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好处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构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超多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透过婚姻问题的描述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搞笑的周折后,误会最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
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能够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透过对不一样婚姻的描述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明白和真诚感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感情的讽刺。在必须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一样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杯具,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感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好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好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完美感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生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放假的几天过于放松,沈阳也忽然中午最高温度到了20°,美美的逛街八个小时,结果就是“嘚瑟”感冒了,然后就超级难受,我心里一直在呐喊:“我难受,难,N安难,失欧受,我很难受。”跟先生说,我可能快死了,你有什么打算尽管说,他一边着急外出一边说,放心吧,我一定学画画,把你没画完的都画完。我继续说:切!!那么你如何看待“傲慢”?他说:“是《傲慢与偏见》?傲慢,不是谁都可以傲慢的,傲慢必须得有资本。”走了……
然后就是休息,多喝水,看几页书放下一会儿,我很奇怪,为什么看《边城》还有很多书可以一气呵成,而看《傲慢与偏见》明明可以多看几页的,就是不往下看,其实这本书特别好懂特别好消化,故事情节也是老套无任何惊奇,故事的发生、发展和结果都在你的掌控之中,但是,就是想细细品味,于是一天就看完的书,看了整整四天。
再读此书,忽然就弄懂了一个词,傲慢,我一直以为是有些高傲自大,有些孤傲的'表现,但网络里查找似乎是本来没什么本事却目空一切的那种,这种解释,我恐怕不能接受,能谈得上“傲慢”是要有资本的,这个资本就是像达西先生的女管家那样评价他,出身名门世家,有巨额资产,非常英俊,人格高尚,想不出谁能配得上他。
这本书看着看着你会想起《简爱》,我还会想到《复活》和《泰坦尼克号》,还有莫泊桑的《漂亮朋友》,有太多的相似之处,特别是描写那些小姐,还有她们对心仪男士的议论,那个时代真好,女孩子不用上班,16岁家里就着急找对象,每天除了议论身边的男士就是惦记哪家商店里的帽子来新货了。、
我想我得先交代清楚,这里我最喜欢的男士是男四号,也就是各位“小主儿”的爸爸贝内特先生,小说介绍说他是位古怪的人,好挖苦人,贝内特夫人积23年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他聪明、含蓄、幽默、洒脱、尽责。本书中用了大量诙谐幽默的语言,极富喜剧色彩的写作风格,主要是来自于书中大量反讽的运用,尤其是贝内特先生对话中反讽的运用。我最喜欢的是两处,第一是当贝内特太太知道了先生的侄子要继承他的财产说:“如果你死了,柯林斯就会把我和女儿们撵走,怎么办啊?”贝内特先生说:“你不用想那么多,说不定我比你活的还长呢。”(笑死我了)第二处是,小女儿的私奔行为让他大为恼火,他教训着四女儿,不许再去见那些军官,不许跳舞,他说:“假如你今后十年能做个乖孩子,我带你去看阅兵式。”(多实在,你不是喜欢军官吗?爸爸带你去看阅兵式,老鼻子军官了,让你一次看个够!)哈哈,我好喜欢他。
最喜欢的女士是大女儿简。简是家里的老大,骨子里深藏着善良和纯洁,温柔还有耐心。她是现在俗称的“滥好人”。认为天下人都是好人,从不把人往坏处想,她对宾利先生的感情和几个妹妹对待男士的态度截然相反,深藏在心中,即使对自己最好的大妹妹也没有完全表露,她就这样默默地,默默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爱情。我认为这种爱情观是极好的,有道是“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纸。”我们千辛万苦得来的爱情才会倍加珍惜,那种像小妹妹轻易的私奔行为,是当时社会也是当下社会所不齿的。所以对待男士,我们需要采取的是“欲擒故纵”的计策,一定行。
好了,我想用过本书中的四段婚姻来说下自己的感受。
好长时间没看世界名著了,最近整理书籍,《傲慢与偏见》扑入我的视野。好久没看这本书了。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兴趣一来。我马上捧起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高 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只是草草的把故事情节看完也就算了。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副”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每一部电影都隐含着它所希望传达的讯息,有珍贵的友谊,温暖的亲情,这次我要分享的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狮子王》。
《狮子王》是一部脍炙人口且远近驰名的卡通,描写小狮子辛巴成长的点点滴滴,从懵懂无知、误闯土狼穴的它,变成能够管理国家的狮子王。电影从太阳自地平线升起,拉开了序幕,小辛巴诞生了!它在众多忠心好友的陪同下,历经了生命中最光荣的时刻,也遭遇了最艰困的挑战,在历经生、死、责任和生命中的种种考验,在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的自然规律中,体验出生命意义。
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辛巴的朋友—彭彭和丁满,因为他们俩总是在辛巴难过时在一旁为它加油打气。
在这部电影中,我学习到一个人必须担负起自己该负起的责任,不要逃避,不要躲藏,应坦然面对,如果碰到不如意的事,不要太在意,也不用太伤心,已经发生的困难或挫折要积极正面的处理,而不是在一旁掉眼泪,眼泪解决不了问题。
我喜欢看电影,因为可以让人放松既可以休闲娱乐,又能从中学习,收获满满!
一个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是阴险狡诈还是待人真诚,是小肚鸡肠还是宽容大方,并不是通过人的外表所能看的出来的,它是需要经过长期的交往而逐步被人了解的。这一点在《傲慢与偏见》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书中的主人公达西应该说是那种宽容豁达,很有包容心与同情心的一个人,可在他刚一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却得不到除彬格莱一家以外的任何一个人的喜欢和了解,因为他表面上看上去是那么的“傲慢”,那么的“不通情理”。而韦翰出场时,却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尤其是明是非通情理的伊丽莎白的喜爱,只因为他是那么的“可怜”,只因为他被达西“弄的那么惨”——没有当成牧师,并为此失去了很多的财产。
当然,这只是他的一面之辞,他在贬低达西的同时,不自觉中抬高了自己。于是人们便轻信了他的话,于是达西便成了人们的敌人,韦翰便成了人们的朋友,于是他的目的便达到了。这不能不说是人们的偏见,也是世俗的偏见。而这种偏见不论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还是在社会主义社会,都是屡见不鲜,见怪不怪的。但事情的发展往往并不是随着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在韦翰与丽迪雅私奔时,韦翰所有的缺点,他的阴险狡诈,他的不负责任,他的爱慕虚荣便全部暴露在人们的面前。而这时达西的豁达,大度也便随着韦翰缺点 的暴露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体现。为了保护丽迪雅的名誉,达西不顾屈辱几次与韦翰协议,要他和丽迪雅结婚,并为此不但为韦翰还清了债务,而且为他买了一份职务,并给了丽迪雅一千英镑。这对于一般人来说是很难办到的,因为事先韦翰曾经是他憎恨的并不屑与之谈话的人。而当这所有的一切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时候,人们半是惊愕,半是欢喜,因为事情的发展是这么的出人意料。
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交往是有一个前提的——钱。有钱人只会与有钱人交往,有钱人是不可能与穷人交往的。同时,有钱人在与人交往的时候,钱首当其冲,社会地位,家庭背景也都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同样重要。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观,社会观和人生观。
因此,结婚就成了人们改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唯一途径。女孩在找寻对象的时候,第一眼看中的便是钱。只有嫁个有钱人生活才会幸福,只有嫁个有钱人才能踏入上流社会。于是嫁个有钱人便成了女人挤入上流社会的跳板。而这种心理不光体现在女性身上,连男性在物色对象的时候也把女方的经济状况,社会地位放在头等位置。有钱人要讲究门当户对,穷人也想通过婚姻来改善地位,象韦翰。就在他与丽迪雅私奔的时候,他仍没有与丽迪雅结婚的打算,他考虑的仍是找个阔女人来改善自己的处境,然而说丽迪雅愚蠢,说她傻。这是资本主义整个社会的缩影,人与人的关系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人们唯钱至尊,惟利是图!
最高级的爱情和最完美的婚姻,是物质和精神共同的门当户对。
为什么达西先生最后会和伊丽莎白相爱?因为首先他们本来就同属一个阶级。他们同属有产阶层,差别只是年收入的多寡。班纳特先生有每年20xx英镑收入,但因为家里孩子多,显得有些窘迫。同时,在影片中也可看出来,班纳特先生有个书房,藏书汗牛充栋,可见他们并不是需要每天辛苦劳作,一个汗珠子掉地下摔八瓣的劳苦大众。
其次,达西和伊丽莎白是同一类人,有共同的精神追求。
班纳特家虽然没钱为孩子们请家庭教师,但如果某个孩子有慧根,就像二女儿伊丽莎白,可以通过博览群书,洞察世事,成为一个心底有大智慧的女人。所以,班纳特先生断定,一般人配不上自己这个出色的女儿。因为她追求的是真实的幸福,而不是婚姻的空壳。
同样,达西先生也是个外表冷漠,内心善良,世事练达的聪明男子。就像伊丽莎白对父亲说的,她和达西是一样的人,都是对信念无比执着的人,一旦认定了对方,就不会改变。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是完全门当户对的结合,是从物质到精神的完美匹配。
杨绛曾经说过,婚姻不能讲门第。但她说的仅仅是物质上的门第限制。钱杨二人无论出身还是学识,无论物质还是灵魂,都称得上门当户对。
钱杨二人都出身书香门第,都天资过人,都幼承家学,且家资相当。他们可以同在国内读大学,可以一同出国深造。即使归国遇上乱世,收入微薄,因为有各自家庭资助,也不至于产生经济危机。物质和经历的门地相当,使他们的精神气质也高度契合,得以终生琴瑟和鸣。而在事业上,钱杨二人既可以单打独斗,在各自领域傲视群雄,又可夫妻合璧,天下无敌。
和钱杨夫妇相似的还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梁林二人同样出身大户,留学海外,在相似的精神追求中相互扶助。即使后来家国遭变,在物质上从极度富有落到贫病交加,也可以一直相互扶持,开创出共同的辉煌事业。
和钱杨、梁林相比,沈从文和张兆和就差了不少。沈出身边地,混迹行伍,当过北漂,依靠自学和不懈努力得以立身。而张则出身书香,家境优渥,未尝经历风雨。不同的背景被沈用情书和执着抹平,最终得到一个“允”字。他们终生以信相通,但他们爱的或许只是写信和读信这件事,而不是信那边的人。
沈从文的一生饱尝人生的大喜大悲。但他的“三三”始终处于被动位置,跟不上他思想前进的步伐。张兆和直到丈夫去世,才发现自己从来都不了解他。所以流传后世的只有婚前沈从文单方执着的爱情,婚后沈从文艰难孤独的跋涉。
《傲慢与偏见》中的班纳特姐们,有一心想嫁入豪门的莉迪亚,最终只得和一个豪赌浮夸的下级军官私奔,而伊丽莎白则提前把自己也打造成了豪门,才会遇到门当户对的伴侣。经典的魅力就在于,它传递出来的价值是可以经受时间和空间考验的。不管在200年前的英国,还是当下的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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