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叫钢笔。每当人们夸我管用的时候,我心里就总是美滋滋的。
我天生就是圆柱形的,身穿一件花衣裳。我的脑袋上有一个圆滑的帽,帽沿是一个圆滑的圈,它是起保护我的作用,我的身子又粗又长。我们钢笔家族非常庞大,已有数不清的家族历史了。
我最拿手的就是写字。有一次,主人拿着我让我为他写一篇钢楷,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写好了。最后,主人还夸我了呢!主人对我可好了,当我累了的时候,主动让我休息,还给我吃东西呢,知道我的食物是什么吗?哈哈……想不到吧!我的食物是“纯兰墨水”虽然没什么味道,营养也单调了些,但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但你们不要以为我没有不高兴的事,其实我也有不高兴的事,那就是……哎呀!不好,出现险情了。原来是小主人一不小心把我弄到地上去了。这样的事时有发生,我生气极了,嘴巴都气歪了,于是决定,罢工!
这就是我——不起眼的钢笔。
我的文具盒里躺着一根钢笔,这根钢笔是我小时候买的,一直用到今天。 白色的笔帽穿着一身绿色的衣服,就像是一名战士,一名英雄。
每天都穿梭在字里行间,不管是上课时、下课时,还是在家,它总是默默无闻,从来都是一个劲的工作,而工作时也不是敷衍了事,而是一笔一划,让我的作业干干净净、整整洁洁。而当它的血液流光是,它就一猛子扎进钢笔水瓶里,大口大开口地喝着它急需的蓝色血液,而喝过后,又开始了默默无闻的工作。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虽说很少,但是却十分的难。这时,钢笔从文具盒里出来,脱掉帽子,跳到本子上,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在字里行间穿梭起来。正因为有了它的帮助,我很快的写好了作业,而且十分整洁。但是,它却不求回报,只是在钢笔水瓶里喝上几口就心满意足了,之后又默默的回到文具盒里。 钢笔其实也有受伤的时候。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我和它配合的很好,遇到难题我们也联手解决了。突然,妈妈大喊一声:“吃饭啦!”吓了我一跳,手一松,钢笔掉在了地上,我捡起一看,笔尖摔坏了,但它没有说话,只是把身上的衣服脱掉,在我的帮助下换好了新的笔尖,之后又开始了工作。
这就是我的钢笔,它是英雄牌的,也真是当之无愧的英雄。在平常,我们写出干干净净的作业;在考场上,我们联手考出了好成绩;而在学校,我们又共同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任务。
它是我学习的伙伴,更是我的好朋友。
Hello!大家好!我叫钢笔。每当人们夸我管用的时候,我心里就总是美滋滋的。
我天生就是圆柱形的,身穿一件花衣裳。我的.脑袋上有一个圆滑的帽,帽沿是一个圆滑的圈,它是起保护我的作用,我的身子又粗又长。我们钢笔家族非常庞大,已有数不清的家族历史了。
我最拿手的就是写字。有一次,主人拿着我让我为他写一篇钢楷,我不费吹灰之力就写好了。最后,主人还夸我了呢!主人对我可好了,当我累了的时候,主动让我休息,还给我吃东西呢,知道我的食物是什么吗?哈哈……想不到吧!我的食物是“纯兰墨水”虽然没什么味道,营养也单调了些,但对我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但你们不要以为我没有不高兴的事,其实我也有不高兴的事,那就是……哎呀!不好,出现险情了。原来是小主人一不小心把我弄到地上去了。这样的事时有发生,我生气极了,嘴巴都气歪了,于是决定,罢工!
这就是我——不起眼的钢笔。
每当提到我的好朋友王红,我就感到惭愧,因为我对不起她。
我和王红不仅是好朋友,而且是邻居、好同学,每次一块儿上学,放学都一块儿回家。不是她在我家做作业,就是我在家做作业。爸爸、妈妈、叔叔、阿姨都说我们是一双好姐妹。
好景不长。
有一天中午,在上学路上我们有说有笑,蹦蹦跳跳。到了教室,我看同学学们来了不少。正想向同学们把妈妈给买的钢笔炫耀一番的时候。可万万没有想到,书包里没有了。怪了,怎么会不见了。翻着书包,便向同学们说,我的钢笔丢了。有一个眼尖的同学指着我的书包说:“看你的书包,好大一洞呦。恍然大悟,便猜定是在放学的路上丢了。眼前出现了王红在路上系鞋带的情景。同学们都说:“路上王红一直在我后边走,她还蹲下系鞋带。”于是七嘴八舌地说起来,肯定是王红捡了我的钢笔,要我找她要。在我们说话的时候王红出去了,这更值得怀疑。说来也凑巧,王红从外面进来。“你捡到我钢笔了吗?”我脱口而出。王红感到莫名其妙。同学们插上嘴了:“真是的,捡到别人的钢笔,不交出来,还装蒜。”王红硬说她没有捡到。我可急了,说:“你在路上蹲下系鞋带是不是”,“你刚才出藏笔是不是?”同学们跟着一起乱嚷嚷,王红急得哭了起来,越急她越说不清。最后她答应赔我一支才休战。
晚上,哥哥手里拿着我的钢笔对我说:“娥子,还你的钢笔!”我疑惑地问:“笔怎么会在你那里?”哥哥笑着说:“对不起,中午我在你书上拿的。”我不知道要对他说什么,从他手中夺过了钢笔。
第二天,王红从书包里拿出一支很漂亮的钢笔,比我那一支还漂亮,笔杆细,绿色的,形状跟竹节一样。“这是我给你买的一支,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我不要,是我错怪了称。”她笑着说:“拿去吧,就算我送给你的。”我接过笔来,流下了眼泪。
开学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支钢笔,我可喜欢了。
因为它是粉色的,粉色可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了,上面还有一只小黄鸭,小黄鸭就坐在三个甜甜圈上面。上课时,如果我开小差,小黄鸭就会对我说:“上课时不准开小差。”有一次,那只钢笔被我弄丢了,是我的朋友陈心怡帮我找回来的。所以,我更加珍惜这支钢笔了,当我写习字册的时候,我就会用到它了。
我和我的钢笔已经成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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