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缓缓地走在送葬的队伍中,四周是身着丧服的人群。几天前,一个身绑炸弹的哈马斯极端分子混入狂欢的派对中进行恐饰活动。当极端分子的手猛然拉动引弦,爆炸声穿透屋顶。废墟里,姐姐痛苦的表情永远地刻入了他的记亿,愤怒的心几欲跳出黑色的上衣。那天,一个十六岁的犹太少年郑重地作出了他的选择:“我年龄一满,就去参军,消灭阿拉伯人,为我的国家而战!”
这样的故事,每一年都在中东发生。伯利恒的圣山脚下,巴以边界的隔离墙两边,如花如梦的男孩女孩,给自己选择了一条条通向复仇与死亡的道路,令真主和上帝落下悲痛的泪水。或许,我们可以假设:有一天——
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着离别与欢聚的舞台。这幕离别与欢聚之戏的主人翁总是在不断的变化,不变的是,这是同一个站台。
戏剧的主人翁在变,有一天,我就成了这部戏里的主角。
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一个满是喜气和生机的季节,同时,在我眼里,又是一个失意的季节。一天,爸妈一大早就起床忙里忙外的收拾东西。还处在梦乡与现实的过渡地带的我,忽然依稀听到了一丝啜泣。我睁开朦胧睡眼,发现在昏暗灯光下亲爱的母亲的脸,挂着一些泪水,写着一脸忧伤。我爬到母亲怀里,问她怎么了,她没有说话。倒是一向沉默少言的父亲开口了:我们今天要到外省去打工,一年可能才回一次……我当时就哭了,因为不想爸妈离开。但是这些都于事无补。奶奶拉着满脸泪痕的我,站在车站的门口,和妈妈、爸爸道别。然后便目送他们踏上汽车。汽车缓缓启动,渐渐地成了点,渐渐地消失在大雾的清晨,只留下泣不成声的我和奶奶站在车站的门口……从此,车站便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我时不时的会站在车站的门口,愿远去的车能带去我对母亲父亲的祝福,愿回来的车能为我捎来父亲母亲的音讯。我会站在车站的门口,继续着我离别与期待欢聚的车站之戏。
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就掉,掉了之后又长。这个世界一直在变,而站台的戏却没变,它依然在上演着。变了的,依然只是主人翁。
十多年前送别的我成了如今远去的人,十多年前远去的父母成了如今送别的人。每一次返校的清晨,母亲总是会像当年远去一样的早早起床,为我收拾行李,为我准备早餐,一切完毕后便送我到车站,来继续这部没有结局的戏。千叮咛万嘱咐:好好学习,注意身体,多吃饭,少喝冷水……总有说不完道不尽的“唠叨”,一种让人心田温暖的唠叨。车开了,透过窗,虽然外面光线暗,但我却分明看到了母亲眼里的不舍,以及水汪汪的眼眶。离去了,便是无限的不舍与怀念;待到归来时,眼中是一种欣喜若狂的兴奋。但眼睛不管是在离去还是归来时总是湿湿的。
站在车站的门口,祝愿远去的人一路平安;站在车站的门口,等待思念的人平安归来。我的心里有一个车站,一个不断上演离别与欢聚的车站。我会一直站在车站的门口,去送别,去祝福,去等待,去欢聚。
从写法上看,这是一篇常规的记叙文,结构并不新颖,但因为作者将最朴实的生活融入文中,运用了朴实却最动情的语言来行文,所以文章能在常规中脱颖而出。。
记叙文有别于议论文,它不要求推理十分复杂,也不要求抽象地表现不同层次的思想观点,只要能表现出一个主导性的主题思想就行了。重要的是要看人物、情节、环境的描写是否准确、生动、形象,是否能调动多种艺术手段表现生活。
这篇记叙性散文对“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作了含蓄而形象的诠释:儿时爱父亲,其笛声最美;年龄稍长讨厌父亲,吹笛被看作“不务正业”;到外地时复苏了爱父的情感,其笛声与我的心产生强烈的共鸣——“我”对笛声的认识就是这样受着感情的支配!笛声原本没有大的变化,"我"的认知发生巨变皆因 "我"受感情(即对父亲本人的感情)的支配!这样的内容,这样的主题,非常准确、非常形象地论释了"感情亲疏与认知的`关系"这个话题。
文章中的月、路与笛声既构成了朦胧的意象美,又成了结构全文的线索。特别是笛声,既是父亲情感的宣泄,又是“我”认知的对象,还是刻画“父亲”性格的道具。父亲带“我”放牛时用笛声抒发“美妙”的感情,父亲与“我”有隔膜时用笛声传达“爱子之心”。
作者调动了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多种表达方式表现生活。由于作者十分熟悉农村生活,所以文中描写逼真而感人,如"日暮听笛"、月下路景"等,其悠远的意境,优美的语言,深挚的浓情,无不留给读者美好的回味。
本文语言优美而形象,“路是月的痕”、“月是路的魂”,多么新奇而富有诗意的比喻!还有“用粗糙的手捏我的脸蛋”,“兀自傻呵呵地笑”,“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等细节,刻画了“父亲”的质朴、憨厚、隐忍、痴心的性格特征,蕴含着浸渍乡村的风味的浓浓亲情,不乏感人的力量。
依稀想来,已有几年未踏上这一条洒满月光的小路了。小路是父亲亲手用鹅卵石铺成的,在月下泛着朦胧柔和的光。路的那头,连着河边的小屋,连着我的父亲。父亲呵,你是否依然执著地坐在岸边,哀怨地吹着笛子,等着儿子归来?
父亲爱好吹笛。小的时候,父亲的笛声载满了我童年的乐趣,像那条丝带一样的小河,牵引着我的童心在父亲爱的港湾里晃悠,父亲很疼我这个唯一的儿子,老喜欢用粗糙的双手捏我的脸蛋,不顾我疼得哭起来,还兀自傻呵呵地笑。每天日暮,父亲带我到河边的草地上放牛,父亲常常放开牛绳让牛自己去吃草,他便从背后的草篓里摸出笛子,鼓起腮,吹出世间最美妙的音乐。我就靠在父亲腿上,看着天边的夕阳将父亲的头发染上点点金色。我爱父亲,父亲的笛声最美。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讨厌起父亲来,讨厌他满嘴烟味,讨厌他的黄牙;讨厌他背个草篓到学校找我,还从窗外傻傻地盯着我看;我还讨厌他没有本事,只知侍弄几亩薄地,连我的学费也没能赚回。我和父亲逐渐隔膜了,在被我吼了几次后,父亲不再打着赤脚去学校看我,不再唠叨着让我好好学习。他保持沉默,而打破沉默的唯一方式就是吹笛,如怨如诉,而在我看来,这又成了他不务正业的标志。
我要到外地上学去了。离去的前一天晚上,我走上那条熟悉的小路,感觉到一丝眷恋与不舍,路像是月光在地上划过的痕,也划过我的心。几年时间里,我未回过一次家。母亲在电话里告诉我,我走后,父亲整日像掉了魂似的,茶饭不思,只知去河边吹笛子。最终,我应母亲的请求回到了家。到家里已是夜晚,月刚升起,当我怀着无尽的思绪在小路上行走时,遇到了等我的父亲。我忽地一下子哭出来,紧紧抱住了他——我的父亲。我请求父亲给我吹笛,他答应了。硬咽的笛声又在耳畔响起,响在洒满月光的小路上,勾起我曾经的回忆。我感觉到父亲眷眷的爱子之情,感到愧对父亲的笛声,父亲爱我,爱着自己的儿子。他为我吹了十八年的笛子,而我此刻才发现它和我的心竟产生如此强烈的共鸣。
路很美,很美,是月划过的痕。月是路的魂,父亲的笛声是我的心魂!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
离别是一种永恒的人生状态。作者选取一个特殊却普通的场景——车站来抒写生活中真实的离别之情,用这种离别来表现普通百姓家庭的挚爱。为了谋生,当年我送别父母;为了求学,如今父母送我。更可贵的是,离别的心理、动作等细节写得真实、细腻,令人怦然心动。
So we must...
So it's very important for us to...
I believe...
We should...
有这样一个故事:宋国有个富人,由于下雨他家的墙被淋倒。他儿子和邻居的一位老者都说:不修好一定会有人来偷窃。晚上家里果然来了小偷。富人觉得他儿子很聪明,却认为老者是小偷。大概你也认同富人的说法,但若仔细一想便知不妥,亲近的感情会影响理智的认识,所以请擦亮你的理智的双眼。
听罢这则材料,我们会有这样的疑问:倘若告诉富人将有小偷来时的人和富人没有任何亲缘关系,那么富人恐怕会怀疑他俩,因为他们都和富人没任何关系。所以说富人的判断并非是理智的,而是受到世俗情感的影响,所以说生活中我们认识事物时或多或少会受到感情的影响。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会被感情遮住理智的目光。一代清官包青天,在审理自己侄儿包勉的案子时,完全排除了个人的感情,丝毫没有受到情感的影响。用他的话说就是:公堂之上无父子。就因为此,他才被后世之人连连称颂。
19世纪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是力学系统的创始人,而在当时人们正在研究光的本性,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认为光具有粒子性,它是由无数看不见的微粒组成的;而另一种是说光只具有波动性。当时两派各举出了例子和实验来证明了自己的观点。但由于牛顿支持粒子说,反对波动说,所以人们也就认为光只具有粒子性。从而使光的波动说发展很缓慢,直到20世纪初才被人们所接受。
现代著名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在研究黑洞问题时,曾收到他的导师的信,说黑洞是不会向外辐射能量的,劝他放弃这方面的研究,但霍金并没有被感情蒙蔽,依然坚持认为黑洞会向外辐射能量。最终他因此获得了"原子物理之父"的光荣称号。
我们的世界是一个充满情感的世界,我们在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探索世界的过程中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情感的干扰,因此我们要以"举世浑浊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高尚情操来拨开情感蒙蔽的双眸,用客观的、理智的、公平的态度来认识它。
“情感”犹如眼前的一片乌云,拨开它我们会发现蓝天、绿水……
解析:任何观点都需要事实的支持,但并非任何事实都能支持某些观点。本文作者所选取的作为论据的事实相当恰切精致,像三根栋梁,成功地构建起了理论的大厦:拨开感情迷雾,把握理性光彩。这三个事例也各具特色而又相互补充,包青天以理性的头脑来评判纷繁复杂的谜案,声称"公堂之上无父子",是古之典范
也是中国伦理血缘超越的成功范例;史蒂芬·霍金坚持自己的判断而避免老师的误导从而取得巨大成就,是今之楷模,也是外国理性光彩的闪烁,牛顿的例子则从反面论证了本文的论点,这二正一反,非常具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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