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讨人喜欢又调皮的小猫,由于他非常调皮,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调皮”。我的调皮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有像黑宝石的双眼,粉红色的鼻子,和一对三角形的耳朵。
调皮非常淘气,在阳台上,在花上撒了尿,大家真是又开心又生气,开心的是可以给花施肥,不开心的是弄脏阳台。有时,我拿了一个小球和它玩,我刚想把小球放在地上,可球还在我手上,它上前一爪将球给抢了,在屋子里玩,可是地上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我看得捧腹大笑。
有一次,我睡不着觉,就轻手轻脚地走出来,以免惊动了爸爸妈妈,可是,猫听到了一点动静,以为有贼,就立刻扑来,幸好我走得快,所以才不会被它抓到了。有时小猫开心,它就会来逗我玩,有时小猫不开心,它不但不玩,还反来扑你呢?小猫不喜欢其他人看着它吃饭,你在的时候,它就不吃,你不在的时候,它就吃的津津有味。小猫睡觉的时候更讨人喜欢,它缩成一团的时候,仿佛一个黑白相间的毛球。
这就是有讨人喜欢又淘气的调皮了。
从小到大,我一直生活在父母的严格指导下。过去,爸爸妈妈不允许看电视;玩电脑,我连一个人去公园的自由都没有。每天只能面对一大堆书和作业;在练习中,我羡慕看到其他孩子在外面玩耍。
在这种生活中,我逐渐爱上了画漫画,但正因为如此,我被打了一顿,骂了一顿,但这并没有破坏我画漫画的信心,反而增加了我对它的兴趣。它就像一块磁铁,紧紧地吸着我。我开始用笔记本画画,但是,
终于,我等到了我梦寐以求的那一天。父亲出差,母亲去公司处理文件。刚离家的时候已经欣喜若狂了。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画画了,但没多久我妈就冲进来了。她骂我几万分贝,我只好回房间写作业。
现在,我已经出版了几本漫画书,我为自己的努力感到高兴。
相信大家都游览过许多地方吧?我当然也不例外,我非常喜欢带有自然景观的景点。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神奇、美丽的沂水大峡谷吧!
暑假里的一天,我和爸爸来到了沂水大峡谷。峡谷景观非常美丽。从外面看,就像翩翩起舞的蝴蝶,它的内部构造十分复杂,真是高峡深涧,鬼斧神工。峡中石中有石,景中有景,大量千姿百态的石笋、石柱、石钟乳及鹅管点缀其间,峡谷的色彩令人交口称绝。其中里面有一个非常逼真的猪八戒,大自然把它的身材还原的很真实,让猪八戒这么一个神话人物以这种形式展现在我们游客面前。
“来到地下大峡谷,不玩漂流白辛苦。”这是导游说的。“洞穴专家巧妙利用暗河水势设置的洞内漂流项目,一定会让你们不虚此行!”随后,我们登上了小皮艇,顺着河流而下,一开始的速度犹如划小船,非常平稳,过不了多久,水流开始变急,惊险刺激的感觉涌入心田。若不是我胆子较大,一定会像别的游客一样尖叫声不断。
刺激的项目结束了,感觉好累,我们就一起去泡了个温泉。这可是我平生第一次泡温泉。各种颜色,不同功能的\'温泉池,在我看来是那么的新奇,就像是刘姥姥进入了大观园。我泡了红酒、玫瑰、人参等等特色温泉池。原来泡温泉是这种感觉,太享受了。
快乐的时光总是转眼即逝。我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沂水,回到了我们温暖的家。
一月一日,元旦那天,我拿到了第一张报纸,大概看了一下,第一页是目录,接着是新闻,有一两页的广告,一页是天气,最后便是文章。一开始看报纸,我总会觉得,大人们怎么这么无聊,这报纸如此枯燥无味,但一到大人手中,报纸就横生趣味。
渐渐地通过天天看,我也爱上了报纸。我想:大人们了也应该就是通过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看,从而喜欢上报纸的吧!
在我休闲无聊时,我会不由自主地拿起报纸,津津有味地慢慢“品尝”,偶尔,我还能看到一些笑话,让我的心情更加愉跃。
为了防止从报纸中看来的好词好句悄无声息地从脑海中溜走,我决定,专门弄一本本子,用来摘录报纸中的好词好句,写文章前看看,说不定能收获一些东西。
人们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报纸也应该与书籍一样,能收益非浅。每天看报纸也是一个不错的习惯,因为报纸还能让你从伤心转为开心,从开心变为更开心。
嘎吱嘎吱(铅笔擦纸的声音)!啊,现在我在画漫画!漫画不是只有看了才开心的。画漫画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为什么。怎么说呢,啊。嗯,人类来到这个世界,总是期望在历史上刻上自己的名字。那个?漫画家有家室,年纪大了。即使他突然去世,他的作品也会流传下来。也就是说,他的名字一直流传下来。
但是要成为一名漫画家绝对不容易。漫画家深受漫画家之苦。/不能出错/必须在截止日期前画好/夏天和冬天,为了画好,空调和暖气是必须的。这三点是最大的痛苦。(哪里苦?==)
还有,漫画家有很多乐趣。虽然很辛苦,但是真的能在历史上留下名字,各种故事都是这样流传下来的。当然,我还在练习,我想我永远不会离开这条路。我从九岁开始画画!快三年了。偶尔如果一天什么都没画,也有觉得很烦的日子。现在这只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所以,就这样。拜拜。嘎吱。都是错的
努力,努力。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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