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我欲乘风。
看的让人很不爽,不过本书制造的气氛很好,晚上躺在被窝里看,确实感觉到脊背发凉。
本书描述的故事,如果是一个真实案件,永远也不会有解,已知的条件不够,无法推断出来。当然,看完小说,也不可能推理出来,如果靠感觉猜对了凶手,只能说感觉真准。
这本书仍然没有打破我对悬疑类作品的预期,正如所有悬疑剧或者悬疑小说一样,隐藏关键的部分,制造混乱的部分,不同的是,本书中加了很多不知真假的内容,给推理制造了极大困难,因为那离真实远了十万八千里,但读者难以分辨,比如,开局就讲法官收到了一封信,来自卡尔明顿,我还记下了这个细节。如果把这当做真实的确定发生的事情,就完美的把法官排除,离幕后之人远了十万八千里。
作者精心构思了这个故事,但压根就没想要读者去解出谁是真正的凶手,作者想要的是完美的讲完这个故事,把自己精妙的构思,对人性的剖析写入书中,把悬念留存到最后,由作者亲自揭晓,让读者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如果是这样的话,作者很成功,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混乱,然后,就没有其他。
图书馆中,在书架漫无目的地找,也始终未挑出心里中意的书。读东野圭吾的书多了,也难免会有些乏味。一本黄色的画着小兵人的书滑落在我面前,于是我便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无人生还》。
我边看边理解,从疑惑不解到恍然大悟,最后心惊肉跳,仿佛我也在静静听着这首死亡之歌。“十个小士兵,出门打牙祭,不幸噎住喉,十个只剩九……”作者在书中,不,那位侦探女王在书中创造出了一个千古谜案,至于结果,恐怕也只会草草结案。
主人公瓦格雷夫,实际是一名法官,他曾了解到明明触犯了法律却逃过法律制裁的底细,便想出了替天行道,用自己的方式来惩治这些人。他以尤、纳、欧文的名义邀请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犯有***人罪的人来到士兵岛,用童谣的方式***害了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位“客人”,警察来了也只能发现十具尸体,误以为是天谴离开了,而这个幕后凶手也写下案件经过,成为一个漂流瓶漂向远方。
读着读着,看到了瓦格雷夫写的一句话:我正在寻找包括自己在内的十个牺牲品。”仿佛令我真正看清了他:他缜密的思维能力,十分令我折服,他的布局简直天衣无缝,尽可能地还原童谣中的死亡方式,令众人陷入恐慌之中,使其变得神秘莫测。他是一名法官,法官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用法律制裁惩治犯罪,在当时的法律制度下,他发现自己做不到,可他嫉恶如仇,犯罪的人绝不轻饶,不放过每一位犯人,所以自己走向了死亡。千古谜局的幕后原来是法律的缺失和瓦格雷夫对法律的无奈。
我相信,这个谜团会一直保存在《无人生还》中。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推理能力令人惊叹不已,不愧是侦探女王,她将所有可能性排除,最后留下最不可思议的结果。虽然剧本并非现实,但也找不一丝破绽,可以说是巧夺天工。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成为传奇一般的人物。
耍笑了这么半天,也该说点正经的。
翻开《无人生还》之前,心里其实相当挣扎:这书一旦读过,将使我蒙受一个损失,以后再也不能拿着无知当个性地叫嚣:“谁说我学克里斯蒂?我连《无人生还》都没看过!”——好像仍不是很正经哈。
而看罢之后——也许因过于特殊的阅读经历,使我无法客观评价——竟产生一种不甚满意的感觉。这在克里斯蒂作品读后感中前所未有。究其原因,大约是本书乃克里斯蒂所写,却偏不够克里斯蒂吧。
我心目中,女王风格之代表是《尼罗河惨案》与《阳光下的罪恶》。它们是如此克里斯蒂,这般克里斯蒂,比克里斯蒂还要克里斯蒂。而同是经典名作的《长夜》、《罗杰疑案》和《东方快车谋***案》,已属偏锋之作,所幸偏在合理范围之内,反显得比端方的正统更加活泼妖艳。而《无人生还》偏得太过,飞得太高,窜得太快,花俏得捅破天了,而低头一看,却是下盘不稳。从性质上讲,此二者同为变化,一为波动,一为畸变;从距离上讲,前者尚在三等亲以内,后者已经出了五服;从效果上讲,前者是一念成佛,后者是一念成魔。
好吧好吧,最近穿越回古代太久了,说话有些脱离群众,说得浅白些,是这样的:《尼罗河惨案》是一位妆容精致的美人,是那种摸着良心谁也无法否定的美貌;《罗杰疑案》等于略作了些简单整容,割个双眼皮垫垫鼻梁,轮廓还是那样儿,只是更漂亮了,于是乎颠倒众生、倾国倾城;而《无人生还》整个儿变了性,导致结果两极化:一些人一见之下两眼开花,蜂拥而上,痴恋而靡他;另一些人惊得“噔噔噔”连退数步,躲得远远的,怯怯问一声:“神仙?妖怪?”
而除却风格之落差,大概还有评价之落差。
通常,那些交口称誉、无限荣光的事物,若在满心崇敬中走近观之,往往没有之前想得那么好。或许,好,固然是好的,但心中到底失落。如同我中学时热映的《泰坦尼克》,溢美盈耳,万人空巷,我也从旁人口中听了些梗概,惊鸿瞥见过几个镜头,记住了一首主题歌,但从未看过。并非没有机会,而是有机会却刻意不看。当年我便说:“这样的片子,若是初时看了,也便看了。别人说好时,我想也是要跟着说的。这好来好去,已是太好了。既然初时没看,现在已是不能看了。因彩声听得多了,心中定下一个‘太好’,便是此片再怎么好,也比不上这个‘太好’。现实中事,万没有心中想象的至美呢。”既是距离之美,索性不要走近,雾里看花,朦胧陶醉便了。以一时之缺憾,留一世之经典,在我看来,是件个性事儿,也是聪明事儿。而我究竟不爱电影,放手竟也乐得;而面对奉为毕生职志的侦探小说,到底学不来这种洒脱,或者是无法洒脱。那些经典之作,且不说“没看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吧,到底是本行中人的必备常识。可以说,我看《无人生还》,不是随性而为,而是为所当为。
许多东西,也许在当年成就之时,确是实至名归;而随着时光流驶,不断增幅扩张,渐渐失真为天上来的乃至天外飞仙的神异神异之神神异,到得今日,自然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正所谓天道难违,满眼所见皆是如日中天之后,随即毁誉参半;到得飞龙在天,哪个能避过亢龙有悔?阿加莎·克里斯蒂尚且如此,真有谁的腕力能扳过这个魔咒?魔咒的真名若是“规律”,还须顺应行之。前车之鉴,实值得我辈惕醒。
上周,张叔叔送给了我一架小型无人机。我心里乐滋滋的,像一股清凉的泉水在我心中流过。
在此之前, 我一直不知道无人机长什么样,今天可总算见识到了。
它长约30厘米,宽约20厘米。这个家伙"长"着四个旋翼 ,每个旋翼上都有一个小型螺旋桨.下面还有可以充电的线。它是通过遥控器来指挥的。并且,机身上还可以挂摄像机进行航拍。酷毙了!
接着,在没有看懂说明书的情况下,我便进行了试飞。结果,我眼睁睁的看着飞机愈飞愈高,并伴随着前进和嗡嗡的声音,很快就使我心生惧意。便不再操控它。突然飞机像失翼的鸟儿一样急速下坠,啪的一声栽倒了墙边。
看样子得找一个空旷的地带,于是我和爸妈每晚都去体育场试飞。过程中不断有人问我的飞机,我的感觉那就像晴天一样,灿烂无比。
这么多天以来,我都没有控制好它的操纵,只能让它平稳着陆。不过白玉曾说过:万事开头难、仲由也说过:欲速则不达。
在众多的玩具中,我唯独对它情有独钟。我非常感谢叔叔给我买了这个玩具。
一开始我猜测可能是第一个死亡的人假装死亡然后在背后密谋着这场谋***,没想到不是第一个,也是,马斯顿看起来年少轻狂,从外表上看是策划不了这么周全残忍的谋***。总觉得一切案件的发生都太顺利了,在被唱片或者是谋***造成***动的同时就没有人看到有人经过死者的酒杯吗,那么多双眼睛在慌乱的同时也盲目了吗。将军一个人坐在海岸,海岸不像森林茂密繁盛的树木遮挡视线,一览无遗的'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凶手的行迹也是怀疑。
就像法官说的,谋***也是一场艺术,艺术家们制造出美丽的作品,都想要被群众发现,赢得他们的青睐和追捧,来达到自己内心的满足,或者铸就不凡的地位。法官也是,不然就不会把动机,独白,过程,手段都写下来装进玻璃瓶寄予大海,或许石沉大海般从此成迷,也或许迟早会被人发现,无论是大海还是人们成为他的读者,他一味地相信这是一场史无前例定能惊动世界的大艺术。
那些逃脱法律制裁游走于法律灰色地带的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在法律都无法证明你有罪的情况下放纵自我,毫无忏悔,自己的内心只有自己知道,暗地里做过的事只有自己能对自己裁决,你是想要救赎自身还是被别人以私刑判决,总有一个好出路供你选择,那就是秉持真心,坚持善意,乖,犯罪的事我们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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