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夜晚,没有汽车的车笛声,只有自行车的“叮叮”的车铃声,十分清脆,让人身心一下子就放松了下来。
太阳渐渐落下了地平线,夜幕降临了。池塘里的青蛙渐渐开始鸣叫了;知了在树上;但树上的鸟却不叫了,刚刚还站立在枝头上的鸟儿一下子就飞走了,飞回了自己的巢里。路上的行人渐渐离开了,路灯渐渐亮了起来,太阳也已经完全落下了地平线,直至完全暗了下来,路灯并不密及,也并不明亮,给夜以足够的神秘感,在田野上,几只萤火虫在飞舞,在跳着只属于自己的舞蹈。静静聆听着蛙鸣,看着远处正在路灯下散步的人,心中有一种莫名的安静感,让人不想去打破这种安静,在城市里,也许只有在大多数人入睡时才会发生的吧。一阵凉风袭来,稻子也微微摆动起来,田间的稻草人也微微摆动起来,好像一个不倒翁。在夜晚看,朦朦胧胧的,在月光的照耀下,好像披上了一件漂漂亮亮的月光晚礼服,有时候像一个正在参加晚会的绅士;有时候像一个正在耕作的农民伯伯;有时候像一个正在看守秘密,尽忠职守的战士。
夜晚,十分美丽,可也让人十分烦恼。在乡村,一到夜晚,蚊子就多了起来,它们就放肆起来,开始叮咬我,我身上又多了那么几个被蚊子叮咬出来的小包,用手抓了抓,好痒啊!
乡村,十分美丽;乡村,十分奇妙。乡村,让人烦恼;乡村,让人快乐。
我爱乡村!
乡村的夜是最安详的。凉风习习,时不时还传来纺织娘的歌声:
“织织织,织呀,织织……”
这时,月亮已经出来了,那银色的月光,映着几丝羽毛般的轻云。她就像一个文静的小姑娘,穿着洁白的纱裙。天上的一颗颗星星,忽明忽暗,像一粒粒珍珠,像一颗颗钻石。夜空,像是谁一不小心打翻的墨水瓶,暗得美丽;夜空也像刚刚洗过的深蓝色段子,蓝幽幽,有一种置身梦境之感。
这时,树上的猫头鹰开始“站岗”了,而小田鼠就像“地下组织”似的东奔西走,寻找粮食。小野兔却在呼呼大睡,因为在黄昏它已经消耗了所有体力。老黄牛在田里干了一天的活儿,一回到牛栏里就立即呼呼大睡了;山羊们虽然没有老黄牛那般劳累,但也马上在圈里睡着了;马儿也在马厩里休息着。月光沐浴着村庄里的所有动物。
忙碌了一天的大人们已经入睡,玩耍了一天的孩子们也伴着纺织娘的歌声进入了甜蜜的梦乡。
“织织织,织织呀,织织……”
这歌声不仅飞到了孩子们的梦里,也飞到了孩子们的心里……
暑假到了,爸爸妈妈带我去乡下玩。在乡村里我结识了许多小朋友。乡村的夜晚不像中午那般闷热,许多人坐在自家门口乘凉,用浓重的乡音谈话。一见如故的小伙伴带我出去散步,玩耍。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一只小狗,一会儿蹭蹭我的脚,一会儿咬咬他的裤角,一会儿前面摆摆尾巴,可爱极了。一丝凉爽爽的清风像妈妈那温柔的手在抚摸我的脸庞,舒服极了。树叶在晚风中“沙、沙、沙”作响,无边的稻田随风翻滚着层层稻“浪”。
最引人注目的要数萤火虫了。它们有的在树叶之间,有的停在花朵上,有的飞在空中,一闪一闪的好看极了。我想捉一只,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扑腾了半天,一只也没有捉到。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小伙伴们还说:“你真是‘蚂蚁抬钢筋——白费力”’。他们带我去一个萤火虫最多的地方,我趁萤火虫不注意一下子猛扑了上去。萤火虫一哄而散,我两手一开,只见两只提着灯笼的小生灵在我手中飞舞。
夜黑了下来,突然天空下起雨来,我仰望着天空,咦?天上怎么有月亮?小伙伴们说:“这是月亮雨。”
乡村没有城市的繁华,可乡村的宁静在城市中是找不到的,这样富有诗情画意的乡村之夜,使我久久难忘。
在许多精彩的故事中,一个小故事吸引了我的眼球:蜂鸟为什么会倒着飞?
故事是这样的,蜂鸟家族在大森林中是最庞大的一个家族,在十只鸟中有七八只都可能是蜂鸟。它们天天吸蜜、玩乐、争斗。令它们的首领骄傲的是,它的家族是森林中最团结的。但好景不长,一场森林大火打波了鸟类静谧的生活,大火无情火势越来越大,越烧越凶,鸟类们四处逃亡。蜂鸟的首领仗着自己的族群大得无边无际,便下令所有蜂鸟都要去扑火!一个个蜂鸟毫不畏惧地冲向熊熊烈火之中,但终究都被烧成了灰烬。有些蜂鸟惧怕了,有些蜂鸟逃掉了,有些蜂鸟则被烟熏得昏头昏脑,四处纷飞……终于,有一只蜂鸟开始倒着飞,动作虽然生硬,但它慢慢远离了死亡,就这样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残存的蜂鸟都会倒着飞了,这说明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当你走上了绝路时,退一步海阔天空。”至今,当我们在大自然的怀抱中看到蜂鸟——这可爱的小精灵时,你会发现,它们竟真是倒着飞!
是啊,当我们和朋友吵架时,当我们不尊重他人时,当我们和父母出现代沟时,就应当想到:“退一步海阔天空。”
一句道歉,一声问候,一份,都会让人心里充满温暖。
小小故事中竟包含着为人处事的大道理:“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使我终生受益!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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