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书里,我最喜欢的书是漫画书。有空的时候我会把时间花在上面,每次看一页都笑出声来,不知道怎么学。它给我的学习带来了信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勇气,同时也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今天和往常一样,写完作业后看自己喜欢的漫画书。我看过一部讽刺漫画。故事中的人物是一个胖子和一个瘦子。在路上,胖子遇到了瘦子。胖子想讽刺瘦子,就说:“你好像是在闹饥荒?”瘦子想了一下说:“多亏了你,因为你,我才饿死。”。说完扬长而去,然后胖子羞红了脸,无言以对,低着头走了。
然后看了一份《贝克汉姆小英雄》。贝克汉姆是一个热爱足球的名人,每场比赛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潜力。他跑得很快,在一场比赛中进了几个球。最后,凭借他的勇气和机制,打败了对方,赢得了比赛。
我很喜欢漫画书,尤其是漫画书里的'主人公,他们戏剧性地展现了人的美和丑。我也从中学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嘎吱嘎吱(铅笔擦纸的声音)!啊,现在我在画漫画!漫画不是只有看了才开心的。画漫画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为什么。怎么说呢,啊。嗯,人类来到这个世界,总是期望在历史上刻上自己的名字。那个?漫画家有家室,年纪大了。即使他突然去世,他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也就是说,他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但是要成为一名漫画家绝对不容易。漫画家深受漫画家之苦。/不能出错/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画好/夏天和冬天,为了画好,空调和暖气是必须的。这三点是最大的痛苦。(哪里苦?==)
还有,漫画家有很多乐趣。虽然很辛苦,但是真的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各种故事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当然,我还在练习,我想我永远不会离开这条路。我从九岁开始画画!快三年了。偶尔如果一天什么都没画,也有觉得很烦的日子。现在这只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所以,就这样。拜拜。嘎吱。都是错的
努力,努力。
我家有一个小调皮,你猜它是谁?嘿,它就是我家的小猫贝贝!
贝贝是我爷爷从田埂上抱来的,一定是它以前的主人抛弃了它,那么,就由我来当它的`新主人吧!
这只可爱温顺的小猫有一双黄色的、杏仁似的眼睛,黑黑的毛发,摸起来还很暖和,四只细长的腿和一条麻绳似的尾巴——看起来十分瘦弱。小猫最初来到我们家时还很怕生,碗里的食物也只是碰几下就不敢动了。整天缩在墙角,一双眼睛睁的大大的,惊恐地望着它周围的一切。不过后来,小猫终于承认了自己是这个家的一员,即使它吃食时我抚摸它的毛发,它也不会感到一丝恐慌,反而百般依赖地向**近。
小猫贝贝虽然可爱,可它也有调皮的一面——
有一天,爸爸带我去买了几条金鱼并为小鱼们准备了一个鱼缸。看着鱼儿们在水中嬉戏,我知道家里又来了几位小伙伴。那几天,我时不时抓点鱼食往鱼缸一撒。而贝贝似乎不太高兴,以为我不要它了。我这才注意到,贝贝这几天总是盯着那些小鱼,似乎想把小金鱼当成美餐。看出了它的心思,我就立刻将鱼缸放高。然而,不幸还是降临在这几位刚来不久的小伙伴头上。
有天放学,正当我兴高采烈地跑回家时,发现地上都是水,还有许多玻璃碎片散落在地上呢。我一看就知道只是谁的“杰作”了,立刻怒气冲冲地去找贝贝。只见贝贝见我来,似是大吃一惊,急忙做出一副温顺乖巧的样子,在我身边绕来绕去,绕的我心都软了,只见它嘟着嘴,睁着“莹莹美目”看着我一动不动,我不禁“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贝贝见我笑了,立刻逃之夭夭。我忍俊不禁,没想到贝贝还真会耍招呢!
现在我的小猫也不知跑哪去了,会不会又到一个新主人家继续生活呢?
今天来翰林写作。今天的课程和以前不同。今天老师让我们自己创作漫画。以前只看漫画,今天想创作漫画都想不起来了。
我正想着,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好主意浮现在脑海。然后,稍微修改一下,我就搞定了。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栋三层楼,上面住着三个人。一楼的人爱去外面喝楼上花的露水,二楼的人爱采石榴?三楼的人爱打大刀。有一天二楼的人来阳台或者晒石榴?一楼还接露水,但大刀手的大刀不小心掉下来打在石榴上。石榴?他被打了一拳,正好打到了喝露水的人,然后被送进了医院。
刚开始画的不好,修改了很多才画完。
当我拿出作品和同学一起看的时候,他们立刻笑了起来,这让我知道漫画有时候是有用的。
我家有只讨人喜欢的小猫咪,名叫乖乖,由于它很乖巧。
乖乖长得很漂亮,水汪汪的双眼看上去又大又圆,圆球似的鼻子一直这里闻一下,那里嗅一下,尖尖的小耳朵一直那样灵敏,灰麻色的皮毛,俗中携带高贵。
乖乖非常爱干净,天天坚持梳洗。它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湿爪子,然后用爪子一下一下地洗脸,洗完脸后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着我们的毛发,那认真的样子,你看了准会大笑。
乖乖非常淘气,一根鸡毛、一团毛线都是它的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笑得我直流眼泪。
乖乖非常古怪,每当我和母亲喝酸奶时,它一直跑到沙发的把手上,迫不及待地看大家把酸奶喝完,那样子仿佛要从大家手中抢过去一样。大家喝完后,它就把它的小舌头伸到杯子里面去舔,一幅非常享受的样子,舔完之后你再看啊,那杯子里就像是洗过了一样,干净得非常。
乖乖还是个画家呢!有一次我正在画画,正愁着不会画梅花,正巧乖乖爬上了桌子,调皮的它把颜料打翻了。乖乖见闯祸了,吓得撒腿就跑,结果又踩着了我的画纸,顿时,洁白的纸上“盛开”了朵朵彩色的“小梅花”,好看极了!
乖乖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爱我的乖乖。
书名:华盛顿
作者:黄雪姣
大意:华盛顿原本是一个富裕拓荒家族的子弟,因为幼年丧父,使得他十六岁就投入社会,当一名测量员,二十岁参加法国和印地安人的战争。在多次战役里,他几乎都是吃败仗,但是他坚忍不拔、忠诚效劳的精神,却使他的声望节节上升。当美洲殖民地终于受不了英国的压制而起来抗争时,他被选为总司令,带领十三洲的军民与英国对抗─这是他的一场胜仗,也因为这次的胜利,美国终于独立了。
心得:看过华盛顿英勇的事迹,真的很让我们佩服,因为就算她吃了败仗,却不会因此而认输、沮丧,反而还能更加努力、记取教训,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华盛顿在哪一次的战争中打了胜仗,但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过他没有因此而骄傲,也因为那场胜仗,美国这个国家就因纬他而独立了,他的英勇事迹,是无人能比的,读果这本书后,让我领悟到,就算失败也不沮丧,要记取教训,这样下次一定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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