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七年级上学期第七单元作文

英语七年级上学期第七单元作文

首页看图更新时间:2024-10-20 03:12:47
英语七年级上学期第七单元作文

英语七年级上学期第七单元作文【一】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英语七年级上学期第七单元作文【二】

我的舅舅,他个人中等,长着一副瓜子脸,一双黝黑发亮的眼睛像黑宝石般闪烁着神采奕奕的光芒。在那尖尖的鼻子下面,有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他很喜欢写诗,经常因为写诗而忘记了吃饭。虽然他患有胃病,但是他仍坚持每天写一首诗。若你要让他写诗,对他来说就太简单了。只要他看见一样东西,就能说出一个三字词。他呀,经常传授给我写诗的技巧,我会写诗,也都归功于他呢!他也很谦虚,每次我们说他写得好,他就会说:“哪里那里,我只是瞎写、瞎改而已!怎能说我写得好呢?”

舅舅最擅长的,就是“看山看水写首诗”了。有一次,他和我们到古镇去玩,当我们站在古楼上时,他看见远方的山上很绿,便想到了“山林碧”;当我们走在庭院里时,他看见水池里幽远的\'波纹,就说出了“水幽纹”;当我们坐在吊桥下,溪边饮水的马儿上,准备出正门时,又形象地写“长桥饮马过汉关”。真了不起呀!

有一次,我们去成都,他诗兴大发,很快就改写了一首名为“秋日成都”的诗,内容是:秋日成都金灿灿,一望无垠天地宽。但使龙城飞将在,长桥新成走马还。

舅舅也很执着。有一次,我到他家去玩,他为了给我提供三字词,便把他收集的所有词都给存到U盘里去,这时他捂着肚子,咬着牙关,好像很痛的样子。我问他:“没什么。”舅舅说完,便继续存。“胃疼就休息吧。”我说。他却回答到:\"没噻,弄好了在休息。“

他又很守信。有一次,我们出去玩。舅舅看着一路上飞泻的溪流、笔直的松树、高耸的宝塔,便又想到了一首诗。正当舅舅准备记在本子上时,才发现本子忘带了。我看他那焦急的神情,不由心生疑惑:咦?舅舅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又胃疼了?于是,我问他:”有什么事情吗?怎么愁眉苦脸的呢?“”哦,没事,只是忘带本子了。“他说。我又说:“就几个三字词嘛!不写下来也没事。”“不行,说好了要给你记的。”于是他便把诗写在手上带了回去。

人生是一扇门,而良好的品格是一把钥匙,让我们像舅舅一样用好的品格去打开人生的大门吧!

英语七年级上学期第七单元作文【三】

我敬佩的人,不是培育我们的园丁,不是给我温暖的妈妈,不是默默无闻的工人,不是兢兢业业的交警,而是我的同学——王杭。

王杭胖乎乎的,挺着一个将军肚,平时脸上总挂着天真灿烂的笑容,但是,它最大的特点是有一张能说的大嘴。这位年龄与体重不平衡的王杭,学习却很好,而且有一个乐观的心,但是,我最敬佩的,是他坚持不懈的心!

那一天,天热的出奇,寻偏偏在最热的中午有一节体育课,这难道不是火上浇油吗?体育老师严肃的说:“今天要比赛长跑,前三名就有进入田径队的资格。”“准备,跑!”我便努力的跑起来。

刚开始,我们还抱着一颗跑完的心,可是这毒辣的阳光老想和我们亲密接触,无奈的我们,只能一个个放弃了。但是王杭没有放弃。

跑了一半,就已经有五分之一的人放弃了,王航没有放弃,我看见王杭脸憋的通红,嘴不断呼呼喘着气,豆大的汗珠,不时从他脸上摔下来,头发被汗水弄成一撮一撮的,但是虽然他精疲力尽,却仍然在跑。

还有100米,有五分之二的人放弃了,王杭却没有放弃,我累得不由自主慢下来,忽然,王杭一个趔趄,闪到我的前面。他的步伐虽然不是那么稳,但是很坚定。

前三名出来了,只有五分之一的人在跑,我呼着气对他说:“名,名额,已经够了,就别,别跑了。”王航抹了头上一把汗,说道:“我不会放弃的。”呼,呼,呼——跑完了!

跑完了,王恒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他战胜了自己,跑完了全程。看着他休息的样子,我的心中充满了对他的敬佩。

英语七年级上学期第七单元作文【四】

他自小母亲去世,就辍学在家务农;他边自学还要照顾残疾的父亲;他参军入伍,自学考上军校,成为一名军人。

他14岁那年,由于在地里干活忘记了吃午饭的时间,晕倒在回家的路上,他走一步休息两分钟,仅一里地的路程却艰难地走了两个小时。

他18岁参军,在军队里他自学了高中课程和大学课程,考入了军校,成为了一名军官,他做事非常认真,乐于助人,被同事们称为“老黄牛”,有时同事们问他,“这何苦呢?别累坏了自己。”这时他自己知道,只有多干工作才能增长才干,才能使自己担当更多的工作岗位,才能在工作岗位上独挡一面,成为部队不可或缺的好同志。

在家庭中,他是一个热爱家庭的人。每当家里需要什么,他都主动去买;我有不会的问题请教他时,他都会耐心地给我讲解。

在社会上,他是个热爱交朋友的人,是个勤学好问的人,从担任教员岗位到成为一名记者,都不知吃了多少苦,求了多少次教,报社、电台的记者编辑都成了他的老师,也成了他的好朋友。经过一次次磨练,他的作品屡屡在新闻媒体刊发,也经常获奖,成为一个有名气的人。只要你在电脑上搜一下他的名字,就会搜出他的很多新闻作品。

虽然他的工资不高,对自己却舍不得吃,但对需要帮助的人却不小气。他听说部队附近有位孤寡老人,他就带着我去看望那位老奶奶,他和那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成了“亲人”。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位让我敬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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