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本书,第一个想到的是余华的《活着》,令读者感到欣慰的是,主人公的结局比《活着》要显得更加温暖,人生也稍微顺遂平和一点。联想到本书作者老舍最后的结局,更加能体会到为何会给主人公安排这样的人生,毕竟但凡还有一丝汲取温暖之处,人还是会留恋生命的。
主人公是普通老百姓的一员,又并不是普通老百姓的一员。当他成为巡警后,貌似碰触了特权阶级,实际上依然是平民阶级的一员,甚至还因成为夹心饼干反而会受到其他的非难。但人生不正是如此吗?看似顺风顺水,内里依然有不为人知的深夜崩溃。
主人公很聪明,也很勤勉。老话说万金在手不若一技傍身,于是书中便详细描写了为了获得一技之长所需要面对和忍受的辛苦和磨难。枯燥重复的劳动、强度大休息时间短、时刻要听从老师傅突如其来的要求和命令,做学徒的日子非常人所能忍受,但主人公不仅忍下来,而且出活出师学到了真本事,并且依靠这一门手艺,好不容易娶了老婆。
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不外乎老婆孩子热炕头,因而主人公格外喜爱好不容易娶回来的老婆。然而生活的压力让主人公常年在外奔波,以致于后院起火,而煽风点火的人竟然是最知心的朋友,现实版的为女人插朋友两刀。主人公很宽容,也很仁厚,他并没有责怪和抱怨老婆和朋友,至多心里腹诽下妻子昏了头的选择,竟然同能力模样并不如自己的朋友私奔。或许在他眼中,嫁汉嫁汉,只要穿衣吃饭吧。然而情感需求和陪伴的价值,在当时连吃饭穿衣都比较艰难的时代,自然被忽略和漠视。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生活上不顺遂,工作上也产生问题。主人公学到的手艺是裱糊匠,为红白喜事裱糊各种中看不中用、专用来充排场的花花架子。整个社会经济的不景气,自然带动了打肿脸充胖子行为的销声匿迹,因而主人公的生存压力愈大。这里看出主人公的积极乐观,他宽容的接受了时代造成的整个行业的消亡,也清醒的意识到需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而非螳臂当车。
所谓站在风口上猪也能上天,而反之亦然。每个人都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将自己的个人生涯和时代保持一致,勇敢的从夕阳行业中跳出温水煮青蛙的困境,找到新时代的切入点以便搏击浪头汹涌向前。主人公至此放弃了辛苦学到的裱糊匠手艺,一门心思的钻营进巡警队伍,以便能更好的生存。
尽管巡警也并非朝阳行业,能带来身份地位的巨大变化,但主人公身上固有的脚踏实地的苦干精神,让得过且过的巡警日子充满了勃勃生机。靠着巡警的收入,主人公养活了一对儿女,同时留心学习,主动提升自我技能,没有条件创造条件的坚持读书看报、自学骑马。这是人到中年,朝气尚存,暮气不重之时,最好的生存状态。
日子是温吞吞的向前过,儿女们的成长需要花费的金钱越来越多,导致主人公对巡警工作的依赖程度愈发严重。因为害怕改变工作会导致收入变动,想想嗷嗷待哺的一双儿女,主人公只能掩耳盗铃,继续留在巡警队伍中一步一个台阶的混资历、升职称。而越是年岁增长,越是做事和稀泥,这样的行为究竟是个人对社会的无奈妥协和适应,还是已然进入暮年、垂垂老矣、不能饭否。
通过一个平凡小人物的一生,展示一个时代的悲剧,生存在这个时代中的万物刍狗,都只能随波追流、沉沉浮浮、浑浑噩噩度过无悲无喜的一生。笔者挺喜欢主人公的形象,虽然这浓缩后被展示出来的一辈子充满了悲情,但其中多少能感受到主人公的积极、勤勉、温和和宽容,就像生活中很熟悉的温柔中年人一般,真实、丰满、有血有肉。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因为要过一个天桥,我看见在天桥处有一个断了一只腿的人在乞讨,不停的给别人磕头,不停的说一声声谢谢。虽然过往的人有些是感动,有些是像似看惯了这种事,而是冷哼一声轻蔑的离开。
我轻轻扔进去一张一元,乞讨的人头也不抬的对我说了一声谢谢。
我刚想要离开时,我看见一个穿着美丽的女人往里面丢了一个二十元。我突然对这个女人有种好感,因为她不管真的.还是假的,居然真的为这个瘸子送了钱。她的外表不仅美丽连内心也是这么美好。可是我显然想错了。
她居然伸出自己洁白无暇的手去从乞讨人的盒子里十元五元的找了二十元的零钱,我一直看着,也随着她一起数。二十元整,分毫不差。我觉得有些过分,因为她没有尊重人,即使那是一个乞讨的人。
因为我一直看着她,似乎被她察觉到了,抬起头,冷眼看我。
“看什么?”语气强硬,态度不好。
我不屑回答她,转身想要离去。哪知那个乞讨的人说了一句“她什么都没看。”
乞讨,在别人眼中应该是比所有的人都是第一级的,正是因为这种明确的观念,所以让大家都会在乎这种事。但是这个乞讨的人,他却是第一个能做到让我觉得正义,没有束缚的感觉,即使他是在乞讨,即使他做的事情是谁都不愿意做的事情。
如果不是因为没有办法,如果不是因为穷途末路,就不会来这里做这样的事情。
虽然,仅仅只是这一句话,我也感觉到了那个人心里的强大。即使是没有办法来乞讨。
书是历史的记载,记载着一个时代的世故人情,反映着一个时代的悲欢离合,诉说着人们的控诉与心声。读过老舍先生的很多作品,初次拿到《我这一辈子》这本小说,有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我,让我能够在品读中渐渐靠近他们的世界,理解那个时代的无奈与悲凉。
《我这一辈子》反映了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书中主人公聪明,勤奋,善良,但这一切的品质却没有用,并不能让他摆脱困境,逃出悲剧的命运,所有的努力与付出都成梦幻般化成了泡影。他单纯善良,对于妻子与师哥的暧昧,没有产生丝毫的怀疑,有时觉得妻子有点“野”,但却不进行干涉。他的“善良”没有换取妻子的爱,给了她与别人私奔的机会。对于不如自己的师哥,他困惑,迷茫,始终被包围在雾霭一样的困惑之中。
当他做了巡警后,我们看到的是官场的腐败,军队的涣散,一片骄奢好逸的生活。在混乱的世界中,人格,尊严丧尽,甚至发生兵乱是,当兵的强盗抢东西,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老舍先生没有对他们批判,命都没有了,还讲什么尊严与道德,不由让人心中生出悲哀。
文中写道“我”要强,自信,在“我”心目中,自己一直是聪明的,“我”记得好几段《聊斋》到如今还能说得很齐全动听,不但听的人都夸奖我的记性好,连我自己也觉得应该高兴,这样的一个聪明人,却一生坎坷,多灾多难。“我”的字写的不坏,自信可以做个很好的“笔帖下”,连字不如我好,连整句话都说不出来的人都可以做高官,我为什么不能呢?我怀揣这样的梦想,却在十五岁是被家里送去作学徒,与自己的理想背道而驰。整个故事表现了“我”的沉痛,委屈与义愤,却只能用笑来表达,当笑与泪碰在一起的时候,却分不清哪里是笑,哪里是泪,但是还是得笑,笑这个不公平的世界,笑着让世界换个样儿。常言道:“哀莫大于心死”,“我”已经心死了,才会如行尸走肉般的存留在这样污浊的世界。
想想当今的社会,有多少人因为社会的不公平造就了他们的悲惨命运,他们用自己的方式品尝着世间的冷暖。用自己的悲惨命运上演着一幕幕悲欢离合,演绎着他们的悲欢岁月。人生苦短,也只仅仅数载,每个人都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可以改变自己的生活,用智慧与激情去逾越道道坎坷,用坚实的手掌托起自己的命运。回首往事时,看着自己曾经留下的奋斗足迹,也许会欣慰的一笑,能说自己的一辈子是有意义的,虽留有遗憾,却更能衬托出它的美丽。
《我这一辈子》是反应在社会变革与战乱横行的年代普通百姓的人生悲剧命运。看完后让我非常的沉重。但在悲剧故事下我不由的感受到老舍文笔下主人公的幽默与讽刺。从小说里可以看出男主人公是一个聪明,勤奋,善良,善于学习的人。但这一切优良的品质又有什么用呢?这些并不能让他摆脱自身的困境,走出悲剧的命运。每一次的努力与付出,最终全成了泡影。
老舍通过男主人公的经历与思想变化带着我们审视这个世界,审视这个社会。男主人公在遭到无数社会不公的待遇后,终于明白无论一个人怎样努力的挣扎,自身的努力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在封建社会下人们的性格遭到了摧残与扭曲,在压迫下人们渐渐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学会了如何当“奴才”。男主人经过三年的学艺和压迫,逐渐变成了“忍耐者”。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男主人公的单纯与善良。对于自己妻子和师哥的“通奸”,他没有产生过一丝的怀疑,虽然他有时觉得自己的妻子有点“野”,但他并没有进行干涉。这一切的“善良”举动不仅没能换取妻子的爱,还给妻子带来了跟别人私奔的机会。他自认为对妻子不错,他认为比他师哥优秀,他困惑,他迷茫。他想不通妻子怎会跟一个还不如他的人私奔。这便印证了那句老话“好人难当啊”!
在男主人公当上巡警后,老舍通过他当巡警的经历。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官场腐朽,军队涣散,官员生活骄奢淫逸的世界。人们在这种世界里,已没有了人格的尊严,当发生兵乱时,不仅是那些当兵的强盗在抢东西,更甚的是抢劫的百姓比当兵的还多。但老舍并没有对他们进行批判!是啊,命都没有了,那还讲尊严与道德呢?真是可悲可叹!
从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所谓的“巡警”只是一种摆设,他们被当成掠夺百姓民脂民膏的工具。他们一边在军队,长官面前当奴才,他们一边又要受普通百姓的唾骂。他们里外都不是人,这“巡警”可真难当!想活命还真痛苦。
老舍通过《我这一辈子》告诉我们,如果你生活在黑暗与腐朽的社会中,不管是我这一辈子,还是自己儿子和孙子的一辈子,通通都只能忍饥挨饿,通通都只能给别人当奴才。不管你在怎么努力也于事无补,除非这个社会变了天:变得光明与正义。
这一天,让我后悔过完年,已是初七了,坐在的士车上,看着渐远了的身后的城市,心里有些留恋,毕竟感受到这都市的繁华气息也才十几天而已。而现在却说走就走了,但走在回家的路上,更多的却是发自内心的愉悦。
透过玻璃,再瞻顾一下这喧嚣的世界,朝前望去。火车站却已经近在眼前了,车逐渐接成了一条长龙,慢慢地行着,终于是停了。下了车,望望天空,太阳的光辉被笼罩在雾里,一片杰蒙,刚下过雨,地面也是湿淋的,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这一切,不知怎的心头忽然有一种说不也的沉闷与压抑。
从后备箱拿东西,我和大爹两手都拎得满满的,刚要往前走,忽然感觉手被什么东西触了一下,冰凉的有如一块粗糙的布,我往下一瞧,那是一双手,一双瘦小而灰黑的手。我有些惊讶,回头一望,不觉怔住了,那是一个小孩,大约八九岁,头发乱蓬蓬的,就像秋天被风拂乱的枯草,脸上又黑又脏,而且青一块紫一块,外面穿着一身破夹袄,沾满了泥土和污垢,穿的是一条乌黑的渐短的裤子,一双破旧的球鞋,露出那乌紫的脚踝,我全明白了。我看着他,而他也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我,并且用那粗糙的手不停地抚摸着我的右手,这是我第一次到大城市,却没想到在领略了大城市的无限繁华之后,还会有这么一出。我一时不知所措,于是我只好望望大爹,却看见另一个乞讨的小孩拉着他的手,而大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来递给那个小孩。只见那个小孩一把夺过钱紧紧攥在手里,微笑着连连点头,退了两步,然后飞一般从我身旁奔过。
见了我却依然很茫然,因为我没有一块钱,也没有十元钱,只有那红版百元的压岁钱,于是我转过头对那小孩说:“我没有钱。”于是又往前走,可那小孩却不放手,跑到前面拦着我不让我走。于是,我只好求助于大爹,大爹看看口袋里一副无奈的样子,那一块钱早已给了另一个小孩,兜里恐怕也只剩下百元的了。那小孩看大爹似乎有意给钱,赶忙跑了过去,于是我又往前走,没走两步,小孩又拦了上来,我朝哪边,他就拦哪边,我有些气愤了说:“你怎么这样呢?说没有就没有嘛!”可那个小孩仍不放手,嘴里发出婴孩般的嗯嗯声,一副失落要哭的样子,我想这是不是报纸上说的坏人唆使小孩死缠乱打的乞讨呢?于是我心里不禁一硬,又往前走,那小孩还想拦我,见我去意已决,从我这儿得不到什么了,便朝我身后走去……
刚要进站,我又不自觉地回头看了一眼——那孩子又围在车门前苦苦注视着车内的人。
上了火车,心里却很失落,我想或许我不应该那么做,如果我过年时少买几支烟花,或许带给我和那小孩的就不是失落了,火车轰隆隆的,我的心也是一上一下的,窗外又下起了雨,我的心也仿佛被这雨淋湿了一样,带着愧疚与后悔再看一眼火车站,我想那孩子又在干什么呢?
刚看到这本书,我就有种亲切感。这书就如老舍先生一样,那么朴实、那么慈祥、那么可蔼可亲。
这本书是老舍先生亲笔所写。他在书中主要介绍了自己这一辈子中经历的故事。老舍这一辈子非常不易,他通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了一个令人尊敬的作家。
书中,有许多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勤劳朴实的母亲,她柔中带刚,为了儿女,她可以付出一切;他的父亲,为了保卫祖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们都是普通人,但又都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
老舍先生非常喜欢写作,这使我非常地敬佩。老舍先生为了写好《骆驼祥子》,每天都认真、仔细地观察车夫拉车的动作,车夫的衣冠和语言,并且还要由车夫的内心状态观察到地狱是什么样子。最终,老舍通过不懈地努力,成功完成了《骆驼祥子》这部伟大的作品。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做什么事都不会支持到底。就拿练琴来说吧,以前每次学完古筝,妈妈就会让我练习刚学完的曲子。一开始,我练习地还挺投入,但慢慢地,我就会不耐烦了,趁妈妈不注意偷偷跑去玩耍了。最后还是在妈妈的耐心劝导下,我才会不情愿地继续去练琴。
读完这本书,我以后一定要向老舍先生学习,做事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这样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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