯南在此是吸引我的最大动力。碰到高考,而此剧关注度简直不堪追到一半我就无法继续了。转眼半年过去了,我又一时兴起拾起这部满满肾上腺素的西部片。
本剧分两条线展开,一条是小时候的伊莱,时间是19世纪中期,从被印第安人掠去当做奴隶到在印第安部落里获得尊重的过程;另一条是老年伊莱,时间是20世纪初,此时作为拥有大片土地的庄园主,作为拥有子孙的大家长,面对家族事业的衰落,面对墨西哥人的反动起义等等危机的过程。
两条线其实除了伊莱本人,情节全部独立,除了到最后几集会偶然闪回没有什么关联,这也导致整个剧十分散,切换也完全没有办法做到顺畅。这种设置可能在原著小说这种文字的载体中可以处理很好,但是镜头就无法做到了。但是两条线不断推进,不断进入高潮,节奏还是把控的很好。然而,19世纪印第安这条线明显没有另一条线紧凑,剧情的紧张度一般。二十世纪中,两场枪战,伊莱冥想中割头皮,墨西哥人女婿的失踪被***,墨西哥人与白人之间的剑拔弩张等等,相比之下,另一条线似乎变成了副线的存在。但是我认为19世纪应该能处理的更好点。
野蛮到文明,似乎是伊莱到皮特的转化,虽然皮特小时候收到同样野蛮的教育,但是同哥哥相比,显然皮特接受了文明的洗礼,接受了法律。这同样是整个美国,特别是西部的发展史。从拓荒者,掠夺者,到不断建立包容开放民主的全新帝国的过程。当然白人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样子降临在印第安人与墨西哥人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像伊莱一样贪婪的索取,这场战斗当然不会停歇。直到今天,美国的种族问题依然严重,这对一个如此之大的移民国家是很正常不过的,在我看来,永远无法解决,这是根植在祖祖辈辈像伊莱这一辈一样斗争史中的。
我认为第二季很难拍,首先印第安人线感觉已到了穷途末路,墨西哥人这边最有权势的人死了,突兀的又弄来个墨西哥领袖?第二季20**见吧。
从小就很喜欢洋娃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却不知不觉的忘却了它们和它们陪我的日子……
——题记
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每天上学,都会路过一个很漂亮的大玻璃橱窗,除了漂亮的大人们穿的衣服外,在一个很显眼的地方还有一个大大的粉红色的兔子……头大大的歪着脑袋,眼睛大大的,穿着粉红色的背带裤,粉红色的舌头还吐出来笑,好可爱!可是……我买不起。但是每天上学时,还是会停下脚步来看它几眼。
六年级下学期时,有个叔叔送给我一个洋娃娃,那是我所有玩具里最大的一只,也是我认为最可爱的一只。
可是,我马上就是初中生了,我不再需要不会说话,也不会陪我玩的娃娃了!我有很多朋友,同学,他们会陪伴我!所以,我把娃娃都放在了衣柜的最底层。
成长是不是必须伴随着烦恼一起呢?我换下了以前爱穿的连衣裙,穿上流行的牛仔裤,T血,留着长发,任风吹拂着。在烈日下和同学们有说有笑,有打有闹的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现在的穿着,现在的行为,是否是自己喜欢的和想要的。管它呢!反正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换上宽大的牛仔裤,去掉身上那些奇怪的装饰品,我换上可爱的小睡裙,红底小斑点,沿边缀着些蕾丝花边,我光着脚丫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一转身,目光落在柜子里其中的一个洋娃娃身上,此时才发觉自己竟然和它穿的一样……
突然开始怀恋小时候抱着洋娃娃睡觉的日子了,那么简单的蓝的透明的天空!
我穿着那件曾经最爱的粉红色背带裤,顶着烈日站在那块大大的玻璃橱窗面前。
穿红色背带裤的兔子,伸出它红色的舌头,对着我笑……
10月2日我们要去参加学校里组织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活动。因为我太兴奋了,所以我在早上5点就睡醒了。五点五十分,我和妈妈就出发了。
我和妈妈来到集合地点,我和我的好朋友坐在一起,六点半,我们迎着冉冉升起的太阳准时出发。我们这次目的地是德州市的黄河涯。在大巴车上,同学们开始表演自己精心准备的.节目,有魔术,有舞蹈,有唱歌的,有表演魔方的,我们沉浸在欢声笑语中,不知不觉时间过的很快,一个半个小时的路程就这样结束了。
到了目的地,迎接我们的老师热情地讲解了这次活动,活动的名称是秋收起义,老师给我们发了小红军的军服,我们穿上去,就像真正的小红军一样,精神十足。接着,我们又分了小队,我们小队的名字是西瓜解放队,每个小队分配任务,一共有9个项目,有秋收小能手、神笔先生、战斗先锋、后勤部长、队长、副队长,灵魂旗手,红十字部长和环保部长。我争先恐后地当上了队长,我要带领我的小队争取到好成绩。
我们向营地出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四个红色大字探索童年,穿过蔬菜长廊,来到一片草地上,活动的项目有挖地瓜、刨花生、做饭、神笔马良、套鸭子、真人CS,其中我最喜欢的活动是真人CS。
我们打了真人CS,当我戴上头盔,拿起枪来,我就像真的小战士一样。游戏开始了,我们队是警方,对方是匪方,我感到心里特别爽,跑前跑后,一会躲避,一会向前冲,一会装子弹,一会瞄准敌人,正在打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被击中了,头盔上冒出了蓝色的烟雾,我撤离战场,25分钟的时间到了,最后结果是我方把匪方打的落花流水,一干二净。
快乐的时光过得真快呀!我带着喜悦和收获---红军粮,恋恋不舍的离开了营地和热情的老师们。
在我家的旧花盆里,长出了一朵紫色的野花。我本来想把它给拔掉的,可是我想:它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能生长出来也很不错了,我就饶了它吧。几天后,我发现了它的不一样,它长着嫩嫩的叶子,看上去好像一碰就会碎似的;它长着紫色的小花,花芯是蕊黄色的;一到下雨、刮风的季节它就渐渐缩成了一个花苞;夏天到了,天气很热的话,它也不会张开那把紫色的“伞”。它默默无闻的开放,默默无闻的枯死。它不和各种姿态万千的花争奇斗艳,它只是默默的把花粉奉献给蜜蜂。
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啊!多美的花啊!
春天,百花吐艳,万物苏醒。朋友,在这绿色的大海里,你最爱什么花?什么树?是“百花之王”——牡丹,还是醉人的茉莉?是炯娜多姿的柳树,还是火红的木棉?我,却喜爱平凡的椰子树。
在我国的第二大岛——美丽富饶的海南岛,椰子树被人们称为“南岛金果”。
在海南岛,无论到了什么地方,到处都可以看到一排排高耸人云、挺拔秀丽的四季常绿树木,这就是我最喜爱的椰子树。
早晨,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边的一排排椰子树便随着我的身子向后退。我抬起头来,只见椰子树高高耸立着,直插云天。
椰子树多在春天开花,夏天结果。椰果有圆圆的,也有椭圆的。椰果在未成熟时,是嫩绿色的,成熟后就成木黄色的了。
椰子树一身全是宝。椰果的汁水是特等的饮料。在炎日如火时,喝一杯新鲜的椰汁,酶!那滋味可甭提多好了,甘甜甘甜的。现在我想起来,还不由得舔舌头,甚至流口水哩!
椰壳的用处也不小,驰名中外的工艺品“海南椰雕”就是用椰壳制做的,还能做酒杯和碗。
椰子肉可以做椰子糖和一些精美的点心。椰子糖可好吃了,比巧克力还香甜哩。椰根可以做药,椰叶也有用处。椰子树全身是宝啊!
椰子树并不需要人们去特别培育,只要有土,它就能生存。它禁得起狂风暴雨,它是人们的挡风墙。椰子树凭着自己顽强的生命力不断往上长。
椰树是不屈不挠的,也是平凡的。它把自己熬风煎雨辛苦得来的果实,献给了人们,就像战士把心献给党和祖国那样。椰子树这种精神,不正象征着我国人民为了灿烂的明天,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高尚精神吗?
啊,椰子树,我爱您!我爱您的品质,我爱您的精神,我爱您的风格。我要高声歌唱您!
最爱听才旦卓玛的歌声,它仿佛是从最高处采下的一缕明媚的日光,一座纯洁的冰川。
手中捧着黄河的淤泥,背后对着长江的清澈,放眼望去日落的尽头——那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神圣而高洁。这就是西藏,它给予了神州大地两条龙脉,给予了世界最珍贵的“纯净”。
干燥的空气,明朗的天空——仿佛伸手可及。大地充满了“生”的气息,谁也想不到周围的严寒。山,连绵深邃;草,青翠可爱;花,一簇簇地聚着,给绿色的大地增添了新的色彩。河流像丝带一样萦回着山峦,清澈得宛如明镜,映照着所有的美丽。捧起一捧,看它倒映着自己的脸庞。一颗颗流动的钻石从指缝里跌入河流中,荡起一片涟漪,仿佛我扰乱了它们的宁静。喝上一口,仿佛那是世界上最美的仙露琼浆了。
茫茫的雪山,最高处的晶莹和天空混为一体。踏着脚下的千年积雪,望者四周圣洁的“白”,不禁想大喊一声,有流泪的冲动。
庄严的布达拉宫,这是我最心驰神往的建筑。一群群虔诚的佛教徒,向人世间的人们诠释生命的真谛。
藏族的姑娘是美丽的。那黑黑的面庞,长长的头发,奇特的衣装,纯真的笑容,都足以让人找到自己内心深处最纯净的一角。
藏族的小伙子是强壮的,他们有着铁一般的臂膀和腰脚,撑起家中的一片天。
西藏——这个神秘的地方啊!
西藏——这个美丽的地方啊!
西藏——这个圣洁的地方啊!
我什么时候才能投入你的宽阔的胸怀,嗅到那可口的酥油茶的奶香;看到那群群牦牛在圣山圣水之间吃草;听到那饮酒时欢乐而高亢的曲调……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纯,毫无造作出的浅薄。这是多么的可贵呀!
西藏——我心中的伊甸园!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顺,活泼,可爱,能捉老鼠,深得主人的欢心。
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会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追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地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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