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屉里那张泛黄的照片,被夹在记忆的最深处。忘了有多久,就会有多旧。我们仓促的长大,而那些模糊的故事,依旧静静地躺在小时候。
毛毛是个好看的妞,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难怪她那么喜欢小狗。爸爸妈妈说小时候属我最聪明,大大方方,天真活泼,可是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有时候我会怀疑爸爸是爱我的。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每个周一的早晨,我那褪了色的帆布书兜里都藏着一颗热乎乎的鸡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老旧的教室里墙角躺着一截老木头,我的鸡蛋皮都是偷偷丢进墙与木头的缝隙里去的。而且我还记得爸爸带过我和毛毛吃公园小摊的雪花酪。我的勺子头上是只青蛙脸,毛毛的是只蝴蝶。所以现在我看到爸爸那张冷峻的脸,总有一种不真切的感觉。
小时候的秋天,天空又高又晴。妈妈总爱把厚重的海绵床垫拖出来用板凳支起来晾在院子里。我和毛毛见了就乐了,我俩身子小,便偷偷躲在床垫下,无论妈妈怎么叫我们,我俩都不出来,每次搞得她都要上街头喊我们去。我俩却快活的像偷吃了蜜。
印象中,爸妈是老爱吵架的。每次他俩大吵大闹的时候,我和毛毛就吓得躲进衣柜里,过一会儿他俩突然就不吵了,慌张地找我们。等他们找到我俩的时候,我和毛毛已经乖乖地睡着了。
毛毛不上学,我上幼儿园。毛毛最喜欢星期天了,因为我会在家陪她玩儿。我们玩儿泥巴,弄得满身都是;我们玩儿过家家,我永远都只当爸爸。
后来,毛毛上幼儿园了,我也大班了。不知道学校咋搞的,一直不让我上一年级。我记得我还偷偷溜进那个印象中有好大好大操场的那个学校,因为我家的狗狗“哥罗”跑进去了,我得把它弄回去。
本来每个星期天都该是我和毛毛最开心的一天。可是恰恰相反,我俩不约而同的讨厌星期天。因为那一天我俩就会像两只可怜的虫子,躺在门前的石阶上,软成一摊泥,全身一点儿力气都没有,无精打采地晒太阳。大人们都不在家,也没有昨晚剩下的饭菜,我俩懒洋洋的以为晒晒太阳就饱了,就可以像院子里那些不吃不喝却开花的丁香一样。当然,偶尔我俩还会偷吃柜子上头的方便面,可是那都是要付出挨巴掌的代价的,所以我们宁愿多晒晒太阳。
后来我俩都上了小学,那时我上三年级,却疯狂地迷恋上了鲁迅。我站在小板凳上,挺起瘪瘪的肚子,有模有样地对毛毛说,将来我要当作家,要像鲁迅先生一样的伟大。毛毛倒是乐了,学的还挺像。她一乐,倒把我也逗乐了,一下子从板凳上摔了下来,我揉着摔痛的屁股,龇牙咧嘴地说,我再也不和你说话了!
毛毛说,以后要是我惹你生气了,你就说让骑毛驴的大胡子老爷爷把我抓走,我害怕了,也就再也不敢了。
此后,每当我很生气地对她说那个“吓人”的话,她都胆怯地向我求饶。
可是后来,我俩越吵越凶,那个“骑毛驴的大胡子”也吓不住她了。她和我吵得厉害,甚至还动了手。是我先哭的,然后她也哭了。每次只要我一哭,她就也哭,她都就爱跟着我干任何事,连哭都不放过。从小学到大学,她永远跟在我屁股后面,像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我不哭了,她还在哭。我说你哭啥,明明是你打了我。她哽咽着说,我看见你哭了,我就想哭。
她说她其实不害怕那个老爷爷,她害怕的是我以后不理她了。所以她编了一个谎话,可是我信了。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当初是我太笨了,还是她太聪明了,爸妈说的话一定是骗人的`。
如今的毛毛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了,她早就不叫毛毛了,现在她甜甜的喊我“姐”。
聪聪从小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的,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她跟着爷爷奶奶搬到了城市里。她走的那天,我哭的小脸一阵红一阵青的,我紧紧拉着她的手,两个小脑袋碰在一起,哭的稀里哗啦。她抽泣着说,她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摇头又狠狠的点头,摇头是不想让她走,点头是很想和她说说话。
载着聪聪的摩托车已经开出了老远,我还是哭着追着姐姐跑。姐姐坐在摩托车后面一个劲地朝我挥手。那一天,我哭成了泪人,一晚上老梦见她。
我爱姐姐,姐姐也爱我。妈妈每天清晨去城市里贩菜再穿街呦呵着卖。于是她也自然成了我和姐姐的专属信使。
我从小卖铺买来好多带着小玩具的糖果。一毛钱十几小袋,每袋除了装着几粒糖豆还会有塑料小发卡,塑料小狗类的小玩意儿。我把它们认真地装到好看的袋子里包起来,再把好几张沾着眼泪的信叠好塞进去。那些小纸片上用铅笔歪歪扭扭地写着我想给姐姐说的话,我学着爸爸写的信说,这些都是我用眼泪写下的,想了想,还故意滴上几滴眼泪。后来毛毛给我写的信上竟然也这样说。
姐姐也会让妈妈给我捎来她送我的东西。有时候是铅笔信,有时候是头花,更多的时候是几只苹果还有字母饼干。
我俩“信使”传书直到彼此都上了初中。后来联系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过年看到她,我会觉得陌生的浑身不自在。
后来,我俩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因为离得近联系自然又多了起来。我的性格越长大越孤僻,所以很少主动联系她,倒是姐姐对我依旧的照顾。每个周末她从奶奶家回来都会去宿舍找我,给我送些好吃的过来。大多数时候也是几只苹果,虽然小小的几只苹果,可是我知道那是她拿回来唯一好点儿的吃的。她知道,我很爱吃苹果,却不知道那是从小被她宠出来的,是她让我觉得苹果是世界上最甜的东西。它承载着太多的故事,诉说着悲欢离合。
至于哥哥,我的记忆不太清楚,只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和他在院子里挖过地球。还有就是一个下雪天,我说我想玩儿雪泥巴,他不让我出去,他用小铲子从院子里给我弄出点儿松软的雪来,让我在屋子里玩儿。从前只要我和毛毛受到邻家大孩子的欺负,只要让他知道了,他都会气呼呼地骑上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奶奶家飞奔回来替我们出一顿恶气。现在他刚刚结婚,他的全世界都给了嫂子。
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卖菜了。我最喜欢的是夏天,那时她卖西红柿。有时下午她出摊的时候就会发现筐里的柿子少了一半!她疯了般抓起我就暴揍一顿,连打带骂的。那时我和毛毛感觉每天都吃不饱,所以老偷吃她的柿子,一边吃还一边扔,捏到坏了口的就直接隔着墙头扔出去,有的只咬一口就把剩下青的部分就丢了。可她每次只打我,她气得发抖的说我是大的。后来,她每次回来都把没卖完的柿子藏起来。
小时候那些人,那些事,现在想想都忍俊不禁。那时的天真,那些纯粹,如今在我的记忆里越走越远,越来越不够清晰了。如果还能回到那个时候,我想,我应该再乖一点儿。
《时差七小时》是根据妞妞的小说《长翅膀的绵羊》改编而成的。小说原作者妞妞在片中担任了女主角。讲述的`是一位中国女孩珍(妞妞肚子飞跃两万英里路,来到英国一寄宿学校的经历:不同文化的碰撞,初涉他乡的种种不适,结交了新朋友的乐趣……
在异国的校园生活中,妞妞经历了学习、课余生活的情感波折,也获得了成长的、有衣以及烦恼和快乐的体验。
虽然这部电影主要讲陈冠希903DJ身上,但是这里面确集中在一群朋友之间的感情。因为故事说的是十七八岁的学生感情,传递的是一种很细微、微妙的心情。同时,妞妞在快乐中也必定有伤心的一幕。尤其是 妞妞被罚抄书的那一段,所有中国留学生都纷纷施以援手,反复写下“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一节,令人在颇感意外之余无不感动得热泪盈眶。
妞妞用中文朗诵《哈姆雷特》一段著名章节时,同学们更为妞妞的勇敢和精神而叫好。最终,妞妞战胜了种种障碍。并且还与DJ、TOM成为了好朋友。在这里,我为她不怕困难的精神而感动!
这部片放映结束,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在观众台上,观众赞不绝口,各个赞不绝口。
看了《时差七小时》这部电影后,我懂得了以后要学会怎样克服困难,怎样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命运对我的挑战!
不知道是原谅不了你,还是原谅不了自己。嘴角还有那么多没说的话,你怎么舍得不带一丝留恋地离去?曾经骄傲地说你是给我温暖给我天光的太阳,却不从料想它也会变成谶语,最终真的只能是遥远的太阳了。好可惜,太阳却永远不会知道,失去了它,再绮丽的世界也会黯淡失色。
前两天回家整理东西,突然翻到了小时候的旧照片,照片里两个小孩没心没肺地捧腹大笑着,让人不自觉地也跟着上扬嘴角,可笑着笑着,一滴眼泪就落在了往昔的笑颜上。我想我应该是一个不称职的妹妹吧,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刻竟没能赶去见你一面。所以那些升上夜空的孔明灯,那些写在纸上再被擦掉的话变成了我的某种寄托。但遗憾却在每一个睁眼闭眼的瞬间里,在我的每一次呼吸里。
如果说每一个被哥哥保护的童年都是幸福的.,那我也曾不例外地幸福着,还以为会那样一辈子的。你说让我不要害怕,你会保护我。可而今我的每一次委屈,你看得见吗,你在哪?其实,我没说我是不害怕曲折坎坷的,因为再漫长的路也终归该一个人走,可是我却贪婪地留恋着被捧在手心的温暖。你离开之后,我或是成长了许多,似乎就像某一天清晨醒来突然决定要开始懂事了,再没有任何的过程,恍若与生俱来的某种天赋,他们都说我是成熟了。
生命中总有那么些人,就算把关于他们的记忆抹成一片空白,也依旧会有伤痛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暗自涌动。有朋友说,如果身上背负的东西太重,今后的道路只会越来越累。我大概是没有一个坚定的心智可以说忘却,也没有最坦然的微笑去面对,所以只好选择了最蹩脚的方式,强迫自己刻意忽略掉最难过的那一段日子,幻想着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哥,我已经原谅了那个亲手毁掉你的人,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等待着被人保护的小孩。还有,我是真的想你了,可无奈上天却给不了我任何一种恩赐让你听见。那么,就把它们混合着眼泪一起放在忧伤的过往里好了,只等时间把一切风干。
若为别离,时隔春秋,且以字言情,以文寄思,愿君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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