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我的同桌,我就想到一句谚语“蚕豆开花——黑心”如果谈到吵,那是天天有,如果谈到打,一、三、五。
我的同桌姓黄,叫黄琳,仗着她姑姑是老师,所以经常欺负我。“好男不跟女斗”,实在忍不住了,我就与她狠狠地吵。上自习课时,我们经常“腿战”;上课时,我的东西一过线,她的“二指神功——掐”马上启动,我的胳膊被她掐得青一块紫一块。有时我被她踢得无处躲的时候,我便使用“王牌”——叫班长。谁知她也有“王牌”——装哭,还说是我踢她,真是“恶人”先告状,气死我了。班长一走,她马上恢复了“庐山真面目”,又开始踢我了。
不过她也有好的时候。有一次,美术考试的时候,我的自动铅笔没铅了,向前后借没有向旁边借也没有,只能向同桌借。正当我犹豫不决时,我的桌子上出现了一根铅,是哪位“救命大侠”给的呢?我看见同桌冲我笑了一下,难道是她?不可能吧!“快点画吧!”黄琳小声说,“要不然该被美术老师罚了,下课我们再接着吵!”我听了赶紧画了起来。
这就是我既可气又乐于助人的同桌——黄琳。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在雄鸡的版图上,你们知道有这样一座美丽的城市吗?春季,生机盎然,郁郁葱葱;夏季,姹紫嫣红,奶香万里;秋季,秋高气爽,金色的世界;冬季,银装素裹,白色的海洋。
在所有的风景片中,你都不会看到这样宜人的景象,朴实,自然就来自这一方。
经过漫长的严冬,春来的比较迟。这里的四月是冰雪融化的季节,他的奇特就在于此。除了有春之使者:草的来访,还有水的精灵:雪花飘扬。小草偷偷地探出头来,看着新的世界,淡绿色的他,生命力如此顽强,随着他的到来,风儿悄悄地吹开了我们的窗。
这里的夏季天气凉爽,是避暑的好地方。这里的天永远那么高,那么纯。那淡淡的,接近白色的天空,永远没有一丝杂质,给人以希望,看到她,心里面的烦恼刹间都消失了,站在这样的天空下,也是一种快乐吧。这里的草永远那么密,那么高。那深深的,似墨一般的绿,好像毛毯,那上面姹紫嫣红的花朵,生机盎然,是她们,使得草原不再孤单。拥着这绿色,嗅着这花香,心胸也豁然开朗。昂起头,是满眼的淡蓝,低下头,是无垠的深绿。没人感觉他们刺眼,反而觉得这是幅和谐的画面。
这里的秋给人那种秋高气爽的感觉:高高的蓝天,透明的空气,金黄的叶子,和谐的色彩,美丽,爱恋……这里的秋有着让人回味不尽的美,那种美虽然短暂。这里的秋会给人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很清新,很丰硕。在秋天漫步,穿过田野,跨过小溪,习习秋风,吹起秋的美丽,随着思绪在寂寞的秋风里飞舞,飘扬……
这里的冬季,天气晴好,阳光也很好,但温度确是真的降下来了。走在路上,看着每个人的嘴边都喷着着一团一团的白气。皮肤裸露在外面的部分,像被小刀子轻轻割着的感觉,有一点点疼,可是,哪怕是小孩子,也不会在乎这些的。照样会外出,上学,甚至在雪中嬉戏!尽管冷,可是人们的脸上一样漾着笑意,这笑意像一枝枝绽放的寒梅,在寒冷的冬天里,看着让人的心里是那样的暖,也会让人感觉有一份骄傲在里面。看,那寒冷中迎风而立的松树、杨树、榆树,哪怕是看起来婀娜柔弱一些的柳树,也都在用一种精神对抗着严寒,在冷风中挺直身躯。寒风呼啸时,他们就在寒冷中放歌,在北风中大笑。
这里是避暑胜地,旅游佳所。这里有,绿色的草原,连绵的高山,这里有洁白的雪花,圣洁的哈达,这里的人们欢迎你,五湖四海的宾朋。这就是我的家乡――呼伦贝尔。
读了《骆驼王子》后,我有一种温馨感,仿佛自己是在温暖的怀抱里,让我无比地幸福。
书中讲了有五只骆驼,其中四只是大骆驼,一只中等骆驼,因为它最小,受着其它骆驼的宠爱,所以被称为骆驼王子,四只大骆驼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它,让我十分感动。
记得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弟弟在树林里玩,突然来了一只蜜蜂,在我身边转悠,我很怕,就立刻跑回爷爷家,那只蜜蜂也回来了,我吓的就打它,它竟然在我耳朵上叮了一个包,我疼的直叫,姐姐回来立刻就和弟弟去外面找可以止疼的药。因为姐姐有这方面的特长,过了一会儿,他们回来了,姐姐拿着草药磨碎了,给我放在耳朵上,呀,真的.好多了,姐姐让弟弟又去弄点草药,她给我弄这弄那,我非常感动,说:谢谢你,姐姐。姐姐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过了一会儿,弟弟回来了,我又换药了药。又过了两个小时,已经不再疼了,正好这时妈妈也回来了,她看了看说:这怎么了,我把事情一五一五地给妈妈说一遍,妈妈听了,高兴地说:你姐姐真是个好孩子。
啊!生活中处处都是爱,让我用勤劳的双手来创造更多的爱。
我的同桌叫夏琦,嘿!他圆圆的脑袋,黑乎乎的眼珠在眼眶里直打转,好似在思考着问题,我们在背地里都称他为假姑娘。
我读了《骆驼王子》后,觉得这是一本特别是富家的家长、孩子必读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成年骆驼在三只中年骆驼的溺爱下,虽然成年,但心灵却还未成熟,最终导致了一只中年骆驼的死和另外两只相继离去的悲惨下场。
的确,现在溺爱孩子的现象越发严重了,什么事都包办,代替决定,使孩子逐渐养成了自私自利、无情无义等不良的心理。记得书上曾经写到过:一位母亲与丈夫离了婚,孩子判给了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但这其中的爱却是溺爱。这位母亲一直以孩子为中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一天,富裕的丈夫将孩子接去他所在的城市上大学。终于有一天,那位母亲尝到了溺爱的恶果&&她为孩子送去保暖的衣服,他的孩子见到她后,认为自己现在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所以要求她做地下妈妈,否则,就不认她。母亲知道后嚎啕大哭……
是的,如果像这位妈妈一样,那么,孩子肯定会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爱,自然好,但也要是正确的爱,错误的爱只会适得其反。
爱,也是一门学问,只有把握火候,适度的爱,才是健康,正确的爱。
“谁不说俺家乡美,山美,水美,人更美……”我深深地为家乡的美景所陶醉。
古井边的柳树,率先报告了春的消息。鹅黄的嫩芽,就像天上的星星;婆娑的枝条在春风中飘舞,如同邻居家三姐那满头的乌黑的秀发。娇燕翻飞,穿梭于柳枝间,衔泥于井台旁,开始了新生活的第一步——筑巢。望着伶俐的小燕子,我的心早已随他们飞到了那蔚蓝的天空,徜徉于美丽的白云之巅。
清凉的井水把我从云端拉了回来。邻家的大婶从古井中汲出了甘甜清凉的一桶水,不长时间,就被我们几个调皮的孩子连洒加扬的喝了个精光。那种畅快劲,至今还在心底不住的回味。
山草随着雨季的到来,越发的青黑浓密。此时,挎一个篮子,三五成群的钻进参天的松林中,没入比我们身子还深的草丛中捡蘑菇,就成了最开心的时刻。零星的蘑菇就像一柄柄紫色的小伞,傲然的挺立在树下,草中,只等我们把他们一个个的采拾到篮子里。蓝天白云,骄阳似火,大汗淋漓。可是篮子里的蘑菇却蹦蹦跳跳的伴我们回家了。得到的自然是母亲亲切的笑容和邻家大婶不住的夸奖。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淄河水在冬爷爷的怀抱中睡熟了,变成了一条晶莹的,明如水晶般洁白的飘带。有气无力的阳光,对沉睡醉的冰河无奈的叹息摇头,一晃就不见了。此时的冰河却人声鼎沸,万头攒动。平坦的地方有是抽陀螺比赛的,先比谁的陀螺精致,美观;有的小伙伴用彩色粉笔画了几个圆圈,转起来像天上的彩虹在飞舞;有的在尖端镶上一颗钢珠,转动灵巧快速……斜坡处,是滑冰表演:有单独冰上表演雄鹰展翅;有三人合作狗拉雪橇;有的干脆坐在木板上,骑在松枝上,顺着斜坡,飞奔千里……
春天的绿柳。夏天的蘑菇,冬天的冰河,伴随我度过了短暂的童年时光,至今仍令我回味无穷,仍令我无限的陶醉!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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