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百年花开花落早已洗净了风波亭上的点点残血,几百年的潮涨潮落早已抹去了零丁洋里的声声叹息,但那目光却令我难忘,在我记忆里生根发芽。
窗外的太阳火辣辣的炙烤着地面,云和风统不知踅到那个角落里了,只留下晴朗的寂寞。走在走廊里,我心里想着一会儿的,脸上已布满了汗珠,一个学期的努力在此一博了,心里更像有一千只穿山甲伸出粉嫩的舌头,吞噬着我幼小的心灵。突然,只觉得一束目光向我投来,我抬起头寻找目光的来源,发现是我的班主任老师,她用目光告诉我:“好好答,放松心态,相信自己”,或许是那鼓励的目光给了我动力,使我的考试出奇的顺利。
难忘那目光,那目光给了我动力,那是老师对学生的期盼和鼓励。
秋风萧瑟,稻禾沾满金露,树枝寄走一封封枯叶,坐在教室里的我明显心不在焉,望着窗外,心里却想着姑姑今天带着小弟弟回来,能给我带来什么好吃的,好玩的,思绪飞扬,这时只觉得一束严厉的目光笔直的向我射来,我察觉是班主任老师的目光,从老师的目光里我读出了失望,读出了生气,甚至还有一些惊讶,我羞愧的低下了头,从那以后我在没有上课溜号。
难忘那目光,是那目光纠正了我的错误,指引我走向正确的道路。
难忘那目光,那目光在我失落时虫拾信心,难忘那目光,在我成功时给我鼓励,难忘那目光,那目光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难忘那目光,那目光在我得意时,给我一声棒喝,让我觉醒。
我可以忘记岁月的变迁,时空的荏苒,我可以忘记曾经的吐气如虹,慷慨如山,我甚至可以忘记自己的喜怒哀乐,荣辱成败,但唯有那老师的目光,让我难忘,永生铭记。
不知道什么时候,嘀哒、嘀哒,又下起了小雨。雨点落在屋顶上,轻轻的、密密的,宛如春姑娘那晶莹剔透的纱巾。俗语说“春雨缠绵,夏雨惬意,秋雨潇洒,冬雨沉重”,春天的雨,可能没有夏天的雨轰轰烈烈,没有秋天的雨潇洒,也没有冬天的雨那么安静、纯洁,但春雨是其中最有活力的一个。
初春,也许是春姑娘才刚来不久,还没有来得及把温暖的种子洒满全世界,所以春天的风和春天的雨还是略带有那么一点儿寒意的。
我披上外套,拿起我的小花伞,出门看雨。
我来到院子里,看见一株打满了花苞的海棠花。雨珠跳进含苞待放的花瓣里,让这朵半开着的花显得更加柔美,更加妩媚。这时,我想起了一首很美的诗:海棠不惜胭脂色,独立濛濛烟雨中。
我来到附近的草地上,雨滴落在小草那那柔嫩的叶片上,压得它弯了腰,但它依然在努力地往上长,顽强地向上窜。有句俗语说的好:“春雨贵如油”,我眼前仿佛看见了这一株株小苗儿正在悄悄地抽枝、长高、开花、结果……
我来到大街上,繁华的街道上开满了色彩斑斓的伞花,一朵又一朵。雨点落在花花绿绿的伞面上,发出了“噼啪噼啪”的响声,清脆而悦耳。雨渐渐地大了,路旁的水坑里升起了水花,灿然一现,那是一片无色的芬芳。
有两个小孩子,扔掉了雨伞,跑进雨中,跳进一边的水洼,欢快地踩着水,打闹着,不时发出欢快的笑声。水晶般的雨珠溅到孩子们的发丝上、脸上,闪闪发亮,那“咯咯咯”地笑声银铃般清脆、悦耳,它一直回荡在我耳畔。
瞧,只要是被春雨滋润过的地方,那一定是充满了蓬勃的生命力。就象那妩媚的海棠花;就象那被春雨呵护并滋润着的小苗;就象那盛开在大街上的朵朵伞花;就象那在丝丝春雨中嬉戏的孩子。
春雨,你总是那么柔和,总是那样呵护着世间万物,只要被你轻拂过的地方,总是那样的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春天的雨,是自然界给人类最美好的恩惠。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家喻户晓,可我却要说:“风景好,风景书中有。”书中的确有风景,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因为读出来书中的苦难之景而放弃,又有多少人因为读出了书中的真情之景而追求,我也不例外。
书中的风景是有目共睹的。不必说潸然泪下的人间真情,也不必说感人至深的生活场景,单是让人奋发的自然风景就足以在你意志最薄弱的时候支撑人生。
一个初夏的午后,阳光慵懒地抚摩着我的书桌。无精打采的我坐在桌前,看着发下来的物理卷,“天哪!我的物理又打了87分。”我的物理成绩总是这么差,怎么能提高起来呢?旁边的作文书吸引了我,我想:这里或许会有答案呢!果然,一篇名为《窗前的牵牛花》的文章打动了我,在我的眼前展现出这样一个风景:狂风暴雨袭击后,牵牛花的花瓣已经七零八落,花叶东倒西歪,花蔓离开了栅栏,左右摇摆。几天后,阳光再次普照大地,此时的牵牛花已张扬起一个个朝天小喇叭,那柔韧的花蔓正向栅栏处攀登呢!“努力吧!向上吧!”我似乎听到了它的豪言壮语。这个风景深深地震撼了我,我也找到了学习物理的方法——奋发向上,永不言败。果然,我在几天后的物理考试考出了好成绩。这书中的风景激励着我。
在书中,我不仅欣赏到了这样的自然风景,还领略到感动的人间风景。
我曾与李白共同感受“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深深友情;也曾与孟郊共同感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暖暖亲情;还曾与李商隐共同感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浩浩师恩。
我在这片书中的风景中,欣赏出了一种精神,一种生命蔓延的方式。这书中的风景让我的生活更加美丽,这书中的风景让我更加成熟。
“呜~~”一只可爱的小狗出现在我面前,我刚想抱起它,它就用爪子抓了我一下,望着手上三道血红的爪印,我生气的望着它,却发现它的眼睛里满是愤怒和恐惧,看到这,我心中充满了疑问:为什么会这样?
小狗突然跑开了,我赶紧跟上去,这时我才发现,它缺了一条腿!跑着跑着,我停了下来,小狗也停了下来,在我面前有一座狗工厂,到处都是将要被惨***的小狗,许多被抓去的小狗大声嚎叫,还有许多关在笼子里的小狗在小声的哀嚎,看到此时此景,惨不忍睹,我伤心极了,不由得哭了出来,最后我睁开了眼发现,这原来是一个梦。
生活中,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但是有一部分人却并没有当它们是朋友,要知道我最喜欢小狗了,但在昨天我却在网上看到了虐狗的新闻,让我非常的不舒服,于是就有了这个恶梦。动物对人类多好,它把人类当成生命的依靠,信任人类。比如海豚救人,当海豚看到人类从船上掉下海时,毫不犹豫的冲过去,把那个人送回来岸上。还有大黄狗在地震来临之时死咬着主人的裤脚不放,使劲儿拖,最终将它的主人拖到安全地带,救了主人一命。然而一部分忘恩负义的人却为了自己的利益乱砍乱伐,导致成千上万的鸟儿无家可归,另一部分人追捕藏羚羊,导致藏羚羊濒临灭绝,大肆吃蛇肉,导致鼠类没有了天敌。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源头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类的贪念!人类的贪欲不仅伤害着动物,而且会在不久的将来伤害人类自己,甚至是我们的地球。动物和人类是一家人,古人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动物和我们的关系,就像哥哥和弟弟的关系,亲密无间。我们对弟弟做了不道德的事,也难免地球妈妈会生气呀!所以,人类从现在起,尽一份做哥哥的责任吧!
阅过许多古色古香的文学名著,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依然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是在牙牙学语的时候,从大人们口中的故事里。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时的我认为唐三藏代表善良,孙悟空代表机灵,猪八戒代表可爱,沙和尚代表老实。我想,那么让我去取也是可以的啊。
我小时候的想法并没有错,可是当我再次重温,我并不这样想,我更注重的是它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他们会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胜利能成功?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勇敢的。虽然唐三藏给人一种懦弱无能的感觉,猪八戒给人一种贪生怕死的感觉;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真正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并不都是勇敢的,那他们还会一起去,一起胜利而归吗?是的,只有勇敢才能取得胜利。
当今世界,胜利已经成为每一个人追求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麻木追求,丝毫没有注意到胜利者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就这样,胆小怕事的人遇到机会不去闯练,就知道每天把胜利挂在嘴边,直到离胜利越来越远;相反,而那些勇敢无畏、勇往直前的人,就算他们不在乎胜利,但他们永远是胜利的。由此可见,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
最近热播的神魔电视剧《仙剑奇侠传Ⅲ》里的主人公景天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身只是一个小混混,应该过着与世无争、混吃混喝的日子;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一条别人所认为的“不归之路”斩妖除魔。他勇敢,他相信自己,他坚持到底,把连天帝也无可奈何的邪剑仙也消灭了。因为勇敢,他从一个小混混,成为一个救世大侠。
有人会问:现在的我们只是学生,干番大事业还是离我们太远,我们空有勇敢也没有用?其实,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勇敢。不要因为一些作业上的小难题,成绩上的小挫折就把自己给打败了。我们应该用勇敢来应付它们,消灭它们,把它们占为己有……
记住,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只要勇敢,我们就已经向胜利迈出了一大步。
《西游记》的作者是中国明朝的吴承恩,历史不能说十分远古。故事明显受到西土佛教文化的影响。然而,我们可以说,它是真正的中华民族的神话故事,故事惊险曲折,想像离奇,是中国最伟大的神话小说。几百年来,它被全民族一代又一代的.男女老少所喜爱,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它还会以其特殊的魅力几百年、几千年地流传下去。
对这个神话故事的分析,将使得我们透视人类精神世界、研究人格心理学有着极为深刻的发现。
《西游记》中描写了一个从石头中诞生的仙猴,在创造了大闹天宫的传奇事迹之后,曾受到严厉惩罚,后又接受了佛祖的安排,走上去西天取经的道路。在漫漫的取经之路,历尽千难万险,战胜群妖恶魔,终于护送唐僧到达极乐世界,完成了取经的使命,自己也由此修成了正果。
故事自始至终充满了孙悟空的英雄主义,表现了人与客观环境斗争的实践性,表现了人在实践中不断地解决矛盾、战胜客体、征服世界的努力。
仅从表面意义看来,故事提供了一种在幻想的境界中解决幻想的矛盾的旋律。或许仅仅以这个表面的故事,就可以使我们找到它广泛流传、长久不衰的魅力。
记忆中总有一匹马在山里走着,一声不吭地走着。
那是在桂林,清晨,朝阳初照大地。空气中还有露珠清甜的味道,吐纳间,自然的气息盈满我的身心,满眼的绿色饱和得几乎要溢出,我的心不由自主地哼唱起自然的欢歌。
我们一行人走在山间小路上,正为这清奇的美景心旷神怡,忽然在路边发现一堆马粪,还很新鲜。我不禁心生厌恶,多么好的情景被破坏了!渐渐地,忘记了那些污物。这时听到“丁零丁零”的声音传来,我抬眼瞧去,一位马夫牵着一匹红马正沿山路走来。我又想到那破坏景致之物,必定是它留下的,于是,对马印象不佳。
可是马随着马夫缓步走来,毫无愧疚之色,不一会儿,便到了我们身边。同行的几人好奇地围上去,我只好跟着走上前。马夫停下,倒了些水给马,马低头饮水,我注意到它背上驮着砖。
妈妈与马夫攀谈,我看马。马其实不算英俊,枣红色的皮毛算不得油光水滑,鬃毛剪得参差不齐,还沾着草末。马腿上肌肉不算强健,还有些罗圈。我知道了这马是给山上建房子的人运砖的,已运了半个月,天刚亮开始,天黑结束,一天不知要走多少趟山路。我看着它,马一直静静的,偶尔用尾巴驱赶一下小虫子。
同行的一人有些同情那马,请马夫取下砖。放下了砖,我才看到马脖子上被捆砖的绳子勒出了一道道痕,磨破了枣红的皮毛,露出了粉红的肉,有的还略带青紫,我不禁伸出手去摸了摸它,碰到了伤口,马猛地一颤,轻“嗤”了一声。我汗毛立一下,抱歉地看看它。它却并未怪我,只是平静地看着我,我的心又猛地“咯噔”了一下。
那样平凡的马竟有那么美的眼睛!睫毛极长,微微垂下,乌溜溜的眼睛,似乎泛着山野的青绿。眼睛水灵灵的,闪烁着明亮的光彩,仿佛精心打磨的宝石,而又有自然的光泽,任何人的眼睛见了它,都要顿感失色。它的目光柔和而平静,似乎是一位隐士。这目光让人想到一辈子在山野乡村的人,眼睛说着,我甘做平凡人,只要为别人、土地献出一切就够了。因为这目光,马一下子就美丽起来,破坏景致也是可原谅的。
虽然这匹马没有徐悲鸿笔下的那样潇洒,没有《房兵曹胡马》中的豪气,没有韩斡笔下的雍容,但它有无私、能忍受平凡的目光,这便使它伟大。
难忘那目光,难忘那匹马,它的目光是山村、乡野的目光。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它那么平静而又温暖的目光,如春风拂面,沁人心脾,但这也是最后一次。
小时候,朔方的雪总是铺天盖地、无休无止,把一块块黑沃渲染成银白色。寒风呼啸,但我从来没有觉得冷过,因为那时总有滚球陪伴着我,带给了我无尽的温暖。滚球,是一只小狗,从我出生时它就在我身边,因为跑起来就像只雪球在滚动,所以我叫他滚球。它很淘气,从来都不肯乖巧的坐在一边,总是满屋子里上窜下跳,每天都在我的床上“方便”,我曾被它气的跺脚哭过,也为此换了无数个床单,但在心中也记下了它带给我的无限温暖、快乐和感动。
那时我特别喜欢外面的冰雪世界,总想着堆砌自己的城堡。每当我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它总是乖乖的趴在旁边,这也是它少有的安静时刻。当我呵着的被冻得通红的双手时,它立刻跑过来,把那毛绒绒的爪子和热呼呼的肚皮靠过来,我就顺势把手埋进去取暖。尽管,它也被冻得黑鼻子上挂着几滴鼻涕,但它依然是我最温暖的滚球。可惜,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我不能再整日的去给它洗床单了,我也不能每天去垒城堡了,因为我要随爸爸去上学了!我要离开它了!
我不知道那天它为什么没有早早的叫我起床,也不知道为什么在我醒来时它却不见了踪影,我只知道我要跟着爸爸离开这里。
当我走出家门,发现它已经蹲在了门口。我惊喜地叫着扑过去,它呜呜地摇着尾巴迎上来。它还是那么白,胖胖的,雪球一样。但它不似平时那般顽劣,也不像往常一样撒娇,就那么温柔地蹭着我。我蹲下身来,看到它的目光,这是怎样的一种目光啊!那如钻的眼睛,闪闪发光;那如春的目光,温暖平静。似乎它有万般不舍却又怕你发现,连忙偏过头去,目光定格在那晶莹的冰雪上。“赶紧上车吧!”我在爸爸的催促下上了车,滚球跳起身来朝我叫着,跟在车后面跑起来。我只是向它使劲挥挥手,任由爸爸把车子继续开动。它也渐渐变小,最后消失不见!
时间匆匆,白驹过隙,掐指算来,我已有七年没有见到滚球了,甚至快忘记了它的模样,但它带给我那永恒的温暖和那平静柔和的目光却深深印在我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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