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xx,今年七岁,出生在广东省xx市,过了暑假就就上二年级了。我非常喜欢游泳和跳舞。
我经常扎着可爱的羊角辫,圆圆的脸蛋上长着又黑又粗的眉毛。眼睛虽然不大,却很漂亮,嘴巴一笑,咧得可大了。由于饭量不大,身体很苗条。
我大方,有食物和玩具,都愿意和小朋友分享。
我爱看书,看书能使人增长知识,还能使人变得聪明。在书里我认识了小木偶比诺曹、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和可爱的丑小鸭·····
你说我可爱吗?你想和我交朋友吗?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我是一名男生,戴着一副黑框小眼镜,壮壮的身体,跑步的速度可快了,50米跑9秒以内。一顶乌黑的头发、肥厚的耳朵,大大的嘴巴像狮子的嘴、肥肥的屁股、长长腿,经常穿着一双运动鞋。身高143厘米,特别爱穿一身蓝色的外套,带着红领巾。
陈是我爸爸的姓,在字典里和电影太极二的陈家山一样,所以我姓陈,旺是我妈妈常常在家乐福购物看见的旺旺大礼包来的灵感,泽是我爸和我妈到北京看到的***中一字。
我是一名粗心大意的小孩,经常犯一些小错误。记得一次数学考试,我用很快的速度把题做完了。下午,老师把卷子发下来,我目瞪口呆,得了99分,“这怎么会呢?”我想。我仔细看了一下卷子,哎哟,我把0写成了6,太倒霉了吧!
我也是一名爱看书的小男孩,因为每次一有时间就看一个小时的书。如果不让我看,我就等你们睡着了我再偷偷的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有《奇妙的数国王》、《海底两万里》、《手斧男孩》和《三十六计》等等
妈妈批评我的时候我会忧伤,爸爸表扬我的时候我很是快乐!
我的优点是:爱体育锻炼身体,我们班同学还给我取了体育***手这个外号,是不是很酷!在学校每次上完科学、语文、数学、美术、信息和英语的时候我都在教室里盼望下节课是体育课呐。如果不是的话,我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我的缺点是:不爱动脑子,只要做奥数题的时候我连脑门都不开一下就跑去问妈妈爸爸。请你相信我,我一定能改掉这个坏习惯。
朋友,你愿不愿意和我做朋友呢?
在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书。有空的时候我会把时间花在上面,每次看一页都笑出声来,不知道怎么学。它给我的学习带来了信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勇气,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今天和往常一样,写完作业后看自己喜欢的漫画书。我看过一部讽刺漫画。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在路上,胖子遇到了瘦子。胖子想讽刺瘦子,就说:“你好像是在闹饥荒?”瘦子想了一下说:“多亏了你,因为你,我才饿死。”。说完扬长而去,然后胖子羞红了脸,无言以对,低着头走了。
然后看了一份《贝克汉姆小英雄》。贝克汉姆是一个热爱足球的名人,每场比赛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潜力。他跑得很快,在一场比赛中进了几个球。最后,凭借他的勇气和机制,打败了对方,赢得了比赛。
我很喜欢漫画书,尤其是漫画书里的'主人公,他们戏剧性地展现了人的美和丑。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严格指导下。过去,爸爸妈妈不允许看电视;玩电脑,我连一个人去公园的自由都没有。每天只能面对一大堆书和作业;在练习中,我羡慕看到其他孩子在外面玩耍。
在这种生活中,我逐渐爱上了画漫画,但正因为如此,我被打了一顿,骂了一顿,但这并没有破坏我画漫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我对它的兴趣。它就像一块磁铁,紧紧地吸着我。我开始用笔记本画画,但是,
终于,我等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一天。父亲出差,母亲去公司处理文件。刚离家的时候已经欣喜若狂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画画了,但没多久我妈就冲进来了。她骂我几万分贝,我只好回房间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出版了几本漫画书,我为自己的努力感到高兴。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我家有只讨人喜欢的小猫咪,名叫乖乖,由于它很乖巧。
乖乖长得很漂亮,水汪汪的双眼看上去又大又圆,圆球似的鼻子一直这里闻一下,那里嗅一下,尖尖的小耳朵一直那样灵敏,灰麻色的皮毛,俗中携带高贵。
乖乖非常爱干净,天天坚持梳洗。它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湿爪子,然后用爪子一下一下地洗脸,洗完脸后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着我们的毛发,那认真的样子,你看了准会大笑。
乖乖非常淘气,一根鸡毛、一团毛线都是它的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笑得我直流眼泪。
乖乖非常古怪,每当我和母亲喝酸奶时,它一直跑到沙发的把手上,迫不及待地看大家把酸奶喝完,那样子仿佛要从大家手中抢过去一样。大家喝完后,它就把它的小舌头伸到杯子里面去舔,一幅非常享受的样子,舔完之后你再看啊,那杯子里就像是洗过了一样,干净得非常。
乖乖还是个画家呢!有一次我正在画画,正愁着不会画梅花,正巧乖乖爬上了桌子,调皮的它把颜料打翻了。乖乖见闯祸了,吓得撒腿就跑,结果又踩着了我的画纸,顿时,洁白的纸上“盛开”了朵朵彩色的“小梅花”,好看极了!
乖乖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爱我的乖乖。
我是三年级二班的xx.我有一头棕黑的长发,妈妈给我梳头的时候,嘴巴里总是不停的嘀咕着:"沁沁,把头发给剪了吧!"我连连摇手拒绝.你说,我这么漂亮,怎么能没有长头发呢 你们瞧我那又细又长的眉毛,真像两条弯弯的小船.眉毛的下面就是我那水汪汪的大眼睛.我有一个又扁又塌的鼻子.再看看我的嘴巴,是那么的红润.嘴巴里还藏着两颗不整齐的大门牙,只有在说话和大笑的时候,才会露出那让人可笑的门牙.
我很瘦,别人说我是一个竹竿子,你们别看我瘦瘦的,其实很有力气的.我的特长是弹古筝,今年已经考6级了,我经常要把古筝从客厅搬到小房间,或者从小房间搬到客厅,我力气大吧.我还很喜欢打羽毛球呢,一到星期天,我就缠着爸爸妈妈陪我打羽毛球,非要他们答应了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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