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纪律一样,告诉我们时刻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但有些人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丝毫不遵守法律制度。
最近,钓鱼岛事件又掀起一阵高潮。厦门市民在会展中心举行了反日示威游行,路线从会展中心,经过环岛路,最终抵达中山路。 听说这天,一位市民开着他的丰田卡罗拉,带着妻子、儿子去郊外。下午往回走,车子开到环城西路北段,遇到了反日示威的人群。按照以往西安反日示威活动的规律,他们原本以为,城墙外应该是安全的,示威抗议通常在城内进行,打砸日系车的情况也只是零星出现。但这次不同,从北向南开着开着,车子就陷入了密集的人流,他们想倒车,然后拐进小路,但已经是不可能了。 那位市民的妻子王女士发现,前面似乎有十几个人在砸车。很快,砸车的人群便来到了眼前,这些人手里拿着棍棒、砖块、钢锁,情绪亢奋,开始对卡罗拉动手。王女士一个劲地跟周围的人说着好话,“都是老百姓辛辛苦苦攒钱买的车,别砸行不行,我们买日本车不对,以后不买日本车了,好不好。”努力讨饶着,车子另一边出了状况,王女士回头一看,丈夫倒在车头前,头顶血流如注,她马上扑过去,扶起丈夫的头,不知如何是好,顿时大脑一片空白,痛哭起来.
听完这个故事后,我觉得那些乱砸他人车的人是没有一点法律意识的。示威游行是没有错,但在示威游行时乱砸他人的物品是违反法律的。
法律就是体现人与社会的公平、公正的社会准则。当今是现实的,有些人群在讨论,先辈留下来的传统美德是否过时,这时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 人人都遵纪守法,生活会变得更美好!我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诸葛亮咱比不了,咱也动不得,但总可以对他留下的言论发表一下看法吧!就拿上面这句说说?且不说这前半句,什么“非淡泊无以明志”,这个现在咱也谈不了,也免得谈不好谁再用那尖锐的言论抨击咱,那咱就不说这个了。但是下面的半句,叫“非宁静无以致远”,我倒要说道说道啦!可以这样讲,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无疑是正确的,但绝不是一定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足以证明之。素有中国摇滚之父的Beyond主唱黄家驹,虽然我们再也听不到他那天籁般的嗓音,但他却从出道至今仍时常被人所念叨,不能不说他在音乐这条路上行的不远,然而他的摇滚乐又能称之为宁静吗?显然这句话用在这里是不合适的。关于此句,我只能说,时间在流逝,世事在变迁,这样的名人留言也渐渐显出了它固有的不足,或者说与当下年代的不和谐。
我本人对当下年代有自己的看法,与诸葛君的这句又有着千丝万缕之联系,即“非张扬无以升迁”,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感觉现在只有通过张扬表现出自己,才可能得到别人的赏识,从而达到你升迁的目的,在此我想特别提一下“鹤立鸡群”这一成语,我从不相信它会发生在一个默默无闻的人身上。再说我刚才的那句“非张扬无以升迁”,也只能在嘴上说说,我可不敢写,我害怕那些以咬文嚼字为生的\'啃汁虫们的语言攻击。其实,我认为他们的这种行为也是一种张扬,一种不符合逻辑的张扬。这种张扬显然也是不被别人欣赏的,甚至是被有些人所厌恶的,我不想再对此多做解释,也没有必要去多做解释。要表达的意思只有一个:在符合逻辑的基础上表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展示出自我的鹤立鸡群。把握了这点,你再没被赏识也别找我了。
历史的车辙永无休止,时代变迁总是追随着历史轨迹。也正如毛宁那清悦歌声“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又问住了多少匆匆世人,谁又能预测历史的下一站点,我们的语言不再需要尘封的古典,我们的社会也不再缺少三国时的诸葛亮。
我有一个又聪明又可爱的表妹,上三年级。她最爱吃雪糕啦。
今年暑假,表妹家买了好多雪糕藏在冰箱里,表弟的妈妈规定,表妹一天只能吃一根。
有一个星期天,表妹的妈妈单位有些事,爸爸又去出差了,家里没有人。表妹的妈妈怕表妹多吃雪糕把肚子吃坏,就对表妹说:“乖,我们就的雪糕你可别乱吃啊。上面有农药,你一吃,就永远见不到妈妈了。”表妹听了这话吓了一跳,心里想着一定不能再吃了。
过了一会儿,表妹的`妈妈走后,表妹就把她妈妈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
表妹跑出院子,找了几个小伙伴到家里来玩,玩了大约半个小时,别人都累了,回家去了,表妹一个人在家,口干舌燥,打开冰箱拿了一根雪糕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一根不够,又吃了两根,刚吃完,肚子开始疼起来了。表妹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就捂着肚子,忍着疼痛,给她妈妈写了一封“遗书”。
“遗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妈妈,对不起,都怪我没听您的话,吃雪糕太多,还没活到事岁就要死了。其实我也不想死啊,可是现在又有什么办法呢?我死后也没能给您留下什么东西。哦,对了,我书桌右面的小盒子里,有一块巧克力,一直没舍得吃,现在我死了,就把我这个东西当作遗产给您。我的衣服你们可不要扔啦,以后你们再生一个小孩,把我的衣服给他穿。好了,不说了,如果有来生,我还做你们的女儿。
表妹写完就上床了,准备“死”在床上,可一会儿就睡着了。
表妹的妈妈回来后,看到“遗书”大笑起来。表妹被笑声吵醒了,见自己没死,也莫名其妙地和妈妈一起笑起来。
我们每天能吃掉大约九吨的肉,就连速龙老弟的食肉量也敌不过我们,它的最大食量才是两三千克。还有三角龙老兄,它出生的时间和地点和我们差不多,所以经常发生矛盾。
在我们生活过的年代里,最可怜的日子还是在公元前大约六千六百四十万年的那次“大灭绝”。那天,我正在树林散步。忽然,天昏地黑,大地猛降,随后是成千上万颗“小星星”从天空直冲下来,然后是可怕的火山喷发,这一连串事件夺走了我们不少同伴的性命,呜呜呜~想起那天发生的可怕的一切,真是痛苦啊!我们本来强大的家族面对大自然的灾难时就像一颗沙粒对整片沙漠那么的渺小又无助啊!
我们的后代哪,请你们记住:“在大自然为我们奉献美好生活的时候,千万别忘了要当心各种危险,更不要去有意破坏它,否则大自然会将你们彻底灭绝的。”
法律,看似神秘、威严。其实,它跟纪律一样,都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因为着法律的存在,才让社会变得井然有序。有些人,无视法律,数次触犯了社会的道德底线,法律就会给予无视法律的人应有的惩罚,还无辜的人一个公道。
我们如何与法同行?这是我们应该深思的一个问题。有人就会说了:“你们还是学生,只要不犯法,法律就不约束到你们!你们多虑了!”错,法律其实无处不在。当今的繁荣城市,有些人只为了解气、贪图眼前的蝇头小利而不顾后果的让许多鲜活的生命走向死神!这是多么可耻!这些中,不少的人是学生!
就拿日常最简单的出行来说吧!我们从小就受到来自老师、家长的淳淳教诲:红灯停,绿灯行。要走斑马线。但在最需要遵守的时刻,有些人却忘了。“争分夺秒”地从公路横穿而过,这存在着多少安全隐患呀?一旦出了事故,不仅自己人身受到伤害,而且导致整个城市交通拥挤,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们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再举个例子:许多学生就因为同学做了自己看不顺的事就对付这个同学,找个时间群殴他。你觉得这样有用吗?解气的同学!你们这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你可以跟他交流: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是你不能打他!打了他你也没好处,反倒还被送到少管所,一进去少管所,你的前途就黑暗了!你想想!有哪个老板会录用曾经送到少管所的人?一失足成千古恨!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同时又是应有的责任,文明和谐的社会要靠人人共同遵守和维护。总之,从现在起,从身边的小事起时时遵守事事遵守!
人们常说往事如烟,似乎随着时光的流逝,许多曾经的人或事也淹没在时间与记忆中,可事实并非如此,尘封着的往事一件一件,令人欣喜、令人感动或令人、、、、、、难以释怀。
我从小并不是母亲带大的,在我的记忆中父母总是很忙,于是母亲把我托给姥姥照管。姥姥年纪很大,身体却很康健,因此我与姥姥很亲密,与母亲反到疏远些。
姥姥很喜欢听评书,但自己却不识几个字,她常常教育我要好好读书。在我五、六级的时候迷上了看三侠五义,整天书不离手。三侠五义是姥姥最喜欢的`评书之一,但是姥姥却没有办法看,我心生一计:不如我也做一回评家,每日给姥姥讲评书吧,每天一回,丝毫不乱。精彩时两人一同喝彩;伤心时两人一同落泪。什么包公之廉正,颜查散之公平;什么展昭之机警,白玉堂之洒脱;什么三侠之勇猛,五义之忠烈不一而足。每天晚上便是评书时间。
等到我上初中的时候,学习渐渐忙了起来,也无暇去管其他,评书也是有一天没一天,渐渐地放了下来,我想总会有时间的,以后再讲也不迟。直到、、、、、直到我姥姥的坟上已是绿草青青、、、、、、
我悔、我恨,可这已经无法挽回,无论我再讲什么她都听不见了,往事还未如烟,停留吗,可时间还在继续,这些难以忘怀的往事不会如烟。它刻在我的脑海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泛黄,但总不会随风逝去、、、、、、
时间的胡琴在继续咿咿呀呀地响,一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然而一年前的往事还未如烟散去,新一轮的太阳依然照耀着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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