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幅画被我珍藏着。上面画着妈妈和我站在领奖台上,妈妈高举风筝比赛冠军奖状,我把奖品风筝——火烈鸟举得老高。
记得比赛那天,我捧着自制风筝,信心十足的来到现场:“各就各位,预备——开始!”裁判一声令下,我拉起风筝,啊呀,风筝掉地上去了,我的心凉了半截,但我没有放弃,接着往后跑,风筝终于上去了,我松了口气。风筝越飞越高,渐渐只剩下一个黑点,高高在上,超过了其他所有选手的风筝。
第一轮预赛结束了,我被选入第二轮决赛,精英的对决。比赛时,我不慌不忙地拉线,放线,我放呀,放呀,啊,不好!一只哆啦A梦风筝跌跌撞撞地和我的风筝缠上线了。哆啦A梦犹如一只落水的蝴蝶,不停扑打着翅膀。我大喊一声:“缠上线了!老爸,快速放线。”说着我把线盘交给老爸。那个哆啦A梦的主人生拉硬扯,终于解开了缠在一起的线。线盘也回到我手中,不知不觉,线放完了,风筝离地面已有500多米高了。
最终,我以98分的成绩勇夺桂冠。现在,每当我看见那幅画,不由得想起那天惊心动魄的场面。
一走进我的卧室,一幅鲤鱼戏水图就会印入我的眼帘,它挂在我的床头柜上面。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画的一幅参赛作品,它曾经让我获得画画比赛的一等奖。
我先在美术书上找到鲤鱼戏水图,准备好画画用的4开纸、铅笔、橡皮、水粉和记号笔。接着,用铅笔钩出鲤鱼和小朋友的轮廓,还画上一些背景装饰。然后,用水粉把背景和颜色涂好。最后用记号笔清楚地钩出线条。
每当我看到这幅画时,就会让我想起获奖时的心情,那时,我开心得几天都睡不着觉。直到现在,当我开心的时候,我会看看这幅画,看了画我会更加的高兴。当我难过的时候,我也会看看这幅画,看了我就会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我会一直把它挂在我的床头,让它每天都陪伴着我,和我一起快乐的成长。
我太喜欢这幅画了,因为它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我最喜欢看漫画了!什么《漫画party》、《幽默大师》、《漫画大王》到处都是。许多漫画使我开怀大笑,也有些漫画给予我许多道理。而我最喜欢的漫画就是那幅《二“拳”映月》了。
这幅漫画的主人公是三毛。写的是有一天晚上,银色的月光洒满了大地,三毛拖着疲惫的身躬走进家门,他的父母已经在门口等他了,妈妈笑眯眯地抚摸着三毛的头,说:“儿子,回来啦!”一边还接过了三毛的书包。三毛高兴地想: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这时,爸爸拿二胡冲了过来。三毛十分惊讶:这么晚了还要练?他的目光中透出了几分失望,只见妈妈瞪圆了眼睛,一手拉住他,一手指着座位,和爸爸齐声说道:“快坐下来练习!”三毛闷闷不乐地坐下来,突然,他拉错了一个音,爸爸、妈妈同时挥舞起拳头,说:“快拉,拉不好别想睡觉!”三毛又急又怕,豆大的.汗珠流了下,此时的月亮也好像在说:“可怜的孩子啊!”
看到这幅漫画,我感触甚深。我喜欢这幅漫画,就是因为我觉得,我好像漫画中的三毛啊!许多家长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所以,父母都把他们的意愿强加于我们,我们就像一台学习机器。有许多同学都有同感,因为,我们的待遇都是一样的。
每天早上,我六点就得起床。然后,把语文书上所有的课文背一遍,还要背数学概念、英语单词。有一次星期天早上,我因为没有给闹钟上电池,而晚起了二个小时,妈妈一下子把我从被窝里揪出来,说:“怎么搞的!快起来写作业!”还没容我解释,妈妈就把我狠狠地训了一顿。
我是多么希望爸爸妈妈能少给我施加一些压力了,我明白他们都是为了我好,可是,我也只是小孩啊!请你们多给我一些属于自己的时间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我最喜欢看的是《冒险小虎队》系列丛书。
这本书主要讲得是三个智慧少年,坚毅如虎的碧吉,精明如虎的路克,勇猛如虎的帕克里克。他们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组成了“冒险小虎队”。他们知难而进,无所畏惧,闯入了一个又一个的危险地带,留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
这套系列丛书记叙的情节紧张、精彩、生动、逼真。当我看到小虎们遇到危险的时候,我为他们捏了一把汗;当我看到他们为了看清事情的真相而奋不顾身时,我被他们的勇敢,不畏惧而感动。看完后,好像自己也成了故事中的一员,就像小虎队的好帮手一样,帮他们分析案情,为他们出谋划策。我最喜欢路克,因为他有一个百宝箱,在关键时刻总能派上用场。在超级成长版冒险小虎队的书中,还附着魔镜、小虎解密卡、暗语破译卡和定位搜索卡。每次遇到紧急关头,他们总能帮助解难。使我感到了全新的体验,好奇心得到了满足。
这套书使我的观察力、想象力和判断力得到了提高。既是我放松心情的'好伙伴,又能从中学到知识。我喜欢《冒险小虎队》这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多读书,才能增长知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苦儿流浪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雷米,本是一个贵族家庭的长子,6个月大的时候,因为叔父想拥有这个贵族家庭的全部财产,他就在夜晚偷偷将雷米扔在巴黎街头。一天,一个叫巴伯兰的人经过此地,把雷米抱回了家。养到8岁时,巴伯兰就把他卖给了维泰利斯。
从此,雷米就跟维泰利斯开始了浪迹天崖的生活。他们在途中遇到了很多困难。有一次,他们和卡比走的太累了,所以倒在了一家花农的家门口。第二天早上,维泰利斯就被冻死了。此后,雷米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直到找到生母。
这本书让我喜欢的原因是: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感动了我,我们要学习雷米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直到找到生母,一家团聚。
秋天到了,田里的庄稼成熟了。
果园里的果子也熟了,苹果树上挂满了红彤彤的苹果,地里的玉米成熟了,露出金黄的牙齿,高梁涨红了脸,谷子笑弯了腰。
菜园里,冬瓜披白纱,茄子穿紫袍,又青又红是辣椒,蘑菇撑起了小花伞。
啊!秋天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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