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中午是个烈日当空的天气,我和妈妈吃完了饭,就坐公交车上新华书店。
我们到了离书店最近的一站就跑下了车。感觉大冬天的,怎么这么热呀,走呀,走呀,我看见有人吃冰淇淋,好想吃哦!就劝妈妈买一个,没想到妈妈微笑着爽快的说,如果哪里有卖的我们就买。我就边走边找,走呀走呀,我们看见有卖冰淇淋的了。就跟老板娘买了一个两块的冰淇淋,一边走一边吃,可真是愉快呀!!
我们在新华书店里看了一会书,选了三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这些书可真是有趣。
买好啦书我真是迫不及待的想看,妈妈说现在回家看。在车上我就开始心情激动起来,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我把书放到座位上。要下车了,我急忙跑了下来,等车走了,我才发现自己的书不见了,就马上往前追,追呀追呀,公交车刚好到了终点站,我停了下来,叹了口气,真是幸运!!要不然就不知去向了。我拿着书气喘吁吁的,和妈妈陆陆续续的走回了家。小朋友们你们可不要把书弄丢了,那样不一定有像我那么幸运哦!
天呀,我该怎么办?两本丢失一年多的书竟然在我最好的朋友家中发现了。
那一年寒假,我闲在家里没事做,便向表姐借了两本书,本想在家好好钻研一下,谁知那两本书不翼而飞。虽然表姐没有追究,可是她那张“漏勺嘴”把我的丑闻到处宣扬,使同学们给我戴了顶“丢三落四”的帽子。为此,我好长时间都打不起精神来。老天呀!我又没做过亏心事,这倒霉事为啥偏到我头上来?
让我难以忘怀一个周末,在我的.好朋友家中的书架最底层,我发现了两本似曾相识的书。不,不会的,一定是我看错了。她怎么会拿我的书呢?我俩可是最好的“姐妹”呀!没错,的确是我借的书。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我不小心把书撕破了一页。为了补好,我在割胶带的时候不慎割破了手,血滴在书上……天呀!我不敢再看下去,只觉得那滴暗红的血迹像吸血鬼似的无情地吞噬着我俩纯洁的友谊。我稀里糊涂地从她家跑出去,我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可怕的事实,却又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怎么办?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要书,可如果那样,我俩一定会翻脸,友谊也不复存在了,如果被其他同学知道了,一定会给她的心灵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二是不要书,这样虽然好,可以免去好多麻烦,大家都“好”,友谊也还能继续下去,但这样却难平我的心头之气,友谊虽存,可只不过是表面而已。更可怕的是她如果继续下去……唉!要书不行,不要书也不行,这可真叫我左右为难呀!
请同学们帮我想想办法,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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