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星期天,我早早地从温暖的被窝中爬起来,因为我要去观察早晨的公园是什么样子。
初夏的早晨,天气还微微有些凉意,我不禁打了个寒噤,但这依然阻止不了我前进的脚步。早晨的空气格外的清新,我深深地吸了几口,感觉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放射出耀眼而冷峻的光芒。
来到公园,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些晨练的老人们。他们三个一群,两个一伙,有的在舞剑,有的在跳扇子舞,还有的再跳杠杆舞。舞剑的老人个个精神抖擞,手持宝剑,认真地挥舞着每一个动作,他们全神贯注,表情肃穆,一曲结束后脸上立刻挂满了轻松的笑容。跳扇子舞的老人更是舞姿优美,她们面带微笑,轻松自如。只听“唰“地一声响,火红的扇子一下子都打开了,伴随着动感的音乐旋律,“哗”,扇子又一下一起合上了,我被这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原来老人们也可以把舞跳得这样优美,绝不逊色于我们这些机制灵活的孩子。跳杠杆舞的老人更有趣。他们每人手拿一根像拖把杆一样的塑料棒,双手举过头顶,再缓慢放下身体成弓箭姿势,动作整齐划一,我看着特别像是杠杆运动,所以我给他们起名叫杠杆舞,妈妈还夸我想象力丰富呢。
这些晨练的老人们,为早晨的公园注入了活力,为公园增添了许多生气,让原本平静的公园霎时变得热闹起来,成了公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让我更加体会到“生命在于运动”的含义。“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早晨的公园更是别有一番韵味,它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动态的美,是动与静的完美结合。
孔乙己离开咸亨酒店后 , 秋风萧瑟,候鸟南飞。孔乙己低着头,坐在地上喝完最后一口酒,拖着断腿,用“手”慢慢向外“走”去。
“这下打折了腿,还会再偷?” “再偷,怕连手也打折了!”
孔乙己害怕听到这笑声,咬着牙,拖着腿,使劲向前移去,口里不停的喃喃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这点灾难,何足道哉?
人们的笑声听不见了,他在咸亨酒店后面的山坡上坐下来,小腿疼得厉害,他看了看,又红又肿,有碗口那么粗,有的地方已经溃烂化脓。他哭了,泪流满面。他想到孙膑和周文王。他似乎又看到了希望:“吾“四书五经”皆通,此难一过,天岂不降大任于吾乎?……”他痴痴地想,昏昏地睡去:他的腿好了,回到了年轻的时候,他上京赶考,竟中了头名状元,接着又入赘宰相府,位极权重显赫一时。那天,孔乙己忽然想起要回鲁镇看看,知府、县令诚惶诚恐,肃立两旁,丁举人、掌柜的坐卧不安。孔乙己走出八抬大轿,款款步入咸亨酒店。掌柜和丁举人以及众人三拜九叩请安,孔乙己两手一抬,说:“算啦,本官不与你们计较些须小事。”众人齐呼:“孔大人真是大人有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哪!”孔乙己看着旁边低着头的众人,心里得意之极,放声大笑。 笑声惊起一群夜鸟,“哑哑”怪叫着飞向远方。 孔乙己大惊,睁眼看时,但见秋雨飘零,暮色浓重,断腿处阵阵揪心的疼痛,孔乙己惨笑:“人生就像一场梦。我这五十多年,就做了一场科举梦……哈哈……哈……”便又鼓足劲,拖着断腿向前“走”去。
秋风夹着秋雨,无情地拍打在孔乙己身上。“行乎哉?疾行也。”他一边催促自己,又一边向前爬去,又冷又饿的孔乙己爬不动了,冻僵的手再也无力支撑那满是泥浆的身子,孔乙己在一条深谷边停了下来。夜幕中,一个枯瘦的身影像一截木桩,颓然栽倒下去……
我的书桌上有一个可爱的洋娃娃。
她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头发上系着一个粉色的蝴蝶结,蝴蝶结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小圆点,像一颗颗美丽的珍珠镶在上面。蝴蝶结的旁边有五颜六色的小卡子,有粉色的,红色的,还有金黄色的。洋娃娃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樱桃似的小嘴巴,微微一笑,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喜欢我吗?”
为了把洋娃娃打扮的更漂亮。我就去超市里为她精心挑选了各种各样的衣服。她的各种首饰是我亲手制作的。看到我的洋娃娃穿上我给她买漂亮的衣服戴上我给他做的精美首饰,我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我想洋娃娃的心情肯定也会很开心的。
我和她在玩耍时,我一不小心把她的裙子给玩脏了,上面有好多好多的尘土,然后我就把洋娃娃身上的脏衣服脱了下来,换上新的衣服,再把那件脏衣服给洗了。我小心翼翼的洗,生怕把衣服给洗破了。然后,把洗干净的衣服放到阳台上给晾干了。
到了晚上,我抱着她睡觉,摸着她可爱的小身体,我心里一点都不寂寞了,慢慢的我的眼睛就挣不开了,过了一会儿,我就进入了梦乡。梦里我和洋娃娃一起跳舞,一起唱歌,一起做游戏,一起学习。闹钟叫了,我醒了,梦中的一切我记忆犹新,新的一天又该开始了,再见,亲爱的洋娃娃,我去上学了。
我喜欢洋娃娃,它是我永远的好朋友。
话说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断腿之后,仍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但谋生无门,便时不时的在鲁镇的破庙中借吃别人供奉的食物。这一天晚上,风雨交加,又冷又饿的孔乙己在破庙中摸索着,突然,在一个角落里有东西闪闪发光,孔乙己赶紧爬过去一瞧究竟,原来是一个光盘。孔乙己忍不住用手去摸,谁知光盘发出一阵奇怪的声响,孔乙己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等他醒来时,孔乙己发现自己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周围全是陌生的人。他连忙向一位老人打听,老人告诉他,这是明朝,对门就是大名鼎鼎的范进范老爷府上。“明朝?”孔乙己大吃一惊。那位老人看孔乙己可怜,便动手帮他治好了腿,原来老人是著名的神医---李时珍。孔乙己千恩万谢,正当孔乙己要离开时,范进回府了,看到孔乙己,范进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不禁生出同情之心,于是就把孔乙己带进府邸中,两人交谈起来,曾经的遭遇让两人相见恨晚。谈着谈着,孔乙己便把一生的憾事——没有进学给吐了出来。范进手一挥,“小事,我来办!”孔乙己欣喜若狂,跪倒在地,不停的叩头。 在范进的“关照”下,孔乙己进了学,中了举,成为了“老爷”。之后,由范老爷做主,孔乙己成了范府的乘龙快婿。几年时间,孔乙己和范进都做了大官,他们狼狈为奸,横行乡里,祸害一方百姓。但不久,他们为一件事闹翻了,原来两人都看中了一件宝贝——一个光盘。两人吵了三天三夜,大战三百回合,最终老奸巨猾的范进道高一尺,得到了宝贝。
对于输给范进,孔乙己十分不满,他装出大义灭亲的样子,举报岳父范进贪污,可怜的范进很快被罢了官,抄了家,只得在街上乞讨。孔乙己重新得到宝贝后,迫不及待的打开宝盒,正当他准备仔细观赏光盘时,眼前一黑,又昏了过去。
真是造化弄人,孔乙己又回到了清朝鲁镇的破庙中,依然过着食不果腹的生活,但鲁镇的人们却发现孔乙己比以前神气了许多,他总是说一些人们听不懂的话:“我进学了,我是老爷--------”
溜溜有好多玩具,其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洋娃娃。最近,溜溜发现她的洋娃娃每天都自动换一个位置,这些晚上她假装睡着,准备查看一番。真奇怪!溜溜静静地等待着,静得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听得见。可是,洋娃娃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溜溜急得直跺脚。当她等得快不耐烦时,洋娃娃终于有了动静。溜溜立刻打起了精神,连忙看了起来。
只见,洋娃娃环顾了一下四周,确定四周没有人发现时,才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一边走,它又一边警觉地向四周看了看。突然,洋娃娃似乎认定了一个目标,大步流星地走向前去。“大概洋娃娃是想找一个安心的家吧!”溜溜自言自语道。这时,溜溜发现洋娃娃已经来到了书架边,似乎在和书架聊着什么,溜溜连忙凑过去听着,看着它们的一举一动。
“书架伯伯!你能把你宽敞温暖的大房子借我睡一晚吗?”洋娃娃说道。
“不行啊!我的房间里都是满满当当的书,再也不能容下其他东西了,你去找别的人吧!”书架无奈地说。
洋娃娃又找到了它最好的朋友——蟋蟀。可是蟋蟀的房子太小了,无论它怎么挤,也无济于事,怎么也挤不进去,洋娃娃只好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蟋蟀的家。
“通往广场的路不止一条。”洋娃娃发现温柔的台灯姐姐有一个温暖的床,洋娃娃便连忙走过去,问道:“台灯姐姐,你能把你的床借我睡一晚吗?”心软的台灯姐姐经过再三考虑,最后同意了。洋娃娃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家,长舒了一口气。
看到这里,溜溜恍然大悟:原来洋娃娃是要找一个家啊!我一定要给它营造一个舒适温暖的家。
孔乙己的腿被打折,已无法站立。他坐着这手回到家,不顾这一身的泥,坐到炕上,用手拍打着腿,叹气道:“这下是真的完啦,一切都完啦!”
又忽地一个激灵,眼前浮现出一幕一幕,像播电影似的播着:他穿着长衫,手端一杯酒,店里的人都连叽笑带嘲讽地对他;他看到何家满柜子的书,眼冒红花,心想,这么多的书,他拿一本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前脚刚跨进何家大门,后脚就被园丁抓个正着,脸红耳赤地争辩,却还是被打,而且是毫不留情面地吊起来打;他好心想教店里的小伙计识字,可那小伙计对他爱理不理,把他的好心当驴肝肺;他实在无钱可花,饿得头昏眼花,却不愿放下身段去乞讨,本没坏心,只想到丁举人家讨个人情,却因名声太坏被人认为是偷东西,打折了腿......孔乙己一瞬间开始愤怒、伤心、懊恼——他这辈子过得太窝囊了!本是考举人的料子,却落的这般下场!——可是——可是——一定要当举人吗?
孔乙己想到了东街卖猪肉的张三,他以前挺瞧不起张三,张三是个大老粗,说话满嘴脏字,可人家张三的猪肉可不是卖得越来越红火了吗?现在的张三有了二套四合院,老婆、小妾都是珠光宝气,让人不得不生羡!
孔乙己觉得自己一生没有想通的事一下子想通了!他要活下来,就要从头做起!对,现在就干。他用漂亮的楷书写下了几个字:孔乙己钞书。翻身下床,在门口张贴起来。他的老主顾本已不寄希望于他,但其中总有几个看他可怜,又来找他。他这下一点也不怠慢了,一笔一画,工工整整,老主顾不住地夸赞,他也有了从未有过的自豪感。
就这样,孔乙己钞书在这里闻名起来。
每当我过生日的时候,我都会收到爸爸、妈妈送给我的各种各样的生日礼物,这个时候是我最幸福的一刻。这些礼物有精彩的故事书、有怪异玩具、还有女孩子最喜欢的洋娃娃、真的是太多了……都是我的最爱。但是在这些生日礼物里,我最喜欢的还爸爸送给我的,一个漂亮的洋娃娃。正因为我的喜欢还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宝贝妹妹”。
这个洋娃娃可招人喜爱了,一头金黄色的长发,别着粉红色的发卡,圆圆得脸蛋上有着两个迷人的小酒窝,尤其是那两只会动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好像在和你说话。身上穿着一身漂亮的连衣裙,紫红色的镶嵌着金光闪闪的亮片,脚下一对红色的长筒靴,看上去就像一位骄傲的公主。
最好玩的是她安上电池以后,轻轻一拍她,就会发出动听的歌声。每当我休息的时候,都会与她一起玩耍,与她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我天天帮她梳洗打扮,让她变换着各种发型。她与我一起分享着我的幸福与快乐,成为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
我喜欢我所有的生日礼物,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个不声不语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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