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从星期一的体育课来说吧。男同学们排队总是站不好,所以陈老师给了我一个权力,要排队整齐,无人讲话,才能去上课,没有做到就会罚站,还停课。从此我把陈老师的要求铭记在心中。“铃、铃、铃……”预备铃已经拉响了,我把所有男同学叫出教室,整理好队伍,准备下去上课时,王先淦在队伍中窜来窜去,活像一只欢蹦乱跳的猴子,闷热的天气再加上王先淦火上浇油,真是愤怒到极点了,我疯狂地大叫着,让男生们回教室罚站,完全忘记了作为委员的尊严。他真是“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粥”,全班男生都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罚站,在这大热天里谁愿意罚站呀,所以有些人就开始不耐烦起来。这时王先淦又难耐寂寞,开始捣乱,他东看看,西瞧瞧,趁我不注意时脱掉了衣服。我看见大家都站得那么认真,还是不忍心,叫他们再次快静齐地排队。男同学们又一次站好了,又只有王先淦在那里唠叨:快站好呀,不然又下去不了……。看来又再拍我的.马屁了。我真怀疑可否用一张胶布把他的嘴封上。在下楼的过程中,我无意从窗子边看到了陈老师,只见队伍走得像一根蜿蜒起伏的卧龙,队伍中发出的讲话声令我的耳朵都承受不了,我好心地提醒他们,可他们不听,果真不出我所料,陈老师见我们零乱的走下来,顿时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
王先淦,讲话、排队乱动,这些小事对你来说是很快乐的,但对于我们而言这一点小事是非常重要的,你不仅影响了自己的学习态度,还影响了班级的纪律性,难道你就不曾有丝毫难为情吗?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
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对《西游记》的看法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西游记》由明朝作家吴承恩写作而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从前有一块灵石,乃是女娲补天时剩下的一块。这时那块灵石碎了,里面出来一只猴子,这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孙行者。猴子想学长生不老术,让它的猴子猴孙们永远不死。所以,它去找菩提祖师,并拜他为师。祖师答应了,想传授它法术,但是它又不想学了,因为它发现祖师那里并没有长生不死的法术。后来,它大闹天宫,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结果被唐僧救出。后来,唐僧与孙悟空又收了猪八戒、沙和尚,它们师徒四人踏上了取经之路。
《西游记》这本书内容庞杂,佛,道,儒三家的思想与内容融合其中。这本书以奇特丰富的艺术想象使故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惟妙惟肖,幽默搞笑的艺术语言构成了一座独具匠心的`城堡。从他们的全新故事中反映了现实社会的矛盾,通过种种人物关系表现了他们战胜困难的乐观精神与封建统治阶级的腐朽。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他敢和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争斗,为自己争来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他不惧怕任何妖魔鬼怪,绝不放过一个妖怪,面对困难不低头。
86版《西游记》改自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同名文学古典名著。虽然这部电视剧中有许多情节与原著不一样,但整体还是表演得非常生动形象,特别是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从这部电视剧可以看出,剧组拍这部电视剧特别用心。在当时的条件下,能表演得如此生动形象,已经非常不错了。
事实上无论是原著,还是86版《西游记》,都是中国文化发展史上的瑰宝,两者同样精彩。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