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一日国庆节放假期间,姚老师让我们回家买几条金鱼养着,准备开学以后写一篇养鱼经历的作文,于是我和妈妈到集市上买了一个小鱼缸,还有四条金鱼,其中有两条红色的,一条黑色的,一条红底黑花的,回到家我把它们放到鱼缸里,放上晒好的浇花用的水,因为直接用水管的水会把金鱼冻死,把旅游时从海滩上带回来的小石子和买回来的几组假海藻一起放在鱼缸里,看上去还挺好看。
我分别给它们取了一个名字,两条红的分别叫大红和小红,黑的叫小黑龙,花的叫小花花,每天我都要去看他们几次,妈妈说不能每天喂它们,那样就会撑死他们,我记着妈妈的话,隔两天喂他们一次。
这些小金鱼眼睛大大的,尾巴就像分开的两段丝绸一样,游泳时 ,总是先摆动一下尾巴,然后用软绵绵的胸鳍和背鳍波着水,就像跳绸缎舞一样。
每次我给它们喂食的时候,它们都把嘴张得圆圆的,等鱼食到嘴边时,一下子就把鱼食吞到肚子里,有时吃饱的时候,还吐泡泡玩,有趣极了。又一次,妈妈给我买的我最爱吃的爆米花,我想小金鱼也一定很爱吃爆米花,因为爆米花甜甜的,我调皮的往鱼缸里扔了一粒,四条小金鱼很快的游了过来,你一口我一口的抢了起来,可是爆米花比它们的嘴大的多,谁也吃不进去,它们就用嘴顶来顶去,就像我旅游时看的海狮顶绣球一样好玩。
有一天早晨,我又一次去看金鱼,当我走到鱼缸前时,我忽然看到小黑龙肚皮朝上,也不动弹,我吓坏了,赶紧叫来妈妈看看怎么回事,妈妈伸进手去戳了他一下,只见他一下子翻了过来,看到它醒了,我这才放心了,原来我虚惊一场。小黑龙真调皮。
我的四条金鱼很好玩吧,我想你也很喜欢它们吧
来到操场,整队后,老师宣布今天学打排球,排球我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过中国女排的`辉煌,而我连摸都没摸过心想。每人各拿一个球,老师一声令下,我们围到筐那边捡起一个拿在手上,老师用手示范给我们看双手交叉合起来,两个大拇指并拢,球过来时轻轻一拱,球点起来了。“就这么简单”我低声说。
开始自由活动了,我把球往上一抛,双手一合球被我垫出老远,我只好追着球跑了好远。我不服气重新来了一次,可球好像和我作对,不是垫高,就是从我手上“逃脱”直落地下。我灰心了,球往地上一放,屁股往上一坐休息了。老师走过来对我讲解说:“站起来,我重行教你,球往上垫,而不是往旁边垫!”我看了老师的姿势,大拇指一定要伸直,掌握要领后,我继续练,一个、两个、三个……在我不懈努力下,我终于学会垫球了。
我学会垫球后,边垫眼睛还往旁边一看,一看吓我一跳,王彦东把排球正当足球踢呢,正在和冯忆文,你来我往的玩得热火朝天呢!只见冯忆文一脚飞传,弄得王彦东束手无策,可他不甘示弱,但面对冯忆文的强烈攻击,他只能勉强招架,我冲进去帮王彦东,就和冯忆文玩了。
玩得痛快的时候“叮铃铃”下课了,我意犹未尽地走向球筐,摸一把额头的汗想:玩得真痛快啊。
时间的长河缓缓流淌,岁月的芬芳静静飘扬。虽然历时多年,从小到大我从不曾忘却初心,一直坚持着梦想——当一名主持人。我爱看书,我爱读书,我爱朗读……
朗读,让人轻松;朗读,令人感触;朗读,使人悸动。有一回,我要去参加一个朗诵比赛,在备战期间,我读到了泰戈尔的《猎人笔记》中的《麻雀》一文,令我甚是喜爱。文中歌颂了老麻雀对小麻雀的伟大母爱。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由于恐怖,它整个小小的躯体在颤抖,它那小小的叫声变得粗暴嘶哑了,它吓坏了,它在牺牲自己了!”从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一位母亲的伟大和忘我。我情不自禁地读出来声,忘我地朗读着,仿佛我就是当时那个怀着极恭敬的心的屠格涅夫。
可是,当我读到最后一段,却发现怎么也读不出“爱”的神圣和伟大。我向我的主持老师请教,她用她深厚的功底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的不足。她让我仔细揣摩文中“比死和死的恐惧更加强大”的意义,于是我带着内心那小小的感触,再次抑扬顿挫地朗读起来。渐渐地,我崇拜起那只小小的,英勇的鸟儿,我崇敬起它那爱的`冲动。我也像特列佐尔(屠格涅夫的狗一样,双腿后退了一步,仿佛一种强大的意志力推动着我。读着读着,泪水在我眼眶里打起了转,我感到了一阵悸动,感到只有依靠这种爱,生命才能维持下去,发展下去。
就这样,带着这种感觉,我满怀信心,怀揣着对这种爱的崇敬和理解,站上了比赛的讲台。当比赛结束,我捧着奖状,我深深感受到了朗读不仅带给我知识和荣誉,更是一种我向往的快乐。
朗读,让我离我的梦想不断地进一步,更进一步。朗读让我荣幸地参与到了SMG著名主持人李欣老师的见面互动讲座,并得到了语言艺术的专业指点;还让我有机会和少儿台的当家主持人一起主持了一台晚会。最近,我还成为了董卿主持的“朗读者”节目的忠实迷妹。
朗读,已然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为了我的一种生活态度,它让我充实,让我更加变得有内涵,我爱读书,我爱朗读。
晨曦里,一阵朗朗的读书声传来。懒洋洋的太阳被吵醒了,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了。太阳还好奇地问:是哪只小鸟在催我早起呀?其实这书声是我发出的。自从开始学习作文,每天打卡朗读,就变成了我的晨起必修课。
朗读的好处有很多:形成语感、记住好词好句、培养注意力。
一开始,我是真的不想读,经妈妈死缠烂打攻势之后才肯的。剧情是这样的:
老妈:抬头挺胸,双手捧起书,认真读!我不服:您就没有别的办法吗?用这种老掉牙的一套,我们是新时代,您这一套,早该下线了!
老妈火冒三丈,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跑。我一看,老三样要在我身上现场实践了,赶紧说:得嘞,听您的。
开始读的时候,我像蚊子一样在老妈耳边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直到老妈发出了狮吼功,我才认真读了起来。用老妈的话就是:没事找事。哎!形势比人强啊!扭不过老妈,只好顺着她。
后来因为一件事,让我不爱读书的习惯还真改变了。那天,我又被拦路虎作文给拦住了。绞尽脑汁开了个头就无话了。从早晨八点一直耗到晚上九点。用爸爸的话就是脑子里没货,再想也想不出来。老爸老妈也不肯帮忙,第二天我的作文毫无悬念,被老师打回来重写。这样的情况竟连续发生了三次。我还是要脸的,坐不住了。我诚挚请教老妈怎样才能写好作文。老妈说:1。背100篇作文,2。读100篇美文。可以二选一。我当然选择读了,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了?老妈很肯定的回答了我。就这样,我又重新回归了朗读之路。每天按照老妈的要求,早晨起来大声朗读,有感情的朗读,还和老妈分角色朗读,现在是打卡朗读。
果然读着读着,我就发现了好处:读完之后心情舒畅。而且那种怕张嘴的感觉,一扫而空。最让我惊喜的还是:老妈说上句,我就知道下句。写作文竟然也是这样,写了上句下句就自然蹦出来了,写了开头后面的词,竟跟流水一样的就流出来。原来这些都是我读过的书里的句子,现在变成了我作文里的好词好句!
妈妈也说:你自从好好读书后,作文进步大大的。我心里美滋滋。把书上的话变成自己的话,原来作文就这么简单!
经过这件事情,还让我更爱学习了呢!嘘,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吆。
悄悄告诉你们,爱读书是会传染的哟。我特别爱玩的小弟弟也被我熏陶成了小书迷,每天鹦鹉学舌跟着我读。可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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