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兴趣很特别,既不是集邮,也不是集卡,而是喜欢收集照片,呵呵,怎么样?很特别吧!告诉你,我收集照片已达到“走火入魔”的地步了!
我妈妈给我买了本相册,叫我把自己的照片珍藏起来。我却偷偷地把我收集来的的照片放进去了,我还在封面上写了四个字“经典相片”。
有一件事虽然已过去了几年,但我还是记忆犹新。
有一次,我去姐姐家,姐姐一看见我就欢天喜地迎了出来。把我带进她的房间,她拿出她珍藏已久的相册给我欣赏她的照片。不瞧不要紧,一瞧吓一跳,哇噻,都是大头贴,而且还十分精致!其中最引我注目的是姐姐和s.h.e“合拍”的照片了!于是,我提出向姐姐要那个大头贴,姐姐爽快地答应了。回到家,我把当天得到的大头贴全部放进“经典相册”里。
还有一次,我到邻家妹妹家去玩,看见她家墙上有一张小照片,照片上是妹妹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白兔正在采花呢!我忍不住向妹妹要了那张小照片,飞快地奔回家,把相册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把这张照片粘在我的“经典相册”里了!
哈哈,我就是这么一个喜欢收藏相片的人!
《奋斗》这部电视剧放映以后,街头巷尾都议论纷纷,各抒己荐,同时也成为了各大媒体、报刊杂志及网上文人墨客的题材,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有人说剧中主人翁的内心是躁动的,平静表象下有一种不能表达的忧愁,繁闹中隐藏了寂寞与孤独;也有人说主人翁经历了他们人生的痛苦与欢乐,在纷繁复杂、困难重重的'现实社会中不段成长、学会了成熟,最终经过不屈不挠的努力都到达了各自理想的彼岸。笔者愚见,前者的说法表面化甚至太过牵强附会,后者的观点又过于完美,脱离了电视剧本身的艺术效果。由于电视剧《奋斗》中六位主人翁的奋斗过程毕竟经过是艺术的修饰,代表的是人性的某些方面,这些人物经过塑造、加工以求接近现实社会中的一些人和事,通过这样的艺术加工跟观众才能引起共鸣,才产生了如此震撼社会的效果。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部电视剧中的主人翁。我们不防着眼于当前形势,立足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或从自己的人生理想出发,干些实事,说些实话,足踏实地的做人,勤勤肯肯的办事,谱写自己的奋斗之歌?
奋斗是一本写不完的书,更不是一部电视剧就可以诠释得了的!奋斗不是一个阶段,不是奋斗到人生的目标就停止不前;它是一个过程,一个随着我们的人生一步一步的向前迈步的史诗。我们是一部不能停息的机器,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老化,不会被岁月蹉跎、被人们遗忘。
现如今是“改革春风吹满地,信息产业擎长空”。我们从事传输工作,为传输事业在信息产业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的基础上再开天辟地地奋斗,责任任重而道远。那么,我们传输人,应掌好舵,握好桨,齐心协力地为传输事业赢得一份市场竞争力。诚然,每一位员工都应不断地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一个有责任的传输人,实现自我价值与开创企业新世界共赢的局面。
奋斗吧!咱们印刷人,学学红军老前辈,二万五长征不怕累,万水千山莫等闲,开拓创新呵!奋斗吧!
最近,看了《爸爸去哪儿》,特别羡慕他们在滑雪中的乐趣。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爸妈带我去安吉天池滑雪场滑雪。
首先我们换好装备,进入滑雪场。哇!好一个银白色的世界呀!那雪花晶莹剔透,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亮!我正看得发呆,突然从旁边冲下来一个人,啊!那身手可真是帅呆了!于是,我也迫不及待跃跃欲试。我叫老妈和我一起往下冲,可老妈却说:“我还是在平地上先练习一下吧!”我想:老妈真是个胆小鬼,这点儿斜坡就怕啦!这时,爸爸在远处喊:“淇淇,我和你比一比谁滑的快好吗?”“好,谁怕谁!”说着,我们就展开了一场激烈角逐。突然,“啊啊”“什么声音?”我回头一看,原来是爸爸摔了个四脚朝天。”“哈哈哈!”我正在幸灾乐祸,突然,后面一个人向我扑来。“让开呀,让开呀!”听见这声,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心也扑通扑通直跳,最后,我躲闪不及,只听“咚”的一声,被他撞得牙齿都冒血了,真倒霉呀!再看老爸,已经早就滑下去了。于是,我急起直追,但还是输掉了。我不服输,对爸爸说:“这次不算,我们再来比一次!”爸爸欣然接受。比赛开始了,有了上回的经验,这次可顺利多了,我避开人群,像一只小鸟自由自在地驰骋!可爸爸呢?比上回倒霉了,一个又一个人向他扑过去。“哈哈,我赢啦!”我兴奋的要跳起来,真是乐极生悲啦,一不小心,摔了个“狗啃雪”。爸妈看了,笑得前仰后合!我也不好意思的笑了。
不知不觉,滑雪的时间到了,我们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滑雪场。我想:今天的滑雪可真是快乐!
“妈妈通常都是为了哄我入睡才念书的,所以,我都是窝在被窝里听的。虽然身为商店老板娘的妈妈并不是很会念,不过,对于小孩子来说,她却是个很好的说书人,怎么说呢?因为她会照着我的要求去念我所指定的段落。她绝不会擅自主张。对妈妈而言,只要能让我早早入睡就好了,至于要念哪里都没关系。她一定是想,只要读读我喜欢的段落,我就会早点睡着,结果,她同一个地方通常一读就要读好几遍。四遍也好,五遍也好,总之,她会为我读我最喜欢的部分。结果,最先睡着的都是母亲,至于我,则没那么快睡着。平常,我很难和母亲有类似这样的共处时光,所以那称得上是我仅有的可以独占母亲的时段,因此,我总是睁大眼睛瞧、竖直耳朵听。”
“用耳朵听应该比用眼睛读更能逼近语言的本质。很幸运的,我在幼儿时期,就通过耳朵充分享受到聆听语言的乐趣。”
这是《绘本之力》中,80岁高龄的作者松居直回忆小时候听母亲念故事书的感受。
我虽然帮孩子念了10年的故事书,却无法得知他们对于“父母念故事书给他们听”这件事的内心感受,只能暗自猜想、揣测。主动问孩子吗?我没想过这么做。我总觉得,有些事情是要经过时间的沉淀,美妙的滋味才会自然地发酵浮现。所以,看到松居直的这段描述,就像是看到了我的孩子道出他们未来的感受,而心有戚戚焉。
《培养孩子的英文耳朵》这本书看似以英文学习为出发点,其实对于孩子各方面的学习都有好处。我总是小心翼翼地审视他们的“动机和兴趣”在哪里,因为这才是一切事情成功的要素,不论成功的定义是快乐人生,还是飞黄腾达,或是两者兼备。
“英文耳朵”是目标,可是促成目标的动机和兴趣,却与英文一点关系也没有。孩子听英文故事书的真正动机和兴趣是故事,不是英文。
如果你很少有机会接触童书绘本,或许很难体会我的话。所以,接下来我要介绍7本兴味盎然的故事书,先让父母感同身受地体会故事的美妙,才能激发父母帮孩子念英文故事书的“动机和兴趣”。就如我所说的,有了动机和兴趣,做事情才容易成功,大人小孩都一样。
读书,不能只是一种习惯,更应该是一种兴趣。
——题记
每当春日来临,小草便会偷偷地钻出地面,在雨露的滋润下逐渐散发出勃勃生机。
而现在的我们,也正如刚刚钻出地面的小草,急待雨露的滋润。
那么,什么是滋润我们的雨露呢?有人觉得,是师长的`教导;有人觉得,是亲人的疼爱;也有人觉得,是乐观的心态。当然,在我们成长的历程中,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可是,我总是觉得好像还少了些什么似得,但却一直无从想起。直到两日前,我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猛不丁地一回头,看见对面幼儿园里的孩子们正捧着一本本绘本故事读得有滋有味。我猛然想起,在那许许多多的回答中,缺的是书呀,最重要的书。
我曾在小学时读到过这样一篇故事,在犹太人的孩子刚刚出生的时候,孩子的父母总会找来一本书,在书页上涂抹蜂蜜,然后,让孩子舔舐。不为别的,只为了告诉孩子:书,是甜的!
记得当时读到这篇故事的时候,我感触很深,世界上竟有这样一项奇特的风俗!后来慢慢长大了,才渐渐的明白,这不单纯的是一种宗教习惯,也体现出父母望子成龙的美好心愿。
每个家长都喜欢自己的孩子爱好读书,也因为对这种爱好培养的太过于急切,才让许多同学的读书习惯太流于形式,使原本快乐的读书成为了一种被迫的习惯。有的时候你见到一个一二年级的小朋友,问他为什么读书,他会答:“因为妈妈和老师让我读”。这些孩子,他们虽然也在读书,甚至于在家长眼中,他们也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但他们对书籍的认识,是被动的,痛苦的,毫无营养的。他们捧起书的时候,是索然无味的。
究其原因,我觉得还是因为小的时候没有培养起对读书的兴趣,只是流于一种必要的,讨家人欢喜的形式,甚至于,这种形式,还是被迫的。他们所缺乏的,是自己的读书兴趣。
就是因为过早地就被强迫读一些名著呀,散文啦,大道理啦。虽然书籍很好,但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能力。对于这个年龄的孩子们来说,还显得过于枯燥。他们向往的,是他们儿童世界里的那些精彩故事,是外面自由快乐的天地。所以对他们来说,这些书是苦的。
读书的习惯是循序渐进的,决不能拔苗助长。在闲暇之时,来一场与爱书的邂逅,在你喜欢的书籍中,你会发现不一样的天地,激发你的阅读兴趣。总有那么一个故事,打动你的心,让你读完一遍又一遍,在每一遍的品读中,我们总会拥有不一样的看法。而我们也会在书籍中收获知识,收获实现梦想的力量。
陶渊明曾经说过: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长,日有所增;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
而书籍,正是甜美的甘霖,促进这春起之苗成长的力量。让你在不断的阅读中,有着连你自己都被忽视的进步。套用现在一句流行语就是“书,不是万能的,但没有书却是万万不能的!”
在古代的时候,想要完成一番抱负,成就自己的理想,无疑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努力读书学习,长大了可以治国安邦。二是刻苦习武,长大了可以保家卫国。一个是万人敌,另一个是最多十人敌。做不到文武双全,就要把一样做到极致。如何选择,也就确立了你实现梦想的基础。
近代的伟人也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总结来说,书是梦想的起点,同时,它更是实现梦想的力量。
对我们来说,书更是陪伴我们成长的朋友与教导我们的师长。
开卷有益,在今后的生活中,书更是与我们密不可分。当读书成为一种被迫习惯,它是痛苦的,而我则更喜欢让读书成为一种乐趣爱好,因为这样,它所给你带来的,将会是无尽的快乐。
所以,从今天开始,让我们把读书当成一种兴趣,做到“手不释卷”吧!
我是个男孩,喜爱运动。
我有很多兴趣:游泳,滑雪、打……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打乒乓球。因为打乒乓球可以锻炼我们手和眼的配合能力,让我们练就“手疾眼快”,还能锻炼我们身体的灵活性。
我家楼下有一个乒乓球馆,我经常和姥姥姥爷一起去打乒乓球。现在我已经打得非常熟练了,想当初,我学乒乓球时,还费了好多困难呢!
一天,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乒乓球室,那时我还不会打乒乓球,只能坐着看。旁边一位老爷爷看见我,对我说:“小同学,咱们俩来打球吧。”我摇了摇头说:“对不起,爷爷,我不会。”老爷爷说:“不要紧,学一学就会了。”于是,老爷爷就教我打乒乓球。爷爷球技非常好,而我却笨手笨脚,他耐心地教我怎么持球拍、如何发球、如何接球。
爷爷有一个孙子,比我小两岁,乒乓球打得比我好。每天放学,我便和这位小弟弟一起打球。慢慢地,打乒乓球成了我每天必不可少的运动。当然,球技也在不断提高。
我爱运动,我爱打乒乓球。打乒乓球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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